齐民要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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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民要术》·卷第十

  五 穀 、 果 蓏 、 菜 茹 非 中 國 物 產 者

  五 穀 一       甘 蔗 二 一       益 智 四 一
  稻 二          二 二         桶 四 二
  禾 三         棪 二 三         ● 子 四 三
  麥 四         劉 二 四         豆 蔻 四 四
  豆 五         鬱 二 五         榠 四 五
  東 牆 六       芡 二 六         餘 甘 四 六
  東 蓏 七       藷 二 七         蒟 子 四 七
  棗 八         薁 二 八         芭 蕉 四 八
  桃 九         楊 梅 二 九       扶 留 四 九
  李 一 0       沙 棠 三 0       菜 茹 五 0
  梨 一 一       柤 三 一         竹 五 一
  柰 一 二       椰 三 二         筍 五 二
  橙 一 三       檳 榔 三 三       荼 五 三
  橘 一 四       廉 薑 三 四       蒿 五 四
  甘 一 五       枸 櫞 三 五       菖 蒲 五 五
  柚 一 六       鬼 目 三 六       薇 五 六
  椵 一 七       橄 欖 三 七       萍 五 七
  栗 一 八       龍 眼 三 八       石  五 八
  枇 杷 一 九     椹 三 九         胡 荾 五 九
  椑 二 0       荔 支 四 0       承 露 六 0
  鳧 茈 六 一     鹿 蔥 八 八       緗 一 一 五
  堇 六 二       蔞 蒿 八 九       娑 羅 一 一 六
  芸 六 三       藨 九 0         榕 一 一 七
  莪 蒿 六 四     藄 九 一         杜 芳 一 一 八
  葍 六 五       覆 葐 九 二       摩 廚 一 一 九
  苹 六 六       翹 搖 九 三       都 句 一 二 0
  土 瓜 六 七     烏 蓲 九 四       木 豆 一 二 一
  苕 六 八       ● 九 五         木 堇 一 二 二
  薺 六 九       荊 葵 九 六       木 蜜 一 二 三
  藻 七 0       竊 衣 九 七       枳 柜 一 二 四
  蔣 七 一       東 風 九 八       朹 一 二 五
  羊 蹄 七 二     ● 九 九         夫 栘 一 二 六
  菟 葵 七 三     ● 一 0 0       ● 一 二 七
  鹿 豆 七 四     莓 一 0 一       木 威 一 二 八
  藤 七 五       荁 一 0 二       榞 木 一 二 九
  藜 七 六        一 0 三       韶 一 三 0
  ● 七 七       木 一 0 四       君 遷 一 三 一
  薕 七 八       桑 一 0 五       古 度 一 三 二
  蘧 蔬 七 九     棠 棣 一 0 六     繫 彌 一 三 三
  芺 八 0       棫 一 0 七       都 咸 一 三 四
  茿 八 一       櫟 一 0 八       都 桷 一 三 五
  蕵 蕪 八 二     桂 一 0 九       夫 編 一 三 六
  隱 荵 八 三     木 綿 一 一 0     乙 樹 一 三 七
  守 氣 八 四     欀 木 一 一 一     州 樹 一 三 八
  地 榆 八 五     仙 樹 一 一 二     前 樹 一 三 九
  人 莧 八 六     莎 木 一 一 三     石 南 一 四 0
  莓 八 七       槃 多 一 一 四     國 樹 一 四 一
  楮 一 四 二     ● 母 一 四 五     烏 臼 一 四 八
 一 四 三     五 子 一 四 六     都 昆 一 四 九
  梓 棪 一 四 四   白 緣 一 四 七

  五穀(一)、果蓏、菜茹非中國物產者(二)

  聊以存其名目,記其怪異耳。爰及山澤草木任食,非人力所種者,悉附於此。

  (一)

  「穀」,原作「●」,沿訛字。「穀」從「●」,由於和「●」形很相近,很早就有這樣寫法的。本卷內「五穀〔一〕」及「禾〔三〕」的各「穀」字,也都寫作「●」,茲一并改作正寫。

  (二)

  「五穀、果蓏、菜茹非中國物產者」,本卷僅此一篇,在全書中是第九十二篇。賈氏自序稱:「凡九十二篇,束為十卷」,這就是最後一卷的最後一篇。照以前九十一篇例,篇題下應有「第九十二」字樣,除漸西本加這四字外,他本都沒有,現在保留兩宋本的原樣不加。卷內共一四九個小標題,不能稱「篇」,我們叫它作「目」。

  所謂「非中國物產者」,指不是中國北方(主要是後魏疆域)所生產;「非人力所種」,當然是野生。但卷內所記,並不完全符合這個原則。例如卷六《養羊》篇有種芰、芡、藕等法,而本卷有「?〔二二〕」、「芡〔二六〕」二目及「菜茹〔五0〕」的「荷」條,既是北方原有,也不能以野生於南方來解釋。另外,即使在一四九個項目的本身,也有重複的地方。

  五穀一(一)

  《山海經》曰:「廣都之野,百穀自生,冬夏播琴。」郭璞注曰:「播琴,猶言播種,方俗言也。」「爰有膏稷、膏黍、膏菽。」郭璞注曰:「言好味,滑如膏。」

  《博物志》曰(二):「扶海洲上有草,名曰「?「一」」。其實如大麥,從七月熟,人斂穫,至冬乃訖。名曰「自然穀」,或曰「禹餘糧「二」」。」

  又曰(三):「地三年種蜀黍「三」,其後七年多蛇。」

  (一)

  本卷列舉各種草木多至一四九目,為眉目清楚和便於引稱,本書在標目下一律加上一、二、三……的數號。

  (二)

  《博物志》(《叢書集成》排印《指海》本,下同)卷六所記是:「海上有草焉,名?,其實食之如大麥,七月稔熟,名曰「自然穀」,或曰「禹餘糧」。」(《指海》本《博物志》以黃蕘圃影刊連江葉氏宋本為主,再補輯他書所引,但我們所引錄,仍去其輯補部分,以存其較早本的原樣。)《太平御覽》卷八三七「穀」、卷九九四「草」引《博物志》基本同《要術》,惟均多「食之」二字。又《御覽》卷九八八「餘糧」,及《圖經本草》「禹餘糧」引《博物志》亦有「食之」二字。

  (三)

  《博物志》卷二所載同《要術》,但上有「《莊子》曰」三字,作為引自《莊子》,但今本《莊子》中並無此語,《太平御覽》卷八四二「黍」及卷九三四「蛇」兩引《博物志》亦無「莊子曰」三字,有問題。又《御覽》二處所引,「地」下均多「節」字,作:「地節三年種蜀黍,其後七年多蛇」(《要術》「」是「蛇」的俗寫)。地節是漢宣帝的年號(三年是公元前六七年),這就有很大差異。

  「一」

  「?」,音師,即莎草科的?草,多年生草本,生海濱砂地。

  「二」

  在本草書上,唐陳藏器《本草拾遺》始著錄有「?草實」:「出東海洲島,似大麥,秋熟,一名禹餘糧,非石之餘糧也。」按禹餘糧同名異物的有三種,這是一種。另二種,一種是百合科的麥門冬,見《名醫別錄》;一種是屬褐鐵礦類的礦石,可用為止血藥,《神農本草經》已有記載。

  「三」

  「蜀黍」,即高粱。

  稻二異物志曰(一):「稻,一歲夏冬再種,出交趾。」

  俞益期《牋》曰(二):「交趾稻再熟「一」也。」

  (一)

  《太平御覽》卷八三九「稻」引《異物志》是:「交趾稻,夏冬又熟,農者一歲再種。」《初學記》卷二七引作楊孚《異物志》,除少「稻夏」二字外,餘同《御覽》。按《隋書?經藉志》著錄有後漢楊孚《異物志》,《御覽》所引,當亦出楊孚。但《御覽》用書總目中別有曹叔雅《異物志》、宋膺《異物志》、陳祁暢《異物志》,《文選》左思《蜀都賦》劉淵林注引又有譙周《異物志》。五種《異物志》均已失傳。《要術》引文與《御覽》有異,不能肯定是哪一種。

  (二)

  《太平御覽》卷八三九引俞益期《牋》是:「交趾稻再熟,而草深耕重,收穀薄。」《水經注》卷三六「溫水」記載俞益期事跡和給韓康伯的信。《要術》引文,即採自該信,參看注釋「一」。

  「一」

  俞益期所稱「稻再熟」,即《異物志》所載的「夏冬再種」。《水經注》卷三六「溫水」章「東北入于鬱」下記載:「豫章俞益期,性氣剛直,不下曲俗,容身無所,遠適在南。與韓康伯書曰:……九真太守任延,始教耕犁,俗化交土,風行象林。知耕以來,六百餘年,火耨耕藝,法與華同。名「白田」,種白穀,七月大作,十月登熟;名「赤田」,種赤穀,十二月作,四月登熟:所謂兩熟之稻也。至于草甲萌芽,穀月代種,穜稑早熟,無月不秀。耕耘功重,收穫利輕,熟速故也。米不外散,恒為豐國。」任延,東漢初人,事見《要術》自序。俞益期與韓康伯同時,東晉時人,自任延至俞益期,最多只有三百多年(六百多年到了隋唐了),「六百餘年」應是「三百餘年」之誤。

  禾三《廣志》曰(一):「梁禾,蔓生,實如葵子。米粉白如?,可為饘粥「一」。牛食以肥。六月種,九月熟。」

  「感禾,扶疏「二」生,實似大麥。」

  「揚禾(二),似藋「三」,粒細。左折右炊,停則牙生。此中國巴禾——木稷「四」也。」

  「大禾,高丈餘,子如小豆,出粟特國。」

  《山海經》曰:「崑崙墟,……上有木禾,長五尋,大五圍。」郭璞曰:「木禾,穀類也。」

  《呂氏春秋》曰(三):「飯之美者,玄山之禾,不周之粟,陽山之穄。」

  《魏書》曰(四):「烏丸「五」地宜青穄。」

  (一)

  自「梁禾」至「大禾」,均《廣志》文。《太平御覽》卷八三九「禾」引《廣志》「梁禾」作「渠禾」,「大禾」作「火禾」(《要術》金抄、明抄作「大禾」,他本亦作「火禾」),「似藋」作「實似藋」,「左折」脫「左」字,「左折右炊」,指隨折隨炊,「左」字必須有。《藝文類聚》、《初學記》未引到。

  (二)

  「揚禾」,「揚」,金抄從手,他本及《太平御覽》引均從木作「楊」。

  (三)

  見《呂氏春秋?本味》篇,文同。末後尚有「南海之秬」句,《要術》未引。《本味》篇假託伊尹對湯陳說邊遠各地的各種美食,包括鳥、獸、魚、菜、禾、果,《要術》分引在本卷有關各目中。

  (四)

  《魏書》,晉王沈撰(不是《二十四史》之一的北齊魏收撰的《魏書》),已亡佚。此句《三國志?魏志?烏丸傳》裴松之注有引到,參看「東牆〔六〕」校記(四)。

  「一」

  「饘」,音氈,《說文》:「糜也。……周謂之饘,宋謂之餬。」《禮記?檀弓》「饘粥之食」孔穎達疏:「厚曰饘,稀曰粥。」

  「二」

  「扶疏」,與「枎疏」同。《說文》:「枎疏,四布也。」

  「三」

  「藋」,有二義:音調,所謂「蔏藋」、「灰藋」,是藜一類,不會像禾本科植物,非此所指;音狄,即「荻」字,又木稷名「藋粱」,亦名「荻粱」,即高粱,荻與高粱均屬禾木科,這裏應同「荻」字。《廣雅?釋草》:「藋粱,木稷也。」可能是高粱見於文獻的最早記載。

  「四」

  「木稷」,即高粱,也叫「蜀黍」。程瑤田《九穀考》、王念孫《廣雅疏證》以高大釋「蜀」(不是指蜀地),和高粱是相合的。但巴、蜀都在四川,這裏「巴禾」恰和「蜀黍」暗合,而且也是「木稷」,故暫讀為「木稷」是「巴禾」的別名。

  「五」

  烏丸即烏桓,漢代一少數民族的名稱,因居於烏桓山而得名。漢末靈帝時主要在今遼寧省遼陽以西至河北省懷來一帶。

  麥四《博物志》曰(一):「人啖麥橡,令人多力健(二)行。」

  《西域諸國志》曰(三):「天竺十一月六日為冬至,則麥秀。十二月十六日為臘,臘麥熟。」

  《說文》曰(四):「麰,周所受來麰「一」也。」

  (一)

  《博物志》卷二作:「啖麥稼,令人力健行。」《太平御覽》卷八三八「麥」引《博物志》作:「啖麥,令人多力。」

  (二)

  「健」,宋以後刻書多有作「?」的,這裏明抄也是這樣,茲據他本改正。

  (三)

  《太平御覽》卷八三八引《西域諸國志》同《要術》,惟「臘麥熟」作「則麥熟」。吾點據《御覽》引改為「則」,漸西本從之。

  (四)

  《初學記》卷二七引《說文》同《要術》;《太平御覽》卷八三八引亦同,惟「來麰」作「來牟」。但今本《說文》此句在「來」字下,是:「來,周所受瑞麥來麰,……。」「麰」字下則是:「來麰,麥也。」分開來,「來」指小麥,「麰」指大麥,如《廣雅?釋草》:「大麥,麰也。小麥,?也。」

  「一」

  《詩經?周頌?思文》:「思文后稷,……貽我來牟。」是說周族的麥是后稷時代傳下來的。因此作頌歌來紀念他。這「來」《說文》所稱本此。

  豆五《博物志》曰(一):「人食豆三年,則身重,行動難「一」。恒食小豆,令人肌燥麤理「二」。」

  (一)

  見《博物志》卷二,分列二條,一條是:「人啖豆三年,則身重,行止難。」另一條是:「人常食小豆,令人肥肌麤燥。」《太平御覽》卷八四一「豆」引同《要術》,惟「肌燥」作「肥燥」,「行動難」衍誤作「行止動難」。《博物志》及《御覽》兩「肥」字,應均係誤字。

  「一」

  《名醫別錄》:「生大豆,……久服令人身重,」唐孟詵《食療本草》:「大豆,……每食後,淨磨拭,吞雞子大,令人長生。初服時,似身重,一年已後,便覺身輕。」很明顯,是指生吃大豆,而且是指「服食法」。則《博物志》所謂「身重,行動難」,應指此種吃法,未必是什麼「記其怪異」的豆。

  「二」

  《神農本草經》「赤小豆」陶弘景注:「小豆,性逐津液,久服令人枯燥矣。」宋寇宗奭《本草衍義》:「赤小豆,食之行小便,久則虛人,令人黑瘦枯燥。」與《博物志》所說相同,則是根據本草書赤小豆行水利濕的作用來的,也不是什麼「怪異」的東西。

  東牆六《廣志》曰(一):「東牆「一」,色青黑,粒如葵子;似蓬草。(二)十一月熟。出幽、涼、并「二」、烏丸地。」

  河西語曰(三):「貸我東牆,償我田粱。」

  《魏書》曰(四):「烏丸地宜東牆,能作白酒。」

  (一)

  《太平御覽》卷八四二「東薔」引《廣志》作:「東薔,色青黑,粒如葵子。幽、涼、并皆有之。」唐陳藏器《本草拾遺》引《廣志》則作:「東廧之子,似葵,青色。并、涼間有之。河西人語:「貸我東廧,償爾田粱。」」所稱「河西人語」,與《要術》大異,參看校記(三)。

  (二)

  《本草拾遺》:「東廧,……苗似蓬,子似葵。」《史記?司馬相如列傳》引錄《子虛賦》「東薔、雕胡」下,裴駰《集解》引徐廣說:「烏桓國有薔,似蓬草,實如葵子,十月熟。」唐司馬貞《索隱》引《廣志》說:「東薔子,色青黑。」綜合諸說,《要術》這整句該是:「東牆,似蓬草,粒如葵子,色青黑。」原引有倒錯。

  (三)

  「河西語」條,《要術》原亦提行,但「河西語」如果作為書名,不見於各家書目。唐陳藏器《本草拾遺》引作「河西人語」(見校記(一)),大可注意,因為這樣說明此條原係《廣志》文,由於《要術》提行另列,卻變成了書名。《史記?司馬相如列傳》司馬貞《索隱》則引作「河西記」,原文是:「《廣志》云:「東薔子,色青黑。河西記云:貸我東薔,償爾白粱也。」」司馬貞和陳藏器均係唐時人,「河西記」疑係「河西語」之誤。《太平御覽》卷八四二又引作「西河語」,實係據《要術》採入。「西河」、「河西」自無不可,問題在《西河記》自有其書,《隋書?經籍志》等有記載,可是「西河語」,「河西語」均不見各家書目。據此,《要術》的「河西語」,當非書名,其所記實係諺語,「河西語曰」,猶言「河西諺曰」,等於《本草拾遺》的「河西人語」,下文「堇〔六二〕」引《廣志》正有「語曰」可為佐證。所以這條實在應該接在上條下面,歸入《廣志》文,但由於原係提行,姑仍其舊。

  (四)

  《三國志?魏志》卷三十《烏丸傳》裴松之注引《魏書》:「烏丸者,……地宜青穄、東牆。東牆,似蓬草,實如葵子,至十月熟。能作白酒。」《要術》是節引,並將「青穄、東牆」原係連文者分引於「禾〔三〕」及本目。《太平御覽》卷八四二引《魏書》,「東薔,似蓬草,實如葵子,子十月熟」,列在「烏丸地宜東薔」下作為注文,無「能作白酒」句。

  「一」

  「東牆」,也寫作「東薔」、「東廧」、「東蘠」,又叫做「登相」、「登廂」、「登粟」,都是記音的字。現在甘、涼一帶俗名「沙米」。清高士奇《天祿識餘》:「瀚海……沙中生草,名「登相」,可食。按《遼史》:西夏出「登廂」。《一統志》:韃靼產東廧,似蓬草,實如穄子,十一月始熟。……今甘、涼、銀夏之野,沙中生草,子細如罌粟,堪作飯,俗名「登粟」,一名「沙米」。」清福臨(順治名)《御製格物編》:「沙蓬米,凡沙地皆有之,鄂爾多斯所產尤多,枝葉叢生如蓬,米似胡麻而小。性暖,益脾胃,易於消化,好吐者食之,多有益。作為粥,滑膩可食,或為米,可充餅餌茶湯之需。」《保德州志》:「登相子,沙地多生,一名沙米,作羹甚美。」清趙學敏《本草綱目拾遺》卷八記載亦頗詳。陳嶸《中國樹木分類學》定為是蒺藜科的,是一種矮灌木。

  「二」

  幽州,魏晉時約有今河北省及遼寧省西部地。涼州,約有今甘肅省地。并州,漢有今山西省及陝西省北部地,魏晉時有變遷,但主要是山西省。

  果蓏七《山海經》曰(一):「平丘,……百果所在。」「不周之山,……爰有嘉果:子如棗,葉如桃,黃花赤樹,食之不飢。」

  《呂氏春秋》曰(二):「常山之北,投淵之上,有百果焉,群帝所食。」「群帝,眾帝先升遐(三)者。」

  《臨海異物志》曰(四):「楊桃「一」,似橄欖(五),其味甜,五月、十月熟。諺曰:「楊桃無蹙「二」,一歲三熟。」其色青黃,核如棗核。」

  《臨海異物志》曰:「梅桃子(六),生晉安侯(七)官縣「三」,一小樹,得數十石。實大三寸,可蜜藏之。」

  《臨海異物志》曰:「楊搖(八),有七脊「四」,子生樹皮中。其體雖異,味則無奇。長四五寸,色青黃,味甘。」

  《臨海異物志》曰:「冬熟,如指大,正赤,其(九)味甘,勝梅。」

  「猴闥子「五」,如指頭大,其味小苦,可食。」

  「關桃子,其味酸。」

  「土(十)翁子,如漆子大,熟時甜酸,其色青黑。」

  「枸(十一)槽子,如指頭大,正赤,其味甘。」

  「雞橘子「六」,大如指,味甘(十二)。永寧「七」界中有之。」

  「猴總子「八」,如小(十三)指頭大,與柿相似,其味不減於柿。」

  「多南子「九」,如指大,其色紫,味甘,與梅子相似。出晉安(十四)。」

  「王壇子「一0」,如棗大,其味甘。出侯官越王祭太一壇邊有此果(十五)。無知其名,因見生處,遂名「王壇」。其形小於龍眼,有似木瓜(十六)。」

  《博物志》曰(十七):「張騫使西域還,得安石榴、胡桃、蒲桃。」

  劉欣期《交州記》曰(十八):「多感(十九)子,黃色,圍一寸。」

  「蔗子,如瓜大,亦似柚「一一」。」

  「彌子「一二」,圓而細,其味初苦後甘,食皆甘果也。」

  《杜蘭香傳》曰(二十):「神女降張碩(二一)。常食粟飯,并(二二)有非時果。味亦不甘,但一食,可七八日不飢。」

  (一)

  見《山海經》卷八《海外北經》及卷二《西山經》「西次三經」。《山海經》卷十四《大荒東經》有「百穀所在」,郭璞注:「言自生也。」《要術》的「在」,自是所據不同,不是「生」字之誤。

  (二)

  見《呂氏春秋?本味》篇。小注是高誘注。正注文均同《要術》。《本味》篇這一段的開頭是:「果之美者,沙棠之實」,在《要術》所引的下面還有:「江浦之橘,雲夢之柚。」《要術》分別引在「橘〔十四〕」、「柚〔十六〕」、「沙棠〔三0〕」。

  (三)

  「遐」,明抄、湖湘本等誤作「過」,據金抄、漸西本及《呂氏春秋》高誘注改正。

  (四)

  自本條「楊桃」至「王壇子」條共十二種果子,均引自《臨海異物志》。「臨海」猶言沿海,非指臨海郡。《太平御覽》將這十二種果子,每種分列一目,均冠以「《臨海異物志》曰」,全部引錄在卷九七四中,次序先後同《要術》,文字也基本相同。

  (五)

  「似橄欖」,《太平御覽》卷九七四「楊桃」引作「似南方橄欖子」。

  (六)

  「梅桃子」,《太平御覽》(以下均為九七四卷)引作「楊桃子」,因此這條也列在「楊桃」項下,顯然有誤。

  (七)

  「侯」,金抄、明抄、湖湘本誤作「候」,據《津逮》本、清刻本及《御覽》引改正(下文「王壇子」條的「侯官」,亦然)。

  (八)

  金抄作「楊搖」,他本作「楊榣」(《御覽》引同)。

  (九)

  「其」,各本無,據金抄及《御覽》引補。又,以「冬熟」為果名(《御覽》引同),不像,疑上面有脫文。

  (十)

  明抄及《御覽》引作「土」,他本作「士」。

  (十一)各本作「枸」,金抄作「拘」,《御覽》引作「狗」。

  (十二)各本作「味甘」,《御覽》引同;金抄作「不甘」,當誤。上文「大如指」,《御覽》引作「如指頭大」。下文「永寧」下《御覽》引多「南」字。

  (十三)《御覽》引無「小」字。

  (十四)「出晉安」,《御覽》引作「晉安侯官界中有之」。

  (十五)「出侯官越王祭太一壇邊有此果」,《御覽》引作:「晉安侯官越王祭壇邊有此果」。侯官是漢時閩越王的都城。

  (十六)「有似木瓜」下《御覽》引尚有「七月熟,甘美也」句。

  (十七)黃蕘圃刊葉氏宋本《博物志》只是:「張騫使西域還,乃得胡桃種。」但《初學記》卷二八「石榴」引《博物志》同《要術》,唐玄應《一切經音義》卷六「蒲桃」引《博物志》也有安石榴、胡桃、蒲桃三種,《太平御覽》引同(分引在卷九七十「石榴」、卷九七一「胡桃」及卷九七二「蒲萄」項下,別卷中還有附帶引到)。張騫通西域後引種進來的植物據《漢書?西域傳》上記載只有葡萄和苜蓿二種。

  (十八)劉欣期《交州記》,書已佚。本條及「蔗子」、「彌子」二條應同出《交州記》。各書未見引到。

  (十九)「感」,金抄作「咸」,他本作「感」。下文引《南方草物狀》有「都咸〔一三四〕」,恐非一物,暫從他本作「感」。

  (二十)《藝文類聚》卷八二「菜蔬」、《太平御覽》卷九六四「果」引到此條,文句有異。又《類聚》卷八一「藥」及《御覽》卷九八四「藥」、卷九八九「藷藇」引有曹毗《杜蘭香傳》,所記較詳。《要術》所引,當亦出此傳。曹毗,晉人,《晉書》有傳。

  (二一)「張碩」,金抄作「張願」,《晉書?曹毗傳》及各書所引均作「張碩」,金抄誤。

  (二二)「并」,明抄、湖湘本誤作「井」,據他本及《類聚》、《御覽》引改正。

  「一」

  酢漿草科的楊桃,也寫作「陽桃」,亦名「五斂子」,又名「羊桃」),果實兩頭尖,未熟時果皮青綠色,熟時黃綠色。一年開花數次,自夏至秋,相繼不絕。和這裏所描寫的「楊桃」很相像,可能就是楊桃。古人描寫植物形態的所謂「似」什麼,往往只是指某方面或某些方面的相像,如這裏「似橄欖」,只是指它兩頭尖的形狀,不是連它的稜和太小。

  「二」

  「蹙」是迫促;「無蹙」,意即謂不必急在一時,也就是不愁缺乏的意思。

  「三」

  晉安,作為郡名,始置於晉,故治在今福建省閩侯縣。侯官,漢置冶縣,後漢改侯官,故治在今閩侯縣冶山山麓。

  「四」

  「七脊」,有七道稜。《本草綱目》卷三三附有不知性狀的「諸果」,其中有「楊搖子」,也只引《臨海異物志》這條作說明(與《要術》所引,內容相同,文字有異)。清趙學敏《本草綱目拾遺》卷八「楊搖子」:「生閩越。其子生樹皮中,體有脊,形甚異,長四五寸。味甘,無毒,通百脈,強筋骨,和中益氣,潤肌膚,好顏色。」陳淏子《花鏡》卷四又稱:「……無核。」所謂「子生樹皮中」,實際就是「實從皮中出」(見「槃多〔一一四〕」、「古度〔一三二〕」)的意思,指從葉腋間生出隱頭狀花序所結的果實,則所謂「楊搖」,可能是無花果屬的一種。

  「五」

  趙學敏《本草綱目拾遺》卷八記載有「猴闥子」,引《宦遊筆記》說:「出臨海深山茅草中,土名「仙茅果」,秋生冬實,樵人採食,并可磨粉。其性溫補。然城市亦無食之者。」但未詳是何種植物。

  「六」

  鼠李科的枳椇,形像雞距,俗有「雞距子」之名,《本草綱目》卷三一「枳椇」記載滇人稱為「雞橘子」,則此處「雞橘子」應該就是枳椇(見「枳柜〔一二四〕」)。惟「大如指」,唐段公路《北戶錄》卷三「山橘子」引《臨海異物志》作「如指頭大」(《御覽》引同),因此段公路懷疑就是「山橘子」。如果段引無誤,那卻是金柑屬的一種了。

  「七」

  永寧,縣名,漢置,在今浙江省永嘉縣。

  「八」

  「猴總子」,《本草綱目拾遺》卷八「猴闥子」條:「又臨海出猴總子,一名「土柿」,每年九、十月間生,形與紅柿同。」並指明它和「猴闥子」以及《本草綱目》卷三三所附錄的「猴騷子」,「皆非一物」。據《要術》所引及《拾遺》所說,這「猴總子」,也許是柿樹科君遷子(俗名「牛奶柿」)一類的植物。

  「九」

  陳藏器《本草拾遺》最先收有「石都念子」,說「子如小棗」,也叫「都念子」、「倒捻子」。《東坡雜記》說:「子爛紫,可食,殊甘美。」清郭柏蒼《閩產錄異》卷二「果屬」記載有「冬年」說:「即「逃軍糧」。產漳州、泉州、龍巖。以其可以度年,故名「冬年」。花淡紅。結子如婦人乳頭,倒黏於樹,未熟色赤味澀,既熟色紫味甘。按《齊民要術》曰:「多南子,……出晉安。」即此果也。興化呼丹黏子,又名倒黏子。粵東亦產,取以釀酒,名「稔酒」。」說明「多南子」即「倒黏子」、「都念子」,都是記音字。可能下文「多感子」也是同類異名。但不能肯定是哪一種植物。

  「一0」「王壇子」,即芸香科的黃皮。南宋張世南《游宦紀聞》卷五:「果中又有黃淡子,……大如小橘,色褐,味微酸而甜。……《長樂志》曰「王壇子」。舊記又云:「相傳生於王霸壇側。」」范成大《桂海虞衡志》及周去非《嶺外代答》卷八也說:「黃皮子,如小棗」。清吳震方《嶺南雜記》卷下:「黃皮果,大如龍眼,又名「黃彈」。」郭柏蒼《閩產錄異》卷二:「黃彈子,其色黃,大如彈,或呼黃皮果。」所記都和這裏的「王壇子」相符。大概「王壇子」的名稱是由「黃彈子」或「黃淡子」附會來的。

  「一一」清李調元《南越筆記》卷十四記載有藤本的「冬榮子」說:「大如柚子,中有瓤,瓣瓣相疊,白如豬脂,炙食,皆甘美。」錄此以存參考。

  「一二」「彌子」,《本草綱目》卷三三附錄不知性狀的「諸果」有「繫彌子」,只引《廣志》一條作說明:「狀圓而細,赤,軟如棗。其味初苦後甘,可食。」如果所引沒有問題,「彌子」即是「繫彌子」(參看「繫彌〔一三三〕」校記(一))。

  棗八《史記?封禪書》曰:「李少君嘗游海上,見安期生食棗,大如瓜。」

  《東方朔傳》曰(一):「武帝時,上林獻棗。上以杖擊未央殿檻,呼朔曰:「叱叱,先生來來,先生知此篋裏何物?」朔曰:「上林獻棗四十九枚。」上曰:「何以知之?」朔曰:「呼朔者,上也;以杖擊檻,兩木,林也;朔來來者,棗也;叱叱者,四十九也。」上大笑。帝賜帛十匹。」

  《神異經》曰(二):「北方荒內,有棗林焉。其高五丈,敷張枝條一里餘。子長六七寸,圍過其長。熟,赤如朱。乾之不縮。氣味甘潤,殊於常棗。食之可以安軀,益氣力。」

  《神仙傳》曰:「吳郡沈羲,為仙人所迎上天。云:「天上見老君,賜羲棗二枚,大如雞子。」」

  傅玄《賦》曰(三):「有棗若瓜,出自海濱;全生益氣,服之如神。」

  (一)

  《隋書》及《舊唐書?經籍志》均著錄有《東方朔傳》八卷,無作者姓名,書已佚,《要術》所引即此書,不是《漢書》上的《東方朔傳》。《藝文類聚》卷八七「棗」及《太平御覽》卷九六五「棗」均引到此條,文字稍異,內容相同。

  (二)

  《要術》所引《神異經》、《神仙傳》、《甄異傳》、《列異傳》、《玄中記》、《漢武內傳》、《漢武故事》等書,都是怪誕不經的書,本書非必要時概不作校釋。

  (三)

  「傅玄《賦》」,據《初學記》卷二八「棗」所引,是傅玄的《棗賦》。

  桃九《漢舊儀》曰:「東海之內度朔山上,有桃,屈蟠三千里。其卑枝間,曰東北鬼門,萬鬼所出入也。上有二神人:一曰「荼」,二曰「鬱?(一)」,主領萬鬼:鬼之惡害人者,執以葦索,以食虎。黃帝法而象之,因立桃梗於門戶,上畫荼、鬱?,持葦索以禦凶鬼;畫虎於門,當食鬼也。」(?音壘(二)。《史記》注作「度索山」(三)。)

  《風俗通》曰:「今縣官以臘除夕,飾桃人,垂葦索,畫虎於門,效前事也。」

  《神農經》曰:「玉桃,服之長生不死。若不得早服之,臨死日服之,其尸畢天地不朽。」

  《神異經》曰:「東北有樹,高五十丈,葉長八尺,名曰「桃」。其子徑三尺二寸,小核,味和,食之令人短壽。」

  《漢武內傳》曰:「西王母以七月七日降,……令侍女更索桃。須臾以玉盤盛仙桃七顆,大如鴨子,形圓色青,以呈王母。王母以四顆與帝,三枚自食。」

  《漢武故事》曰:「東郡獻短人,帝呼東方朔。朔至,短人因指朔謂上曰:「西王母種桃,三千年一著子。此兒不良,以三過偷之矣。」」

  《廣州記》曰(四):「廬山有山桃,大如檳榔形,色黑而味甘酢。人時登採拾,只得於上飽噉,不得持下,——迷不得返。」

  《玄中記》曰:「木子大者,積石山之桃實焉,大如十斛籠。」

  甄異傳曰:「譙郡夏侯規亡後,見形還家。經庭前桃樹邊過,曰:「此桃我所種,子乃美好。」其婦曰:「人言亡者畏桃,君不畏邪?」答曰:「桃東南枝長二尺八寸向日者,憎之;或亦不畏也。」」

  《神仙傳》曰:「樊夫人與夫劉綱,俱學道術,各自言勝。中庭有兩大桃樹,夫妻各?其一:夫人?者,兩枝相鬥擊;良久,綱所?者,桃走出籬。」

  (一)

  「荼」、「鬱?」,亦作「神荼、鬱壘」,讀「伸舒、鬱律」的音。

  (二)

  「?音壘」,金抄、明抄、湖湘本作大字正文,他本改作雙行小注,應是小注,茲改正。

  (三)

  這是指《史記》注對「度朔山」的異文,疑係後人加注。原注見《史記?五帝本記》「帝顓頊」下「東至於蟠木」句裴駰《集解》引《海外經》。

  (四)

  《廣州記》有裴淵撰和顧微撰二種,均已亡佚。此條《太平御覽》卷九六七引作裴淵《廣州記》。

  李一0《列異傳》曰:「袁本初時,有神出河東,號「度索君」。人共立廟。兗州蘇氏母病,禱。見一人著白單衣,高冠,冠似魚頭,謂度索君曰:「昔臨廬山下,共食白李;未久,已三千年。日月易得,使人悵然!」去後,度索君曰:「此南海君也。」」

  梨一一《漢武內傳》曰:「太上之藥,有玄光梨。」

  《神異經》曰:「東方有樹,高百丈,葉長一丈,廣六七尺,名曰「梨」。其子徑三尺,割之,瓤白如素。食之為地仙,辟穀,可入水火也。」

  《神仙傳》曰:「介象,吳王所徵,在武昌。速求去,不許。象言病,帝以美梨一?賜象。須臾,象死。帝殯而埋之。以日中時死,其日晡時,到建業,以所賜梨付守苑吏種之。後吏以狀聞,即發象棺,棺中有一奏符。」

  柰一二《漢武內傳》曰:「仙藥之次者,有圓丘紫柰,出永昌。」

  橙一三《異苑》曰:「南康有?石山,有甘、橘、橙、柚。就食其實,任意取足;持歸家人噉,輒病,或顛仆失徑。」

  郭璞曰〔一〕:「蜀中有「給客橙」,似橘而非,若柚而芳香。夏秋華實相繼,或如彈丸,或如手指。通歲食之。亦名「盧橘」「一」。」

  (一)

  「郭璞曰」云云是郭璞注司馬相如《上林賦》「盧橘夏熟」文。李善注《文選》自稱:「舊注是者,因而留之,並於篇首,題其姓名。」今《文選》李善注本(嘉慶胡克家重刊宋淳熙本)卷八《上林賦》下即題「郭璞注」。但「盧橘夏熟」下並無郭氏此注,則此注已被李善捨而不錄。《太平御覽》卷九六六「橘」引《上林賦》「盧橘夏熟」下卻有此條郭注,是:「郭璞注曰:「蜀中有給客橙,即此也。冬夏華實相繼也。」」但不是全文。全文見於《史記?司馬相如列傳》裴駰《集解》引,是:「郭璞曰:「今蜀中有給客橙,似橘而非,若柚而芬香。冬夏華實相繼,或如彈丸,或如拳,通歲食之。即盧橘也。」」幾與《要術》全同。又《御覽》卷九六六引有《魏王花木志》一條,與郭說相同:「盧橘。蜀土有「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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