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齊書》·南齊書卷十五 志第七

州郡下    荊 巴 郢 司 雍 湘 梁 秦 益 寧

  荊州,漢靈帝中平末刺史王睿始治江陵,吳時西陵督鎮之。晉太康元年平吳,以為刺史治。愍帝建興元年,刺史周顗避杜弢賊奔建康,陶侃為刺史,治沌口。王敦治武昌。其後或還江陵,或在夏口。桓溫平蜀,治江陵。以臨沮西界,水陸紆險,行逕裁通,南通巴、巫,東南出州治,道帶蠻、蜑,田土肥美,立為汶陽郡,以處流民。屬氐陷襄陽,桓沖避居上明,頓陸遜樂鄉城上四十餘里,以田地肥良,可以為軍民資實,又接近三峽,無西疆之虞,故重戍江南,輕戍江北。苻堅敗後,復得襄陽。太元十四年,王忱還江陵。江陵去襄陽步道五百,勢同脣齒,無襄陽則江陵受敵,不立故也。自忱以來,不復動移。境域之內,含帶蠻、蜑,土地遼落,稱為殷曠。江左大鎮,莫過荊、揚。弘農郡陝縣,周世二伯總諸侯,周公主陝東,召公主陝西,故稱荊州為陝西也。領郡如左:

  南郡

  江陵 華容 枝江 臨沮 編 當陽

  南平郡

  孱陵 作唐 江安 安南

  天門郡

  零陽 澧陽 臨澧 漊中

  宜都郡

  夷道 佷山 夷陵 宜昌

  南義陽郡

  平氏 厥西

  河東郡

  聞喜 松滋 譙 永安

  汶陽郡

  僮陽 沮陽 高安

  新興郡

  定襄 新豐 廣牧

  永寧郡

  長寧 上黃

  武寧郡

  樂鄉 長林

  巴州,三峽險隘,山蠻寇賊,宋泰始三年,議立三巴校尉以鎮之。後省,昇明二年,復置。建元二年,分荊州巴東、建(年)〔平〕,〔一〕益州巴郡為州,立刺史,而領巴東太守,又割涪陵郡屬。永明元年省,各還本屬焉。

  巴東郡

  魚復 朐〈月忍〉 南浦 聶陽 巴渠 新浦 漢豐

  建平郡

  巫 秭歸 北井 秦昌〔二〕 沙渠 新鄉

  巴郡

  江州 枳 墊江 臨江

  涪陵郡

  漢平 涪陵 漢玫〔三〕

  郢州,鎮夏口,舊要害也。吳置督將為魯口屯,對魯山岸,因為名也。晉永嘉中,荊州刺史都督山簡自襄陽避賊奔夏口,庾翼為荊州,治夏口,並依地嶮也。太元中,〔四〕荊州刺史桓沖移鎮上明,上表言:「氐賊送死之日,舊郢以北,〔堅〕壁相望,〔五〕待以不戰。江州刺史桓嗣宜進屯夏口,據上下之中,於事為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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