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齊書》·南齊書卷五十 列傳第三十一
文二王 明七王
文惠太子四男:安皇后生鬱林王昭業;宮人許氏生海陵恭王昭文;陳氏生巴陵王昭秀;褚氏生桂陽王昭粲。
巴陵王昭秀字懷尚,太子第三子也。永明中,封曲江公,千五百戶。十年,為寧朔將軍、濟陽太守。鬱林即位,封臨海郡王,二千戶。隆昌元年,為使持節、都督荊雍益寧梁南北秦七州軍事、西中郎將、荊州刺史。延興元年,徵為車騎將車,衛京師,以永嘉王昭粲代之。
明帝建武二年,通直常侍庾曇隆啟曰:「周定雒邑,天子置畿內之民;漢都咸陽,三輔為社稷之衛。中晉南遷,事移威弛,近郡名邦,多有國食。宋武創業,依擬古典,神州部內,不復別封。而孝武末年,分樹寵子,苟申私愛,有乖訓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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