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齊書》·南齊書卷三十五 列傳第十六
高祖十二王
高帝十九男:昭皇后生武帝、豫章文獻王嶷;謝貴嬪生臨川獻王映、長沙威王晃;羅太妃生武陵昭王廚;任太妃生安成恭王暠;陸脩儀生鄱陽王鏘、晉熙王銶;袁脩容生桂陽王鑠;何太妃生始興簡王鑑、宜都王鏗;區貴人生衡陽王鈞;張淑妃生江夏王鋒、河東王鉉;李美人生南平王銳;第九、第十三、第十四、第十七皇子早亡。衡陽王鈞出繼元王後。
臨川獻王映字宣光,太祖第三子也。宋元徽四年,解褐著作佐郎,遷撫軍行參軍,南陽王文學。沈攸之事難,太祖時領南徐州,以映為寧朔將軍,鎮京口。事寧,除中軍諮議、從事中郎、輔國將軍、淮南宣城二郡太守,並不拜。仍為假節、(都)督南兗兗徐青冀五州諸軍事、行〔南〕兗州刺史,〔一〕將軍如故。尋除給事黃門侍郎,領前軍將軍,仍復為冠軍將軍、南兗州刺史,假節(都)督,復為監軍,〔二〕督五州如故。
齊臺建,宋帝詔封映及弟晃、廚、暠、鏘、鑠、鑑並為開國縣公,各千五百戶,未及定土宇,而太祖踐阼。以映為使持節、都督荊湘雍益梁寧南北秦八州諸軍事、平西將軍、荊州刺史。封臨川王,食邑例二千戶。又領湘州刺史。豫章王嶷既留鎮陝西,映亦不行。改授散騎常侍、都督揚南徐二州諸軍事、前將軍、揚州刺史,持節如故。國家初創,映以年少臨神州,吏治聰敏,府州曹局,皆重足以奉禁令,自宋彭城王義康以後未之有也。
出為都督荊湘雍益梁巴寧南北秦九州諸軍事、鎮西將軍、荊州刺史,持節、常侍如故。給鼓吹一部。以國憂解散騎常侍,進號征西。永(興)〔明〕元年,〔三〕入為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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