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齊書》·南齊書卷五十三 列傳第三十四
良政 傅琰 虞愿 劉懷慰 裴昭明 沈憲 李珪之 孔琇之
太祖承宋氏奢縱,風移百城,輔立幼主,思振民瘼。為政未期,擢山陰令傅琰為益州刺史。乃捐華反樸,恭己南面,導民以躬,意存勿擾。以山陰大邑,獄訟繁滋,建元三年,別置獄丞,與建康為比。永明繼運,垂心治術。杖威善斷,猶多漏網,長吏犯法,封刃行誅。郡縣居職,以三周為小滿。水旱之災,輒加賑卹。明帝自在布衣,曉達吏事,君臨億兆,專務刀筆,未嘗枉法申恩,守宰以之肅震。
永明之世,十許年中,百姓無雞鳴犬吠之警,都邑之盛,士女富逸,歌聲舞節,袨服華粧,桃花綠水之間,秋月春風之下,蓋以百數。及建武之興,虜難猋急,征役連歲,不遑啟居,軍國糜耗,從此衰矣。
齊世善政著名表績無幾焉,位次遷升,非直止乎城邑。今取其清察有跡者,餘則隨以附焉。
傅琰字季珪,北地靈州人也。祖邵,員外郎。父僧祐,安東錄事參軍。
琰美姿儀,解褐寧蠻參軍,本州主簿,寧蠻功曹。宋永光元年,補諸暨武康令,廣威將軍,除尚書左民郎,又為武康令,將軍如故。除吳興郡丞。
泰始六年,遷山陰令。山陰,東土大縣,難為長官,僧祐在縣有稱,琰尤明察,又著〔能〕名。〔一〕其年爵新亭侯。元徽初,遷尚書右丞。
遭母喪,居南岸,鄰家失火,延燒琰屋,琰抱柩不動,鄰人
点击展开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