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齊書》·南齊書卷十六 志第八

百官

  建官設職,興自炎昊,方乎隆周之冊,表乎盛漢之書。存改回沿,〔一〕備於歷代,先賢往學,以之雕篆者眾矣。若夫胡廣舊儀,事惟簡撮,應劭官典,殆無遺恨。王朗奏議,屬霸國之初基;陳矯增曹,由軍事而補闕。今則有魏氏官儀、魚豢中外官也。山濤以意辯人,不□□□。荀勗欲去事煩,唯論并省。定制成文,本之晉令,後代承業,案為前准。肇域官品,區別階資,〔二〕蔚宗選簿梗概,欽明階次詳悉,虞通、劉寅因荀氏之作,矯舊增新,今古相校。齊受宋禪,事遵常典,既有司存,無所偏廢。其餘散在史注,多已筌拾,覽者易知,不重述也。諸臺府郎令史職吏以下,具見長水校尉王珪之職儀。(國相)〔相國〕。〔三〕   蕭、曹以來,為人臣極位。宋孝建用南譙王義宣。至齊不用人,以為贈,不列官。

  太宰。

  宋大明用江夏王義恭,以後無人。齊以為贈。

  太傅。

  太師、太保、太傅,〔四〕周舊官。漢末,董卓為太師。晉惠帝初,衛瓘為太保。自後無太師,而太保為贈。齊唯置太傅。

  大司馬。大將軍。

  宋元嘉用彭城王義康,後無人。齊以為贈。

  太尉。司徒。司空。

  三公,舊為通官。司徒府領天下州郡名數戶口簿籍。雖無〔五〕,常置左右長史、左西〔曹〕掾屬、〔六〕主簿、祭酒、令史以下。晉世王導為司徒,右長史干寶撰立官府,職儀已具。

  特進。

  位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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