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通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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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通志》·皇朝通志卷八十二

食货略二
○食货略二
田制下
△田制下
顺治元年近畿百姓带地来投者甚多上特命设为纳银庄头各给绳地 【每四十二亩为一绳】 其纳蜜苇棉靛等物附焉计立庄百三十有二不立庄者仍其户计二百八十有五分隶内务府镶黄正黄正白三旗坐落顺天保定河间永平天津正定宣化等府州县其奉天山海关古北口喜峯口亦命次第设立旋谕户部清厘近京各州县无主民田及故明勋戚驸马公侯伯内监无主庄田分给诸王勋臣兵丁人等先行经理疆界令满汉分居于是顺天巡按柳寅东上言无主地与有主地犬牙相错势必满汉杂处不惟今日履亩之难亦恐日后争端互起莫若先按州县大小定用地多寡使满洲自住一方然后稽察无主与有主地亩互相更换庶经界分明疆理各正乃定圈拨之法以尚书英俄尔岱董其事越明年上以民间田房听旗人指圈其间每恶不一恐官吏瞻情至居民偏累乃谕户部务从公速拨其有不齐者均平补给之又命给事中四员御史四员户部司官八员分往各州县公同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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