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氏会约医镜》前言·卷之一 脉法
一、脉法论
凡古今之论脉者不一,有深远而不明者,有繁多而无用者,有简略而不该者,有臆撰而背谬者,令人阅之,不惟不能朗然,且有用之而贻害者。余于此道,已阅历五十年矣,稍有所会。故自生平诊脉以来,或势危断生,或身旺断死,或断三年死,或五月、或百日、或即日死,无一之不验者。此余之心得,初非可以言传也。余于后尺脉条勉强言之,亦不过明其概耳。但规矩准绳须当明析,庶不致有误。今余备拣《内经》及历代名贤最显最约、决不可少之脉诀,录之于后,以便人取用,是由浅入深之道也。人能细意会之,亦可以无遗蕴矣。
二、四字脉诀
(四字脉诀从来久矣,兹于缺者补之,讹者正之,复加注释;文简义该,实学人之医镜也。)
脉为血脉,百骸贯通。大会之地,寸口朝宗。
脉者,血脉也。血脉之中,气道行焉。而经曰:「肺朝百脉,为脉之大会」。盖肺如华差,各经皆处其下也。
上部为寸,中关下尺,三部九分,因人下指。
上属阳,下属阴,三部九分。人长,下指稍疏;人短,下指稍密。
心与胞络,左寸之中,膻中与肺,右寸所应。(膻即胸也。)
二寸居上,所谓上以候上也。故凡头面、咽喉、口齿、颈项、肩背之病,皆候于此。
惟胆与肝,左关脉定;胃与脾脉,属在右关。
二关居中,所谓中以候中也。故凡胁肋、腹背之疾,皆候于此。
膀胱及肾,左尺所认,小肠相火,属在右肾。
二尺居下,所谓下以候下也。故凡腰膝、小腹、阴道、胫中之病,皆候于此。按《本经》曰:「脉之上者应上,下者应下。」自叔和云:「心与小肠合于左寸,肺与大肠合于右寸」,其谬甚矣。二肠皆下部之腑,小肠属火,火居火位,故当配于下之右,以右肾乃元阳之本也;大肠属金,金水相从,故当配于下之左,以左臂乃真阴之舍也。欲察下部之水火者,端在二尺。但二肠连胃气,故《内经》亦不言其定处。但曰大肠、小肠,皆属于胃,是又可于胃察二肠之气也。
关前一分,内外所重。左为人迎,以候外因;右为气口,可辨食症。
上中下,一部三分。今曰关前一分,仍在关上,但前一分耳。左谓人迎,仍在肝胆脉内。紧甚则伤风,(风中有寒。)宜发表。右谓气口,仍在脾胃脉内。紧甚则伤食,宜消导。
(伤食脉于此辨。)
神门属肾,而在关后;人无二脉,有死不二。
经曰:「上中无脉,下部有脉,虽困无害。」以两尺属水火,为人之根本,所以称神门也。余生平断人之生死亦在于是。上二部不论,于两尺脉按之,至于将止未止之间,能滑而过指,复有和缓之意,此人虽势危,亦可以生。若两头虽动,全无神力,下不滑而过指者,两尺败矣。或即日死,或即刻死,所必然者。若两头动而无神,而指下犹有一线之滑而欲过者,或三年、或二年而止。若两头动而无神,而指下稍有一毫之滑而欲过又不能过者,或半年、或旬日而危。此古今脉诀,无有明言之者。余能会之,有欲言而不能言者,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