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话《南齐书》·郁林王本纪

郁林王萧昭业字元尚,是文惠太子萧长懋的长子。小名法身。世祖即位后,封他为南郡王,食邑两千户。永明五年(487)十一月七日,在东宫崇政殿举行加冠成人(二十岁)典礼。当天小会,赐给王公以下官员帛数量不一,并给他配备两位辅佐的人物。永明七年,有关部门奏请配给他班剑仪仗队二十人,鼓吹乐队一部,并为他选择优秀人才为友伴、同学。永明十一年(493),给他配备黑轮三望车。世祖下诏为他选配优秀的官属。文惠太子去世,他被立为皇太孙,居住东宫。世祖驾崩,他便即位做了皇帝。

  永明十一年八月初四,下诏执行先帝遗诏,任命护军将军武陵王萧晔为卫将军,征南大将军陈显达在现有封号上开府仪同三司,尚书左仆射西昌侯萧鸾为尚书令,太孙詹事沈文季为护军将军。初五,任命司徒竟陵王萧子良为太傅。下诏说:“我这个人德寡才薄,继承执政,面对如此重任,更加敬仰先辈的功绩,我只想着敬守成规,遵循先辈们的意志。现在正值哀痛之际,才失去重要的领导人,应该效法先辈的光辉榜样,育德振民。所有拖欠的赋税徭役和各种债务,只要是在今年七月三十日前的,一概免去。其他所有准备封籍货卖而未能兑现的,也全都各还其主。皇家及各署的田池邸冶等,是兴是废本是随着具体事情需要的,是暂时性的东西,现在没用的部分,要核实后予以取消。其他类似设置也都应暂时禁行,全都归还民众,关市的征税,也必须坚持优惠和减轻的原则。”初八,下诏“近来北边叛乱者的家属,全都充军了,他们的罪过固然很重大,不应赦免,但是抚辜兴仁,也是先辈们一直倡行的。应该给予适当的宽免,让他们重新做人,把他们全都放还,恢复民籍。已赏赐给人的,也都要给他们赎出来。”十三日,下诏说:“前两年蛮虏勾结,骚扰边地,赖各位将帅大展雄略,歼灭不少。革城告捷,舞阴固守,这二处的将士还有人没能得到爵赏,应分别派遣选拔官员的有关部门人员,前往考察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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