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修集》卷二 居士集卷二·卷十六 居士集卷十六

论序一首论二首或问一首〈正统论原本七首附〉【正统论序〈康定元年〉】

臣修顿首死罪言。伏见太宗皇帝时,尝命薛居正等撰梁、唐、晋、汉、周事为《五代史》,凡一百五十篇,又命李昉等编次前世年号为一篇,藏之秘府。而昉等以梁为伪。梁为伪,则史不宜为帝纪,而亦无曰五代者,于理不安。今又司天所用崇天历,承后唐,书天祐至十九年,而尽黜梁所建号。援之于古,惟张轨不用东晋太兴而虚称建兴,非可以为后世法。盖后唐务恶梁,而欲黜之,历家不识古义,但用有司之传,遂不复改。至于昉等,初非著书,第采次前世名号,以备有司之求,因旧之失,不专是正,乃与史官戾不相合。皆非是。

臣愚因以谓正统,王者所以一民而临天下。三代用正朔,后世有建元之名。

然自汉以来,学者多言三代正朔,而怪仲尼尝修《尚书》、《春秋》,与其学徒论述尧、舜、三代间事甚详,而于正朔尤大事,乃独无明言,颇疑三代无有其事。

及于《春秋》得“十月陨霜杀菽”,二月“无冰”,推其时气,乃知周以建子为正,则三代固尝改正朔。而仲尼曰行夏之时,又知圣人虽不明道正朔之事,其意盖非商、周之为,云其兴也,新民耳目,不务纯以德,而更易虚名,至使四时与天不合,不若夏时之正也。及秦又以十月为正。汉始稍分后元、中元,至于建元,遂名年以为号。由是而后,直以建元之号加于天下而已,所以同万国而一民也。

而后世推次,以为王者相继之统。若夫上不戾于天,下可加于人,则名年建元,便于三代之改岁。然而后世僣乱假穷者多,则名号纷杂,不知所从,于是正闰真伪之论作,而是非多失其中焉。

然尧、舜、三代之一天下也,不待论说而明。自秦昭襄讫周显德千有余年,治乱之迹不可不辨,而前世论者靡有定说。伏惟大宋之兴,统一天下,与尧、舜、三代无异。臣故曰不待论说而明。谨采秦以来讫于显德终始兴废之迹,作《正统论》。臣愚不足以知,愿下学者考定其是非而折中焉。

【正统论上〈康定元年〉】

《传》曰“君子大居正”,又曰“王者大一统”。正者,所以正天下之不正也;统者,所以合天下之不一也。由不正与不一,然后正统之论作。

尧、舜之相传,三代之相代,或以至公,或以大义,皆得天下之正,合天下于一,是以君子不论也,其帝王之理得而始终之分明故也。及后世之乱,僣伪兴而盗窃作,由是有居其正而不能合天下于一者,周平王之有吴、徐是也;有合天下于一而不得居其正者,前世谓秦为闰是也。由是正统之论兴焉。

自汉而下,至于西晋,又推而下之,为宋、齐、梁、陈。自唐而上,至于后魏,又推而上之,则为夷狄。其帝王之理舛,而始终之际不明,由是学者疑焉,而是非又多不公。自周之亡迄于显德,实千有二百一十六年之间,或理或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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