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修集》卷二 居士集卷二·卷二十二 居士集卷二十二

碑铭二首【太尉文正王公神道碑铭〈至和二年〉】至和二年七月乙未,枢密直学士、右谏议大夫王素奏事殿中,已而泣且言曰:“臣之先臣旦,相真宗皇帝十有八年,今臣素又得待罪侍从之臣。惟是先臣之训,其遗业余烈,臣实无似,不能显大,而墓碑至今无辞以刻。惟陛下哀怜,不忘先帝之臣,以假宠于王氏,而勖其子孙。天子曰:“呜呼!惟汝父旦,事我文考真宗,协德一心,克终厥位,有始有卒,其可谓全德元老矣。汝素以是刻于碑。”

素拜稽首出。明日,有诏史馆修撰欧阳修曰:“王旦墓碑未立,汝可以铭。”臣修谨按:

故推诚保顺同德守正翊戴功臣、开府仪同三司、守太尉、充玉清昭应宫使、上柱国、太原郡开国公、赠太师、尚书令兼中书令、追封魏国公、谥曰文正王公,讳旦,字子明,大名莘人也。皇曾祖讳言,滑州黎阳令,追封许国公。皇祖讳彻,左拾遗,追封鲁国公。皇考讳祐,尚书兵部侍郎,追封晋国公。皆累赠太师、尚书令兼中书令。曾祖妣姚氏,鲁国夫人。祖妣田氏,秦国夫人。妣任氏,徐国夫人;边氏,秦国夫人。公之皇考以文章自显汉、周之际,逮事太祖、太宗,为名臣。尝谕杜重威使无反汉,拒卢多逊害赵普之谋,以百口明符彦卿无罪,故世多称王氏有阴德。公之皇考,亦自植三槐于庭,曰:“吾之后世,必有为三公者,此其所以志也。”

公少好学,有文。太平兴国五年,进士及第,为大理评事、知临江县,监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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