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修集》卷二 居士集卷二·卷二十 居士集卷二十

碑铭三首【金部郎中赠兵部侍郎阎公神道碑铭〈宝元元年〉】惟阎氏世家于郓。其先曰太原王宝,以武显于梁、晋之间,实佐庄宗,战河上,取常山,功书史官,爵有王土。郓之诸阎,皆王后也。周广顺二年,以郓州之钜野、郓城为济州,阎氏今为济州钜野人也。

公生汉、晋之间,遭世多虞,虽出将家而不喜战斗;独好学,通三《礼》,颇习子、史,为文辞。是时,钜野大贼有众千余人,以公乡里儒者,掠致贼中,问以谋略,公毅然未尝有所言。而为人状貌奇伟,举止严重,有威仪,贼皆惮之,莫敢害。贼平,公还乡里,以三《礼》教授弟子。

大宋受命,天下将平,公乃出。以三《礼》举中建隆某年某科,历汉州之金堂、虢州之湖城二县尉,迁濮州濮阳令,皆有吏绩。

太宗皇帝遣使者行视天下,使者还,言公可用。召见奏事,语言鬯然,殿中皆耸动。太宗奇之,拜太子洗马、知岳州。吴越忠懿王再朝京师,籍其所有浙东、西之地,纳之有司。天子以为新附之邦,乃以禁兵千人属公安抚其人,遂知苏州。

五代之际,江海之间分为五,大者窃名号,其次擅征伐,故皆峻刑法,急聚敛,以制命于其民。越虽名为臣属之邦,然阂于江淮,与中国隔不相及者久矣。公以齐鲁之人,悉能知越风俗而揉以善政,或摩以渐,或革以宜,推凡上之所欲施,宽凡民之所不堪,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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