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修集》第五部分·卷一三○ 试笔〈计三十条〉
【南唐砚】
某此一砚,用之二十年矣。当南唐有国时,于歙州置砚务,选工之善者,命以九品之服,月有俸廪之给,号砚务官,岁为官造砚有数。其砚四方而平浅者,南唐官砚也。其石尤精,制作亦不类今工之侈窳。此砚得自今王舍人原叔。原叔家不识为佳砚也,儿子辈弃置之。予始得之,亦不知为南唐物也。有江南人年老者见之,凄然曰:“此故国之物也。”因具道其所以然,遂始宝惜之。其贬夷陵也,折其一角。
【宣笔】
宣笔初不可用,往时圣俞屡以为惠,寻复为人乞去。今得此甚可用,遂深藏之。
【琴枕说】
介甫尝言夏月昼睡方枕为佳,问其何理,云睡久气蒸枕热,则转一方冷处。
然则真知睡者邪。余谓夜弹琴唯石晖为佳,盖金蚌、瑟瑟之类皆有光色,灯烛照之则炫耀,非老翁夜视所宜。白石照之无光,唯目昏者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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