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文白对照》·沅俗

李季霖摄篆沅江,初莅任,见猫犬盈堂,讶之。僚属曰:“此乡中百姓瞻仰风采也。”少间,人畜已半;移时,都复为人,纷纷并去。一日,出谒客,肩舆在途。忽一舆夫急呼曰:“小人吃害矣!”即倩役代荷,伏地乞假。怒诃之,役不听,疾奔而去。遣人尾之。役奔入市,觅得一叟,便求按视。叟相之曰:“是汝吃害矣。”乃以手揣其肤肉,自上而下力推之;推至少股,见皮内坟起,以利刃破之,取出石子一枚,曰:“愈矣。”乃奔而返。后闻其俗有身卧室中,手即飞出,入人房闼,窃取财物。设被主觉,絷不令去,则此人一臂不用矣。

李季霖曾代任沅江县令。刚到任时,见大堂上满是狗、猫,他很惊讶。下属官吏告诉他:“这是乡中的老百姓,来瞻仰大人丰采的。”过了一会儿,已经有一半的猫狗变作人;又过了一会儿,猫狗都复原成了人,纷纷离去了。

有一天,李季霖出门会客,坐着轿子正走在路上,忽然有一个轿夫急乎乎地说:“小人受到伤害了!”就请别人替他抬轿,自己跪下向李季霖请假。李季霖生气地呵斥他,轿夫不听,疾跑而去。李季霖派人跟着他。轿夫跑到集市上,找到一位老头,请他诊治。老头看着他说:“你是受到伤害了。”于是就用手揣按他的皮肉,自上而下地用力推按;推到小腿,见皮下有肉团耸起,用锋利的刀割开,从里面取出一枚石子,说:“好了。”于是轿夫就跑着回来了。后来听说这个地方有个风俗,有的人身子躺在自己的卧室里,手就能飞出去,进入别人家的房门,偷窃财物。假若被主人发觉,拴住他的手不让它回去,那么这个人的一只手就残废不中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