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民某,五旬余,继娶少妇。二子恐其复育,乘父醉,潜割睪丸而药糁之。父觉,托病不言。久之,创渐平。忽入室,刀缝绽裂,血溢不止,寻毙。妻知其故,讼于官。官械其子,果伏。骇曰:“余今为‘单父宰’矣!”并诛之。
邑有王生者,娶月余而出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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