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正义》·卷十七 立政第二十一
周公作《立政》。周公既致政成王,恐其怠忽,故以君臣立政为戒。
立政言用臣当共立政,故以名篇。
周公若曰:“拜手稽首,告嗣天子王矣。”顺古道尽礼致敬,告成王,言:“嗣天子,今已为王矣,不可不慎。”用咸戒于王曰:“王左右常伯、常任、准人、缀衣、虎贲。”周公用王所立政之事皆戒于王曰,常所长事、常所委任,谓三公六卿;准人平法,谓士官;缀衣掌衣服,虎贲以武力事王,皆左右近臣,宜得其人。○任,而鸩反。准,之允反。缀,徐丁卫反,又丁劣反。贲音奔。长,丁丈反,除篇末文注“以长”直良反,馀并同。周公曰:“呜呼!休兹,知恤鲜哉!。叹此五者立政之本,知忧得其人者少。○鲜,息浅反。
[疏]“周公”至“鲜哉”○正义曰:王之大事在于任贤使能,成王初始即政,犹尚幼少,周公恐其怠忽政事,任非其人,故告以用臣之法。周公顺古道而告王曰:“我敢拜手稽首,告嗣世天子成王,今已为王矣。王者当立善政,其事不可不慎。”周公既为此言,乃用王所立政之事皆戒于王曰,王之亲近左右,常所长事,谓三公也;常所委任,谓六卿也;平法之人,谓狱官也;缀衣之人,谓掌衣服者也;虎贲,以武力事王者;此等皆近王左右,最须得人。周公既历言此官,复言而叹曰:“呜呼,美哉!此五等之官,立政之本也。知忧此官宜得贤人者少也。”○传“顺古”至“不慎”○正义曰:周公既拜手稽首,而后发言。还自言“拜手稽首”,示己重其事,欲令受其言,故尽礼致敬以告王也。《召诰》云:“拜手稽首,旅王若公。”亦是召公自言已拜手稽首,与此同也。成王嗣世而立,故呼成王为“嗣天子”。周公摄政之时,成王未亲王事,此时既已归政于成王,故言“今已为王矣,不可不慎”也。王肃以为于时周公会群臣共戒成王,其言曰“拜手稽首”者,是周公赞群臣之辞。○传“周公”至“其人”○正义曰:此以“立政”名篇,知“用咸戒”者是“周公用王所立政之事皆戒于王”也。三公,臣之尊者,知常所长事谓三公也。六卿分掌国事,王之所任,知常所委任谓六卿也。“准”训平也,平法之人谓士官也。士,察也,察狱之官用法必当均平,故谓狱官为准人。《周礼》司寇之长在常任之内,此士官当谓士师也。衣服必连缀着之,此历言官人,知“缀衣”是掌衣服者。此言亲近大臣,必非造衣裳者。《周礼》:“大仆,下大夫。掌正王之服位,出入王之大命。”此掌衣服者,当是大仆之官也。《周礼》:“虎贲氏,下大夫。”言其若虎贲兽,是以武力事王者。此皆左右近臣,宜得其人,言其急于馀官。得其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