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正义》·卷十九 衰毕命第二十六
康王命作册毕,命为册书,以命毕公。分居里,成周郊,分别民之居里,异其善恶。成定东周郊境,使有保护。○别,彼列反。作《毕命》。
毕命言毕公见命之书。
[疏]“康王”至“毕命”○正义曰:康王命史官作册书命毕公,使毕公分别民之居里,令善恶有异。于成周之邑,成定东周之郊境。史叙其事,作《毕命》。○传“命为”至“毕公”○正义曰:《周礼·内史》云:“凡命诸侯及孤卿大夫,则策命之。”此云“命作册”者,命内史为册书以命毕公,故云以册命毕公。○传“分别”至“保护”○正义曰:殷之顽民,迁居此邑,历世化之,已得纯善,恐其变改,故更命毕公分别民之居里,异其善恶。即经所云“旌别淑慝,表厥宅里,彰善瘅恶,树之风声”,“殊厥井疆,俾克畏慕”皆是也。“分”者令其善恶分别,使恶者慕善,非分别其处,使之异居也。此邑本名成周,欲以成就周道。民不纯善,则是未成,故命毕公教之。“成定东周郊境”,即经“申画郊圻,慎固封守”,是其使有保护。
惟十有二年,六月庚午朏,康王即位十二年六月三日庚午。○朏,普忽反,徐芳尾反,又芳愦反。越三日壬申,王朝步自宗周,至于丰。于朏三日壬申,王朝行自宗周,至于丰。宗周,镐京。丰,文王所都。○朝,直遥反。镐,户老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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