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正义》·卷十一 牧誓第四

武王戎车三百两,兵车,百夫长所载。车称两。一车步卒七十二人,凡二万一千人,举全数。○车音居。《释名》云:“古者声如居,所以居人也。今曰车,声近舍,车舍也。”韦昭《辩释名》云:“古皆尺遮反,从汉始有音居。”长,丁丈反。卒,子忽反。虎贲三百人,勇士称也,若虎贲兽,言其猛也。皆百夫长。○贲音奔。称,尺证反。与受战于牧野,作《牧誓》。

  牧誓至牧地而誓众。○牧如字,徐一音茂,《说文》作坶,云:“地名,在朝歌南七十里。”《字林》音母。

  [疏]“武王”至“牧誓”○正义曰:武王以兵戎之车三百两、虎贲之士三百人与受战于商郊牧地之野,将战之时,王设言以誓众。史叙其事,作《牧誓》。○传“兵车”至“全数”○正义曰:孔以“虎贲三百人”与戎车数同,王于誓时所呼有“百夫长”,因谓“虎贲”即是百夫之长。一人而乘一车,故云“兵车,百夫长所载”也。数车之法,一车谓之一两。《诗》云“百两迓之”,是车称两也。《风俗通》说车有两轮,故称为两。犹屦有两只,亦称为两。《诗》云“葛屦五两”即其类也。“一车步卒七十二人”,《司马法》文也。车有七十二人,三百乘凡二万一千人。计车有七十二人,三百乘当有二万一千六百人,孔略六百而不言,故云“举全数”。顾氏亦同此解。孔既用《司马法》一车七十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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