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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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正义》·卷十八 君陈第二十三

周公既没,命君陈分正东郊成周,成王重周公所营,故命君陈分居,正东郊成周之邑里官司。作《君陈》。作书命之。

  君陈臣名也,因以名篇。○郑注《礼记》云:“周公之子。”

  王若曰:“君陈,惟尔令德孝恭。言其有令德,善事父母,行己以恭。惟孝,友于兄弟,克施有政。言善父母者必友于兄弟,能施有政令。命汝尹兹东郊,敬哉!正此东郊,监殷顽民,教训之。○监,工衔反。昔周公师保万民,民怀其德。往慎乃司,兹率厥常。言周公师安天下之民,民归其德。今往承其业,当慎汝所主,此循其常法而教训之。懋昭周公之训,惟民其乂。勉明周公之教,惟民其治。○懋音茂。治,直吏反,下注“政治”同。

  [疏]“周公”至“君陈”○正义曰:周公迁殷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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