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集解》·周易集解卷十七

昔者圣人之作易也,

  孔颖达曰:据今而称上代,谓之昔昔。聪明睿智,谓之圣人,卿伏羲也。

  案《下系》云:古者庖牺氏之王天下,始作八卦。今言作易,明是伏羲,非谓文王也。

  幽赞于神明而生蓍,

  荀爽曰:幽,隐也。赞,见也。神者在天,明者在地。神以夜光,明以昼照。蓍者,册也。谓阳爻之册三十有六,阴爻之册二十有四,二篇之册万有一千五百二十。上配列宿,下副物数。生蓍者,谓蓍从爻中生也。

  干宝曰:幽昧,人所未见也。赞,求也。言伏羲用明于昧冥之中,以求万物之性,尔乃得自然之神物,能通天下之精,而管御百灵者。始为天下生用蓍之法者也。

  参天两地而倚数,

  虞翻曰:倚,立。参,三也。谓分天象为三才,以地两之,立六画之数,故“倚数”也。

  崔觐曰:参,三也。谓于天数五、地数五中,以八卦配天地之数。起天三配艮,而立三数。天五配坎,而立五数。天七配震,而立七数。天九配乾,而立九数。此从三顺配阳四卦也。地从二起,以地两配兑,而立二数。以地十配离,而立十数。以地八配巽,而立八数。以地六配坤,而立六数。此从两逆配阴四卦也。其天一地四之数,无卦可配,故虚而不用。此圣人取八卦配天地之数,总五十而为大衍。

  案:此说不尽,已释在大衍章中,详之明矣。

  观变于阴阳而立卦,

  虞翻曰:谓立天之道曰阴与阳。乾坤刚柔,立本者卦。谓六爻阳变成震、坎、艮,阴变成巽、离、兑,故“立卦”。六爻三变,三六十八,则有十八变而成卦。八卦而小成,是也。《系》曰:阳一君二民,阴二君一民,不道乾坤者也。

  发挥于刚柔而生爻,

  虞翻曰:谓立地之道曰柔与刚。发,动。挥,变。变刚生柔爻,变柔生刚爻,以三为六也。因而重之,爻在其中,故“生爻”。

  和顺于道德而理于义,

  虞翻曰:谓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和顺谓坤,道德谓乾。以乾通坤,谓之理义也。

  穷理尽性以至于命。

  虞翻曰:以乾推坤,谓之穷理,以坤变乾,谓之尽性。性尽理穷,故“至于命”。巽为命也。

昔者圣人之作易也,

  虞翻曰:重言昔者,明谓庖牺也。

  将以顺性命之理,

  虞翻曰:谓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以阳顺性,以阴顺命。

  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

  崔觐曰:此明一卦立爻,有三才二体之义。故先明天道既立阴阳,地道又立刚柔,人道亦立仁义以明之也。何则?在天虽刚,亦有柔德,在地虽柔,亦有刚德,故《书》曰:沈潜刚克,高明柔克。人禀天地,岂可不兼仁义乎?所以易道兼之矣。

  兼三才两之,故易六画而成卦。

  虞翻曰:谓参天两地,乾坤各三爻,而成六画之数也。

  分阴分阳,迭用柔刚,

  虞翻曰:迭,递也。分阴为柔,以明夜;分阳为刚,以象昼。刚柔者,昼夜之象。昼夜更用,故“迭用柔刚”矣。

  故易六画而成章。

  章谓文理。乾三画,成天文。坤三画,成地理。

  天地定位,

  谓乾坤。五贵二贱,故“定位”也。

  山泽通气,

  谓艮兑。同气相求,故“通气”。

  雷风相薄,

  谓震巽。同声相应,故“相薄”。

  水火不相射,

  谓坎离。射,厌也。水火相通。坎戊离已,月三十日,一会于壬,故“不用射”也。

  八卦相错。

  错,摩。刚刚柔相摩,八卦相荡也。

  数往者顺,

  谓坤消从午至亥,上下,故“顺”也。

  知来者逆,

  谓乾息从子至巳,下上,故“逆”也。

  是故易逆数也。

  易谓乾易,故逆数。此上虞义。

  雷以动之,

  荀爽曰:谓建卿之月,震卦用事,天地和合,万物萌动也。

  风以散之,

  谓建巳之月,万物上达,布散田野。

  雨以润之,

  谓建子之月,含育萌牙也。

  日以烜之,

  谓建午之月,太阳欲长者也。

  艮以止之,

  谓建丑之月,消息毕止也。

  兑以说之,

  谓建酉之月,万物成熟也。

  乾以君之,

  谓建亥之月,乾坤合居,君臣位得也。此上荀义。

  坤以藏之。

  《九家易》曰:谓建申之月,坤在乾下,包藏万物也。乾坤交索,既生六子,各任其才,往生物也。又雷与风雨,变化不常。而日月相推,迭有来往。是以四卦以义言之,天地山泽,恒在者也。故直说名矣。孔颖达曰:此又重明八物八卦之功用也。上四举象,下四举卦者,王肃以为互相备也。则明雷风与震巽同用,乾坤与天地同功也。

  帝出乎震,

  崔觐曰:帝者,天之王气也,至春分则震王,而万物出生。

  齐乎巽,

  立夏则巽王,而万物絜吉。

  相见乎离,

  夏至则离王,而万物皆相见也。

  致役乎坤,

  立秋则坤王,而万物致养也。

  说言乎兑,

  秋分则兑王,而万物所说。

  战乎乾,

  立冬则乾王,而阴阳相薄。

  劳乎坎,

  冬至则坎王,而万物之所归也。

  成言乎艮。

  立春则艮王,而万物之所成终成始也。以其周王天下,故谓之帝。此崔新义也。

  万物出乎震。震,东方也。

  虞翻曰:出,生也。震初不见东,故不称东方卦也。

  齐乎巽。巽,东南也。齐也者,言万物之絜齐也。

  巽阳隐初,又不见东南,亦不称东南卦,与震同义。巽阳藏室,故“絜齐”。

  离也者,明也。万物皆相见,南方之卦也。

  离为日,为火,故“明”。日出照物,以日相见。离象三爻,皆正日中,正南方之卦也。

  圣人南面而听天下,向明而治,盖取诸此也。

  离,南方,故“南面”。乾为治。乾五之坤,坎为耳,离为明,故“以听天下,向明而治”也

  坤也者,地也。万物皆致养焉,故曰“致役乎坤”。

  坤阴无阳,故道广布,不主一方,含弘光大,养成万物。

  兑,正秋也。万物之所说也,故曰“说言乎兑”。

  兑三失位不正,故“言正秋”。兑象不见西,故不言西方之卦,与坤同义。兑为雨泽,故说“万物”。震为言,震二动成兑,言从口出,故“说言”也。

  战乎乾。乾,西北之卦也,言阴阳相薄也。

  乾刚,正五,月十五日晨象西北,故“西北之卦”。薄,入也。坤十月卦,乾消剥入坤,故“阴阳相薄”也。

  坎者,水也。正北方之卦也。劳卦也,万物之所归也,故曰“劳乎坎”。

  归,藏也。坎二失位不正,故言正北方之卦,与兑正秋同义。坎月夜中,故“正北方”。此上虞义,

  崔觐曰:以坎是正北方之卦,立冬已后,万物归藏于坎。又阳气伏于子,潜藏在中,未能浸长,劳局众阴之中也。

  艮,东北之卦也。万物之所成终而所成始也,故曰“成言乎艮”。

  虞翻曰:艮三得正,故复称卦。万物成始乾甲,成终坤癸。艮东北,是甲癸之间,故“万物之所成终而成始”者也。

  神也者,妙万物而为言者也。

  韩康伯曰:于此言神者,明八卦运动变化推移,莫有使之然者。神则无物,神则无物,妙无物而为言也。明则雷疾风行,火炎水润,莫不自然相与,而为变化,故能万能既成。

  动万物者,莫疾乎雷。

  崔觐曰:谓春分之时,雷动则草木滋生,蛰虫发起,所动万物,莫急于此也。

桡万物者,莫疾乎风。

  言风能鼓桡万物,春则发散草木枝叶,秋则摧残草木枝条,莫急于风者也。

  燥万物者,莫?乎火。

  言火能干燥万物,不至润湿,于阳物之中,莫过乎火。熯亦燥也。

  说万物者,莫说乎泽。

  言光说万物莫过以泽,而成说之也。

  润万物者,莫润乎水。

  言滋润万物莫过以水而润之。

  终万物始万物者,莫盛乎艮。

  言大寒立春之际,艮之方位,万物以之始,而为今岁首。以之终,而为去岁末。此则叶夏正之义,莫盛于艮也。此言六卦之神用。而不言乾坤者,以乾坤而发天地,无为而无不为,能成雷风等有为之神妙也。艮不言山,独举卦名者,以动桡燥润功,是雷风水火。至于终始万物,于山义则不然,故言卦,而余皆称物,各取便而论也。此崔新义也。

  故水火相逮,

  孔颖达曰:上章言水火不相入。此言水火相逮者,既不相入,又不相及,则无成物之功。明性虽不相入,而气相逮及。

  雷风不相悖,

  孔颖达曰:上言雷风相薄。此言不相悖者,二象俱动。若相薄而相悖逆,则相伤害,亦无成物之功,明虽相薄而不相逆者也。

  山泽通气,

  崔觐曰:言山泽虽相县远,而气交通。

  然后能变化,既成万物也。

  虞翻曰:谓乾变而坤化。乾道变化,各正性命,成既济定,故“既成万物”矣。

  乾,健也。

  虞翻曰:精刚自胜,动行不休,故“健”也。

  坤,顺也。

  纯柔承天时行,故“顺”。

  震,动也。

  阳出动行。

  巽,入也。

  乾初入阴。

  坎,陷也。

  阳陷阴中。

  离,丽也。

  日丽乾刚。

  艮,止也。

  阳位在上,故“止”。

  兑,说也。

  震为大笑。阳息震成兑,震言出口,故“说”。此上虞义也。

  乾为马,

  孔颖达曰:乾象天行健,故“为马”

  坤为牛,

  坤象地任重而顺,故“为牛”。

  震为龙,

  震象龙动,故“为龙”。此上孔正义。

  巽为鸡,

  《九家易》曰:应八风也。风应节而变,变不失时。鸡时至而鸣,与风相应也。二九十八,主风精,为鸡。故鸡十八日剖而成雏。二九顺阳历,故鸡知时而鸣也。

  坎为豕,

  《九家易》曰:污辱卑下也。六九五十四,主时精,为豕。坎豕怀胎,四月而生,宜时理节,是其义也。

  离为雉,

  孔颖达曰:离为文明,雉有文章,故“离为雉”。

  艮为狗,

  《九家易》曰:艮止,主守御也。艮数三,七九六十三。三主斗,斗为犬。故犬怀胎三月而生。斗运行十三时日出,故犬十三日而开目。斗屈,故犬臣屈也,斗运行四币,犬亦夜绕室也。火之精畏水,不敢饮,但舌舐水耳。犬斗,以水灌之,则解也。犬近奎星,故犬淫当路,不避人者也。

  兑为羊。

  孔颖达曰:兑为说。羊者,顺从之畜,故“为羊”。

  乾为首,

  乾尊而在上,故“为首”。

  坤为腹,

  坤能包藏含容,故“为腹”也。

  震为足,

  震动用,故“为足”。

  巽为股,

  巽为顺,股顺随于足,故“巽为股”。

  坎为耳,

  坎北方,主听,故“为耳”。

  离为目,

  离南方,主视,故“为目”。

  艮为手,

  艮为止,手亦止持于物使不动,故“艮为手”。

  兑为口。

  兑为说,口所以说言,故“兑为口”。此止孔正义。

  乾,天也。故称乎父。坤,地也。故称乎母。

  崔觐曰:欲明六子,故先说乾称天父,坤称地母。

  震一索而得男,故谓之长男。巽一索而得女,故谓之长女。坎再索而得男,故谓之中男。离再索而得女,故谓之中女。艮三索而得男,故谓之少男。兑三索而得女,故谓之少女。

  孔颖达曰:索,求也。以求乾坤为父母,而求其子也。得父气者为男,得母气者为女。坤初求得乾气,为震,故曰“长男”。坤二得乾气,为坎,故曰“中男”。坤三得乾气,为艮,故曰“少男”。乾初得坤气,为巽,故曰“长女”。乾二得坤气,为离,故曰“中女”。乾三得坤气,为兑,故曰“少女”。此言所以生六子者也。

  乾为天,

  宋衷曰:乾动作不解,天亦转运。  为圜,

  宋衷曰:动作转远,非圜不能,故“为圜”。

  为君,

  虞翻曰:贵而严也。

  为父,

  虞翻曰:成三男,其取类也,故“为父”也。  为玉,为金,

  崔觐曰:天体清明而刚,故“为玉,为金”。

  为寒,为冰,

  孔颖达曰:取其西北冰寒之地。崔觐曰:乾主立冬已后,冬至已前,故“为寒,为冰”也。

  为大赤,

  虞翻曰:太阳为赤,月望出入时也。崔觐曰:乾四月纯阳之卦,故取盛阳色为大赤。

  为良马,

  虞翻曰:乾善,故良也。

  为老马,

  《九家易》曰:言气衰也,息至已必当复消,故“为老马”也。

  为瘠马,

  崔觐曰:骨为阳,肉为阴。乾纯阳爻,骨多,故“为瘠马”也。  为驳马,

  宋衷曰:天有五行之色,故“为驳马”也。

  为木果。

  宋衷曰:群星著天,似果实著木,故“为木果”。

  坤为地,

  虞翻曰:柔道静。

  为母,

  虞翻曰:成三女,能致养,故“为母”。  为布,

  崔觐曰:遍布万物于致养,故“坤为布”。

  为釜,

  孔颖达曰:取其化生成熟,故“为釜”也。

  为吝啬,

  孔颖达曰:取地生物而不转移,故“为吝啬”也。

  为均,

  崔觐曰:取地生万物,不择善恶,故“为均”也。

  为子母牛,

  《九家易》曰:土能生育,牛亦含养,故“为子母牛”也。  为大舆,

  孔颖达曰:取其能载,故“为大舆”也。

  为文,

  《九家易》曰:万物相杂,故“为文”也。

  为众,

  虞翻曰:物三称群,阴为民,三阴相随,故“为众”也。

  为柄,

  崔觐曰:万物依之为本,故“为柄”。

  其于地也为黑。

  崔觐曰:坤十月卦,极阴之色,故“其于色也为黑”矣。  震为雷,

  虞翻曰:太阳火,得水有声,故“为雷”也。

  为駹,

  駹,苍色。震,东方。故“为駹”。旧读作龙。上巳为龙,非也。

  为玄黄,

  天玄地黄。震,天地之杂物,故“为玄黄”。

  为专,

  阳在初,隐静,未出触坤,故“专”。则乾,静也。专,延。叔坚说以专为旉,大布。非也。此上虞义也。

  为大涂,

  崔觐曰:万物所出在春,故“为大涂”。取其通生性也。

  为长子,

  虞翻曰:乾一索,故“为长子”。

  为决躁,

  崔觐曰:取其刚在下动,故“为决躁”也。

  为苍筤竹,

  《九家易》曰:苍筤,青也。震阳在下,根长坚刚,阴爻在中,使外苍筤也。  为萑苇。

  《九家易》曰:萑苇,蒹葭也。根茎丛生,蔓衍相连,有似雷行也。  其于马也,为善鸣,

  虞翻曰:为雷,故“善鸣”也。

  为馵足,为作足,

  马白后左足为馵;震为左,为足,为作;初阳白,故“为作足”。

  为的颡。

  的,白。颡,额也。震体头,在口上白,故“的颡”。《诗》云:有马白颠,是也。此上虞义也。

  其于稼也,为反生。

  宋衷曰:阴在上,阳在下,故“为反生”。谓枲豆之类,戴甲而生。

  其究为健,为蕃鲜。

  虞翻曰:震巽相薄,变而至三,则下象究。与四成乾,故“其究为健,为蕃鲜”。巽究为躁卦,躁卦则震,震雷巽风无形,故卦特变耳。  巽为木,

  宋衷曰:阳动阴静,二阳动于上,一阴安静于下,有似于木也。

  为风,

  陆绩曰:风,土气也;巽,坤之所生,故“为风”。亦取静于本,而动于末也。  为长女,

  荀爽曰:柔在初。

  为绳直,

  翟元曰:上二阳共正一阴,使不得邪僻,如绳之直。孔颖达曰:取其号令齐物,如绳直也。

  为工,

  荀爽曰:为绳木,故“为工”。

  虞翻曰:为近利市三倍,故“为工”。子夏曰:“工居肆”。

  为白,

  虞翻曰:乾阳在上,故“白”。孔颖达曰:取其风吹去尘,故絜白也。

  为长,

  崔觐曰:取风行之远,故“为长”。  为高,

  虞翻曰:乾阳在上,长,故“高”。孔颖达曰:取木生而高上。

  为进退,

  虞翻曰:阳初退,故“进退”。

  荀爽曰:风行无常,故“进退”。

  为木果,

  荀爽曰:风行或东或西,故“不果”。

  为臭。

  虞翻曰:臭,气也。风至知气,巽二入艮鼻,故“为臭”。《系》曰:其臭如兰。

  其于人也,为宣发,

  虞翻曰:为白,故“宣发”。马君以宣为寡发,非也。

  为广颡,

  变至三,坤为广,四动成乾,为颡,在头口上,故“为广颡”。与震的颡同义。震一阳,故“的颡”。巽变乾二阳,故“广颡”。

  为多白眼,

  为白,离目上向,则白眼见,故“多白眼”。

  为近利市三倍。

  变至三成坤,坤为近。四动乾,乾为得。至五成噬嗑,故称市。乾三爻,为三倍。故“为近利市三倍”。动上成震,故其究为躁卦。八卦诸爻,唯震巽为耳。

  其究为躁卦。

  变到五成噬嗑,为市。动上成震,故“其究为躁卦”。明震内体为专,外体为躁。此上虞义。

  坎为水,

  宋衷曰:坎阳在中,内光明,有似于水。

  有沟渎,

  虞翻曰:以阳辟坤,水性流通,故“为沟渎”也。

  为隐伏,

  虞翻曰:阳藏坤中,故“为隐伏”也。

  为矫輮,

  宋衷曰:曲者更直为矫,直者更曲为輮,水流有曲直,故“为矫輮”。  为弓轮。

  虞翻曰:可矫輮,故“为弓轮”。坎为月,月在于庚,为弓在甲,象轮,故“弓轮”也。  其于人也,为加忧,

  两阴失心为多眚,故“加忧”。

  为心病,

  为劳而加忧,故“心病”。亦以坎为心,坎二折坤为心病。此上虞义也。

  为耳痛,孔颖达曰:坎,劳卦也。又主听,听劳则耳痛。

  为血卦,为赤。

  孔颖达曰:人之有血,犹地之水,赤,血色也。

  案:十一月,一阳爻生在坎,阳气初生于黄泉,其色赤也。

  其于马也,为美脊。

  宋衷曰:阳在中央,马脊之象也。

为亟心,

  崔觐曰:取其内阳刚动,故心亟心也。

  为下首,

  荀爽曰:水之流,首卑下也。

  为薄蹄,

  《九家易》曰:薄蹄者在下,水趋下,趋下则流散,流散则薄弱,故“为薄蹄”也。  为曳。

  宋衷曰:水摩地而行,故“曳”。

  其于舆也,为多眚。

  虞翻曰:眚,败也。坤为大车,坎折坤体,故为车“多眚”也。

  为通,

  水流渎,故“通”也。

  为月,

  坤为夜,以坎阳光坤,故“为月”也。

  为盗。

  水行潜窃,故“为盗”也。

  其于木也,为坚多心。

  阳刚在中,故“坚多心”。刺,枣属也。此上虞义也。

  孔颖达曰:乾、震、坎,皆以马喻。乾至健,震至动,坎至行,故皆可以马为喻。坤则顺,艮则止,巽亦顺,离文明而柔顺,兑柔说,皆无健,故不以马为喻也。唯坤卦利牝马,取其行不取其健,故曰牝也。坎亦取其行不取其健。皆外柔,故为下首。薄蹄,曳也。

  离为火,

  崔觐曰:取卦阳在外,象火之外照也。

  为日,

  荀爽曰:阳外光也。

  为电,

  郑玄曰:取火明也,久明似日,暂明似电也。

  为中女,

  荀爽曰:柔在中也。

  为甲胄,

  虞翻曰:外刚,故“为甲”。乾为首,巽绳贯甲,而在首上,故“为胄”。胄,兜鍪也。

  为戈兵。

  乾为金,离火断乾,燥而炼之,故“为戈兵”也。

  其于人也,为大腹。

  象日常满,如妊身妇,故“为大腹”。乾为大也。   为乾卦,

  火日熯燥物,故“为乾卦”也。

  为鳖,为蟹,为蠃,为蚌,为龟。

  此五者,皆取外刚内柔也。  其于木也,为折上稾。

  巽木在离中,体大过死。巽虫食心,则折也。蠹虫食口木,故“上稾”。或以离火烧巽,故折上稾。此上虞义。

  宋衷曰:阴在内,则空中。木中空,则上科稾也。  艮为山,

  宋衷曰:二阴在下,一阳在上。阴为土,阳为木,土积于下,木生其上,山之象也。

  为径路,

  虞翻曰:艮为山中径路。震阳在初,则为大涂。艮阳小,故“为径路”也。

  为小石,

  陆绩曰:艮刚卦之小,故“为小石”者也。

  为门阙,

  虞翻曰:乾为门,艮阳在门外,故“为门阙”。两小山,阙之象也。

  为果蓏,

  宋衷曰:木实谓之果,草实谓之蓏。桃李瓜瓞之属,皆出山谷也。

  为阍寺,

  宋衷曰:阍人主门,寺人主巷,艮为止,此职皆掌禁止者也。

  为指,

  虞翻曰:艮手多节,故“多指”。

  为拘,

  虞翻曰:指屈伸制物,故“为拘”。拘旧作狗,上已为狗字之误。

  为鼠,

  虞翻曰:似狗而小,在坎穴中,故“为鼠”,晋九四是也。

  为黔喙之属。

  马融曰:黔喙,肉食之兽,谓豺狼之属。黔,黑也。阳元在前也。

  其于木也,为多节。虞翻曰:阳刚在外,故“多节”。松柏之属。

  兑为泽,

  虞翻曰:坎水半见,故“为泽”。宋衷曰:阴在上,令下湿,故“为泽”也。

  为少女,

  虞翻曰:坤三索,位在末,故“少”也。

  为巫,

  乾为神,兑为通,与神通气女,故“为巫”。

  为口舌,

  兑为震声,故“为口舌”。  为毁折,

  二折震足,故“为毁折”。

  为附决,

  乾体未圜,故“附决”也。

  其于地也,为刚卤。

  乾二阳在下,故刚。泽水润下,故“咸”。此上虞义。

  朱仰之曰:取金之刚不生也。刚卤之地不生物,故“为刚卤”者也。  为妾,

  虞翻曰:三少女,位贱,故“为妾”。

  为羔。

  羔,女使,皆取位贱,故“为羔”。旧读以震駹为龙,艮拘为狗,兑羔为羊,皆已见上。此为再出,非孔子意也。震已为长男,又言长子,谓以当继世、守宗庙、主祭祀,故详举之。三女皆言长中少,明女子各当外成,故别见之。此其大例者也。此上虞义。周易序卦

  有天地,然后万物生焉。

  干宝曰:物有先天地而生者矣。今正取始于天地,天地之先,圣人弗之论也。故其所法象,秘自天地而还。老子曰: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上系》曰:法象莫大乎天地。庄子曰:六合之外,圣人存而不论。《春秋壳梁传》曰:不求知所不可知者,智也。而今后世浮华之学,强支离道义之门,求入虚诞之域,以伤政害民,岂非谗说殄行,大舜之所疾者乎!  盈天地之间者唯万物,故受之以屯。屯者,盈也。

  荀爽曰:谓阳动在下,造生万物于冥昧之中也。

屯者,万物之始生也。

  韩康伯曰:屯,刚柔始交,故为“万物之始生也”。

  崔觐曰:此仲尼序文王次卦之意。不序乾坤之次者,以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则天地次第可知,而万物之先后宜序也。万物之始生者,言刚柔始交,故万物资始于乾,而资生于坤也。  物生必蒙,故受之以蒙。蒙者,物之稚也。

  崔觐曰:万物始生之后,渐以长稚,故言“物生必蒙”。郑玄曰:蒙,幼小之貌,齐人谓萌为蒙也。

  物稚不可不养也,故受之以需。需者,饮食之道也。

  荀爽曰:坎在乾上,中有离象,水火交和,故为“饮食之道”。

  郑玄曰:言孩稚不养,则不长也。

  饮食必有讼,故受之以讼。

  韩康伯曰:夫有生则有资,有资则争兴也。

  郑玄曰:讼,犹争也。言饮食之会恒多争也。  讼必有众起,故受之以师。师者,众也。

  《九家易》曰:坤为众物,坎为众水,上下皆众,故曰“师”也。凡制军,万有二千五百人为军,天子六军,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军有将,皆命卿也。二千五百人为师。师帅皆中大夫。五百人为旅,旅帅皆下大夫也。

  崔觐曰:因争,必起相攻,故“受之以师”也。  众必有所比,故受之以比。

  韩康伯曰:众起而不比,则争无息。必相亲比,而后得宁也。

  比者,比也。比必有所畜,故受之以小畜。

  韩康伯曰:比非大通之道,则各有所畜,以相济也;由比而畜,故曰“小畜”,而不能大也。  物畜然后有礼,故受之以履。履者,礼也。

  韩康伯曰:履,礼也。礼所以适时用也。故既畜则须用,有用须礼也。  履然后安,故受之以泰。泰者,通也。

  荀爽曰:谓乾来下降,以阳通阴也。姚信曰:安上治民,莫过于礼。有礼然后泰,泰然后安也。

  物不可以终通,故受之以否。

  崔觐曰:物极则反,故不终通而否矣。所谓城复于隍。  物不可以终否,故受之以同人。

  韩康伯曰:否则思通,人人同志,故可出门同人,不谋而合。

  与人同者,物必归焉,故受之以大有。

  崔觐曰:以欲从人,人必归已,所以成大有。

有大者,不可以盈,故受之以谦。

  崔觐曰:富贵而自遗其咎,故“有大”者“不可盈”。当须谦退,天之道也。

  有大而能谦必豫,故受之以豫。

  郑玄曰:言国既大而有谦德,则于政事恬豫。雷出地奋豫,豫行出而喜乐之意。

  豫必有随,故受之以随。

  韩康伯曰:顺以动者,众之所随也。

  以喜随人者必有事,故受之以蛊。蛊者,事也。

  《九家易》曰:子利父事,备物致用,而天下治也。备物致用,立成器以为天下利,莫大于圣人。子修圣道,行父之事,以临天下,无为而治。

  有事然后可大,故受之以临。临者,大也。

  荀爽曰:阳称大,谓二阳动升,故曰“大”也。

  宋衷曰:事立功成,可推而大也。

  物大然后可观,故受之以观。

  虞翻曰:临反成观,二阳在上,故“可观”也。

  崔觐曰:言德业大者,可以观政于人也。

  可观而后有所合,故受之以噬嗑。嗑者,合也。

  虞翻曰:颐中有物食,故曰“合也”。

  韩康伯曰:可观,则异方合会也。

  物不可以苟合而已,故受之以贲。贲者,饰也。

  虞翻曰:分刚上文柔,故“饰”。韩康伯曰:物相合,则须饰以修外也。

  致饰而后亨则尽矣,故受之以剥。剥者,剥也。

  荀爽曰:极饰反素,文章败,故为“剥”也。

  物不可以终尽,剥穷上反下,

  虞翻曰:阳四月,穷上,消姤至坤者也。

  故受之以复。

  崔觐曰:夫易穷则有变,物极则反于初。故剥之为道,不可终尽,而使之于复也。

  复则不妄矣,故受之以无妄。

  崔觐曰:物复其本,则为诚实,故言“复则无妄”矣。

  有无妄物,然后可畜,故受之大畜。

  荀爽曰:物不妄者,畜之大也。畜积不败,故“大畜”也。

物畜然后可养,故受之以颐。颐者,养也。

  虞翻曰:天地养万物,圣人养贤,以及万民。

  崔觐曰:大畜刚健,辉光日新,则可观其所养,故言“物畜然后可养”也。

  不养则不可动,故受之以大过。

  虞翻曰:人颐不动则死,故“受之以大过”。大过否卦,棺椁之象也。

  物不可以终过,故受之以坎。坎者,陷也。

  韩康伯曰:过而不已,则陷没也。

  陷必有所丽,故受之以离。离者,丽也。

  韩康伯曰:物极则变,极陷则反所丽。  有天地,

  虞翻曰:谓天地否也。

  然后有万物。

  谓否反成泰,天地壹壶,万物化醇,故“有万物”也。

  有万物,然后有男女。

  谓泰已有否,否三之上,反正成咸。艮为男,兑为女,故有男女。  有男女,然后有夫妇。

  咸反成恒,震为夫,巽为妇,故“有夫妇”也。

  有夫妇,然后有父子。

  谓咸上复乾成遁,乾为父,艮为子,故“有父子”。

  有父子,然后有君臣。

  谓遁三复坤成否,乾为君,坤为臣,故“有君臣”也。  有君臣,然后有上下。

  否乾君尊上,坤臣卑下。天尊地卑,故“有上下”也。  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

  错,置也。谓天、君、父、夫象尊,错上。地、妇、臣、子礼卑,错下。坤地道、妻道、臣道,故“礼义有所错”者也。此上虞义。

  干宝曰:错,施也。此详言人道、三纲、六纪有自来也。人有男女阴阳之性,则自然有夫妇配合之道。有夫妇配合之道,则自然有刚柔尊卑之义。阴阳化生,血体相传,则自然有父子之亲。以父立君,以子资臣,则必有君臣之位。有君臣之位,故有上下之序。有上下之序,则必礼以定其体,义以制其宜,明先王制作,盖取之于情者也。上经始于乾坤,有生之本也。下经始于咸恒,人道之首也。易之兴也。当殷之末世,有妲已之祸;当周之盛德,有三母之功,以言天不地不生,夫不妇不成,相须之至,王教之端。故《诗》以《关雎》为国风之始,而《易》于咸恒备论,礼义所由生也。

  夫妇之道,不可以不久也,故受之以恒。恒者,久也。

  郑玄曰:言夫妇当有终身之义,夫妇之道,谓咸恒也。

  物不可以终久于其所,故受之以遁。遁者,退也。

  韩康伯曰:夫妇之道,以恒为贵。而物之所居,不可以不恒,宜与时升降,有时而遁者也。

  物不可以终遁,故受之以大壮。

  韩康伯曰:遁,君子以远小人。遁而后通,何可终邪?阳盛阴消,君子道胜也。

  物不可以终壮,故受之以晋。晋者,进也

  崔觐曰:不可终壮于阳盛,自取触藩,宜柔进而上行,受兹锡马。

  进必有所伤,故受之以明夷。夷者,伤也。

  《九家易》曰:日在坤下,其明伤也,言晋极当降复入于地,故曰“明夷”也。  伤于外者必反于家,故受之以家人。

  虞翻曰:晋时在外,家人在内,故反家人。

  韩康伯曰:伤于外者,必反诸内矣。

  家道穷必乖,故受之以睽。睽者,乖也。

  韩康伯曰:室家至亲,过在失节。故家人之义,唯严与敬,乐胜则流,礼胜则离。家人尚严,其弊必乖者也。

  乖必有难,故受之以蹇。蹇者,难也。

  崔觐曰:二女同居,其志乖而难生,故曰“乖必有难”也。

  物不可以终难,故受之以解。解者,缓也。

  崔觐曰:蹇终则来硕吉,利见大人,故言“不可终难,故受之以解”者也。

  缓必有所失,故受之以损。

  崔觐曰:宥罪缓死,失之则侥幸,有损于政刑,故言“缓必有所失,受之以损”。

  损而不已必益,故受之以益。

  崔觐曰:损终则弗损,益之,故言“损而不已必益”。

  益而不已必决,故受之以夬。夬者决也。

  韩康伯曰:益而不已则盈,故必“决也”。

  决必有遇,故受之以姤。姤者,遇也。

  韩康伯曰:以正决邪,必有喜遇。

  物相遇而后聚,故受之以萃。萃者,聚也。

  崔觐曰:天地相遇,品物咸章,故言“物相遇而后聚”也。

聚而上者谓之升,故受之以升。

  崔觐曰:用大牲而致孝享,故顺天命而升为王矣,故言“聚而上者谓之升”。

  升而不已必困,故受之以困。

  崔觐曰:冥升在上,以消不富,则穷,故言“升而不已必困”也。  困乎上者必反下,故受之以井。

  崔觐曰:困及于臲卼,则反下以求安,故言“困乎上必反下”。

  井道不可不革,故受之以革。

  韩康伯曰:井久则浊秽,宜革易其故。

  革物者莫若鼎,故受之以鼎。

  韩康伯曰:革,去故。鼎,取新。既以去故,则宜制器立法以治新也。鼎,所以和齐生物成新之器也,故取象焉。

  主器者莫若长子,故受之以震。震者,动也。

  崔觐曰:鼎所烹饪,享于上帝。主此器者,莫若冢嫡,以为其祭主也,故言“主器者莫若长子”。  物不可以终动,止之,故受之以艮。艮者,止也。

  崔觐曰:震极则征凶,婚媾有言,正须止之,故言“物不可以终动”,故“止之”也。

  物不可以终止,故受之以渐。渐者,进也。

  虞翻曰:否三进之四,巽为进也。

  进必有所归,故受之以归妹。

  虞翻曰:震嫁兑,兑为妹。嫁,归也。

  得其所归者必大,故受之以丰。丰者,大也。

  崔觐曰:归妹者,侄、娣、媵国三人,九女为大援,故言“得其所归者必大”也。

  穷大者必失其居,故受之以旅。

  崔觐曰:谚云:作者不居,况穷不甚,而能处乎?故乎获罪去邦,羁旅于外也。  旅而无所容,故受之以巽。巽者,入也。

  韩康伯曰:旅而无所容,以巽则得所入也。  入而后说之,故受之以兑。兑者,说也。

  虞翻曰:兑为讲习,故学而进习之,不亦说乎。

  说而后散之,故受之以涣。涣者,离也。

  虞翻曰:风以散物,故“离”也。

物不可以终离,故受之以节。

  韩康伯曰:夫事有其节,则物之所同守,而不散越也。

  节而信之,故受之以中孚。

  韩康伯曰:孚,信也。既已有节,宜信以守之矣。

  有其信者必行之。故受之以小过。

  韩康伯曰:守其信者,则失贞而不谅之道,而以信为过也。故曰“小过”。

  有过物者必济,故受之以既济。

  韩康伯曰:行过乎恭,礼过乎俭,可以矫世励俗,有所济也。

  物不可穷也,故受之以未济终焉。

  韩康伯曰:有为而能济者,以已穷物。物穷则乖,功极则乱,其可济乎?故“受之以未济”。

  周易杂卦

  韩康伯曰:杂卦者,杂糅众卦,错综其义,或以同相类,或以异相明矣。  乾刚坤柔,

  虞翻曰:乾刚金坚,故“刚”。坤阴和顺,故“柔”也。

  比乐师忧。

  虞翻曰:比五得位,建万国,故“乐”。师三失位,舆尸,故“忧”。

  临观之意,或与或求。

  荀爽曰:临者,教思无穷,故为“与”。观者,观民设教,故为“求”也。

  屯见而不失其居,蒙杂而著。

  虞翻曰:阴出初震,故“见”。盘桓利居贞,故“不失其居”。蒙二阳在阴位,故“杂”。初杂为交,故“著”。  震,起也。艮,止也。

  震阳动行,故“起”。艮阳终止,故“止”。

  损益,衰盛之始也。

  损,泰初益上,衰之始。益,否上益初,盛之始。

  大畜,时也。无妄,灾也。

  大畜五之复二成临,时舍坤二,故“时”也。无妄上之遁初,子弑父故“灾”者也。

  萃聚,而升不来也。

  坤众在内,故“聚”。升五不来之二,故不来之内曰来也。  谦轻,而豫怡也。

  谦位三,贱,故“轻”。豫荐乐祖考,故“怡”。怡或言怠也。

  噬嗑,食也。贲,无色也。

  颐中有物,故“食”。贲,离日在下,五动,巽白,故“无色”也。

  兑见,而巽伏也。

  兑阳息二,故“见”。则见龙在田,巽乾初入阴,故“伏”也。

  随,无故也。蛊,则饰也。

  否上之初,君子弗用,故“无故也”。蛊,泰初上饰坤,故“则饰也”。

  剥,烂也。复,反也。

  剥生于姤,阳得阴熟,故烂。复刚反初。

  晋,昼也。明夷,诛也。

  诛,伤也。离日在上,故“昼也”。明入地中故“诛也”也。此上并虞义。

  干宝曰:日上中,君道明也。明君在上,罪恶必刑也。

  井通,而困相遇也。

  虞翻曰:泰初之五为井,故“通”也。困三遇四,故“相遇也”。

  咸,速也。恒,久也。

  相感者,不和而至,故“速也”。日月久照,四时久成,故“久也”。  涣,离也。节,止也。

  涣散故“离”。节制度数故“止”。

  解,缓也。蹇,难也。

  雷动出物,故“缓”。蹇险在前,故“难”。

  睽,外也。家人,内也。

  离女在上,故“外也”。家人女正位乎内,故“内”者也。

  否泰,反其类也。

  否反成泰,泰反成否,故“反其类”。终日乾乾,反覆之道。

  大壮,则止。遁,则退也。

  大壮止阳,阳故“止”。遁阴消阳,阳故“退”。巽为退者也。

  大有,众也。同人,亲也。

  五阳并应,故“众也”。夫妇同心,故“亲也”。

  革,去故也。鼎,取新也。

  革更,故“去”。鼎亨饪,故“取新也”。

小过,过也。中孚,信也。

  五以阴过阳,故“过”。信及遁鱼,故“信也”。

  丰,多故。亲寡,旅也。

  丰大,故“多”。旅无容,故“亲寡”。六十四象,皆先言卦及道其指。至旅体离四,焚弃之行,又在旅家,故独先言亲寡,而后言旅。此上虞义。

  离上,而坎下也。

  韩康伯曰:火炎上,水润下也。

  小畜,寡也。履,不处也。

  虞翻曰:乾四之坤初成震,一阳在下,故“寡也”。乾三之坤上成剥,剥穷上失位,故“不处”。

  需,不进也。讼,不亲也。

  险在前也,故“不进”。天水违行,故“不亲也”。

  大过,颠也。

  颠,殒也。顶载泽中,故“颠也”。

  姤,遇也,柔遇刚也。

  坤遇乾也。

  渐,女归待男行也。

  兑为女,艮为男,反成归妹,巽成兑,故“女归待”。艮成震,乃行,故“待男行也”。

  颐,养正也。

  谓养三五,五之正为功,三出坎为圣,故曰“颐养正”。与蒙以养正圣功同义也。

  既济,定也。

  济成六爻,得位定也。

  归妹,女之终也。

  归妹,人之终始。女终于嫁,从一而终,故“女之终也”。

  未济,男之穷也。

  否艮为男位。否五之二,六爻失正,而来下阴。未济主月晦,乾道消灭,故“男之穷也”。

  夬,决也,刚决柔也。君子道长,小人道消也。

  以乾决坤,故刚决柔也。乾为君子,坤为小人。乾息,故君子道长;坤体消灭,故小人道忧。谕武王伐纣。自大过至此八卦,不复两卦对说。大过死象,两体姤决,故次以姤而终于夬,言君子之决小人,故君子道长,小人道忧。此上虞义。

  干宝曰:凡《易》既分为六十四卦,以为上下经,天人之事,各有始终。夫子又为序卦,以明其相承受之义。然则文王、周公所遭遇之运,武王、成王所先后之政,苍精受命短长之期,备于此矣。而夫子又重为杂卦,以易其次第。杂卦之末,又改其例,不以两卦反复相酬者,以示来圣后王,明道非常道,事非常事也。化而裁之存乎变,是以终之以决。言能决断其中,唯阳德之主也。故曰:易穷则变,通则久。总而观之,伏羲、黄帝,皆系世象贤,欲使天下世有常君也。而尧、舜禅代,非黄农之化,朱均顽也。汤武逆取,非唐虞之迹,桀、纣之不君也。伊尹废立,非从顺之节,使太甲思愆也。周公摄政,非汤武之典,成王幼年也。凡此皆圣贤所遭遇异时者也。夏政尚忠,忠之弊野,故殷自野以教敬。敬之弊鬼,故周自鬼以教文。文弊薄,故春秋阅诸三代,而损益之,颜回问为邦,子曰:行夏之时,乘殷之辂,服周之冕。弟子问政者数矣,而夫子不与言古代损益,以非其任也。回则备言王者之佐,伊尹之人也。故夫子及之焉。是以圣人之于天下也。同不是,异不非。百世以俟圣人而不惑,一以贯之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