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经注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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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经注疏》·卷三 三才章第七

[疏]正义曰:天地谓之二仪,兼人谓之三才。曾子见夫子陈说五等之孝既毕,乃发叹曰:“甚哉!孝之大也。”夫子因其叹美,乃为说天经、地义、人行之事,可教化於人,故以名章,次五孝之后。

  曾子曰:“甚哉!孝之大也。”参闻行孝无限高卑,始知孝之为大也。子曰:“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经,常也。利物为义。孝为百行之首,人之常德,若三辰运天而有常,五土分地而为义也。天地之经,而民是则之。天有常明,地有常利,言人法则天地,亦以孝为常行也。则天之明,因地之利,以顺天下。是以其教不肃而成,其政不严而治。法天明以为常,因地利以行义,顺此以施政教,则不待严肃而成理也。

  [疏]曾子曰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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