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弘明集》·卷第十七

佛德篇第三之三  隋国立舍利塔诏隋高祖舍利感应记隋著作王邵庆舍利感应表(并答)隋安德王雄百官等隋国立佛舍利塔诏隋文帝(自注一十六州等)

  岐州凤泉寺雍州仙游寺嵩州嵩岳寺泰州岱岳寺华州思觉寺衡州衡岳寺定州恒岳寺廓州连云岳寺牟州巨神山寺吴州会稽山寺同州大兴国寺蒲州栖岩寺苏州虎丘山寺泾州大兴国寺并州无量寿寺隋州益州秦州杨州郑州青州亳州汝州瓜州番州桂州交州相州大慈寺襄州大兴国寺蒋州门下仰惟。正觉大慈大悲。救护群生津梁庶品。

  朕归依三宝重兴圣教。思与四海之内一切人民俱发菩提共修福业。使当今现在爰及来世永作善因同登妙果。宜请沙门三十人谙解法相兼堪宣导者。各将侍者二人并散官各一人。薰陆香一百二十斤。马五匹分道送舍利。往前件诸州起塔。  其未注寺者。就有山水寺所。起塔依前山。旧无寺者于当州内清静寺处建立其塔。所司造样送往当州。僧多者三百六十人。其次二百四十人。其次一百二十人。若僧少者尽见僧为朕皇后太子广诸王子孙等及内外官人一切民庶幽显生灵。

  各七日行道并忏悔。起行道日打刹莫问同州异州。任人布施。钱限止十文已下。

  不得过十文。所施之钱以供营塔。若少不充役正丁及用库物率土诸州僧尼。普为舍利设斋。限十月十五日午时。同下入石函。总管刺史已下县尉已上。息军机停常务七日。专检校行道及打刹等事。务尽诚敬副朕意焉。主者施行。  仁寿元年六月十三日内史令豫章王臣暕宣。

  舍利感应记。隋著作王邵。

  皇帝昔在潜龙。有婆罗门沙门来诣宅。出舍利一里曰。檀越好心。故留与供养。沙门既去。求之不知所在。其后皇帝与沙门昙迁。各置舍利于掌而数之。或少或多。并不能定。昙迁曰。曾闻婆罗门说法身过于数量非世间所测。于是始作七宝箱以置之。神尼智仙言曰。佛法将灭。一切神明今已西去。儿当为普天慈父重兴佛法。一切神明还来。其后周氏果灭佛法。隋室受命乃兴复之。皇帝每以神尼为言云。我兴由佛。故于天下舍利塔内。各作神尼之像焉。

  皇帝皇后于京师法界尼寺。造连基浮图以报旧愿。其下安置舍利。开皇十五年季秋之夜有神光。自基而上右绕露槃。赫若冶炉之焱。一旬内四如之。皇帝以仁寿元年六月十三日。御仁寿宫之仁寿殿。本降生之日也。岁岁于此日深心永念。修营福善追报父母之恩。故迎诸大德沙门与论至道将于海内诸州选高爽清静三十处各起舍利塔。

  皇帝于是亲以七宝箱。奉三十舍利。自内而出置于御座之案。与诸沙门烧香礼拜。愿弟子常以正法护持三宝。救度一切众生。乃取金瓶琉璃各三十。以琉璃盛金瓶。置舍利于其内。薰陆香为泥。涂其盖而印之。三十州同刻十月十五日正午入于铜函石函。一时起塔。

  诸沙门各以精勤。奉舍利而行。初入州境先令家家洒扫覆诸秽恶。道俗士女倾城远迎。总管刺史诸官人。夹路步引。四部大众容仪齐肃。共以宝盖旛幢华台像辇佛帐佛舆香山香钵种种音乐。尽来供养。各执香华或烧或散。围绕赞呗梵音和雅。依阿含经舍利入拘尸那城法。远近翕然云蒸雾会。虽盲躄老病莫不匍匐而至焉。沙门对四部大众作是唱言。至尊以菩萨大慈无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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