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後漢文》·全後漢文卷二十七
烏程嚴可均校輯
丁恭
薛字子然。山陽東緡人。習公羊嚴氏春秋。州郡請召不應。建武初為諫議大夫博士。封關內侯。遷少府。拜侍中祭酒騎都尉。
封功臣議
古帝王封諸侯不過百里。故利以建侯。取法于雷。彊榦弱枝。所以為治也。今封諸侯四縣。不合法制。(後漢光武紀。建武二年正月。博士丁薛議。)
尹敏
敏字幼季。南陽堵陽人。建武初拜郎中。後三遷為長陵令。永平中遷諫議大夫。
丁恭 尹敏 樊宏 樊儵 一
上疏陳洪範消災之術
六沴作見。若是供御。帝用不差。神則大喜。五福乃降。用章于下。若不供御。六罰既侵。六極其下。明供御則天報之福。不供御則禍災至。欲尊六事之體。則貌言視聽思心之用。治六事之揆。以致乎太平。而消除轗軻孽害也。(續漢五行志一注補引續漢書。建武二年。尹敏上疏。)
樊宏
宏字靡卿。南陽湖陽人。娶光武族姊。建武初拜光祿大夫。位物進。封長羅侯。十五年定封壽張侯。二十七年卒。謚曰恭侯。
戒子
寶貴盈溢。未有能終者。吾非不喜榮勢也。天道惡滿而好謙。前世貴戚。皆明戒也。保身全已。豈不樂哉。(後漢樊宏傳。)
遺敕薄葬
棺柩一臧。不宜復見。如有腐敗。傷孝子之心。(後漢樊宏傳。)
樊儵
儵(當作鯈。)字長魚。宏子。建武未嗣。封壽張侯。光武崩。為復土校尉。永平初拜長水校尉。徙封燕侯。十年卒。謚曰哀侯。
上言選舉
郡國舉孝廉。率取年少能報恩者。耆宿大賢。多見廢棄。宜敕郡國。簡用良俊。(後漢樊宏附傳。)
上言理朱浮
唐堯大聖。兆人獲所。尚優游四凶之獄。厭服海內之心。使天下咸知然後誅罰。浮事雖昭明。而未達人聽。宜下廷尉。章著其事。(後漢朱浮傳。)
奏正經義
先帝大業。當以時施行。欲使諸儒共正經義。頗令學者。得以自助。(後漢章帝紀。建初四年詔。引永平元年長水校尉儵奏言。)
樊準
準字幼陵。宏族曾孫。初為郡功曹。永元末召拜郎中。補尚書郎。再遷御史中丞。永初初擢守光祿大夫。拜鉅鹿太守。轉河內太守。以疾徵。三轉為尚書令。元初中進光祿勳。
樊準 二
上疏請興儒學
臣聞賈誼有言。人君不可以不學。故雖大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