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後漢文》·全後漢文卷十二
烏程嚴可均校輯
侯霸
霸字君房。河南密人。成帝時為太子舍人。莽初遷隨宰。後為淮平大尹。建武四年徵拜尚書令。明年代伏湛為司徒。封關內侯。十三年卒。追封則鄉侯。謚曰哀侯。
立春下寬大詔
制詔三公。方春東作。敬始慎微。動作隨之。罪非殊死。且勿案驗。皆須麥秋。退貪殘。進柔良。下當用者。如故事。(續漢禮儀志上。 案。後漢侯霸傳。每春下寬大之。詔奉四時之令。皆霸所建也。)
奏劾朱浮
浮敗亂幽州。構成寵罪。徒勞軍師。不能死節。罪當伏誅。(後漢朱浮傳。)
侯霸 伏湛 一
李通辭位議
王莽篡漢。傾亂天下。通懷伊呂蕭曹之謀。建造大策。扶助神靈。輔成聖德。破家為國。亡身奉主。有扶危存亡之義。功德最高。海內所聞。通以天下平定。謙讓辭位。夫安不忘危。宜令通居職療疾。欲就諸侯。不可聽。(後漢李通傳。)
伏湛
湛字惠公。琅邪東武人。濟南伏勝九世孫。成帝時為博士弟子。五遷至莽時為繡衣執法。遷後 屬正。更始即位。以為平原太守。建武初徵拜尚書。遷司直。行大司徒事。尋代鄧禹為大司徒。封陽都侯。坐事免。徙封不其侯。遣就國。
上疏諫征彭寵
臣聞文王受命而征伐五國。必先詢之同姓。然後謀于群臣。加占蓍龜。以定行事。故謀則成。卜則吉。戰則勝。其詩曰。帝謂文王。詢爾仇方。同爾弟兄。以爾鉤援。與爾臨衝。以伐崇庸。崇國城守。先退後伐所以重人命。俟時而勳。故參分天下而有其二。陛下承大亂之極。受命而帝。興明祖宗。出入四年。而減檀鄉。制五校。降銅馬。破赤眉。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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