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章算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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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章算经》第二部分·九章算术卷第四

少广少广术曰:置全步及分母子,以最下分母遍乘诸分子及全步,各以其母除其子,置之于左。命通分者,又以分母遍乘诸分子,及已通者皆通而同之,并之为法。置所求步数,以全步积分乘之为实。实如法而一,得从步。

〔一〕今有田广一步半。求田一亩,问从几何?

荅曰:一百六十步。

术曰:下有半,是二分之一。以一为二,半为一,并之得三,为法。置田二百四十步,亦以一为二乘之,为实。实如法得从步。

〔二〕今有田广一步半、三分步之一。求田一亩,问从几何?

荅曰:一百三十步、一十一分步之一十。

术曰:下有三分,以一为六,半为三,三分之一为二,并之得一十一为法。置田二百四十步,亦以一为六乘之,为实。实如法得从步。

〔三〕今有田广一步半、三分步之一、四分步之一。求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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