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公案》第五部分·第478回 施大人谢恩任事 黄天霸远别回衙

却说施公说明那女贞缘故,遂将那物命人取来,看了一会。

又道:“可知这审案一层,万不可粗心浮气,若尽以一纸供词,便可为据,或以原告口利,辩说分明,即定了罪案,也不知冤枉许多人了。但酌理推情,细心揣度,断无不明之理。贵县如此细心,尚不愧为民吏。但说王氏口供案卷,贵县可摘由详报,以申奏朝廷,表请旌节。”刘大成便将先赏匾额,及将她送回去的话,说了一遍。施公甚为称赞。遂命刘大成将李贺芳照诬告例严加惩办,惟念情节太重,罪至凌迟,着减等永远监禁。

朱二之案,问明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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