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公案》第一部分·第58回 三衙奉命催审 蛮人心怀忿恨

扬州三衙奉州官刘元之命催审,马到寺门。见人进报,不见县公迎接,心中不悦。此人系蛮地之人,捐纳三衙到此,不觉暗恼在心:“待我进寺,看他怎样审法?”走上月台。贤臣难越大理,立刻下迎,一步一点,至殿槛就不向外,满脸说些带笑客套,高叫:“三爷恕我有事在身,失迎之过,另日赔礼。”

三衙回答道:“岂敢。”迈步进殿。三衙把手一拱,随即坐下,二人言讲人头之事,三天案件限满。这位三衙娃穆,名叫作印,在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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