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初建度量衡制,多沿用前代旧制。《宋史·律历志》云:“度量权衡,皆太府掌造,以给内外官司及民间之用。”杨宽在《中国历代尺度考》中说:“宋代沿袭唐制,官尺由太府寺掌造。”由于宋代政府颁发的标准尺,主要是为征收布帛之用,故有“太府寺布帛尺”之称;又因宋初贡赋由三司使征收,故或称三司布帛尺。熙宁四年(公元1071年)“太府寺所管斗秤务,归文思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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