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秤锤是扩大政治影响的宣传品

  元代立国后,基本上沿用了宋代原有的典章制度。宋代度量衡由太府寺掌造,禁止民间私造。《元典章·刑部》中也规定:“凡用斛斗秤尺,须要行使印烙,官降法物。”街市民用斛斗秤度则“依省部元降样制成造,委本路管民达鲁花赤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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