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阳明的教育思想
一、生平和教育活动
王阳明(1472-1528年),本名王守仁,字伯安,浙江余姚人。因为他曾在阳明洞读书、讲学,自称为阳明子,后世学者称他为阳明先生。
王阳明出身在官僚家庭,父亲王华官至南京吏部尚书。他考中进士后,历任各种地方官职。在任官期间,多次镇压农民和少数民族的造反起义。同时他又认为:"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于是所到之处,制定规约,开办社学、书院,并亲自讲学。正德三年(1508年),因得罪宦官刘瑾被贬到贵州龙场,在那里开创龙冈书院,从事讲学活动。次年,又到贵阳的书院讲学,开始倡导"知行合一"说。正德十三年(1518年)他在江西任官期间,修建濂溪书院并讲学其中,又集门人于白鹿洞书院。后又在浙江设立稽山书院。明中叶后书院兴旺,与王阳明积极倡办书院有直接关系。
王阳明年轻时信奉程朱理学,但在修行中对朱熹的为学之道产生了怀疑。他最终领悟到,"理"就在我心中。于是与程朱理学分道扬镳,转向承袭陆九渊的"心学",后人将他们的思想合称陆王心学,成为理学中的重要派别,具有主观唯心主义的色彩。王阳明死后,他的弟子后学继续传播和发展阳明学,虽然在政治地位上取代不了程朱理学,但在思想界的影响巨大,而且远播海外。
王阳明的语录、文录、杂文,由其弟子汇编成《王文成公全书》(也称《阳明全书》)。其中反映其教育思想的主要是《传习录》。
二、"致良知"的教育目的
王阳明的教育思想是以他的主观唯心主义的"心学"为基础的。他认为,万事万物都是靠心的认识而存在。万事万物都不在心外,而在心中。所以他不承认有客观存在的"理",认为"心即理",这就是王阳明哲学思想的核心,万事万物及其运行规律,以至人类社会的各种道德规范,都是心所固有的,是由心派生出来的。
而心的本体就是"良知"。良知是道德生成的根本及为人的本质所在,良知就是天理。圣人之所以为圣人,是因为天理纯全,良知常在。而一般人的良知常被物欲、邪念所蒙蔽,就象明镜常为尘埃蒙蔽而失去明亮一样。除掉物欲、邪念,也就是做为善去恶的工夫,从而恢复本心,这就是"致良知"。 他指出:"圣人之学,惟是致良知而已。" 它的内涵,也就是理学家共同强调的"存天理,灭人欲"。王阳明说:"减得一分人欲,便是复得一分天理。"
王阳明不同意朱熹"格物穷理"的主张,认为认识"理",从本质上说,不是外求的过程,而是体验"吾心之良知"。按照"心即理"的原理,"有孝亲之心,即有孝亲之理;无孝亲之心,即无孝亲之理"。其他道德也是这样。如果"理"只是外在的道德认识,而不进入自己的内心,那就会是说的、做的是一套,而心里想的可能却是另一套。或者要求别人的是一套,要求自己的却是另一套。他看到社会道德虚伪的一面,想从匡正人心的根本途径来维护封建道德。
三、论教育教学原则
总的来看,王阳明的观点是更多地继承了孟子学说。
1. 立志
树立正确、坚定的志向是致良知的前提,也是致良知的体现。王阳明认为,无志向的人,"譬如一块死肉,打也不知痛痒,恐终不济事。"所以他强调:"务要立个必为圣人之心。"立志与勤学紧密相关:"立志者,为学之心也;为学者,立志之事也。"只有立定志向,方能勤学不倦;而立定志向后,也必然会勤学不倦。这确实说到了根本之处。
2. 自得
致良知本身就意味着自求自得。自得包含三层含义:一是自我得之,而不是靠别人包办。他说:"学问也要点化,但不如自家解化,自一了百了。不然,亦点化许多不得。"教师应起"点化"的作用,但归根结蒂还得由学生自己消化,否则教师也点化不了。二是自觉地有所得,而不是迫于外部压力不得不学,所以王阳明强调要立志,"凡学之不勤,必志之未笃也。"三是得之于己,即最终要把学到的东西变成自己的东西,这就是致良知的结果。
王阳明并不反对读书学习,特别是读经,但与朱熹的宗旨有所区别。朱熹强调从经书中去钻研圣贤之道,即穷理。王阳明则认为:"《六经》者,吾心之记籍也。" 经书的精神实质("理")是与自己的本心相通的。读经的目的正是要通过体认经书的理,来启发自己的良知。因此,王阳明主张读书贵精而不在多。他指出:"凡授书不在徒多,但贵精熟。讽诵之际,务令专心一意,口诵心惟,字字句句,紬绎反复。久则义理浃洽,聪明自开矣。" 读书还必须开动脑筋,独立思考。他指出:"夫学贵得之心。求之于心而非也,虽其言之出于孔,不敢以为是也。"这里体现出反盲从、反迷信的倾向,也被正统程朱理学派视为异端邪说,斥之为"病狂丧心之人"。由此可见,阳明学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促进思想解放的作用。
3. 知行合一
王阳明所说的"知"和"行"主要是就伦理道德而言, "知",是"知善知恶",即人们的道德认识;"行"是"为善去恶",即人们的道德行为,也包括情感,如他说"见好色属知,好好色属行" 。王阳明提出 "知行合一",作为"致良知"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原则。其含义,一是指"知"和"行"密切相连,不可分割。"知中有行,行中有知" ,"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即道德认识和道德行为是同一过程中相互渗透的两个方面,是不可分的。二是指"知"和"行"并进,缺一不可。如不重"知",仅重"行",就会"冥行妄作",缺乏遵守道德的自觉性;如只重"知"不重"行",就会"悬空去思索",没有实效。因此,他主张"知行合一",将"知"和"行"统一。王阳明的"知行合一" 的基准是"良知"、"天理", 但他注重道德认识和道德实践的统一,对于矫正社会上知行脱节、言行不一的风气,是有积极意义的。
四、儿童教育论
王阳明"心学"的教育思想,特别体现在关于儿童教育的见解和主张上,因为儿童阶段人欲尚少,良知容易体认,所以儿童教育更应搞好。他在《训蒙大意示教读刘伯颂等》等文中相当集中而深刻地论及儿童教育问题。
王阳明对当时束缚儿童、摧残儿童的教育进行了尖锐的抨击。他认为当时的儿童教育,只注重读书考试,对儿童一味要求约束而不知正面引导,期望其聪明却不知用善法来培养。甚至用种种惩罚手段,对儿童就像囚犯一样,这样儿童也必然将学校看作是监狱,将师长看作是仇敌,靠说谎来掩饰其顽皮,靠逃学来满足其游玩的意愿,结果是教育的失败。
有鉴于儿童教育中的严重问题,王阳明提出教育应适应儿童的身心发展特点,他指出:"大抵童子之情,乐嬉游而惮拘检,如草木之始萌芽,舒畅之则条达,摧挠之则衰痿。今教童子,必使其趋向鼓舞,中心喜悦,则其进自不能已。"因此强调一定要注意激发儿童的学习兴趣,保护儿童的学习积极性。注意顺应儿童的性情,激发儿童的兴趣,以诱导、启发,来代替"督"、"责"等传统手段。
1. 循序渐进和因材施教
王阳明多次强调要"随人分限所及",所谓分限,是指儿童的认识水平和限度。他以走路为喻,婴儿只能扶着墙壁学习站立、移步,幼童可以在庭院中走、跑、跳、登,成人则可以出远门旅行千百里。儿童处于"精气日足,筋力日强,聪明日开"的身心发展时期,学习必须是循序渐进。负担一定不要过重。他主张:"量其资禀,能二百字者,止可授以一百字。常使精神力量有余,则无厌恶之患,而有自得之美。"要使儿童经常保持精力有余的状态,这是十分有价值的观点。看起来教学进度是放慢了。而每个人的情况又不相同。他说:"人资质不同,施教不可躐等。"教学就像治病一样,"初无一定之方",根据病人体质、病情,"而斟酌加减,调理补泄之,要在去病而已" 。王阳明的因材施教不仅要避短,而且要扬长。他说:"圣人教人,不是束缚他通做一般,只如狂者便从狂处成就他,狷者便从狷处成就他。"有尊重和扶持个性发展的倾向,态度更为积极。
2. 教学活动的多样化
针对儿童好动、注意力难以持久的特点,王阳明主张教学应该力求生动、多样化。要发挥诗、书、礼等各门课程多方面的教育作用。如"歌诗"不仅是精神陶冶,同时在高声吟咏歌唱的过程中,还可以调节、宣泄情感。"习礼"不仅是训练礼仪,还可以通过礼仪动作的练习,达到锻炼身体,强健体魄的作用。"读书"也不仅是增长知识,、开发智慧,还可以通过抑扬顿挫的诵读来表达志向。王阳明还制定了一个日课表,将每天的功课按考德一一诵书背书一一习礼或课仿一一诵书讲书一一歌诗的次序安排。上午,学童背书、诵书,然后习礼。下午,诵书讲书,然后在歌诗声中结束一天的课业。歌诗还分班组或全体同时进行:"每学量童生多寡,分为四班。每日轮流一班歌诗,其余皆就席敛容肃听。每五日则总四班递歌于本学。每朔望集各学会歌于书院"。这样的教学安排可谓动静交替,使儿童不致于感到过于单调和疲劳,有助于保持学习兴趣和提高学习效果,比起传统教育一味地读书背书来,确实是耳目一新,充分注意到儿童的身心特点。
来源:《中国教育史》
王阳明(1472-1528年),本名王守仁,字伯安,浙江余姚人。因为他曾在阳明洞读书、讲学,自称为阳明子,后世学者称他为阳明先生。
王阳明出身在官僚家庭,父亲王华官至南京吏部尚书。他考中进士后,历任各种地方官职。在任官期间,多次镇压农民和少数民族的造反起义。同时他又认为:"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于是所到之处,制定规约,开办社学、书院,并亲自讲学。正德三年(1508年),因得罪宦官刘瑾被贬到贵州龙场,在那里开创龙冈书院,从事讲学活动。次年,又到贵阳的书院讲学,开始倡导"知行合一"说。正德十三年(1518年)他在江西任官期间,修建濂溪书院并讲学其中,又集门人于白鹿洞书院。后又在浙江设立稽山书院。明中叶后书院兴旺,与王阳明积极倡办书院有直接关系。
王阳明年轻时信奉程朱理学,但在修行中对朱熹的为学之道产生了怀疑。他最终领悟到,"理"就在我心中。于是与程朱理学分道扬镳,转向承袭陆九渊的"心学",后人将他们的思想合称陆王心学,成为理学中的重要派别,具有主观唯心主义的色彩。王阳明死后,他的弟子后学继续传播和发展阳明学,虽然在政治地位上取代不了程朱理学,但在思想界的影响巨大,而且远播海外。
王阳明的语录、文录、杂文,由其弟子汇编成《王文成公全书》(也称《阳明全书》)。其中反映其教育思想的主要是《传习录》。
二、"致良知"的教育目的
王阳明的教育思想是以他的主观唯心主义的"心学"为基础的。他认为,万事万物都是靠心的认识而存在。万事万物都不在心外,而在心中。所以他不承认有客观存在的"理",认为"心即理",这就是王阳明哲学思想的核心,万事万物及其运行规律,以至人类社会的各种道德规范,都是心所固有的,是由心派生出来的。
而心的本体就是"良知"。良知是道德生成的根本及为人的本质所在,良知就是天理。圣人之所以为圣人,是因为天理纯全,良知常在。而一般人的良知常被物欲、邪念所蒙蔽,就象明镜常为尘埃蒙蔽而失去明亮一样。除掉物欲、邪念,也就是做为善去恶的工夫,从而恢复本心,这就是"致良知"。 他指出:"圣人之学,惟是致良知而已。" 它的内涵,也就是理学家共同强调的"存天理,灭人欲"。王阳明说:"减得一分人欲,便是复得一分天理。"
王阳明不同意朱熹"格物穷理"的主张,认为认识"理",从本质上说,不是外求的过程,而是体验"吾心之良知"。按照"心即理"的原理,"有孝亲之心,即有孝亲之理;无孝亲之心,即无孝亲之理"。其他道德也是这样。如果"理"只是外在的道德认识,而不进入自己的内心,那就会是说的、做的是一套,而心里想的可能却是另一套。或者要求别人的是一套,要求自己的却是另一套。他看到社会道德虚伪的一面,想从匡正人心的根本途径来维护封建道德。
三、论教育教学原则
总的来看,王阳明的观点是更多地继承了孟子学说。
1. 立志
树立正确、坚定的志向是致良知的前提,也是致良知的体现。王阳明认为,无志向的人,"譬如一块死肉,打也不知痛痒,恐终不济事。"所以他强调:"务要立个必为圣人之心。"立志与勤学紧密相关:"立志者,为学之心也;为学者,立志之事也。"只有立定志向,方能勤学不倦;而立定志向后,也必然会勤学不倦。这确实说到了根本之处。
2. 自得
致良知本身就意味着自求自得。自得包含三层含义:一是自我得之,而不是靠别人包办。他说:"学问也要点化,但不如自家解化,自一了百了。不然,亦点化许多不得。"教师应起"点化"的作用,但归根结蒂还得由学生自己消化,否则教师也点化不了。二是自觉地有所得,而不是迫于外部压力不得不学,所以王阳明强调要立志,"凡学之不勤,必志之未笃也。"三是得之于己,即最终要把学到的东西变成自己的东西,这就是致良知的结果。
王阳明并不反对读书学习,特别是读经,但与朱熹的宗旨有所区别。朱熹强调从经书中去钻研圣贤之道,即穷理。王阳明则认为:"《六经》者,吾心之记籍也。" 经书的精神实质("理")是与自己的本心相通的。读经的目的正是要通过体认经书的理,来启发自己的良知。因此,王阳明主张读书贵精而不在多。他指出:"凡授书不在徒多,但贵精熟。讽诵之际,务令专心一意,口诵心惟,字字句句,紬绎反复。久则义理浃洽,聪明自开矣。" 读书还必须开动脑筋,独立思考。他指出:"夫学贵得之心。求之于心而非也,虽其言之出于孔,不敢以为是也。"这里体现出反盲从、反迷信的倾向,也被正统程朱理学派视为异端邪说,斥之为"病狂丧心之人"。由此可见,阳明学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促进思想解放的作用。
3. 知行合一
王阳明所说的"知"和"行"主要是就伦理道德而言, "知",是"知善知恶",即人们的道德认识;"行"是"为善去恶",即人们的道德行为,也包括情感,如他说"见好色属知,好好色属行" 。王阳明提出 "知行合一",作为"致良知"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原则。其含义,一是指"知"和"行"密切相连,不可分割。"知中有行,行中有知" ,"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即道德认识和道德行为是同一过程中相互渗透的两个方面,是不可分的。二是指"知"和"行"并进,缺一不可。如不重"知",仅重"行",就会"冥行妄作",缺乏遵守道德的自觉性;如只重"知"不重"行",就会"悬空去思索",没有实效。因此,他主张"知行合一",将"知"和"行"统一。王阳明的"知行合一" 的基准是"良知"、"天理", 但他注重道德认识和道德实践的统一,对于矫正社会上知行脱节、言行不一的风气,是有积极意义的。
四、儿童教育论
王阳明"心学"的教育思想,特别体现在关于儿童教育的见解和主张上,因为儿童阶段人欲尚少,良知容易体认,所以儿童教育更应搞好。他在《训蒙大意示教读刘伯颂等》等文中相当集中而深刻地论及儿童教育问题。
王阳明对当时束缚儿童、摧残儿童的教育进行了尖锐的抨击。他认为当时的儿童教育,只注重读书考试,对儿童一味要求约束而不知正面引导,期望其聪明却不知用善法来培养。甚至用种种惩罚手段,对儿童就像囚犯一样,这样儿童也必然将学校看作是监狱,将师长看作是仇敌,靠说谎来掩饰其顽皮,靠逃学来满足其游玩的意愿,结果是教育的失败。
有鉴于儿童教育中的严重问题,王阳明提出教育应适应儿童的身心发展特点,他指出:"大抵童子之情,乐嬉游而惮拘检,如草木之始萌芽,舒畅之则条达,摧挠之则衰痿。今教童子,必使其趋向鼓舞,中心喜悦,则其进自不能已。"因此强调一定要注意激发儿童的学习兴趣,保护儿童的学习积极性。注意顺应儿童的性情,激发儿童的兴趣,以诱导、启发,来代替"督"、"责"等传统手段。
1. 循序渐进和因材施教
王阳明多次强调要"随人分限所及",所谓分限,是指儿童的认识水平和限度。他以走路为喻,婴儿只能扶着墙壁学习站立、移步,幼童可以在庭院中走、跑、跳、登,成人则可以出远门旅行千百里。儿童处于"精气日足,筋力日强,聪明日开"的身心发展时期,学习必须是循序渐进。负担一定不要过重。他主张:"量其资禀,能二百字者,止可授以一百字。常使精神力量有余,则无厌恶之患,而有自得之美。"要使儿童经常保持精力有余的状态,这是十分有价值的观点。看起来教学进度是放慢了。而每个人的情况又不相同。他说:"人资质不同,施教不可躐等。"教学就像治病一样,"初无一定之方",根据病人体质、病情,"而斟酌加减,调理补泄之,要在去病而已" 。王阳明的因材施教不仅要避短,而且要扬长。他说:"圣人教人,不是束缚他通做一般,只如狂者便从狂处成就他,狷者便从狷处成就他。"有尊重和扶持个性发展的倾向,态度更为积极。
2. 教学活动的多样化
针对儿童好动、注意力难以持久的特点,王阳明主张教学应该力求生动、多样化。要发挥诗、书、礼等各门课程多方面的教育作用。如"歌诗"不仅是精神陶冶,同时在高声吟咏歌唱的过程中,还可以调节、宣泄情感。"习礼"不仅是训练礼仪,还可以通过礼仪动作的练习,达到锻炼身体,强健体魄的作用。"读书"也不仅是增长知识,、开发智慧,还可以通过抑扬顿挫的诵读来表达志向。王阳明还制定了一个日课表,将每天的功课按考德一一诵书背书一一习礼或课仿一一诵书讲书一一歌诗的次序安排。上午,学童背书、诵书,然后习礼。下午,诵书讲书,然后在歌诗声中结束一天的课业。歌诗还分班组或全体同时进行:"每学量童生多寡,分为四班。每日轮流一班歌诗,其余皆就席敛容肃听。每五日则总四班递歌于本学。每朔望集各学会歌于书院"。这样的教学安排可谓动静交替,使儿童不致于感到过于单调和疲劳,有助于保持学习兴趣和提高学习效果,比起传统教育一味地读书背书来,确实是耳目一新,充分注意到儿童的身心特点。
来源:《中国教育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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