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有为的教育改革思想

康有为(1858-1927),字长素,号广厦,广东南海人。他自幼接受儒家传统教育,后读了一些西方译著,又去香港游历,开始积极向西方寻求真理。1891年他会试落榜后回广州,在长兴里设立万木草堂,兼授中学和西学。学生每日要写札记,隔日有体操,每月初一、十五练习演说,逢假期出门游历,显然引进了近代西方的教学方法,造就了一批维新运动的骨干。戊戌变法时,他是主要倡导者。变法失败后流亡海外,思想上坚持保皇立场,反对革命。辛亥革命后回国,又主张尊孔和复辟清王朝,沦为封建卫道士。

㈠ 论教育与变法改革

康有为从改良主义立场出发,认为改良政治必须变法,而变法的首要任务在于发展教育。他指出:“尝考泰西之所以富强,不在炮械军器,而在穷理劝学。”反过来,中国之所以贫弱,从根子上说还是因为教育不良,导致人才缺乏和科学文化落后。士人不读当今有用之书,不考察世界各国之事,难怪无能应变时局。因此他强调:“欲任天下之事,开中国之新世界,莫亟于教育。”


㈡ 废八股、兴学校的主张

康有为认为,要改良教育,一是要废除八股文,先以切近时务的策论取士,再进一步谋求彻底变革科举的事。二是要普建学校,他在变法时上奏的《请开学校折》中,呼吁“今者,广开学校为最要矣”。他具体介绍了欧、美、日兴学的情况,提议“远法德国,近法日本,以为学制”。乡立小学,教文史、算数、舆地、物理、歌乐,八年毕业,是为强迫(义务)教育阶段,“其不入学者,罚其父母”。县立中学,加深各科教学,并学外国语。省、府立专门高等学校或大学,京师设立大学堂作为最高学府。他还提到设师范,分学科,撰课本,定章程等各项兴学的具体事务,在百日维新时多被采纳。
㈢ 《大同书》中的理想教育体制

《大同书》是康有为构思理想社会的著作,完成于1884年,但直到变法失败后经过修改才发表。《大同书》中包括一个完整而系统的理想教育体制的蓝图,体现大同世界人人平等,教育普及,施教合理,使人健康发展的远景。它包括四个部分:一是人本院和育婴院,属于学前教育。妇女怀孕后入人本院实施“胎教”,儿童出生后转入育婴院,脱离母亲实施“公育”。二是小学院,儿童 6岁入学,“养体为主,而开智次之”,所以功课宜少,而游戏宜多,同时又要“以德育为先”。三是中学院,学生11岁入学,康有为认为中学为“一生之学根本”,学问之通否,德行之成否,全在这个时期定型,所以体育、智育、德育均不可偏废,但仍以德育为重。四是大学院,招收16岁以上中学毕业生。大学是专门之学,故“于育德强体之后,专以开智为主”,学习什么专业,可由个人自由选择,人尽其材。大学应特别重视实验,因此必须有自己的工厂、农场、商店、医院等,《大同书》中的教育体制是儒家教育理想与借鉴西方学制结合的产物。

来源:《中国教育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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