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子罕言利与命与仁”别解
作者:张英基
钱穆先生在《论语新解》中,就特别强调:“《论语》言仁最多,言命亦不少,并皆郑重言之。”故“子罕言利与命与仁”者之意,并非是孔子甚少论及“利、命、仁”三者之本义。
二、《论语》中所言“利与命与仁”者举隅
现将孔子与其弟子在《论语》中所言及“利与命与仁”者,举隅如下:
1、子曰:“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论语?里仁》)。此为言利与道之关系。
2、子曰:“放于利而行,多怨”(《论语?里仁》)。此谓一味地追求私利,就会招致人们的怨恨。
3、子曰:“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此言君子与小人不同的义利观。
4、樊迟问知。子曰:“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矣。”问仁,曰:“仁者先难而后获,可谓仁矣”(《论语?雍也》)。意谓专心致力于民应遵从的仁义道德,敬鬼神而远离它,便可谓智者了;仁德者要付出艰辛努力,不计
《论语?子罕》曰:“子罕言利与命与仁。”对于这一段文字,自古以来不少注释家解读为:孔子很少谈利、赞同天命、赞许仁德。以南宋?朱熹《四书章句集解》对此句的解释最具有代表性。其释曰:“罕,少也。”并注引程颐语曰:“计利则害义,命之理微,仁之道大,皆夫子所罕言也。”此释意谓:“利与命与仁”相关的话,“皆夫子所罕言也。”这是不符合实际的。实际上孔子向来是非常关注“利与命与仁”之关系的,《论语》中就多有论及。在此句中的“子罕”,我以为不应释为“夫子所罕言”,而应释为人名“子罕”,即“宋子罕”。此句意谓,宋子罕言及利时,总是把利与命与仁联系在一起考量。
一、孔子的义、利观
纵观《论语》全书二十篇,一万五千馀言,始终贯穿着一个十分明确的思想:教人处理好“利”与“仁”、“利”与“义”、“利”与“德”等之间的相互关系,这些正是伦理哲学的基本问题。在《论语》中,孔子和他的弟子们对“利”与“义”、“利”与“仁”、“利”与“德”等的相互关系,曾进行过多次探讨与辩论,也有过多次正面的阐述,非常清楚地表明了孔子和先秦儒家在“利”、“义”、“命”、“仁”、“德”之间的关系上所坚持的以“仁”、“义”、“德”制“利”的基本主张与立场。全书直接或间接谈论“利”的达10馀处;运用“命”字21处,其中含“天命”、“命运”语义的有10馀处;运用“仁”字109处,其中含“仁德”意义的达105处。由此可见,说孔子很少言“利与命与仁”之说,是毫无根据的。那种将“子罕言利”作为根据,断定孔子与先秦儒家只重“命”、“仁”、“义”,而排斥“利”的观点,这是与孔子和先秦儒家思想的实际相悖的不科学的结论。
钱穆先生在《论语新解》中,就特别强调:“《论语》言仁最多,言命亦不少,并皆郑重言之。”故“子罕言利与命与仁”者之意,并非是孔子甚少论及“利、命、仁”三者之本义。
二、《论语》中所言“利与命与仁”者举隅
现将孔子与其弟子在《论语》中所言及“利与命与仁”者,举隅如下:
1、子曰:“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论语?里仁》)。此为言利与道之关系。
2、子曰:“放于利而行,多怨”(《论语?里仁》)。此谓一味地追求私利,就会招致人们的怨恨。
3、子曰:“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此言君子与小人不同的义利观。
4、樊迟问知。子曰:“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矣。”问仁,曰:“仁者先难而后获,可谓仁矣”(《论语?雍也》)。意谓专心致力于民应遵从的仁义道德,敬鬼神而远离它,便可谓智者了;仁德者要付出艰辛努力,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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