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言之曰:为上易事也,为下易知也,则刑不烦矣。
子曰:好贤如《缁衣》,恶恶如《巷伯》,则爵不渎而民作愿,刑不试而民 咸服。《大雅》曰:“仪刑文王,万国作孚。”
子曰:夫民,教之以德,齐之以礼,则民有格心;教之以政,齐之以刑,则 民有遁心。故君民者,子以爱之,则民亲之;信以结之,则民不倍;恭以莅之, 则民有孙心。《甫刑》曰:“苗民匪用命,制以刑,惟作五虐之刑曰法。”是以 民有恶德,而遂绝其世也。 子曰:下之事上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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