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素问直解》前言·卷之三

三部九候论第二十篇

原名,决死生,王冰改为三部九候,今从之。

三部者,头面为上部,胸膈为中部,胁腹为下部也。九候者,一部之中,各有三候,三三而为九候也。

通体形气,太阳主之,故两举太阳经脉,明其死生,皆必指而导之,乃以为真,此三部九候之大法也。

黄帝问曰:余闻九针于夫子,众多博大,不可胜数。余愿闻要道,以属子孙,传之后世,着

之骨髓,藏之肝肺,歃血而受,不敢妄泄。令合天道,必有终始,上应天光,星辰历纪,下副四时五

行,贵贱更互,冬阴夏阳,以人应之,奈何?愿闻其方。

胜,平声。数,上声。藏如字。更,平声。此篇论三部九候,故帝问:余闻九针于夫子,而九针之数,众多博大不可胜数,今余愿闻九候之要道以属我子孙,而使传之后世,其理至微,故当着之骨髓,藏之肝肺。其道至遵,故当歃血而受,不敢妄泄。令合天道者,令人身而合于天道也。必有终始者,自始至终,终而复始也。合天道则上应天光,而星辰可以历纪;有终始则下副四时五行。贵贱更互,寒往暑来,暑往寒来,而冬阴夏阳,凡此皆天地阴阳之要道。以人应之,奈何?而愿闻其方;方,犹法也。

岐伯对曰:妙乎哉问也!此天地之至数。

伯赞其问,言九候要道,此天地之至数。

帝曰:愿闻天地之至数,合于人形血气,通决死生,为之奈

何?

愿闻天地之至数,而合于人形血气,通决死生,即上文以人应之之意。

岐伯曰:天地之至数,始于一,终于九焉。一者天,二者地,三者人,因而三之,三三者九,以应

九野。故人有三部,部有三候,以决死生,以处百病,以调虚实,而除邪疾。

一者,数之始;九者,数之终。故始于一,终于九焉。一者,奇也,阳也,故一者天;二者,偶也,阴也,故二者地;三者,参也,参于天地之间,故三者人。因而三之,则天有天地人,地有天地人,人有天地人,故三三者九。以至数而合于天地,故以应九野,九野地里之合于天度也。以至数而合于人身,故人有三部,一部各有三候,可以决死生,处百病,调虚实,而除邪疾,此天地之至数,合于人形血气,而通决死生也。

帝曰:何谓三部?

三部何在?

岐伯曰:有下部,有中部,有上部。部各有三候,三候者,有天有地有人也。必指而导之,乃以为真。

阴阳之理,从阴而阳,自下而上,故曰有下部、有中部、有上部。而一部之中,各有三候,三候者,各有天有地有人也。必以指循切而按导之,乃为部候之真。有如后文所云也。

上部天,两额之动脉,上部地,两颊之动脉,上部人,耳前之动脉。

是头面之候有三,而为上部也。详见下文。

中部天,手太阴也,中部地,手阳明也,中部人,手少阴也。

是手阴阳之候有三,而为中部也。详见下文。

下部天,足厥阴也,下部地,足少阴也,下部人,足太阴也。故下部之天,以候肝,地

以候肾,人以候脾胃之气。

是足三阴之候有三,而为下部也。足厥阴,肝也,故下部之天以候肝;足少阴,肾也,故下部之地以候肾;足太阴,脾也,故下部之人以候脾,而合于胃之气。

帝曰:中部之候奈何?

下部既明,中部之候奈何。

岐伯曰:亦有天,亦有地,亦有人。天以候肺;地以候胸中之气;人以候心。

手太阴,肺也,故天以候肺。手阳明大肠,肺之府也,故地以候胸中之气。手少阴,心也,故人以候心。

帝曰,上部何以候之?

下部中部既明,上部何以候之。

岐伯曰:亦有天,亦有地,亦有人。天以候头角之气;地以候口齿之气;人以候耳目之气。

上部天,两额之动脉,故天以候头角之气:上部地,两颊之动脉,故地以候口齿之气;上部人,耳前之动脉,故人以候耳目之气。由此观之,则头面为上部,胸膈为中部,胁腹为下部也。

三部者,各有天,各有地,各有人,三而成天,三而成地,三而成人,三而三之,合则为九。九

分为九野,九野为九藏。故神藏五,形藏四,合为九藏。五脏已败,其色必夭,夭必死矣。

上文三部者,各有天,各有地,各有人,乃三而成天,三而成地,三而成人,一部三候,三而三之,合则为九。以至数而合于天地,则九分为九野。以天地而合于人形,则九野为九藏。九藏者,肝肺心脾肾,藏魂魄神意志,故神藏五;大肠、小肠、胃与膀胱,藏水谷糟粕,故形藏四,合神藏形藏而为九藏。若五脏之神气已败,不荣于外,则其色必夭,夭必死矣。

此一节论人身三部九候,合于天地之至数也。

帝曰:以候奈何?

上节论三部九候,此下但论九候之法,故问以候奈何?

岐伯曰:必先度其形之肥瘦,以调其气之虚实,实则泻之,虚

则补之。必先去其血脉,而后调之。无问其病,以平为期。

度,入声。九候主周身之形气,故必先度其形之肥瘦,以候其外。调其气之虚实,以候其内,如实则泻之,如虚则补之。必先去其血脉之凝滞,而后调补其血脉之不足,无问其病之外内,要以血脉之平为期,此候之之法也。

帝曰:决死生奈何?

九候何以决死生。

岐伯曰:形盛脉细,少气不足以息者,危。形瘦脉大,胸中多气者,死。形气相得者,生。三五不调者,病。三部九候皆相失者,死。

形与脉气贵相合也,如形盛脉细而少气,不足以息者,是形体有余,脉气反衰,故危。如形瘦脉大,而胸中多气者,是形体不足,脉气反强,故死。是必形气相得者,生。若形气相为参伍,而不调者,病。若三部九候,皆相失者,死。

上下左右之脉,相应如参舂者,病甚。上下左右相失,不可数者,死。

数,上声。夫参伍不调,而上下左右之脉,相应于指,如参舂者,则病甚,参舂者,此上彼下,彼上此下,不相合地。三部九候皆相失,而上下左右,相失不可数者,死,不可数者,脉体错乱,不可数其至数也。

中部之候虽独调,与众脏相失者,死。中部之候相减者,死。目内陷者,死。

夫上下左右,相应如参舂,上下左右,相失不可数,设中部之候虽独调,究与上下左右之众脏相失,是上下左右不归于中土,故死。若上下左右之候有余,而中部之候相减,是中土不达于上下左右,故亦死。夫上下左右,归于中部,而五脏之精,皆注于目,今目内陷,则五脏俱绝,故死。此九候以决死生之法也。

帝曰:何以知病之所在?

欲决死生,必识病因,帝故问之。

岐伯曰:察九候独小者病,独大者病,独疾者病,独迟者病,独热者病,独寒者病,独陷下者病。

欲知病之所在,须察九候而诊视之。如察九候,其脉有独小者病,有独大者病;其脉有独疾者病,有独迟者病;脉中有独热者病,有独寒者病;有生阳之气,不能上升,独陷下者病,是察九候而有七诊之病也。

以左手足上,上去踝五寸,按之,庶右手足当踝而弹之,其应过五寸以上,蠕蠕然者不病;其

应疾,中手浑浑然者,病;中手徐徐然者,病;其应上不能至五寸,弹之不应者死。

踝,蛙去声。弹,平声。蠕,音蝉。踝、蠕余篇同。中,去声。上文小大疾迟寒热为病,其病犹轻,若陷下则生阳之气不升,其病必危。故当以两手而按其足踝,其法以左手于病者足上,上去踝五寸按之。夫足外踝上七寸,乃承山之穴,属足太阳,今去踝五寸,则在承山之下,庶右手于病者足上,当踝而弹之,盖左手按脉,右手导引,其脉气之应,过五寸以上,而至于承山。蠕蠕然动者,气之和也,故为不病。其脉应手疾,而中手浑浑然者,乃气盛太过,故病,若中手徐徐然者,乃气虚不足,故亦病。若其应,上不能至五寸,右手弹之而不应者,乃生阳之气,绝灭于下,故死。

是以脱肉,身不去者死;中部乍疏乍数者死。

数,音朔,下同。上文言生阳绝灭者死,此言生阳之气,不能外达,不能上下者皆死。是以脱肉,乃生阳之气,不能外达,身有病而不去者死。中部人,其气上通于天,下交于地,中部之脉,乍疏乍数,乃生阳之气不能上下,故亦死。

其脉代而钩者,病在络脉。

代者,乍疏之象也。代而钩者,乍数之象也。承上文乍疏乍数而言。若其脉代而钩者,乃经络内外不通,故病在络脉;不死也。

九候之相应也,上下若一,不得相失,一候后,则病,二候后,则病甚,三候后,则病危。所

谓后者,应不俱也。

总承上文而言九候之相应也。阴阳上下,其动若一,不得独小独大,独疾独迟而相失也。脉有浮中沉三候,一候后者,浮以候之,脉不应指,不应则病矣。二候后者,中以候之,脉不应指,不应则病甚。三候后者,沉以候之,脉不应指,不应则病危。申明所谓后者,应不俱也,谓浮中沉之脉,不俱应于指下也。凡此皆指而导之之法也。

察其腑脏,以知死生之期。

九候以决死生,以知病之所在,故察其腑脏,以知死生之期,病在腑则生,病在脏则死也。

必先知经脉,然后知病脉。真脏脉见者,胜死。

见,音现。夫察腑知病,必先知经脉,然后知病脉,察脏知死,须知真脏脉见者,至胜克之日而死。

足太阳气绝者,其足不可屈伸,死必戴眼。

九候主周身形气,而太阳经脉之气,营运于通体,故足太阳之气绝者,其足不可屈伸,死必戴眼,其足不可屈伸者,经绝也。死必戴眼,脉绝也。太阳经脉之气,行于通体,故论九候,而举太阳经脉以明之。

此一节论九候以决死生,以知病之所在,必指而导之,乃以为真也。

帝曰:冬阴夏阳,奈何?

帝愿闻要道,有冬阴夏阳,以人应之之语,故复问之。

岐伯曰:九候之脉,皆沉细悬绝者为阴,主冬,故以夜半死;

盛躁喘数者为阳,主夏,故以日中死。

冬阴夏阳,乃一岁之阴阳,夜半日中,乃一日之阴阳,九候之脉,皆沉细悬绝者,为阴脉,阴主冬,故以夜半死;若九候之脉,皆盛躁喘数者,为阳脉,阳主夏,故以日中死。

是故寒热病者,以平旦死;热中,及热病者,以日中死;病风者,以日夕死;病水者,以夜半死。

其脉乍疏乍数,乍迟乍疾者,日乘四季死。

一日之内,亦有四时,是故寒热病者,肝血内虚,为寒为热也。平旦,乃寅卯之时,肝木主气,肝脏病,故以平旦死。热中及热病者,心火燔灼,内外皆热也,日中乃巳午之时,心火主气,心脏病,故以日中死。病风者,秋金肃杀之气,病于肺也,日夕,乃申酉之时,肺金主气,肺脏病,故以日夕死。病水者,冬令寒水之气,病于肾也,夜半乃亥子之时,肾水主气,肾脏病,故以夜半死。脾脏属土,土灌四旁,若其脉乍疏乍数,乍迟乍疾,乃中土内虚不能四布,故以一日所乘之四季死。辰戌丑未,寄王于平旦、日中、日夕、夜半也。

形肉已脱,九候虽调,犹死。

立形定气,命之曰人。若形肉已脱,坤土内败,诸脏无以资生,九候之脉虽调,犹之死也。

七诊虽见,九候皆从者,不死。

见,音现。小大疾迟寒热陷下,七诊之脉虽见,非同土败,故九候皆从者不死。

所言不死者,风气之病,及经月之病,似七诊之病而非也,故

言不死。若有七诊之病,其脉候亦败者死矣。必发哕噫。

小大疾迟寒热,为病犹轻,陷下则病非轻,故申明所以言不死者,或病气机而为风气之病,或病经脉而为经月之病,生阳之气犹能上升,似七诊之病而不陷下,故曰非也。此所以言不死也。若有七诊之病,而正气陷下,其脉候亦败者死矣。生阳不升,故必发哕噫,甚则为哕,土气败也,微则为噫,土气虚也。是知七诊之病,不陷下者不死,陷下则死也。

必审问其所始病,与今之所方病,而后各切循其脉,视其经络浮沉,以上下逆从循之。其脉疾者不

病,其脉迟者病,脉不往来者死。皮肤着者死。

病有新故,善诊者,必审问其所始病,与今之所方病,然后以证合脉,以脉合证,而各切循其脉,并视其经络之浮沉,以上下逆从而循之,其脉疾者,经络有余,故不病。其脉迟者,经络内虚,故病。脉不往来,则气血内绝,故死。皮肤着者,久病肉脱,皮肤着者故死。

帝曰:其可治者奈何?

脉不往来者死,皮肤着者死,其可治者奈何。

岐伯曰:经病者治其经,孙络病者,治其孙络血。

其可治者,仍当视其经络之浮沉,以上下逆从而循之,乃为治法也,经居络内,故经病者治其经,孙络居络外,故孙络病者治其孙络,见血而愈。

血病,身有痛者,治其经络。

经络皆主血,若经络之血病,而身有痛者,治其经络。

其病者在奇邪,奇邪之脉,则缪刺之。

奇邪者,邪不入于经,流溢于大络,而生奇病也。若其病者,在奇邪,夫奇邪之脉,则当缪刺以治之。

缪刺者,左病刺右,右病刺左也。

留瘦不移,节而刺之。

始为奇邪之病,治之不愈,邪留日深,病在于骨,肌肉瘦而邪不移,故当取其骨节而刺之。

上实下虚,切而从之,索其结络脉,刺出其血,以见通之。

《灵枢·刺节真邪》论曰,六经调者,谓之不病。一经上实下虚,而不通者,此必有横络盛加于大经,令之不通,视而泻之,此所谓解结也。此上实下虚者,有横络加于经外,外为上,内为下,故上实下虚。切而从之者,切其经之所组而从治之。索其结络脉者,索其络脉之结也。刺出其血,以见通之者,血出结去,见其络脉之通,病可愈也。凡此皆视其经络浮沉,以上下逆从而循之之法也。

瞳子高者,太阳不足;戴眼者,太阳已绝。此决死生之要,不可不察也。手指及手

外踝上五指留针。

经脉血气,本于先天水火之所生,故举太阳以终经脉之义。瞳子高者,乃太阳水火之精,不足于上。戴眼者,乃太阳生阳之气,已绝于下,此以先天水火之精,决死生之要,以九候而决死生者,不可不察也。夫病在阴者,补阳以治之,病在足者,补手以治之,此阴阳上下,相为表里之义。手指,及手外踝上五指,留针者,言足太阳经脉不足,当补手太阳以治之,手太阳之脉,起于小指之端,循手外侧,出踝中,故太阳不足,当取手指,及手指外踝之上,乃第五指者,留针以补之,使手太阳之经脉充溢;而交于足太阳,乃为治之之法也。

此一节,言九候七诊,经络浮沉,以决死生,以知病之所在,亦必指而导之,乃以为真也。

卷之三

经脉别论第二十一篇

经脉始于肺,终于肝,环转营运,度数有常,若惊恐恚劳,喘汗生病,脏气独至,失其常度,是谓经脉之别。知其正,则知其别,故论饮食输散之常;知其别,欲知其正,故论阴阳藏象之体,而反复明之。

黄帝问曰:人之居处动静勇怯,脉亦为之变乎?

脉,经脉也。人之经脉,行有常度。如居处之动静,用力之勇怯,经脉亦为之变乎?帝问脉变,所以为经脉之别也。

岐伯对曰:凡人之惊恐恚劳动静,皆为变也。

不但居处之动静,用力之勇怯,凡人之惊恐恚劳动静,经脉失常,皆为变也。

是以夜行,则喘出于肾,淫气病肺;有所堕恐,喘出于肝,淫

气害脾,有所惊恐,喘出于肺,淫气伤心;度水跌仆,喘出于肾与骨。

平人之气,和于经脉,劳动喘急,则经脉失常,是以夜行劳动,气不闭藏,则喘出于肾,肾为本,肺为末,故淫气病肺,失其常矣;有所堕恐,因堕而内恐也,堕伤筋,肝主筋,故喘出于肝,肝木侮脾,故淫气害脾,失其常矣;有所惊恐,因惊内恐也,惊恐则气机内乱,肺主气,故喘出于肺,肺为心之盖,故淫气伤心,失其常矣;度水跌仆,则既堕且惊,甚于夜行,故喘出于肾与骨,不能上合于肺,淫气害骨,故曰与骨,更失其常矣。此五脏病喘,经脉失常,而为经脉之变也。

当是之时,勇者气行,则已;怯者,则着而为病也。故曰诊脉

之道,观人勇怯,骨肉皮肤,能知其情,以为诊法也。

承上文,而言当夜行堕恐惊跌仆之时,勇者经脉有余,不能为病,故气行则已;怯者经脉受伤,则着而为病,有如上文所云也。夫勇者则已,怯者为病,故曰诊脉之道,观人勇怯,骨肉皮肤,知其内外浅深之情,可以为诊法也。

故饮食饱甚,汗出于胃:惊而夺精,汗出于心;持重远行,汗出于肾;疾走恐惧,汗出于肝;

摇体劳苦,汗出于脾;故春秋冬夏四时,阴阳生病,起于过用,此为常也。

气机不和则喘,经脉不和则汗,故举汗出以明之。饮食饱甚,则胃络不和,故汗出于胃;惊而夺精,则心脉不和,故汗出于心,持重远行,则伤肾主之骨,故汗出于肾;疾走恐惧,则伤肝主之筋,故汗出于肝;摇体劳苦,则伤脾主之肌肉,故汗出于脾。不言肺者,以汗皆出于肺主之皮肤也。五脏之气,合于四时,故春秋冬夏四时,其阴阳不合而生病,皆起于过用。过用,即饱甚夺精远行恐惧劳苦也。此为常也,言以此过用为常也,过用为常,则失经脉之正矣。

食气入胃,散精于肝,淫气于筋;食气入胃,浊气归心,淫精于脉。脉气流经,经气归于肺。肺

朝百脉,输精于皮毛。毛脉合精。行气于腑。腑精神明,留于四脏,气归于权衡。权衡以平,气

口成寸,以决死生。

胃者,五脏之本,六腑之大源也。故食气入胃,助东方木气上达,而散精于肝,肝则淫气于筋。

淫,浸灌也。食气入胃,助君火神气营运,而浊气归心,心则淫精于脉,肝受精,则淫气,心受气,则淫精,是食之精,即食之气,食之气,即食之精也。脉气留经者。无形之脉气流入于经,而合有形也。经气归于肺者,经液之气,肺居其首,故归于肺也。肺朝百脉者,肺受百脉之朝也。输精于皮毛者,皮毛受肺精之输布也。毛脉合精,行气于腑者,皮毛百脉,合肺输之精,而行气于六腑也。腑精神明,留于四脏者,六腑之精,合心脏之神明,留于肺肝脾肾四脏也。皮毛百脉,六腑五脏之气,外内相应,太过不及,皆能为病,故气归于权衡。权衡,秤物而得其平也。故权衡以平,则气口成寸。气口,即左右手之脉口,寸部是也。脉之大会,在于寸口。故诊寸口之脉,可以决其死生。此食气入胃,行散转输,而为经脉之正也。

饮入于胃,游溢精气,上输于脾,脾气散精,上归于肺,通调

水道,下输膀胱,水精四布,五经并行,合于四时,五脏阴阳,揆度以为常也。

度,入声。上文言食,此则言饮。饮入于胃,与食不同,游溢胃腑之精气,而上输于脾,脾气散胃腑之精,而上归于肺。肺,天也,脾,地也,脾气散精,则地气上升,而通调水道矣。上归于肺,则天气下降,而下输膀胱矣。夫水道通调,则水精四布,下输膀胱,则五经并行。四布,则合天之四时,五经,则合人之五脏。故合于四时、五脏,四时之阴阳,即五脏之阴阳,五脏之阴阳,即四时之阴阳,故阴阳揆度,天人合一,以为人身经脉之常也。此饮入于胃,行散转输而为经脉之正也。

此一节,论喘汗失常,以明经脉之别;饮食输散,以明经脉之正。知其别,必知其正,知其正,则知其别也。

太阳脏独至,厥喘,虚气逆,是阴不足,阳有余也,表里当俱泻,取之下俞。

十二经脉,合手足之三阳三阴,故复论三阳三阴之常变以明之。三阳主六腑,腑能藏物亦谓之脏。太阳脏独至者,阳气不和于阴,太阳脏气独至也。厥喘者,下厥冷,上喘急也。虚气逆者,言厥而喘,为虚气之上逆也。厥喘气逆,是真阴不足,太阳脏独至,为阳热有余也。太阳之气,起于水府,通于皮毛,故表里当俱泻。太阳之脉,起于足小趾之至阴,故当取之下俞。俞,俞穴也。

阳明脏独至,是阳气重并也。当泻阳补阴,取之下俞。

重,平声。重并者,太阳少阳之气,皆并于阳明也。故当泻阳之有余,补阴之不足。阳明之脉,起于足大次趾之厉兑,故亦当取之下俞。

少阳脏独至,是厥气也。跷前卒大,取之下俞。

卒,音促。少阳者,初阳也,生于厥阴。少阳独至,阳气未盛,是阴厥之气也。初阳不升,故跷前卒大,少阳经脉,在阳跷之前也。少阳起于足小次趾之窍阴,故亦当取之下俞。

少阳独至者,一阳之过也。

太阳为三阳,阳明为二阳,少阳为一阳,故申明少阳独至者,乃一阳之过也。过,犹失也。由少阳而推论之,则阳明独至者,二阳之过也,太阳独至者,三阳之过也。

太阴脏搏者,用心省真,五脉气少,胃气不平,三阴也。宜治其下俞,补阳泻阴。

太阴藏搏者,足太阴脾脏,手太阴肺脏,两脏之气相搏也。用心省真者,或病足,或病手,当用心省察其真。肺朝百脉,五脉气少,手太阴也。脾胃相连,胃气不平,足太阴也。此气少不平,虽分手足,皆属太阴,故曰三阴也。病在三阴,宜治其下俞,阴气相搏,则阳气不足,故当补阳泻阴。

一阳独啸,少阳厥也。阳并于上,四脉争张,气归于肾。宜治其经络,泻阳补阴。

一阳,少阳也。少阳,三焦也。灵枢本输论云:少阳属肾,此论一阳,所以言肾也。一阳独啸,上焦之气,独发于上也。上焦独发,则下焦之气,厥逆于下,故曰少阳厥也。一阳独啸,则阳并于上。少阳厥也,则四脉争张。四脉,肝脾心肺也。争张,不和也。四脉争张,由于肾气之不达,故气归于肾,言脉之争张,归过于肾也。经络内通五脏,故宜治其经络,当泻上焦之独啸,补下焦之肾厥,故泻阳补阴。

一阴至,厥阴之治也。真虚心,厥气留薄,发为白汗,调食和药,治在下俞。

一阴,厥阴也。不曰一阴独至,曰一阴至,则阴中有阳,故为厥阴之治也。真虚,犹言真假。,忧也。言厥阴治之真假,当忧心以审之,即太阴之用心省真也。厥阴为经脉之终,复注于肺,厥气留薄者,厥阴之气,留于肝而薄于肺也。薄于肺,则发为白汗。

此厥阴之治,非厥阴之病,但当调食和药,以治其汗,治在下俞,以固其阴。

帝曰:太阳脏何象?

承上文脏气不和,而详明其本然之脉象,

岐伯曰:象三阳而浮也。

其本然之脉象,象三阳而外浮。

帝曰:少阳脏何象?岐伯曰:象一阳也。一阳脏者,滑而不实也。

其本然之脉象,象一阳初生,滑而不实。滑者,紧之浮也。滑而不实,则生阳渐升矣。

帝曰:阳明脏何象?岐伯曰:象大浮也。

两阳合明,谓之阳明,故其本然之脉象,象大而且浮。

太阴脏搏,言伏鼓也。

帝问三阳之脏象,而伯复告以三阴。太阴脏搏之脉象,乃天地脾肺之气,相为搏激言,伏鼓也。伏鼓者,从下而上,从地而天之义也。

二阴搏至肾,沉不浮也。

二阴搏者,心肾相搏也。心肾相搏之脉象,搏至肾而沉,沉不浮也。沉不浮者,从上而下,从心而肾,即少阳厥,而气归于肾之义。不言厥阴搏者,以厥阴之治也。

此与上节同义。脏气独至,以明经脉之别。脏象本体,以明经脉之正。知其别,必知其正,知其正,益知其别也。

卷之三

藏气法时论第二十二篇

脏气,五脏之气也。法时,法天之四时也。天行四时,地生百物。人备五脏,皆合五行。天有一岁之五行,有十干之五行,有一日之五行;地有五谷五果五畜五菜百药,各具五味,各有五行;人之五脏五行,合于天地。合天,则有五色六气之上承,合地,则有五苦五欲之下应,故曰脏气法时也。

黄帝问曰:合人形以法四时、五行而治,何如而从?何如而逆?得失之意,愿闻其事。

合人形通体经脉,外而皮毛,内而腑脏,以法天地之四时五行而延医之,何如?则法天地而从,何如?则不法天地而逆,反逆为从则得,反从为逆则失,愿闻从逆得失之事,而探诸岐伯也。

岐伯对曰:五行者,金木水火土也。更贵更贱,以知死生,以决成败,而定五脏之气,间甚之时,死

生之期也。

更,平声,间,去声,下间甚同。四时之气,不外五行,五行者,金木水火土也。贵者,水旺于春,火旺于夏;贱者,水败于秋,火灭于冬。更贵更贱者,生化叠乘,寒暑往来也。以更贵更贱之理,以知病之死生,以决治之成败,而五脏之旺气可定,病之间甚,死生之期,皆可定也。

帝曰:愿卒闻之。

卒,犹尽也。

岐伯曰:肝主春,足厥阴少阳主治,其日甲乙。肝苦急,急食甘以缓之。

肝心脾肺肾,人之五脏也。于脏为肝,于时为春,故肝主春。足厥阴,乙木也,足少阳,甲木也,故春时而足厥阴少阳主治,其日甲乙。肝主春木有生阳渐长之机,若急而不和,肝所苦也,治之之法,当急食甘味以缓之。

心主夏,手少阴太阳主治,其日丙丁。心苦缓,急食酸以收之。

手少阴,丁火也,手太阳,丙火也,故夏时而手少阴太阳主治,其日丙丁。心主夏火,有炎上迅速之机,若缓而不速,心所苦也,治之之法,当急食酸味以收之。酸收者,助心气而使之上炎也。

脾主长夏,足太阴阳明主治,其日戊己。脾苦湿,急食苦以燥之。

足太阴,己土也,足阳明,戊土也,故长夏而足太阴阳明主治,其日戊己,脾属阴土,籍阳明燥气以相资,若湿而不燥,脾所苦也,治之之法,当急食苦味以燥之,苦为火味,故能燥也。

肺主秋,手太阴阳明主治,其日庚辛。肺苦气上逆,急食苦以泄之。

手太阴,辛金也,手阳明,庚金也,故秋时而手太阴阳明主治,其日庚辛,肺主秋金,有收敛清肃之机,若气上逆,肺所苦也,治之之法,当急食苦味以泄之,苦寒注下,故能泄也。上文言苦燥,此言苦泄,盖禀君火之气而味苦,则燥,禀寒水之气而味苦,则泄,于物性之运气推之,则得矣。

肾主冬,足少阴太阳主治,其日壬癸。肾苦燥,急食辛以润之,开腠理,致津液通气也。

足少阴,癸水也,足太阳,壬水也。故冬时而足少阴太阳主治,其日壬癸。水王于冬,肾气主之,燥而不润,肾所苦也,治之之法,当急食辛味以润之,夫辛主发散,何以能润?以辛能开腠理,致在内之津液而通气于外,在下之津液而通气于上,故能润也。

病在肝,愈于夏,夏不愈,甚于秋,秋不死,持于冬,起于春,禁当风。

肝,木也,夏,火也,火为木之子,故病在肝,愈于夏。子气王而病不愈,至秋则金克木而病甚矣。秋不死,持于冬,水生木也。至春则木气复王,故起于春。风气通于肝,故禁当风。此藏气法一岁之四时也。

肝病者,愈在丙丁,丙丁不愈,加于庚辛,庚辛不死,持于壬癸,起于甲乙。

肝病愈在丙丁,即上文病在肝愈于夏也。丙丁不愈,加于庚辛,即上文夏不愈甚于秋也。庚辛不死,持于壬癸,即上文秋不死,持于冬也。起于甲乙,即上文起于春也。此藏气法十干之四时也。

肝病者,平旦慧,下晡甚,夜半静。

慧,爽慧也。静,安静也。平旦乃木王之时,平旦慧,即上文起于春、起于甲乙之意也。下晡乃金王之时,金克木,故下晡甚,即上文甚于秋,加于庚辛之意也。夜半乃水王之时,水生木,故夜半静,即上文持于冬、持于壬癸之意也。此藏气法一日之四时也。

肝欲散,急食辛以散之,用辛补之,酸泻之。

肝病则木郁,故肝欲散,治之之法,当急食辛味以散之,辛主散也。肝气郁而欲散,散之即所以补之,故用辛补之。夫辛散为补,则酸收为泻,故酸泻之。此藏气法地之五味也。

病在心,愈在长夏。长夏不愈,甚于冬,冬不死,持于春,起于夏,禁温食,热衣。

心,火也。长夏,土也。土为火之子,故病在心,愈在长夏。子气王而病不愈,至冬则水克火,而病甚矣。冬不死,持于春,木生火也。至夏则火气复王,故起于夏。火气通于心,故禁温食热衣。

此藏气法一岁之四时也。

心病者,愈在戊己。戊己不愈,加于壬癸。壬癸不死,持于甲乙,起于丙丁。

心病愈在戊己,即病在心,愈在长夏也。戊己不愈,加于壬癸,即长夏不愈,甚于冬也。壬癸不死,持于甲乙,即冬不死,持于春也。起于丙丁,即起于夏也。此藏气法十干之四时也。

心病者,日中慧,夜半甚,平旦静。

日中乃火王之时,故日中慧,即起于夏,起于丙丁也。夜半乃水王之时,水克火,故夜半甚,即甚于冬,加于壬癸也。平旦乃木王之时,木生火,故平旦静,即持于春、持于甲乙也。此脏气法一日之四时也。

心欲软,急食咸以之,用咸补之,甘泻之。

心病则火炎,故心欲。治之之法,当急食咸味以之,咸能坚也。心气炎而欲,之即所以补之,故用咸补之。咸为补,则甘缓为泻,故甘泻之。此藏气法地之五味也。

病在脾,愈在秋,秋不愈,甚于春。春不死,持于夏,起于长夏。禁湿食饱食、湿地濡衣。

湿食,旧本误温食,今改。湿食,水湿也。濡衣,濡润之衣也。脾,土也,秋,金也。金为土之子,故病在脾,愈在秋。子气王而病不愈,至春则木克土,而病甚矣。春不死,持于夏,火生土也,至长夏则土气复王。故起于长夏。湿气通于脾,故禁湿食饱食,湿地濡衣。此藏气法一岁之四时也。

脾病者,愈在庚辛。庚辛不愈,加于甲乙。甲乙不死,持于丙丁,起于戊己。

脾病愈在庚辛,即病在脾,愈在秋也。庚辛不愈加于甲乙,即春不死持于夏也。起于戊己,即起于长夏也。此藏气法十干之四时也。

脾病者,日慧,日出甚,下晡静。

,音迪。,昃也。日乃午后未分,土王之时,故曰慧,即起于长夏,起于戊己也。日出乃木王之时,木克土,故日出甚,即甚于春,加于甲乙。下晡乃申酉金王之时,土生金,故下晡静。

以肝心为例,当日中火王而静,今下晡静者,以明子母气王,皆能静也。此藏气法一日之四时也。

脾欲缓,急食甘以缓之,用苦泻之,甘补之。

脾病则土不柔和,故脾欲缓。治之之法,当急食甘味以缓之,甘能缓中也。脾气欲缓,苦泄则泻,故用苦泻之。苦泄为泻,则甘缓为补,故甘补之。此藏气法地之五味也。

病在肺,愈在冬。冬不愈,甚于夏。夏不死,持于长夏,起于秋。禁寒饮食寒衣。

肺,金也,冬,水也,水为金之子,故病在肺,愈在冬。子气王而病不愈,至夏,则火克金而病甚矣。

夏不死,持于长夏,土生金也。至秋而金气复王,故起于秋。饮冷形寒则伤肺,故禁寒饮食寒衣。此藏气法一岁之四时也。

肺病者,愈在壬癸。壬癸不愈,加于丙丁。丙丁不死,持于戊己。起于庚辛。

肺病愈在壬癸,即病在肺,愈在冬也。壬癸不愈,加于丙丁,即冬不愈,甚于夏也。丙丁不死,持于戊己,即不死,持于长夏也。起于庚辛,即起于秋也。此藏气法十干之四时也。

肺病者,下晡慧,日中甚,夜半静。

下晡,乃金王之时,故下晡慧,即起于秋,起于庚辛也。日中乃火王之时,火克金,故日中甚,即甚于夏,加于丙丁也。夜半,乃水王之时,金生水,故夜半静,亦子气王而安静也。此藏气法一日之四时也。

肺欲收,急食酸以收之,用酸补之,辛泻之。

肺病则气散,故肺欲收,治之之法,当急食酸味以收之。酸主收也,肺气散而欲收,收之即所以补之,故用酸补之。酸收为补,则辛散为泻,故辛泻之。此藏气法地之五味也。

病在肾,愈在春。春不愈,甚于长夏。长夏之死,持于秋。起于冬。禁犯淬HT热食、温炙衣。

淬,音翠,余篇同。HT,音衰。淬HT热食,火燔之食也。温炙衣,火焙之衣也。肾,水也,春,木也,木为水之子,故病在肾,愈在春。子气王而病不愈,至长夏,则土克水而病甚矣。长夏不死,持于秋,金生水也。至冬,则水气乘王,故起于冬。肾为水脏,燥而不润,肾所苦也,故禁犯HT热食,温炙衣。此藏气法一岁之四时也。

肾病者,愈在甲乙。甲乙不愈,加于戊己。戊己不死,持于庚辛。起于壬癸。

肾病愈在甲乙,即病在肾,愈在春也。甲乙不愈,加于戊己,即春不愈,甚于长夏也。戊己不死持于庚辛,即长夏不死,持于秋也。起于壬癸,即起于冬也。此藏气法十干之四时也。

肾病者,夜半慧,四季甚,下晡静。

夜半,乃水王之时,故夜半慧,即起于冬,起于壬癸也。四季,乃辰戌丑未,土王之时,土克水,故四季甚,即甚于长夏,加于戊己也。下晡,乃金王之时,金生水,故下晡静,即持于秋,持于庚辛也。此藏气法一日之四时也。

肾欲坚,急食苦以坚之,用苦补之,咸泻之。

肾病则水汛,故肾欲坚,治之之法,当急食苦味以坚之,苦为火味,故能坚也。肾濡欲坚,坚之即所以补之,故用苦补之。苦坚为补,则咸为泻,故咸泻之。此藏气法地之五味也。

夫邪气之客于身也,以胜相加,至其所生而愈,至其所不胜而甚,至于所生而持,自得其位而

起。必先定五脏之脉,乃可言间甚之时,死生之期也。

总结上文之义,上文病肝心脾肺肾,皆邪气之客于身,故曰:夫邪气之客于身也,乃以胜相加。如燥金伤肝,寒水凌心,风木乘脾,火热烁肺,濡湿侵肾是也。上文病五脏而能愈,皆至其所生而愈也。病五脏而致甚,皆至其所不胜而甚也。五脏病甚而能持,皆至于所生而持也。持而能起,皆自得其位而起也。决其间甚死生,必诊脉而知之,故必先定五脏之脉,乃可言其间甚之时,以及死生之期。有如上文之所云尔。

此一节,言五脏之气,法天之四时,地之五味也。

肝病者,两胁下痛引少腹,令人善怒,虚则目无所见,耳

无所闻,善恐,如人将捕之。取其经,厥阴与少阳。气逆则头痛,耳聋不聪,颊肿取血者。

,音荒,余篇同。厥阴肝脉布胁肋、抵小腹,故肝病者两胁下痛引少腹。怒者肝之情,肝病故令人善怒。若肝气内虚,不能上升,则目无所见,耳无所闻。生气不达,则善恐,如人将捕之,而有惊骇之状,取其厥阴与少阳之经,而治之。盖少阳者,厥阴中见之气也。若肝气上逆,则头痛颊肿,耳聋不聪,当取厥阴少阳之经而出其血者。

心病者,胸中痛,膺背肩甲间痛,两臂内痛。虚则胸腹大,胁下与腰相引而痛,取其经,少阴太阳,舌下血者。其变病,刺中血者。

甲,胛同。此论心病,而言心包之经脉,以明心不受病也。《灵枢·经脉》论云:心主包络之脉,起于胸中,循胸出胁,故心病者,胸中痛,胁支满,胁下痛。又云:循内,行太阴少阴之间。太阴,肺也,少阴,心也,故膺背痛而病心,肩胛痛而病肺。又云:入肘中,下臂,故两臂内痛。心火内虚,土无所生,则腹大连胸,故虚则胸腹大。经脉不能循胸出胁,循胁出背,故胁下与腰相引而痛。

取其少阴太阳之经而治之,少阴者心也,心气和,则心包亦和,太阳者,心为阳中之太阳也。舌下血者,取心之开窍,而刺出其血也。其变病者,言始病心包之经脉,今变病太阳之孙络。当刺中,而取其血者,中,足太阳之委中,乃中央之合穴也。

脾病者,身重,善肌肉痿,足不收,行善,脚下痛。虚则腹

满,肠鸣飧泄,食不化。取其经,太阴阳明少阴血者。

周身肌肉,脾土主之,故脾病者,身重,善肌肉痿。痿,犹痹也。脾足太阴之经脉,起于足大趾,循经上膝,脾病,故足不收,行善,脚下痛。脾土内虚,不能四布,则腹满。土气虚寒,则肠鸣飧泄,食不化。取其经脉而治之,则在太阴阳明。兼及少阴者,火土相生之火。血者,通其经脉也。

肺病者,喘咳逆气,肩背痛,汗出,尻阴股膝髀足皆痛。虚则少气,不能报息,耳

聋嗌干。取其经,太阴,足太阳之外,厥阴内血者。

尻,考平声,余篇仿此。肺气不利,则喘咳逆气。肺之经脉不和,则肩背痛、汗出。太阳合肺,行于皮毛,太阳经脉,从腰脊,贯臀入,至端抵足,今太阳之气,不和于肺,故尻阴股膝髀足皆痛。厥阴之脉,贯膈注肺,今肝气内虚,不能贯膈注肺,故少气不能报息。息,呼吸也。从厥阴而出于肺,故曰报也。肝木之气,不能上升则耳聋嗌干。取其经脉而治之,则在太阴,太阴者肺也。又曰:足太阳之外,厥阴内者,言尻阴股膝髀足皆痛,乃病足太阳之经脉于外。少气不能报息,耳聋嗌干,乃病足厥阴之经脉于内。在外者治其外,在内者治其内。血者,通其经脉也。

肾病者,腹大胫肿喘咳,身重,寝汗出,憎风。虚则胸中痛,

大腹小腹痛,清厥,意不乐。取其经,少阴太阳血者。

肾为水脏,水逆于下,故腹大胫肿。肾为生气之原,奔气上迫,故喘咳。生阳之气,不周于身,故身重。寝则阳气归阴,阴虚故汗出。汗出故憎风。肾气虚微,心肾不交,则胸中痛。胸者,心之宫城也,大腹属坤土,小腹主生阳,生阳气虚,不温其土,故大腹小腹皆痛。阴寒盛,阳气虚,故清厥。

清厥微冷,厥,逆也。心有所忆,谓之意,心肾不和,故意不乐。取其经脉而治之,则在少阴太阳。少阴者,肾也,太阳者,心为阳中之太阳也。血者,通其经脉也。

此一节,言五脏病气在于经脉,当取三阴三阳之经脉而治之。

肝色青,宜食甘,粳米牛肉枣葵皆甘。

此举五谷五畜五果五菜,以明上文五苦之意。肝主春,其色青。肝苦急,急食甘以缓之,故宜食甘。

稽其谷畜果菜,而合于甘之味,则粳米牛肉枣葵,皆甘。

心色赤,宜食酸,小豆犬肉李韭皆酸。

心主夏,其色赤。心苦缓,急食酸以收之,故宜食酸。稽其谷畜果菜,而合于酸之味,则小豆犬肉李韭,皆酸。

肺色白,宜食苦,麦羊肉杏薤皆苦。

肺主秋,其色白。肺苦气上逆,急食苦以泻之,故宜食苦。稽其谷畜果菜,而合于苦之味,则麦羊肉杏薤皆苦。

脾色黄,宜食咸,大豆豕肉栗藿皆咸。

脾主长夏,其色黄。脾苦湿,急食苦以燥之。夫脾苦湿,亦苦燥,若脾苦燥,则宜食咸。稽其谷畜果菜,而合于咸之味,则大豆豕肉栗藿,皆咸。诸脏皆合上文,脾脏不合者,以上文两言苦味,一言苦以燥之,一言苦以泄之,盖苦味主泄,未必能燥,故此则曰宜食咸,咸以泄之也,宜食咸必脾脏之苦燥矣。脾脏属土,贵得其平,既苦湿,亦苦燥,故彼此更易其辞,圣人立教之旨,贵学人之能悟也。

肾色黑,宜食辛,黄黍鸡肉桃葱皆辛。

肾主冬,其色黑。肾苦燥,急食辛以润之,故宜食辛。稽其谷畜果菜,而合于辛之味,则黄黍鸡肉桃葱,皆辛。

辛散、酸收、甘缓、苦坚、咸,毒药攻邪。

此举药之辛散酸收甘缓苦坚咸,以明上文五欲之意。肝欲散,急食辛以散之,故辛散;肺欲收,急食酸以收之,故酸收;脾欲缓,急食甘以缓之,故甘缓;肾欲坚,急食苦以坚之,故苦坚;心欲,急食咸以之,故咸。夫谷畜果菜,皆有辛酸甘苦咸之味,而散收缓坚,莫若毒药,其力乃倍,以明上文诸急食者,急以毒药攻邪,得其平也。

五谷为养,五果为助,五畜为益,五菜为充,气味合而服之,

以补精益气。

五谷,所以养五脏者也,故五谷为养;五果,所以助五脏者也,故五果为助;五畜,所以益五脏者也,故五畜为益;五菜,所以充五脏者也,故五菜为充。谷果畜菜有气有味,味入口,气归鼻,气味合而服之,可以补有形之精,益无形之气,而不同于毒药也。

此五者,有辛酸甘苦咸,各有所利,或散或收,或缓或急,或

坚或,四时五脏,病随五味所宜也。

此谷果畜菜药五者,皆有辛酸甘苦咸之味,五味合五脏,故各有所利。利,犹宜也。或肝欲散,或肺欲收,或脾欲缓,或肝苦急,或肾欲坚,或心欲,此散收缓坚,五脏之所欲也。五脏各有所欲,各有所苦,或急者,肝苦急也。兼言或急,则心或苦缓,脾或苦湿,肾或苦燥,肺或苦气上逆,皆在其中。天行四时,人具五脏,地生五味,四时五脏之病,随五味所宜,以为脏气法时也。

此一节,言谷畜果菜药,各有五味之五行,以明藏气法天之四时,更法地之五味也。

卷之三

宣明五气篇第二十三篇

上编论五脏之气,上法天时;此岐伯承上编之义,宣明五气。盖天地之数,不外于五,人身形藏,总属于气。故举五味所入,五气所病,五精所并,五脏所恶,五脏化液,五味所禁,五病所发,五邪所乱,五邪所见,五脏所藏,五脏所主,五劳所伤,五脉应象,而宣明五气也。

五味所入:酸入肝,辛入肺,苦入心,咸入肾,甘入脾,是谓五入。

地之五味,养人五脏,五味入五脏,是谓五入。

五气所病:心为噫,肺为咳,肝为语,脾为吞,肾为欠,为嚏,胃为气逆,为哕为恐,大肠小

肠为泄,下焦溢为水,膀胱不利,为癃,不约为遗溺,胆为怒,是谓五病。

溺,鸟去声。五气所病者,五脏本气为病也。病气在心,则为噫,噫,微嗳也;病气在肺,则为咳,咳,气上逆也;病气在肺,则为语,语,多言也;病气在脾,则为吞,吞,舌本不和也;病气在肾,则为欠为嚏,欠者阴阳相引,嚏者,阴出于阳也。此五脏本气不和而为病也。五脏不和则六腑不利,故胃病,则为气逆;不能上出于肺,则为哕,哕,呃也,不能下交于肾,则为恐,恐,戊癸不合也;大肠小肠病,则为泄,泄,水谷下注也;下焦病,不能决渎,则汛溢而为水,膀胱病,气滞不利,则为癃,气虚不约,则为遗溺;胆病郁而不舒,则为怒。此五气为病,及于六腑,凡此是谓五病。

五精所并:精气并于心,则喜;并于肺,则悲;并于肝,则

忧;并于脾,则畏;并于肾,则恐,是谓五并。虚而相并者也。

五精所并者,脏虚而精气并之也。精者阴精,气者阳气。精气并于心,则心受所并而为喜,喜,心之情也;并于肺,则肺受所并而为悲,悲,肺之情也;并于肝,则肝受所并而为忧,肝主怒,今曰忧者,上文胆为怒,故此肝为忧,怒为有余,忧为不足也;并于脾,则脾受所并而为畏,思虑者,脾之情,今曰畏者,虑之至也;并于肾,则肾受所并而为恐,恐,肾之情也。凡此是谓五并,申明此之五并,乃虚而相并者也。是知精气并,乃精气之不足矣。

五脏所恶:心恶热,肺恶寒,肝恶风,脾恶湿,肾恶燥,是谓五恶。

恶,去声。热气伤心,故心恶热;寒气伤肺,故肺恶寒,风气伤肝,故肝恶风;湿气伤脾,故脾恶湿;燥气伤肾,故肾恶燥。凡此是谓五恶。

五脏化液:心为汗,肺为涕,肝为泪,脾为涎,肾为唾,是谓五液。

化液者,水谷入口,津液各走其道。五脏受水谷之精,淖注于窍,化而为液也。汗乃血液,心所主也,故心为汗;涕出于鼻,肺所主也,故肺为涕;泪出于目,肝所主也,故肝为泪;涎出于口,脾所主也,故脾为涎;唾属水精,肾所主也,故肾为唾,凡此是谓五液。灵枢根结论云:少阴根于涌泉,结于廉泉,廉泉,舌下窍也,是肾为水脏,从下而上,液虽有五,肾实主之,是以五液皆咸,咸,水味也。

五味所禁:辛走气,气病无多食辛;咸走血,血病无多食咸;

苦走骨,骨病无多食苦;甘走肉,肉病无多食甘,酸走筋,筋病无多食酸。是谓五禁,无令多食。

五味各有偏胜,故禁多食。味之辛者,则走气,气病肺虚,无多食也;味之咸者则走血,血病心虚,无多食也;味之苦者则走骨,骨病肾虚,无多食也;味之甘者则走肉,肉病脾虚,无多食也;味之酸者则走筋,筋病肝虚,无多食也。凡此是谓五禁。申明禁者,非禁绝之谓,乃无令多食也。

五病所发:阴病发于骨,阳病发于血,阴病发于肉,阳病发于冬,阴病发于夏,是谓五发。

五脏阴阳之病,各有所发。金匮真言论云:阴中之阴,肾也;阳中之阳,心也:阴中之至阴,脾也;阴中之阳,肝也;阳中之阴,肺也。肾为阴,其主在骨,故肾阴之病发于骨;心为阳,其主在血,故心阳之病发于血;脾为阴,其主在肉,故脾阴之病发于肉;肝为阳,于时为春,冬失其藏,春无以生,故肝阳之病发于冬;肺为阴,于时为秋,夏失其长,秋无以收,故肺阴之病发于夏,凡此阴病、阳病,各有所发,是谓五发。

五邪所乱:邪入于阳,则狂;邪入于阴,则痹;搏阳则为癫

疾;搏阴则为喑;阳入之阴则静;阴出之阳则怒。是谓五乱。

喑,音因,余篇同。此举五邪所乱,以足上文之义。上文阳病发于血,心也;阳病发于冬,肝也,故正为邪乱,而入于心肝之阳分,则狂。上文阴病发于骨,肾也;阴病发于肉,脾也;阴病发于夏,肺也,故以邪乱正,而入于肾脾肺之阴分,则痹。痹者,邪留皮肉与骨,而为痹痛也。搏阳则为癫疾,所以足阳狂之意,言邪入于阳则狂。亦有邪搏于阳,而为癫疾者矣。搏阴则为喑,所以足阴痹之意,言邪入于阴则痹,亦有邪搏于阴,而为喑哑者矣。夫搏者,阴阳相搏也。搏阴为喑,乃阳入之阴,则静而为喑也;搏阳为癫疾,乃出之阳,则怒而为癫疾也。凡此,皆五脏阴阳为邪所乱,是谓五乱,以明五病所发,乃乱而始发,或发而更乱也。

五邪所见:春得秋脉,夏得冬脉,长夏得春脉,秋得夏脉,冬得长夏脉,名曰阴出之阳,病

善怒,不治。是谓五邪皆同,命死不治。

见,音现。五邪所见者,五脏受邪,见于脉也。春得秋脉,金克木也,夏得冬脉,水克火也,长夏得春脉,木克土也;秋得夏脉,火克金也;冬得长夏脉,土克水也,名曰阴出之阳,言邪病五脏之阴,出于经脉之阳也。病善怒,言春得秋脉,肝木受刑,故善怒也。当亟治之,若不治,则邪干五脏。是谓五邪皆同,言五脏受邪,同于木受金刑之义。命死不治,言五脏受刑,其人虽存,其命已死,是不治也。

五脏所藏:心藏神,肺藏魄,肝藏魂,脾藏意,肾藏志,是谓五脏所藏。

除五脏,余藏,如字。言心肺肝脾肾,藏神魄魂意志,是谓五脏,而各有所藏也。

五脏所主:心主脉,肺主皮,肝主筋,脾主肉,肾主骨,是谓五主。

言心肺肝脾肾,主脉皮筋骨肉,是五脏外合,而谓之五主也。

五劳所伤:久视伤血,久卧伤气,久坐伤肉,久立伤骨,久行伤筋,是谓五劳所伤。

言久视久卧久坐久立久行为五劳,劳则五脏因之以伤,心主血,久视则伤之;肺主气,久卧则伤之;脾主肉,久坐则伤之;肾主骨,久立则伤之:肝主筋,久行则伤之。凡此是谓五劳所伤。

五脉应象:肝脉弦,心脉钩,脾脉代,肺脉毛,肾脉石,是谓五脏之脉。

言肝心脾肺肾,五脏之脉,应弦钩代毛石,四时五行之脉象也。天地之道,不外五行,人身形藏,不离乎气,承脏气法时而宣明五气者如此。

卷之三

血气形志篇第二十四篇

人之有身,不离血气;人之应物,不离形志。形者,血气之立乎外者也。志者,血气之存乎内者也。

血气有多少,形志有苦乐,天人有常数,灸刺有所宜。此岐伯继上编宣明五气,而更为血气形志之说也。

夫人之常数,太阳常多血少气,少阳常少血多气,阳明常多气多血。

人之常数,后天之数也。后天之数,从太而少,由三而一。太阳,三阳也,少阳,一阳也,阳明,太少两阳相合而成也。太阳常多血少气者,阳至于太,阳气已极,阳极则阴生。血,阴也,阴生故常多血;气,阳也,阳极故常少气。少阳常少血多气者,阳始于少,阳气方生,阴气未盛,故常少血;阳气方生,莫可限量,故常多气。阳明常多气多血者,有少阳之多气,有太阳之多血,以征太少相合成阳明也。此言人之常数也。

少阴常少血多气,厥阴常多血少气,太阴常多气少血,此天之常数。

先天之数,自少而太,由一而三也,言少阴自少而太也,次言厥阴,终言太阴。由一而三,先少阴,阴未盛,故常少血,少阴为生气之源,故常多气;厥阴肝脉下合冲任,故常多血,厥阴为一阴,而生微阳,故常少气;太阴为三阴,阴极则阳生,故常多气,阴极当衰,故常少血。夫由一而三,自少而太,此天之常数也;人之常数,而论三阳,阳予之正也,天之常数,而论三阴,阴为之主也。知天人阴阳之常数,则知人之血气矣。

足太阳与少阴为表里,少阳与厥阴为表里,阳明与太阴为表里,是为足阴阳也;手太阳与少阴为

表里,少阳与心主为表里,阳明与太阴为表里,是为手之阴阳也。

三阳三阴,阴阳之六气也,以阴阳之六气,合人身十二经脉,则有足之三阳三阴,手之三阳三阴。

阳主表,阴主里,知表阳之所在,即知里阴之所在。故足太阳与少阴为表里,少阳与厥阴为表里,阳明与太阴为表里,是为足阴阳之六气也;手太阳与少阴为表里,少阳与心主为表里,阳明与太阴为表里,是为手阴阳之六气也。此手足三阴三阳,合人身十二经脉之血气,则知血气之阴阳矣。

今知手足阴阳所苦,凡治病必先去其血,乃去其所苦,伺之所欲,然后泻有余,补不足。

苦,犹病也。承上文手足阴阳表里之义,而言今知手足阴阳之所病。血有形属阴,气无形属阳;有形阴血,必先去,无形阳气勿先伤,故凡治病必先去其血。去其血,乃去其所苦之病也。伺之所欲,窥伺其欲散、欲软、欲缓、欲收、欲坚之意也。如是则知某经有余,某经不足,然后泻有余补不足。泻有余补不足,即九候已备,后乃存针之意。

欲知背俞,先度其两乳间,中折之。更以他草,度去半巳,即以两隅相拄也。乃举以度其

背,令其一隅居上,齐脊大椎,两隅在下,当其下隅者,肺之俞也。复下一度,心之俞也,复下

一度,左角,肝之俞也,右角,脾之俞也,复下一度,肾之俞也。是谓五脏之俞,灸刺之度也。

前三度,音铎,后四度,如字。五脏之俞,皆在于背,欲知背俞,先以草度其两乳间,而对中折之,更以他草,亦度两乳间,而去半已,即以其草左右两隅相拄也。两隅犹言两边,拄之乃举以度其背。背,背俞也。其法令其一隅横居于上,齐脊大椎,两隅相拄,则两隅在下,当其下隅,乃左右肺之俞也。复下一度,左右心之俞也。复下一度左角,则肝之俞也,右角则脾之俞也。复下一度,左右肾之俞也,此肺心肝脾肾,是谓五脏之俞,而为灸刺之度也。

形乐志苦,病生于脉,治之以灸刺。

上文论阴阳血气,而有灸刺之度,此下言形志苦乐,而有灸刺之度也。形见乎外,志存乎内,形乐则身体安和,志苦则内扰经脉,故病生于脉。脉者,心之所主也。治之以灸刺者,或灸以补之,或刺以通之。

形乐志乐,病生于肉,治之以针石。

形乐志乐,则过于安逸,无有动作。故病生于肉,肉者,脾之所主也。治之以针石者,或针以刺之,或石以砭之。

形苦志乐,病生于筋,治之以熨引。

形苦志乐,则情逸身劳,故病生于筋。筋者,肝之所主也。治之以熨引,使血脉荣养于筋也。

形苦志苦,病生于咽嗌,治之以甘药。

咽主地气属阴,嗌主天气属阳,形志皆苦,则阴阳并竭,故病生于咽嗌。咽纳水谷,胃所主也;嗌司呼吸,肺所主也,咽嗌皆病,肺胃咸虚,故当治以甘药。《灵枢·终始》节云:阴阳俱不足,补阳则阴竭,泻阴则阳脱,如是者,可将以甘药,不可饮以至剂,如是者勿灸,即此义也。

形数惊恐,经络不通,病生于不仁,治之以按摩醪药。

数,音朔,惊恐,因惊致恐,志之苦也。经络不通,劳其经络,形之苦也,形数惊恐,经络不通,即上文形苦志苦也。病生于不仁者,恐伤骨,肾主骨,骨属屈伸不利,故不仁也。治之按摩以通其经络,醪药以资其肾精。

是谓五形志也。

总结上文,而言形志苦乐。病生于脉,病生于肉,病生于筋,病生于咽嗌,病生于不仁,是谓五脏苦乐之形志也。

刺阳明,出血气;刺太阳,出血恶气,刺少阳,出气恶血;刺太阳,出气恶血:刺少阴,出气

恶血;刺厥阴,出血恶气也。

恶,去声。此因三阴三阳,血气多少而为刺法也。阳明常多血多气,故刺阳明,出血气;太阳常多血少气,故刺太阳,出血恶气;少阳常少血多气,故刺少阳,出气恶血;太阴常多气少血,故刺太阴,出气恶血;少阴常少血多气,故刺少阴,出气恶血;厥阴常多血少气,故刺厥阴,出血恶气也。此血气有多少,形志有苦乐,天人有常数,灸刺有常度,而申明上编未尽之义者如此。

卷之三

宝命全角论第二十五篇

宝命全角者,宝天命以全人形也。形之疾病,则命失其宝,形不能全。若欲全角,必先治神。治神,所以宝命,宝命,则能全角矣。

黄帝问曰:天复地载,万物悉备,莫贵于人。人以天地之气生,四时之法成,君王众蔗,尽

欲全角,形之疾病,莫知其情,留淫日深,着于骨髓,心思虑之。余欲针除其疾病,为之奈何?

为,去声。万物皆在天地覆在之中,惟人超乎万物之上,参天两地,故莫贵焉。然推人之所以生,本于天地之气生,人之所以成,同于四时之法成,今君王之贵,众庶之贱,尽欲全角,卒不能者,以形之疾病,莫知其情,不知其情,则病留淫于肌肉经脉之内,日益深重,而且着于骨髓,病益深,则处治益难,故心思虑之。欲以针刺之法,除其疾病,疾病除则形可全,命可宝。为之奈何,探其治也。

岐伯对曰:夫盐之味咸者,其气令器津泄;弦绝者,其音嘶败;木敷者,其叶发,病深者,其声哕。

嘶,音西。形之疾病,则形不能全,凡物皆然,不但于人,故夫盐之味咸者,盐质多润,如以盐着物,则其气令物器之津而外泄矣。弦音安和,若弦将绝者,则音声不和,而嘶败矣;木体坚贞,若木敷散者,则枝叶不固,而发落矣。此物病而形不全,何况于人,若人病深者,则三焦不和,土气不达,故其声哕。哕,呃也,呃者,气机内逆,土将败也。

人有此三者,是谓坏府,毒药无治,短针无取,此皆绝皮伤肉,血气争黑。

承上文而言,若人有此津泄音嘶叶发三者之病,是谓破腑,腑坏则毒药无治,短针无取,虽欲针除其疾病,为不可得,故曰此皆绝皮伤肉,血气争黑。盖木之滋灌,只在于皮,木敷叶发,是绝皮矣,弦之铿鸣,纯本乎肉,弦绝音嘶,是伤肉矣,盐之味咸,其色主黑,器津外泄,是血气争黑矣。

人之坏腑,犹之绝皮伤肉,血气争黑,故曰皆也。

此一节,言物坏而形不全,不能宝命全角,虽欲治之,不能治也。

帝曰:余念其痛心,为之乱惑反甚,其病不可更代,百姓闻之,以为残贼,为之奈何?

三为,俱去声,更,平声,下同。帝闻岐伯之言,有痛于心,故曰余念其痛心,为之乱惑反甚。病而能治,可以更代,今毒药无治,短针无取,是其病不可更代。百姓闻之,以为残忍贼害,然余必欲治之,为之奈何?

岐伯曰:夫人生于地,悬命于天,天地合气,命之曰人。

天施地生,故夫人生于地,悬命于天。人禀天地阴阳交合之气而生成,故天地合气,命之曰人。

人能应四时者,天地为之父母,知万物者,谓之天子。

天地之气,征于四时,人能应四时春夏秋冬之气者,则天地为人之父母。四时之气,征于万物,能知万物生长收藏之理者,则人谓之天之子。

天有阴阳,人有十二节;天有寒暑,人有虚实。

天有阴阳,人有十二节者,人身手足十二骨节之气,开阖营运,一如天昼开夜阖之阴阳也;天有寒暑,人有虚实者,人身十二节气,有有余不足之虚实,一如天之寒冷为虚,暑热为实也。

能经天地阴阳之化者,不失四时,知十二节之理者,圣智不

能欺也,能存八动之变,五胜更立,能达虚实之数者,独出独入,吟至微,秋毫在目。

日月营运,一寒一暑,能经理天地阴阳之气化者,则不失四时之气化;人有十二节,时有十二节,能知十二节之理者,则天人合一,虽圣智不能欺也;能存心于八方风动之变,则春胜长夏,长夏胜冬,冬胜夏,夏胜秋,秋胜春,五胜更立之变,亦能知之。五胜更立,虚实存焉,能达虚实之数者,则众人不知,我独知之,故独出独入,而游行于天地之间,吟之下,得其至微,秋毫纤悉,备在于目,能如是也,可以宝命全角矣。

帝曰:人生有形,不离阴阳,天地合气,别为九野,分为四

时,月有大小,日有短长,万物并至,不可胜量,虚实吟,敢问其方?

别,音逼。胜,平声,下同。量,平声。承岐伯之言而复问也。伯云:天有阴阳,而人生有形,不离阴阳。又云天地合气,命之曰人。而天地合气,各有分别,在地则别为九野,在天则分为四时,由四时而计其月,则月有大小,由月而计其日,则日有短长。又云知万物者,谓之天子,今万物并至,不可胜量。又云达虚实之数者,吟至微,今虚实吟,敢问其方。

岐伯曰:木得金而伐,火得水而灭,土得木而达,金得火而缺,水得土而绝,万物尽然,不可胜竭。

阴阳万物,不外五行制化之道。金能制木,故木得金而伐;水能制火,故火得水而灭;木能制土,始焉木王,既则木之子火亦王,火王生土,故土得木而达;火能制金,故金得火而缺;土能制水,故水得土而绝。万物皆有制克之道,故万物尽然,制而复生,无有穷尽,故不可胜竭。不可胜竭,所以申明土得木达之义。

故针有悬布天下者五,黔首共余食,莫知之也。一曰治神,二曰知养身,三曰知毒药为真,四曰制

砭石小大,五曰知腑脏血气之诊,五法俱立,各有所先。

共,供同。上古之世,以针治病,故针有悬布天下者,其法有五。黔首黑发之民,于力田纳税之外,仅供余食于家,而莫知之也。一曰治神,以我之神合彼之神,得神者昌,故治神为先。二曰知养身,一身血气得其所养,则营运不息,故以养身为次。三曰知毒药为真,毒药攻邪,知之不真,则用之不当,故必知毒药为真。四曰制砭石小大,上古之世,冶铸未兴,砭石为针,则小大之制宜审也。五曰知腑脏血气之诊,人之有形,不外腑脏血气,不明其诊,无以行针,故必知腑脏血气之诊。凡此五法,俱布立于天下,各有所宜者,而先施之,此用针可以全形,全角可以宝命也。

今末世之制也,虚者实之,满者泄之,此皆众工所其知也,若夫法天则地,随

应而动和之者若响,随之者若影,道无鬼神,独来独往。

和,去声。制,制针之小大也。今末世之制,但知治形,故虚者实之,满者泄之,此众土所共知也。若夫治神,则上法天,下则地,可以随应而动,随应而动,则和之者若响,随之者若影,此治神之道,无有鬼神,介绍于其间,而独来独往。此举针刺之神,以明万物虚实之数,吟至微之方也。

帝曰:愿闻其道。

愿闻治神之道。

岐伯曰:凡刺之真,必先治神,五脏已定,九候已备,后乃存针。

一曰治神,故凡刺之真,必先治神,五脏已定,九候已备,所以敛神也。后乃存针,神先针后也。

众脉不见,众凶弗闻,外内相得,无以形先。

神先针后,通其经脉,而众脉若不见,神先针后,除其凶疾,而众凶若弗闻。合外以为内,合内以为外,故外内相得,必先治神,后乃存针,故无以形先。

可玩往来,乃施于人。人有虚实,五虚弗近,五实弗远。

往来者,气机出入也。得神则可玩往来施于人者,刺其病也。得神乃可施刺于人。人有虚实,谓人之虚实不同也,五虚,五脏正气虚也,虚则不可针,故曰弗近,五实,五脏邪气实也,实则宜针,故曰远。

至其当发,间不容。

,瞬同。发,举也。,转目也。至其举针之际,其间不容于转目尔。

手动若务,针耀而匀。

务,专一也。匀,园活也。手动若务者,以手按穴,似专一而不移。针耀而匀者,行针之时,复光耀而园活也。

静意视义,观适之变。

适,自得也。清静其意,以视行针之义,可以观其自得之变。变,通变也,言不执着之。

是谓冥冥,莫知其形。

冥冥,静之至也。莫知其形,变之至也。夫静意视义,观适之变者,是谓冥冥,而莫知其形也。

见其乌乌,见其稷稷,从见其飞,不知其谁。

乌乌,乌之叠至也。稷稷,稷之叠聚也。从见其飞,见其针之飞耀也。不知其谁,针园活而难按也。

夫手动若务,针耀而匀者,一如见其乌乌之至,见其稷稷之聚,从见其针之飞耀园活,而不知其谁也。

伏如横弩,起如发机。

伏如横弩,针之未举也。起如发机,针之已施也。夫至其当发,间不容者,言未针如横弩之伏,至其当发,如机之速,其间不容转也。此皆治神之道也。

帝曰:何如而虚,何如而实?

五虚弗近,五实弗远,是但刺其实,不刺其虚。帝欲合虚实而咸刺之,故问何如而治其虚,何如而治其实。

岐伯曰:刺虚者须其实,刺实者须其虚。

刺虚须实者,刺虚人须内其气而实之也。刺实须虚者,刺实人须泄其气而虚之也。

经气已至,慎守勿失,深浅在志,远近若一,如临深渊,手如握虎,神无营于众物。

经脉之气,已至于针孔,则当专心致志,而慎守勿失也。夫针之深浅,皆慎守勿失,故曰深浅在志,而气之远近,亦皆慎守勿失,故曰远近若一。其慎守也则始临深渊,其勿失也,则手如握虎,其深浅在志,而远近若一也,则神无营于众物。

此一节,言知天人合一之理,针刺神明之道,可以宝命,可以全角也。

卷之三

八正神明论第二十六篇

八正,天地八方之正位也。天之八正,日月星辰也。地之八正,四方四隅也。合人形于天地四时,阴阳虚实,以为用针之法,神乎神,独悟独见独明,故曰八正神明也。

黄帝问曰:用针之服,必有法则焉,今何法何则?

服,事也。上编云凡刺之真,必先治神,然虽治神,必有法则,以为用针之事,帝故问之。

岐伯对曰:法天则地,合以天光。

天光,日月星辰也。用针之道,上法天时,下则地理,更合天之日月星辰,以为法则也。

帝曰:愿卒闻之。

法天则地,合以天光,愿尽闻之。

岐伯曰:凡刺之法,必候日月星辰,四时八正之气,气定乃刺之。

合以天光者,凡刺之法,必候日月星辰也。法天者,候四时之气也。则地者,候八正之气也。定,安静也。人气安静乃行针以刺之。此为用针之事也。

是故天温日明,则人血淖液,而卫气浮,故血易泻,气易行,天寒日阴,则人血凝泣,而卫气沉。

易,去声。泣,作涩。人身血气,上应于天,是故天气温和,日色光明,则人血淖液,而卫气浮。

淖液,滋灌也。浮,外行也。血淖液,故血易泻;卫气浮,故气易行。若天不温和而寒,日不光明而阴,则人血凝涩而卫气沉。凝涩,不淖液也。沉,不浮也。

月始生,则血气始精,卫气始行;月郭满,则血气实,肌肉坚;月郭空,则肌肉减,经

络虚,卫气去,形独居。是以因天时而调血气也。

人身血气,不但应天日,且应天月也。月始生,月朔也,月生之日,卫气大会于风府,则血气始精,卫气始行;月郭满,月望也,月望则血气充盛,故血气实,而肌肉坚;月郭空,月晦也,月晦则血气虚微,故肌肉凝,经络虚,卫气去,形独居。伤寒论云:血弱气尽,腠理开者是也。是以人当因天时而调血气也。

是以天寒无刺,天温无凝,月生无泻,月满无补,月郭空无治,是谓得时而调之。

因天时而调血气,是以天寒无刺,寒则坚凝,故无刺也;天温无凝,温则流通,故无凝也;月生无泻,不伐其生气也;月满无补,不益其有余也,月郭空无治,正气虚邪,不能去也,凡此是谓得时而调之。

因天之序,盛虚之时,移光定位,正立而待之。

得时而调,乃因天序之盛虚,故曰因天之序,盛虚之时也。移光,去形晦而光明也。定位,日月中天而位定也。正立而待,整肃其体,待天人气盛,然后行针以刺也,凡此皆得时而调也。

故曰:月生而泻,是谓脏虚;月满而补,血气扬溢,络有留血,命曰重实;月郭空而治,是

谓乱经,阴阳相错,真邪不别,沉以留止,外虚内乱,淫邪乃起。

重,平声。别,音逼。月生无泻,故曰月生而泻,是谓脏虚;月满无补,月满而补,则血气扬溢于外,则络有留血,命曰重实;月郭空无治,月郭空而治,是谓乱经,乱经则阴阳相错,阴阳相错,则真邪不别,真邪不别,则邪气内沉,沉以留止,真气不充,则外虚;邪气相薄,则内乱。外虚内乱,则淫邪乃起,凡此皆不能得时而调也。

帝曰:星辰八正何候?

星辰躔度,八正定位,何以候之?

岐伯曰:星辰者,所以制日月之行也。八正者,所以候八风之

虚邪,以时至者也。四时者,所以分春秋冬夏之气所在,以时调之也。八正之邪虚,而避之勿犯也。

日月之行,星辰为之卫,是星辰者,所以制日月之行也。制日月之行,则星辰可候矣。八风之邪,八正为之位,是八正者,所以候八风之虚邪,以时至者也。知八风之邪,则八正可候矣。天有四时,四时者,所以分春秋冬夏之气所在,人候其气,以时调之也。春秋之气温和,冬夏之气寒暑,以时调之,则八正之虚邪,而避之勿犯也。

以身之虚,而逢天之虚,两虚相感,其气至骨,入则伤五脏,工候救之,弗能伤也。

人之受邪,身之虚也。天之有邪,天之虚也。以身之虚,而逢天之虚,两虚相感,其气内至于骨,内至于骨,则入伤五脏,其两虚相感之时,而工候救之,弗能入伤五脏也。

故曰:天忌不可不知也。

《灵枢·九针论》云:“大禁太一所在之日,及诸戊己。凡此九者,善候八正所在之处,所主左右上下,身体有痈肿者,欲治之,无以其所直之日渍治之,是谓天忌日也”。故曰天忌不可不知也。凡此皆星辰八正之候也。

此一节,言法日月星辰,四时八正之气,以为刺法也。

帝曰:善其法星辰者,余闻之矣,愿闻法往古者。

上古之世,以针治病,故承上文法星辰之义,而愿闻法往古者。

岐伯曰:法往古者,先知《针经》也。

黄帝法往古而着《针经》,《针经》,《灵枢经》也。灵枢首篇,黄帝有先立针经之语,故欲法往古者,先知针经也。

验于来今者,先知日之寒温,月之虚盛,以候气之浮沉,而调之于身,观其立有验也。

法往古而知针经,必有验于来今。夫验于来今者,先知日之寒温,月之虚盛,如冬日寒而夏日温,晦朔虚而弦望盛也。即以十月而候四气之浮沉,如春夏日月则气浮,秋冬日月则气沉也。以四气浮沉而调之于身,可观其气之立有验于身也。

观其冥冥者,言形气荣卫之不形于外,而工独知之,以日之寒温,月之虚盛,四时气之浮沉,参

伍相合而调之,工常先见之,然而不形于外,故曰观于冥冥焉。

法往古而知针经,可以观其冥冥,夫观其冥冥者,言形气荣卫之不行于外,冥冥然也。而工独之,有可观矣。工之所以独之者,亦以日之寒温,月之虚盛,并四时气之浮沉,与人参伍相合而调之,日月四时之理明,则人身之理亦明,故工常先见之。然理微而不形于外,故曰观于冥冥焉尔。

通于无穷者,可以传于后世也,是故工之所以异也。然而不形

见于外,故俱不能见也。视之无形,尝之无味,故谓冥冥,若神仿佛。

形见之见,去声。法往古而知针经,可以通于无穷。夫通于无穷者,可以传于后世也。可传后世,是故工之所以异也。然而不形见于外,故俱不能见也,而工独知之,惟不形见于外,故视之无形,尝之无味。视无形、尝无味故谓冥冥而若神仿佛也。

虚邪者,八正之虚邪气也。正邪者,身形若用力,汗出腠理开,逢虚风,其中人也微,故莫知其

情,莫见其形。

中,去声,下同。邪之中人,有虚邪,有正邪。虚邪者,乃八正之虚乡邪气,而中于人身也。正邪者,身形若用力,用力则汗出,汗出则腠理开,腠理开,而逢虚风,不同于八正之邪,故中人也微,微则莫知其情,莫见其形也。

上工救其萌芽,必先见三部九候之气尽调不败而救之,故曰上工。

萌芽,病之微也。上工治病,救其萌芽,必先见三部九候之气尽调,乘其正气不败而救之,故曰上工。

下工救其已成,救其已败。救其已成者,言不知三部九候之相失,因病而败之也。

若邪病已成,正气已败而救之,斯为下工。救其已成者,言不知三部九候之相失,而病已成也。救其已败者,因病而败之也。

知其所在者,知诊三部九候之病脉处而治之,故曰守其门户焉,莫知其情,而见邪形也。

处,去声。虚邪正邪,深浅不同,知其所在者,知诊三部九候之病脉处而调治之,使经脉无伤,正气内存,故曰守其门户焉。能如是也,是虽莫知其情,而能见邪形也。上文云莫知其情,莫见其形,今莫知其情者,而能知其情,莫见其形者,而能见邪形也。

帝曰:余闻补泻,未得其意。

补正泻邪,各有其法,帝故问之。

岐伯曰:泻必用方。方者以气方盛也,以月方满也,以日方温也,以身方定也,以息方吸,而内

针,乃复候其方吸,而转针,乃复候其方呼而徐引针,故曰泻必用方,其气而行焉。

内,音纳。刺欲泻之,则大指退后,食指进前,其孔似方,故泻必用方。就方义而申解之,则方者以天人之气方盛也。天气盛以月方满也,以日方温也;人气盛,以身方定也,以息方吸也。息方吸,气始入,故方吸而内针,复候其方吸而转针,复候其方呼,气出之始,而徐引针。引,犹出也,故泻必用方,候其气盛而行焉尔。

补必用员。员者,行也。行者,移也。刺必中其荣,复以吸排针也。故员与方,非针也。

员,圆通。刺欲补之,则大指进前,食指退后,其孔似员,故补必用员。就员义而申解之,则员者,员活其气,行于周身,故员者行也,行者移其有余,补其不足,故行者移也,深入为补,故刺必中其荣。排,转也,复从吸排针,候吸入而转针也。吸入而转,所以补之,故员与方乃之员活,气之方盛,非但针之方员也。

故养神者,必知形之肥瘦,荣卫血气之盛衰。血气者,人之神,不可不谨养。

泻之补之,贵得其神,故养神者,必知形之肥瘦,荣卫血气之盛衰,知形之肥瘦,则知用针之浅深矣,知荣卫血气盛衰,则知方员之补泻矣。由此观之,则血气者,乃人之神,而不可不谨养也。

帝曰:妙乎哉论也,合人形于阴阳四时虚实之应,冥冥之期,

其非夫子孰能通之,然夫子数言形与神,何谓形,何为神,愿卒闻之。

数,音朔,承知形养神之论,而赞其妙,因举形神而复问之。

岐伯曰:请言形,形乎形,目冥冥,问其所病,索之于经,慧然在前,按之不得,不知其情,故曰形。

未言神,先言形。形乎形,是有形之可形也。目冥冥,是无形之可形也。有形可形,当问其所病,而索之于经。无形可形,则慧然在前,而按之不得。此有形无形之间,而不知其情,故曰形。

情,犹实也,若泥迹求形,则非形矣。

帝曰:何谓神?岐伯曰:请言神,神乎神,耳不闻,目明心开

而志先,慧然独悟,口弗能言,俱视独见,适若昏,昭然独明,若风吹云,故曰神。

神乎神,是至神而莫若神也。耳不闻,是无声也。虽曰无声,觉目明心开,而志先慧觉然独悟矣。

口弗能言,是无臭也,虽曰无臭,觉与众俱视而我独见矣。适若昏,是无象也,虽曰无象,觉昭然独明,若风吹云而见苍天矣。夫无声无臭无象,而独悟独见独明故曰神。

三部九候为之原,九针之论,不必存也。

诊三部九候之法,而以形神为之原,则《灵枢》九针之论,所言天忌者,可不必存于胸中也。

此一节,言用针之道,贵得其神,得其神而形可不存也。

卷之三

离合真邪论第二十七篇

离合真邪者,真气邪气,彼此相离,勿使合也。邪入经脉,则真邪相合,从而察之,必使真气弗失,邪气弗入。盖邪之新客来也,未有定处,推之则前,引之则止,逢而泻之,其病立已,泻之立已,则合者使离,故曰离合真邪也。

黄帝问曰:余闻九针九篇,夫子乃因而九之,九九八十一篇,余尽通其意矣。

承上编先知《针经》之意,而言九针之道,备载针经八十一篇,余已尽通其意。

经言气之盛衰,左右倾移,以上调下,以左调右,有余不足,补泻于荣输,余知之矣。

《针经》大意如此,余已知之。

此皆荣卫之倾移,虚实之所生,非邪气从外入于经也。余愿闻邪气之在经也,其

病患何如,取之奈何?

针经多论正气之虚实,未详邪气入经,故以为问。

岐伯对曰:夫圣人之起度数,必应于天地,故天有宿度,地有经水,人有经脉。

起,犹立也。圣人立人身脉度循行之数,必上应天,下应地。故天有二十八宿之度,人有十二经脉,以应于天;地有十二经水,人有十二经脉,以应于地。

天地温和,则经水安静;天寒地冻,则经水凝泣;天暑地热,

则经水沸溢;卒风暴起,则经水波涌而陇起。

泣,作涩。卒,音促,俱下同。地之经水,气通于天,故天地温和,则经水安静。如天寒地冻,则经水凝涩。凝涩,不行也。天暑地热,则经水沸溢。沸溢,汛滥也。若阴阳不和,卒风暴起,风行水涣,则经水波涌而陇起。

夫邪之入于脉也,寒则血凝泣,暑则气淖泽,虚邪因而入客,

亦如经水之得风也,经之动脉,其至也亦时陇起,其行于脉中,循循然。

人之经脉,合于经水,气通于天。若夫邪气之入于脉也,天寒则人血凝涩,犹之天寒地冻,经水凝涩也。天暑则人气淖泽,犹之天暑地热,经水沸溢也。虚乡之邪,因人经脉虚而入客,犹之卒风暴起,故亦如经水之得风也。经之动脉犹言风入于经,而动其脉也。其至也亦时陇起,犹之经水遇风,波涌而陇起也。其不因于邪,则血气之行于脉中,循循然。循循,次序貌,犹之天地温和,而经水安静也,此人之度数,所以应于天地也。

其至寸口中手也,时大时小,大则邪至,小则平,其行无常

处,在阴与阳,不可为度,从而察之,三部九候,卒然逢之,早遏其路。

中,去声。处,去声,下处同。脉之大会,在于寸口,其至寸口而中手也,则时大时小,大则脉气有余,故邪至;小则脉气凝实,故平。邪气之至,其行无常处,或在血分之阴,或在气分之阳,而不可为度,从其在阴在阳而察之,审其三部九候之中,邪之所在,卒然逢之,勿使真邪相合,是当早遏其路。下文云,逢而泻之,其病立已,同一义也。

吸则内针,无令气忤;静以久留,无令邪布,吸则转针,以得

气为故;候呼引针,呼尽乃去,大气皆出,故命曰泻。

内,音纳,下内针之内同。忤,逆也。大气,针下所聚之气也。方吸则内针,其气始行,无令逆也。宁静其心,久留其针,以针引邪,无令邪之四布也。方吸则转针,欲以得气,为复其故。候呼则引针,呼尽针乃去,使针下所聚之气皆出,此泻邪之法,故命曰泻。

此一节,言人身经脉,应于天地,邪气卒至,当急泻之,勿使真邪相合也。

帝曰:不足者补之,奈何?

邪气卒至,当急泻之,真气不足,则当补之,故为此问。

岐伯曰:必先扪而循之,切而散之,推而按之,弹而怒之,抓而下之,通而取之,外引其门,以

闭其神,呼尽内针,静以久留,以气至为故,如待所贵,不知日暮,其气以至,适而自护,候吸引针,

气不得出,各在其处,推阖其门,令神气存,大气留止,故命曰补。

推,退,平声,下同。弹,平声。以至之以已通,下以合之以同。抓,犹引也。补不足者,当知其经脉之不足,故必先以手扪而循之,得其穴道之真,次则切而散之,推而按之,分掰其穴,不使倾移,然后弹而怒之,以进其针,引而下之,以深其针,通而取之,以调其经,外引其门,使气脉流通,以闭其神,使真气内存。针刺留呼,其数不同,留呼数尽,更当内针,而静以久留,久留者,欲以气至,为复其故,候气之法,如待所贵,不知日暮,其气已至,仍当调适而自护。上文候呼引针,大气皆出,此候吸引针,使气不得出,各在其针刺之处,推阖其门,令神气存,针下所聚之大气,留止于内,此补正之法,故命曰补。

帝曰:候气奈何?

如待所贵,不知日暮,其气已至,适而自护,此候气之法,帝复问之。

岐伯曰:夫邪去络入于经也,舍于血脉之中,其寒温未相得,如涌波之起也,时来时去,故

不常在,故曰:方其来也,必按而止之,止而取之,无逢其冲而泻之,真气者,经气也,经

气大虚,故曰其来不可逢,此之谓也。

邪之中人,由络而经,由经而脉,故邪去络入于经也,则舍于血脉之中,邪气始入,未为寒病,未为温病,其寒温未相得时,如涌波之初起也,起如涌波,则时来时去,时来时去,故不常在,邪不常在,治之常早,故曰:方其来也,必按而止之,止而取之。邪气冲突,宜避其锐,无逢其冲而泻之,逢冲而泻,伤其经气,则真气亦伤。夫真气者,经气也,泻之则经气大虚,故《九针十二原》论曰:其来不可逢,即此无逢其冲而泻之之谓也。

故曰:候邪不审,大气已过,泻之则真气脱,脱则不复,邪气

复至,而病益蓄。故曰其往不可追,此之谓也。

上文言大盛的可泻,此言已过亦不可泻。故曰候邪不审,针下所聚之大气已过,而复泻之,则真气外脱,脱则不复矣。由是则邪气复至,而病益蓄,故《九针十二原》论曰:其往不可追,即此大气已过,不可泻之之谓也。

不可挂以发者,待邪之至时,而发针泻矣。若先若后者,血气已尽,其病不可下。故曰:知其可取,如发机,不知其取,如扣椎。故曰:知机道者,不可挂以发,不知机者,扣之不发,此之谓也。

针道至微,先后之间,不差毫发。不可挂以发者,待邪气之至时,而发针以泻矣。发针不得其时,若先若后者,伤其血气,则血气已尽,其病留中,而不可下。下,犹退也。取刺之道,贵得其时,故曰知其可取而取之,则如发机之神速,不知其可取而取之,则如扣椎之钝朴。故《九针十二原》论曰:知机道者,不可挂以发,不知机者,扣之不发,即其知其可取如发机,不知其可取如扣椎之谓也。

帝曰:补泻奈何?

帝先问补不足,未问泻有余,故为是问。

岐伯曰:此攻邪也。

不足者补之,帝先问之矣,此复为补泻之问,则所问专在于泻,故曰此攻邪也。犹言此攻邪之问也。

疾出以去盛血,而复其真气,此邪新客,溶溶未有定处也。推

之则前,引之则止,逆而刺之,温血也,刺出其血,其病立已。

溶溶,流动貌。逆,迎也。温,通调也。攻邪之法,当疾出其针,以去盛血,而复其真气,所以然者,此邪新客于身,流动而未有定处也。未有定处,故推之则可前,引之则可止,若迎而刺之,所以通调其血也。通调而刺出其血,其病立已。此攻邪之法为然,不使真邪相合也的。

帝曰:善。然真邪以合,波陇不起,候之奈何?

伯言经之动脉,其至也,亦时陇起,又言寒温未相得,如涌波之起,然有真邪相合,而波陇不起,则候之奈何?

岐伯曰:审扪、循三部九候之盛虚而调之,察其左右上下相失,及相减者,审其病脏以期之。

不知三部者,阴阳不别,天地不分。地以候地,天以候天,人以候人,调之中府,以定三部。故

曰:刺不知三部九候病脉之处,虽有大过且至,工不能禁也。

别,音逼。邪入而波陇不起,则直气内虚,邪气内陷。候之之法,当以心审之,以手扪之,循其三部九候之盛虚而调之,察其左右上下之相失,及相减者,审其病脏以期之。《三部九候论》云:“上下左右相失者死,中部之候相减者死”。期者,计其死生之时日也。不知三部者,不能循三部之盛虚而调之也。阴阳不别,不能察其左右。天地不分,不能察其上下矣。地以候地,天以候天,人以候人,不能察其相失及相减矣。能循三部之盛虚而调之,必调之中府,以定三部,三部之中,胃气为本,中府,胃腑也。三部之中,又有九候,故曰刺不知三部九候病脉之处,则不能审其病脏以期之。虽有死期之大过且至,而工不能禁也。大过,死期也。工不能禁,不能预料也。

诛罚无过,命曰大惑,反乱大经,真不可复,用实为虚,以邪为真,用针无义,反为气贼,夺人正气。

无过诛罚,则攻邪不当,故命曰大惑。大经反乱,则正气受伤,故真不可复。用实为虚,则虚实不明。以邪为真,则真邪不别。如是以治,则用针无义,反为气贼,而夺人正气矣。

以从为逆,荣工散乱,真气已失,邪独内着,绝人长命,予人夭殃。不知三部九候,故不能久长。

予与同。用针无义,必至以从为逆,而荣卫散乱。反为气贼,必至真气已失,而邪独内着。夺人正气,必至绝人长命,而予人夭殃。因此不知三部九候之理,故不能使人久长于人世也。

因不知合之四时五行,因加相胜,释邪攻正,绝人长命。

不知人之三部九候,因不知合之天之四时,地之五行,不知人之三部九候,因不知天之六气。因加地之五运相胜,邪反释之,正反攻之,而绝人长命矣。

此一节,申明候气补泻,当知三部九候,以为补正泻邪之法也。

邪之新客来也,未有定处,推之则前,引之则止,逢而泻之,其病立已。

上文已言者,而复言之,以明邪气新客,当急治之,勿使真邪相合也。

卷之三

通评虚实论第二十八篇

通评虚实,犹言统论虚实也,大义邪气盛,则实;精气夺,则虚,二语尽之。然有气热脉满,而为重实者,有脉虚气虚,而为重虚者,有寒满热喘,肠,癫疾,消瘅,痈疽,腹满霍乱,五脏痫惊,内外上下,阴阳脏腑诸病,而或死或生,或实或虚者,故曰通评虚实也。

黄帝问曰:何谓虚实?

人身经脉贵得其平,故为虚实之问。

岐伯对曰:邪气盛则实,精气夺则虚。

虚实者,非但经脉血气之虚实,乃邪气盛于人身则实,精气夺于五内则虚,是邪实而正虚也。

帝曰:虚实何如?

既虚既实,人之脏腑血气当何如?

岐伯曰:气虚者,肺虚也,气逆者足寒也,非其时则生,当其时则死,余脏皆如此。

气主于肺,行于内外,故气虚者乃肺虚也。气机营运,从下而上,故气逆者,乃足寒也。邪逆正虚,伤其五内,故非其克制之时则生,当其克制之时则死。不特肺受火克,诸脏皆有所克,故余脏皆如此。

帝曰:何谓重实?

重,平声。余同。因上文虚实而问重实。

岐伯曰:所谓重实者,言大热病,气热脉满,谓是重实。

重实者,言人身大热之病,气盛而热,脉盛而满,阴阳血气皆实,是谓重实。

帝曰:经络俱实何如,何以治之?

气热脉满,则经络俱实,故为此问,而探其治。

岐伯曰:经络皆实,是寸脉急而尺缓也,皆当治之。

经络皆实,气血盛于阳分,是寸脉当急,而尺则缓也。经实者治其经,络实者治其络,经络皆实,皆当治之。

故曰:滑则从,涩则逆也。

经络内通血脉,外通皮肤,经络盛则皮肤滑泽,经络衰则皮肤涩滞,故曰滑则从,涩则逆也。

夫虚实者,皆从其物类始,故五脏骨肉滑利,可以长久也。

物,犹形也。类,犹合也。物类者,五脏在内,皮肉筋脉骨,有形在外,而合于五脏者也。始,先见也。皮涩而虚,则肺脏亦虚,皮滑而实,则肺脏亦实,故夫虚实者,皆从其有形之外合,以先见也。皮和肺,肉合脾,脉合心,筋合肝,骨合肾,故五脏调合于内,骨肉滑利于外,可以长久而永天命也。

帝曰:络气不足,经气有余何如?

承上文经络皆实,言更有络满经虚,经满络虚之不同,故有络气不足,经气有余,并下经虚络满之间。

岐伯曰:络气不足,经气有余者,脉口热而尺寒也,秋冬为逆,春夏为从。治主病者。

脉口,寸口也。经气有余,则脉口肤热,络气不足,而尺肤寒也。《荣卫生会》论云:荣出于中焦,卫出于下焦,故以寸肤候经,荣为经也,尺肤候络,卫为络也。秋冬之气降而沉,故寸热尺寒为逆,春夏之气升而浮,故寸热尺寒为从。经络外通皮肉,内通筋骨,肤之寒热,其病有皮肉脉筋骨,浅深不同,贵得其主病之所在而治之,故曰治主病者。

帝曰:经虚络满何如?

经虚则经气不足,络满则络气有余。

岐伯曰:经虚络满者,尺热满,脉口寒涩也,此春夏死,秋冬生也。

虚,不足也。满,有余也。上文以尺候络,故络满者,尺肤热而满,以寸候经,故经虚者,脉口寒而涩也。寸为阳,主春夏,脉口寒涩,故春夏死,尺为阴,主秋冬,尺热满,故秋冬生。承上文从逆而言,故曰此也。

帝曰:治此者奈何?

上文言治主病者,此不言治,帝故问之。

岐伯曰:络满经虚,灸阴刺阳,经满络虚,刺阴灸阳。

此络满经虚,当灸阴刺阳,灸阴所以补经虚,刺阳所以泻络满。上文经满络虚,当刺阴灸阳,刺阴所以泻经满,灸阳所以补络虚。此以灸刺通于上文,则上文治主病者,亦当通如此矣。

帝曰:何谓重虚?

因上文重实而问重虚。

岐伯曰:脉气上虚,尺虚,是为重虚。

人身阴阳,不外脉气,故提脉气二字。上虚者,脉气虚于上之寸部。尺虚者,脉气虚于下之尺部。脉主阴血,气主阳气,脉虚气虚,则阴阳血气皆虚,是谓重虚。

帝曰:何以治之?岐伯曰:所谓气虚者,言无常也;尺虚者,行

步然;脉虚者,不象阴也。如此者,滑则生,涩则死也。

知其气脉死生,则知施治之法,故复言气脉,不言治也。所谓气虚者,虚于寸部之阳,则言语无常,而心主之神明不聪也;虚于尺部之阴,而为尺虚者,则足骨屈伸不利,故行步然,然,虚怯貌。此言气之虚也。脉之大体,有阴有阳,若脉虚者,浮泛于上,有阳无阴,不能效象于阴也。此言脉之虚也。如此者,指气虚脉虚也。气虚脉虚,诊得皮肤滑泽则生,涩滞则死也。盖气脉既虚于内,皮肤不可荣于外,明气脉之虚而知其死生,则知治之法矣。

帝曰:寒气暴上,脉满而实何如?

承上文气热脉满之意,言气热脉满,是谓重实,有寒气暴止,脉满而实何如。暴,卒暴也。

岐伯曰:实而滑则生,实而逆则死。

上文云滑则从,涩则逆,下文云从则生,逆则死,故曰实而滑则生,实而逆则死,是知逆者因涩而逆也。

帝曰:脉实满,手足寒,头热何如?

脉实满,手足寒是实而逆则死:今寒不尽寒,而头复热如何?

岐伯曰:春秋则生,冬夏则死,脉浮而涩,涩而身有热者,死。

手足寒而头热,乃寒中有热,热中有寒,春时则寒中有热,秋时则热中有寒,故春秋则生,冬气全寒,夏气全热,今寒中有热,热中有寒,不合天时,故冬夏则死。若脉浮而涩,乃越于外而虚于内,涩而身有热,乃虚于内而越于外,此根气不足,故皆死。

帝曰:其形尽满如何?

承经络皆实之意而言,经脉络脉,统于周身,不但经络皆实,而其形且尽满,何如?形,形身也。满,犹实也。

岐伯曰:其形尽满者,脉急大坚,尺涩而不应也。

其形尽满者,阳气浮越于外,故脉急大坚,而余于外,尺涩不应,而虚于内也。

如是者,故从则生,逆则死。帝曰:何谓从则生,逆则死?岐伯

曰:所谓从者,手足温也;所谓逆者,手足寒也。

上文云:滑则从,涩则逆,今脉急大坚,尺涩不应,如是者,故滑从则生,涩逆则死,帝复问之。而所谓从者,手足温和,温和则滑也,所谓逆者,手足寒冷,寒冷则涩也,反复辨论,仍明滑则从,涩则逆也。

帝曰:乳子而病热,脉悬小者何如?

承上文寒气暴上,脉满而实之意,复问乳子病热,脉悬小者何如?

岐伯曰:手足温则生,寒则死。

乳子秉质未充,借后天乳食以生,故胃气行于四肢,而手足温则生,胃气不行于四肢,而手足寒则死。

帝曰:乳子中风热,喘鸣肩息者,脉何如?

中,去声,下同。上文乳子病热而脉悬小,此言乳子中风热而脉实大,但举喘鸣肩息,借岐伯以申明之。

岐伯曰:喘鸣肩息者,脉实大也,缓则生,急则死。

乳子既中风热,复喘鸣肩息,其脉当实大也。脉实大而缓,脉有胃气则生,脉实大而急,脉无胃气则死。

帝曰:肠便血何如?

因上文喘鸣病肺,而问大肠之肠也。肠者,寒热之邪,伤其阴络,泄泻下利也。热气盛而血溢肠外,则便血,寒气盛而津溢肠外,则下白沫,寒热相持,血与白沫相兼而下,则下脓血,帝故各举以问。

岐伯曰:身热则死,寒则生。

肠便血,则阴虚于内,身热则阳虚于外。《阴阳别论》云:阴阳虚,肠死。故身热则死。寒者,身不热也,不热则阴虚而阳不虚,故生。

帝曰:肠下白沫,何如?岐伯曰:脉沉则生,脉浮则死。

肠下白沫,乃寒汁下泄。脉沉则血气内守,故生;脉浮则血气外驰,故死。

帝曰:肠下脓血,何如?岐伯曰:脉悬绝则死,滑大则生。

肠下脓血,乃血与白沫相兼而下。其脉悬绝,则津血内脱,生阳不生,故死;脉滑大,则阴阳和合,血气充盛,故生。

帝曰:肠之属,身不热,脉不悬绝,何如?岐伯曰:滑大者曰生,悬涩者曰死,以脏期之。

泄泻下利,属于肠,非便血白沫脓血之肠,故曰肠之属。上文言身热则死,又言脉悬绝则死,帝承上文之意而言,身不热,脉不悬绝何如?帝承上文之意以问,伯亦承上文之意以对。夫滑大者,既曰生,则悬涩者曰死。悬涩,悬绝之渐也。须知肠之脉,不宜悬涩矣。悬涩将绝,当以五脏之死日期之。《阴阳别论》云:肝至悬绝,十八日死;心至悬绝,九日死;肺至悬绝,十二日死;肾至悬绝,七日死,脾至悬绝,四日死。

帝曰:癫疾何如?

承上文肺病之喘鸣,大肠之肠,而问心病之癫疾消瘅。心者,君主之官,神明出焉,癫疾则心不神明,病当何如?

岐伯曰:脉搏大滑久自已;脉小坚急死不治。

心不受邪,脉搏大滑,则正气内持,邪不干脏,故病久当自已;脉小坚急,乃正气不足,邪必干脏,故死不治。

帝曰:癫疾之脉,虚实何如?

心不受邪,则癫疾之脉,宜虚乎,抑宜实乎?

岐伯曰:虚则可治,实则死。

心不受邪,其脉宜虚,故虚则可治;实则邪气内入,故实则死。

帝曰:消瘅虚实何如?

癫疾则心气寒,消瘅则心气热,故问消瘅之脉,虚实当何如?

岐伯曰:脉实大,病久可治;脉悬小坚,病久不可治。

火热而渴,消瘅病也,其脉实大,脉病皆为有余,虽久可治;脉悬小坚,则病有余,脉不足,久则正气益虚,故不可治。

帝曰:形度、骨度、脉度、筋度,何以知其度也?

皮与肉为形度;骨度者,肾之合;脉度者,心之合;筋度者,肝之合。承上文诸病,而问形骨脉筋之度,必知内外相合之度,始知致病之由,故复问之。

岐伯曰:春亟治经络,夏亟治经俞,秋亟治六腑,冬则闭塞,闭塞者,用药而少针石也。

岐伯二字,旧本讹帝,今改正。度有浅深,合于四时,故春亟治经络,经络无病,筋度和矣;夏亟治经俞,经俞无病,脉度和矣;秋亟治六腑,六腑无病,通体之形度和矣;冬则闭塞,闭塞者,宜用药调之,而少针石也,闭塞内藏,骨度和矣。

所谓少针石者,非痈疽之谓也,痈疽不得顷时回。

申明所谓少针石者,乃骨度无病,勿针石以泄之,非痈疽发于骨度之谓也。若痈疽发于骨度,乃少阴神机所主,当亟刺以泄其毒,不得顷时之缓,而使神机之回也,此言痈疽发于骨度也。

痈不知所,按之不应手,乍来乍已,刺手太阴旁三,与缨脉各二。

,音季,余篇同。骨度为阴,故言痈疽,形度脉度筋度为阳,故言痈,不言疽。痈发于通体之形度,或上或下或左或右,故不知其所,将成未成,故按之不应手,时肿时消,故乍来乍已。肺主周身之气,故刺手太阴旁三。手太阴旁,膺胸之旁也。,针眼如小疮也。三,针疮凡三也。

缨脉,结缨两旁之脉也。各二,左右各刺其二也。此言痈发于形度也。

腋痈大热,刺足少阳五,刺而热不止,刺手心主三,刺手太阴

经络者,大骨之会各三。

胁上曰腋,少阳行身之侧部,合于腋,故腋痈大热,当刺足少阳五,以泄其热,刺之而热不止,则刺手心主三。心主包络之脉上抵腋下也。更刺手太阴经络者,大骨之会各三。大骨之会,臂骨与手交会之处也,此言痈发于脉度也。

暴痈筋,随分而痛,魄汗不尽,胞气不足,治在经俞。

暴,凶暴也。毒瓦斯深入,内伤其筋,则为暴痈。筋,随大筋之分理而痛,谓不掀痛于外,而隐痛于内也。皮毛之魄汗,不尽出于外,由胞中血海之气,不足于内也。筋,胞虚不可以刺,故治在经俞。治,调治也。使胞中血气,由内达外,则者强,雍者通,此言痈发于筋度也。

腹暴满,按之不下,取手太阳经络者,胃之募也。少阴俞,去脊椎三寸,旁五,用员利针。

腹中卒暴而满,太阴脾土病也。按之不下,既满且硬,不应指而下也。取手太阳经络者,以小肠居胃下,化物而出,乃胃之募也。取而刺之,以泻腹满。又取少阴俞所以行泄其水也。少阴俞,即肾俞也,两旁去脊椎各开三寸。各刺其五,用员利针者,《九针十二原》论曰:针大如厘,且员且锐,中身微大,以取暴气。

盖肾俞两旁,不可深刺,故用厘针泄肾脏之水气,以治腹满,上文形度骨度脉度筋度,未及于脾,此举脾病,以足形度之义。

霍乱,刺俞旁五,足阳明及上旁三。

霍乱,胃病也。霍乱之病,脾胃不和,故亦刺少阴俞旁五。病在阳明,故刺足阳明,及上旁三,阳明胃俞,在肾俞之上,故曰及上旁。三者,两旁各三刺也。本经论五脏,必兼言胃,故举胃病以足五脏之义。

刺痫惊脉五,针手太阴各五,刺足太阳五,刺手少阴经络旁者

一,足阳明一,上踝五寸,刺三针。

足太阳,旧本讹经太阳,今改。痫,癫痫也。惊,震惊也。痫惊之病,病在于脉,故刺痫惊脉有五,其一针手太阴各五。肺手太阴之脉起于中焦,出腋上,循内,各五者,左右各为五刺,刺之所以和金气也。其一刺足太阳五,膀胱足太阳之脉,起于目内,上额交巅,循足太阳之脉,而五刺之,所以和水气也。其一刺手少阴经络旁者一,心手少阴之脉,起于心中,出属心系,心系不可刺,故刺经络之傍,刺之所以和火气也。其一刺足阳明一,胃足阳明之脉,起于鼻之交中,下循鼻外,上入齿中,刺之所以和土气也。其一取足上踝五寸,上踝五寸,胆足少阳光明穴也,刺三针,光明之上下也,刺之所以和木气也。痫惊之病,阴阳不交,水火不齐,故为脏腑五行之刺,以足脏腑五行之义。

凡治消瘅,仆击,偏枯痿厥,气满发逆,肥贵人,则高梁之疾也;隔塞闭绝,上下不通,则暴忧之

病也;暴厥而聋,偏塞闭不通,内气暴薄也,不从内外中风之病,故瘦留着也;跛,寒风湿之病也。

暴,卒也。,践履也。跛,不正也。治病之法,各有内外上下之因,当从其因而察之。凡治消瘅病起于内,仆击病起于外,邪在上则偏枯,邪在下则痿厥,邪在中则气满发逆。此消瘅仆击偏枯痿厥气满发逆之病,有虚有实,若肥贵人,则膏梁之疾,而为有余也,气机隔塞而闭绝,以致上下不通,推其致病之由,则卒忧之病也。卒然厥逆,不通于上,则暴厥而聋,不通于下,则二便不调,偏塞闭不通,此暴忧内因之病,故曰内气暴薄也。不从内暴忧外中风之病,则秉质故瘦,留着而不去之病也。若足践履而行不正,非故瘦之疾,乃寒风湿外因之病也。凡此诸病,虚实不同,当察其因而治之。

黄帝曰:黄胆暴痛,癫疾厥狂,久逆之所生也。五脏不平,六

腑闭塞之所生也。头痛耳鸣,九窍不利,肠胃之所生也。

帝因岐伯之言,申明脏腑受病,各有所生,知其所生,则知虚实之因,而治之不难矣。黄胆暴痛,癫疾厥狂,病虽发于一时,乃久逆之所生也。五脏之气,贵得其平,五脏不平,由六腑不和,故六腑闭塞之所生也,头痛耳鸣,致上下九窍不利,由谷气少入,谷神内虚,乃肠胃之所生也。

卷之三

太阴阳明论第二十九篇

太阴,脾土也。阳明,胃土也。胃纳水谷,借脾气营运,充于腑脏,而经脉以和,四肢以荣,土者生万物而法天地,故为太阴阳明论。

黄帝问曰:太阴阳明为表里,脾胃脉也,生病而异者,何也?

阳明为表,太阴为里,太阴主脾,阳明主胃,脾胃表里,皆属乎土,何以生病而异?

岐伯对曰:阴阳异位,更虚更实,更逆更从,或从内,或从外,所从不同,故病异名也。

更,平声。太阴,阴也,阴在内;阳明,阳也,阳在外,是阴阳异位也。春夏为阳,则阳实阴虚,秋冬为阴,则阴实阳虚,是更虚更实也。春夏为阳而阴盛则逆,秋冬则从;秋冬为阴而阳盛则逆,春夏则从,是更逆更从也。阴在内为阳之守,阳在外为阴之使,秋冬从阴,春夏从阳,阴阳互从,是或从内,或从外也。

一岁之中,所从不同,故发而为病,亦有阴阳之异名也。

帝曰:愿闻其异状也。

有异名必有异状,状名之实也。

岐伯曰:阳者,天气也,主外,阴者,地气也,主内,故阳道实,阴道虚。故犯贼风虚邪者,阳

受之,食饮不节,起居不时者,阴受之。阳受之则入六腑,阴受之则入五脏,入六腑则身热,不时

卧,上为喘呼,入五脏则满闭塞,下为飧泄,久为肠。

天为阳,故阳者,天气也,主外,地为阴,故阴者,地气也,主内。阳刚有余,阴柔不足,故阳道实、阴道虚。阳主外,故犯贼风虚邪者阳受之,阴主内,故食饮不节,起居不时者,阴受之。腑为阳,故阳受之则入六腑,脏为阴,故阴受之则入五脏。入六腑,则阳气外浮,不归于阴,故身热不能时卧,而上为喘呼;入五脏,则阴寒内盛,不和于阳,故满闭塞,下为飧泄,而久为肠。此阴阳不同,而腑脏外内之病,所以异也。

故喉主天气,咽主地气。故阳受风气,阴受湿气。故阴气从足上行至头,而下行循臂,至指端;

阳气从手上行至头,而下行至足。故曰阳病者,上行极而下,阴病者,下行极而上。故伤于风

者,上先受之;伤于湿者,下先受之。

喉司呼吸,肺气所出,故喉主天气;咽纳水谷,下通于胃,故咽主地气。风为阳邪,故阳受风气;湿为阴邪,故阴受湿气。阴气从下而上,上而外,故阴气从足上行至头,而下行循臂,至手指之端;阳气从外而上,上而下,故阳气从手上行至头,而下行至足。阳气在上,极则乃下;阴气在下,极则始上,故曰阳病者,上行极而下,阴病者,下行极而上。故伤于风者,上先受之,极乃下也;伤于湿者,下先受之,极乃上也。此阴阳不同,而风湿上下之病,所以异也。

此一节,论腑脏外内风湿上下,而太阴阳明之病,所以异也。

帝曰:脾病而四肢不用,何也?

上文言腑脏外内,风湿上下受病之异,未明其状,故有脾病而四肢不用之问。四肢不用,其状异矣。

岐伯曰:四肢皆禀气于胃,而不得至经,必因于脾,乃得禀也。

今脾病不能为胃行其津,四肢不得禀水谷气,气日以衰,脉道不利,

筋骨肌肉,皆无气以生,故不用焉。

为,去声下同。禀,犹受也。四肢皆受气于胃,而阳明胃气不得至于四肢之经,必因于脾,乃得至经而受气于胃也。今脾病不能为胃行其津液,则四肢不得受胃中水谷之气,而水谷之气,外行四肢,内资五脏,气日以衰。肺主气也,脉道不利,心主脉也,而肝主之筋,肾主之骨,脾主之肌肉,皆无水谷之气以生,故四肢不用焉,所以脾病而四肢不用也。

帝曰:脾不主时何也?

肝心肺肾,主春夏秋冬四时,脾不主时,故举以问。

岐伯曰:脾者土也,治中央,常以四时长四脏,各十八日寄治,不得独主于时也。

长,上声。脾不主时者,以脾脏属土,位治中央,常以春夏秋冬四时,为肝心肺肾四脏之长,一时各十八日寄治,一脏之中,共主七十二日,所以不得独主于时。

脾脏者,常着胃土之精也。土者,生万物而法天地,故上下至头足,不得主时也。

着,昭着也。胃土水谷之精,昭着于外,由脾脏之气营运,故脾脏者,常着胃土之精也,万物皆生于土,故土者生万物而法天地。

经脉上下资生于土,故上至头,下至足,无处不周,虽欲主时,不可得也。

帝曰:脾与胃,以膜相连耳,而能为之行其津液,何也?

上文云脾病不能为胃行其津液,故问脾胃皆属土,以膜相连,何以能为胃行其津液。

岐伯曰:足太阴者,三阴也,其脉贯胃,属脾络嗌,故太阴为

之行气于三阴。阳明者,表也,五脏六腑之海也,亦为之行气于三阳。

厥阴为一阴,少阴为二阴,太阴为三阴,故足太阴者,三阴也。足太阴主脾,其脉中贯胃,下属脾,上络嗌,而脾土之气通于五脏之阴,故太阴为之行气于三阴。三阴,主五脏也。阴主里,阳主表,故阳明者表也。胃纳水谷为五脏之腑之海也,禀太阴之运动,而亦为之行气于三阳,三阳,主六腑也。

脏腑各因其经,而受气于阳明,故为胃行其津液,四肢不得禀水谷气,日以益衰,阴道不利,

筋骨肌肉,无气以生,故不用焉。

太阴行气于三阴,阳明禀太阴之气,而行气于三阳,是五脏六腑,各因其经,而受气于阳明,受气于阳明,实受气于太阴,故脾脏为胃行其津液,所以以膜相连,而能为之行其津液也。若脾脏不为胃行其津液,则四肢不得禀阳明水谷之气,气日益衰,肺气虚也。阴道不利,即脉道不利,心气虚也。

而肝主之筋,肾主之骨,脾主之肌肉,皆无阳明水谷之气以生,故四肢不用焉。

此一节,言太阴脾脏,为胃行其津液,而充于腑脏,达于四肢,所以脾病而四肢不用也。

卷之三

阳明脉解论第三十篇

承上编《太阴阳明论》,而更为阳明脉解也。阳明属土,故恶木;阳明热甚,故恶火:阳明厥逆,故恶人;四肢实,则登高;热盛则弃衣;不欲食,则妄走。皆阳明经脉之病,有生死虚实之殊,故以为解。

黄帝问曰:足阳明之脉病,恶人与火,闻木音,则惕然而惊。

钟鼓不为动,闻木音而惊何也?愿闻其故。

恶,去声,下同。《灵枢·经脉》论云:胃足阳明之脉病,则恶人与火,闻木音则惕然而惊,帝引此以问。

岐伯对曰:阳明者,胃脉也。胃者土也。故闻木音而惊者,土恶木也。

闻木音而惊者,阳明胃脉属土,土恶木克之义。

帝曰:善。其恶火何也?岐伯曰:阳明主肉,其脉血气盛,邪客之则热,热甚则恶火。

其恶火者,阳明主肉,其脉血气皆盛,邪客之,则热甚而恶火也。

帝曰:其恶人,何也?岐伯曰:阳明厥,则喘而惋,惋则恶人。

厥,厥逆也。惋,惊顾也。阳明恶人者,胃络之脉,不能上行外达,则厥逆,厥逆则喘急而惊顾,惊顾则恶人也。

帝曰:或喘而死者,或喘而生者,何也?

喘惋之证,有死有生,故复问之。

岐伯曰:厥逆连脏则死,连经则生。

胃络上合心包,旁通支腋,今胃气厥逆,病连少阴之心脏则死,病连心包之经脉则生。

帝曰:善。病甚,则弃衣而走,登高而歌,或至不食数日,逾

垣上屋,所上之处,皆非其素所能也,病反能者,何也?

阳明病甚,则发狂,故举以问。

岐伯曰:四肢者,诸阳之本也,阳盛,则四肢实,实则能登高也。

手之三阳,从手走头,足之三阳,从头走足,故四肢者,诸阳之本也,今阳气有余而盛,则充溢四肢而实,实则能登高也。

帝曰:其弃衣而走者何也?岐伯曰:热盛于身,故弃衣而走也。

其弃衣而走者,阳明火热,盛于周身,故弃衣而走也。

帝曰:其妄言骂詈,不避亲疏而歌者,何也?

詈,音利,下同。登高弃衣,外狂也;妄言骂詈,不避亲疏而歌,内狂也,故复问之。

岐伯曰:阳盛,则使人妄言骂詈,不避亲疏。

阳气火气也,心之所主也。阳气亢盛,则心主血脉不和,故使人妄言骂詈,不避亲疏而歌也。

而不欲食,不欲食,故妄走也。

上文有不食数日逾垣上屋之问,故言而不欲食,惟不欲食,故逾垣上屋而妄走也。不欲食而妄走,是四肢禀气于胃,胃以饮食为本之义。

卷之三

热论第三十一篇

此论经脉之热病也。厥阴之上,风气主之;少阴之上,热气主之;太阴之上,湿气主之;少阳之上,火气主之;阳明之上,燥气主之;太阳之上,寒气主之。风热湿火燥寒,六气之本也。厥阴、少阴、太阴、少阳、阳明、太阳,六气之标也。凡人之生,主气之次,始于厥阴,终于太阳,从阴而阳,循环无已,所谓神转不回。若病伤寒,则始于太阳,终于厥阴,从阳而阴,所谓回则不转,乃失其机。此云巨阳、阳明、少阳等,乃人身三阳三阴之经脉也。巨阳受之、阳明受之、少阳受之等,乃三阳三阴,各受寒邪而病热也。一日巨阳、二日阳明、三日少阳等,乃以六日而明六经也。三阳三阴,各受为病,一日受者,七日愈;二日受者,八日愈;三日受者,九日愈;四日受者,十日愈;五日受者,十一日愈:六日受者,十二日愈,究而言之,皆一日受而七日愈,期虽有次,非一定也。两感于寒,则阴阳俱病,腑脏皆伤,不免于死。气化无形,经脉有形,故下即有刺热之篇,复有评热之论。此篇只论人身经脉受病,不论标本气化,后仲景《伤寒论》,论标本气化者,与此热论不同也。

黄帝问曰:今夫热病者,皆伤寒之类也,或愈或死,其死皆以

六七日之间,其愈皆以十日以上者,何也?不知其解,愿闻其故。

人身经脉调和,则无寒无热;经脉不和,则或寒或热,故热病者,皆伤寒之类。其病或愈或死,期日不同,故以为问。

岐伯对曰:巨阳者,诸阳之属也,其脉连于风府,故为诸阳主气也。

巨阳,太阳也。阳热之气,病于通体,故曰巨阳。诸阳之气,皆巨阳通体所主,故巨阳者,诸阳之属也。若论其脉,则上连督脉之风府,督脉督于阳,故为诸阳主气也。

人之伤于寒也,则为病热,热虽甚不死,其两感于寒而病者,必不免于死。

热病者,伤寒之类,故人之伤于寒也,则为病热。热者人身阳热之气,阳常有余,故热虽甚不死。其两感于寒而病者,阳脉受寒,阴脉亦受寒,阴阳皆受,腑脏俱伤,故必不免于死。所以或愈或死也。

帝曰,愿闻其状。

病经脉之有形,则有诸脉受病之状,故愿闻之。

岐伯曰:伤寒一日,巨阳受之,故头项痛、腰脊强。

强,去声。试以六经受病言之,如伤寒一日,通体之巨阳受之,上文云其脉连于风府,风府,项也,从项而上,故头项痛,从项而下,故腰脊强,此巨阳之脉受病为然。今以一日受之而明其状。

二日阳明受之,阳明主肉,其脉挟鼻络于目,故身热目疼而鼻干,不得卧也。

阳明之脉,则以二日受之,而明其状,阳明者,土也,故阳明主肉,其脉起于鼻交中,旁约太阳之脉,故挟鼻络于目。主肉,故身热;络于目,故目疼;挟鼻,故鼻干;阳明胃不和,故不得卧也。

三日少阳受之,少阳主胆,其脉循胁,络于耳,故胸胁痛而耳聋。

少阳之脉,则以三日受之,而明其状。少阳者木也,故少阳主胆。其脉下胸中,循胁里,其支从耳后,入耳中,出走耳前,故循胁络于耳。循胁,故胸胁痛,络耳,故耳聋。

三阳经络,皆受其病,而未入于脏者,故可汗而已。

结上文三阳受病,非比一日太阳,二日阳明,三日少阳,故三阳经络,一日皆受其病,三阳主六腑,而未入于三阴之五脏,故可汗而已,此热虽甚不死也。

四日太阴受之,太阴脉布胃中,络于嗌,故腹满而嗌干。

太阴之脉,则以四日受之而明其状。其脉属脾络胃,挟咽,连舌本,故太阴脉布胃中、络于嗌。布胃中,故腹满,络于嗌,故嗌干。

五日少阴受之,少阴脉贯肾,络于肺,系舌本,故口燥舌干而渴。

少阴之脉,则以五日受之,而明其状,其脉从肾,上贯肝膈入肺中,循喉咙、挟舌本,故少阴脉贯肾、络于肺、系舌本。少阴水火不相交济,故口燥舌干而渴。

六日厥阴受之,厥阴脉循阴器,而络于肝,故烦满而囊缩。

厥阴之脉,则以六日受之,而明其状。厥阴肝脉过阴器,抵小腹,故厥阴脉循阴器而络于肝。厥阴木气逆、火气盛,故烦满。循阴器,故囊缩。

三阴三阳,五脏六腑皆受病,荣卫不行,五脏不通、则死矣。

则,犹即也。结上文三阴受病,非必四日太阴、五日少阴、六日厥阴,故内之三阴,外之三阳,内之五脏,外之六腑,一日皆受其病,致荣卫不行,五脏不通,即死矣。较之两感于寒不免于死者更甚也。

其不两感于寒者,七日巨阳病衰,头痛少愈;八日阳明病衰,身热少愈;九日少阳病衰,耳聋微

闻;十日太阴病衰,腹减如故,则思饮食;十一日少阴病衰,渴止,不满,舌干已,而嚏;十二日

厥阴病衰,囊纵,少腹微下,大气皆去,病日已矣。

其不两感于寒,属经脉之热病,皆以七日环复,病衰而愈,由此观之,则上文所云,一日受二日受者,乃循次言之,非一定不移之期日也。会悟圣经,当勿以辞害意。

帝曰:治之奈何?

治得其宜,不必七日始愈,故以为问。

岐伯曰:治之各通其脏脉,病日衰已矣。

脏脉者,如上文太阴脾脏之脉、少阴肾脏之脉、厥阴肝脏之脉也。治之而各通其脏脉,则病日渐衰而可已,如是则免于死矣。

其未满三日者,可汗而已;其满三日者,可泄而已。

若病在三阳,其未满三日而在外者,可汗而已;其满三日而在内者,可泄而已,如是,不必七日环复而始愈矣。

帝曰:热病已愈,时有所遗者,何也?

承汗已泄已之意,而问时有所遗,未全愈者何也?

岐伯曰:诸遗者,热甚而强食之,故有所遗也;若此者,皆病

已衰,而热有所藏,因其谷气相薄,两热相合,故有所遗也。

强,上声。食,音饲。藏,如字。诸遗者,乃热甚之时,而强食之,故有所遗也。又言若此者,皆外热之病已衰,而内热有所藏,因其谷气与所藏之热相薄,相薄则阳明胃热,与所藏之热,两热相合,故有所遗也。

帝曰:善。治遗奈何?

病遗未愈,何以治之。

岐伯曰:视其虚实,调其逆从,可使必已矣。

视其经脉之虚实,调其阴阳之逆从,如是以治,可使病之必已,而无遗矣

帝曰:病热当何禁之?

病有所遗,而复治之,不若当其病时而禁忌之,故问病热何禁。

岐伯曰:病热少愈,食肉则复,多食则遗,此其禁也。

病热少愈,未全愈时,毋食肉,毋多食。食肉则重浊难消,热病当复;多食则谷气相薄,病有所遗。

食肉、多食,此其禁也。

帝曰:其病两感于寒者,其脉应与其病形何如?

应,平声。形,犹状也。诸脉受病之状,上文详言之,此复问两感于寒之脉状。

岐伯曰:两感于寒者,病一日,则巨阳与少阴俱病,则头痛、口干而烦满;二日则阳明与太阴

俱病,则腹满、身热、不欲食、谵言;三日则少阳与厥阴俱病,则耳聋、囊缩而厥、水浆不入、不知

人,六日死。

所谓两感于寒者,巨阳与少阴、阳明与太阴、少阳与厥阴,皆表里雌雄相应。故病一日,则巨阳与少阴俱病。病巨阳之脉状,则头痛,病少阴之脉状,则口干而烦满。二日则阳明与太阴俱病,病太阴之脉状,则腹满身热,病阳明之脉状,则不欲食、谵言。三日则少阳与厥阴俱病,病少阳之脉状,则耳聋,病厥阴之脉状,则囊缩而厥。夫三阳以胃气为本,三阴以神气为先,水浆不入,胃气绝矣:不知人,神气亡矣。至六日,则不能环复而死,言巨阳少阴、阳明太阴、少阳厥阴皆以六日为期而死,则一日二日三日,有次序而非一定,亦当意会者也。

帝曰:五脏已伤,六腑不通,荣卫不行,如是之后,三日乃死何也?

承上文三阴三阳、五脏六腑皆受病,荣卫不行、五脏不通,则死之意,而问三日乃死,非即死矣。

岐伯曰:阳明者,十二经脉之长也,其血气盛,故不知人三日,其气乃尽故死矣。

长,上声。五脏六腑,神气营运,皆禀气于胃,故阳明者,乃十二经脉之长也。阳明多气多血,故其血气盛,不知人,则神气已绝。而阳明之气未绝,故不知人三日,其阳明之气乃尽,故死矣。虽不即死,犹之死也。

凡病伤寒而成温者,先夏至日者为病温,后夏至日者为病暑。暑当与汗皆出,勿止。

冬伤于寒,春必病温,故凡病伤寒而成温者,先夏至日而发者为病温,后夏至日而发者为病暑。温,犹热也。暑,热之极也。暑热之病,汗出而散,温热之病,亦当汗出,故暑当与汗而皆出勿止,汗虽多不可止之也。上文热病随感随发,与寒气留连伏匿而发者不同,故举温暑以别上文热病之意。

卷之三

刺热篇第三十二篇

岐伯承上编《热论》,而立刺热之篇,以明热病之在经脉也。经脉内连五脏,故上编言经脉之热,此言五脏之热。而五脏之热,有在于脉者,有见于色者。在脉、在色,证有先兆,知其先兆而刺治之,则得矣。

肝热病者,小便先黄,腹痛、多卧、身热,热争,则狂言及惊,胁满痛、手足躁、不得安卧。庚

辛甚,甲乙大汗,气逆则庚辛死,刺足厥阴少阳。其逆,则头痛员员,脉引冲头也。

腹,小腹也。员员,周转也。肝主疏泄,故肝热病者,小便先黄。肝脉过阴器,抵小腹,故腹痛。木气不达,故多卧,火气有余,故身热。邪正相持,则为热争,热争则狂言,热伤血分也。及惊,东方肝木,其病发惊骇也。胁满痛,肝脉布胁肋,邪客之而满痛也。手足躁,风淫末疾,肝病风生,躁扰也。不得安卧,卧则血归于肝。肝病而血不归也。庚辛甚,金克木也。甲乙大汗,自得其位而起也。气逆,肝气自逆也。始焉热争,继则气逆,不但庚辛甚,而庚辛且死。治之之法,当取阴阳脏腑之相为表里者,而均刺之,故刺足厥阴少阳。申明气逆者,其经脉之气自逆也。肝与督脉会于巅,故其逆,则头痛员员而周转。所以致头痛员员者,以肝脉与督脉,相引而上冲于头也。

心热病者,先不乐数日,乃热,热争则卒心痛,烦闷、善呕,

头痛面赤,无汗,壬癸甚,丙丁大汗,气逆则壬癸死。刺手少阴太阳。

卒,音促。乐,喜乐也。心气舒缓则乐,故心热病者,先不乐数日,然后乃热。邪正相持,而热争,则卒心痛,而烦闷也。善呕,火热上炎也。头痛,阳气上逆也。面赤,心热也。无汗,不得阴液以相滋也。壬癸甚,水克火也。丙丁大汗,自得其位而起也。气逆,心气自逆也。始焉热争,继则气逆,故气逆则壬癸死,当急刺手少阴太阳,以救其逆。

脾热病者,先头重,颊痛,烦心,颜青,欲呕,身热,热争则

腰痛,不可用俯仰,腹满泄,两颔痛,甲乙甚,戊己大汗,气逆则甲乙死,刺足太阴阳明。

头重,土虚疲倦之象,故脾热病者,先头重。头重下视,则颊痛,脾络注心中,故烦心。土虚木刑,故颜青。脾病善噫,故欲呕。脾热病故身热,邪正相持,而热争,致身半以下。身半以上,气机不和,则腰痛而不可用俯仰也。腹满泄,脾热下行也。两颔痛,脾热上行也。甲乙甚,水克土也。戊己大汗,自得其位而起也。始焉热争,继则气逆,逆则甲乙死。当刺足太阴阳明以救其逆。

肺热病者,先淅然厥起毫毛,恶风寒,舌上黄,身热。热争则喘咳,痛走胸膺背,不得太息,头痛

不堪,汗出而寒,丙丁甚,庚辛大汗。气逆,则丙丁死,刺手太阴阳明。

恶,去声,淅然,如水洒身之意。厥,寒厥也。肺主皮毛,故肺热病者,先淅然寒厥。从毫毛而起。厥起毫毛,故恶风寒。舌上黄,内热也。身热,外热也,邪正相持而热争,则喘咳,肺主膺胸,其俞在背,故痛走胸膺背,既喘既咳,则不得太息,气上不下,则头痛不堪,皮毛开发,肌表不和,故汗出而寒,丙丁甚,火克金也。庚辛大汗,自得其位而起也。肺气自逆,则丙丁死,当急刺手太阴阳明以救其逆。

肾热病者,先腰痛,酸,苦渴,数饮,身热,热争,则项痛而强,寒且酸足下热,不

欲言,其逆,则项痛员员,淡淡然,戊己甚,壬癸大汗,气逆则戊己死。刺足少阴太阳。

数,音朔。强,去声。腰乃肾腑,故肾热病者,先腰痛,肾主骨,故酸。肾为水脏,不能上济其火,故苦渴,数饮水。肾虚病热,故身热,邪正相持而热争。争于上则项痛而强,争于下则骨行寒且酸,足下热,争于中,则不欲言,其肾气自逆,精髓不能循脊注项,故项痛员员。申明员员者,乃精气不充。而淡淡然,非若头痛员员之周转也。戊己甚,土克水也,壬癸大汗,自得其位而起也。肾气逆,则戊己死,当急刺足少阴太阳,以救其逆。

出血如大豆,立已。

此七字旧本在刺手太阴阳明下,今改正于此。承上文诸刺,而言若出针之时,出血如大豆,则邪热去而经脉和,其病当立己。

诸汗者,至其所胜日,汗出也。

此衍文也,下文云诸当汗者,至其所胜日,汗大出也,误重于此。

肝热病者,左颊先赤,心热病者,颜先赤,脾热病者,鼻先赤,肺热病者,右颊先赤,

肾热病者,颐先赤,病虽未发,见赤色者,刺之,名曰治未病。

上文五脏热病,在于经脉,此言五脏热病,见于气色也。热,火病也。赤,火色也。肝木居左,故肝热病者,左颊先赤。心火居上,故心热病者,颜先赤。《五色》论云,庭者颜也。庭,犹额也。

脾土居中,故脾热病者,鼻先赤,肺金居右,故肺热病者,右颊先赤。肾水居下,故肾热病者,颐先赤。

颐,腮间口角也。五脏病虽未发,先见赤色于面部者,当即刺之,勿使其病,此名曰治未病也。

热病从部所起者,至期而已,其刺之反者,三周而已。重逆则死,诸当汗者,至其所胜日,汗

大出也。诸治热病以饮之寒水,乃刺之,必寒衣之,居止寒处,身寒而止也。

重,平声。总结上文之义而言寒可治热也,热病从部所起者,如肝热病,小便先黄。心热病,先不乐。

脾热病,先头重。肺热病,先淅然。肾热病,先腰痛,又如肝热病,左颊先赤。心热病,颜先赤。脾热病,鼻先赤。肺热病,右颊先赤。肾热病,颐先赤者是也。至期而已者,如肝病期甲乙,心病期丙丁,脾病期戊己,肺病期庚辛,肾病期壬癸。至本位日期而病已也。其刺之反者,如肝病刺足厥阴少阳,心病刺手少阴太阳,脾病刺足太阴阳明,肺病刺手太阴阳明,肾病刺足少阴太阳。皆刺之,而反逆为从,至三周而病已。三周,三日也。重逆则死者,如肝病气逆庚辛死,心病气逆壬癸死,脾病气逆甲乙死,肺病气逆丙丁死,肾病气逆戊己死。气逆而治之复逆,是谓重逆,重逆则死,不待庚辛壬癸等日也。

诸当汗者,至其所胜日,汗大出,如甲乙大汗,丙丁大汗等,乃本气胜王之日而大汗也。诸热病者,如五脏经脉热病,五脏气色热病也。治之之法,以饮之寒水,乃刺之,以治其热,里热既愈,外热未除,必寒衣之,居止寒处,至身寒无热而止也。总结上文,而言热以寒治也。

热病先胸胁痛,手足躁,刺足少阳,补足太阴,病甚者,为五十九刺。

足少阳之脉,循胸过胁,故热病先胸胁痛,胸胁痛,则手足躁,当刺足少阳,以通其经,少阳病不己,应传太阴,故补足太阴,以禁其传,刺之不愈,而病甚者,当为五十九刺。水热穴论云,头上五行行五者,以越诸阳之热也。大杼,膺俞,缺盆,背俞,此八者以泻胸中之热也。气街、三里、巨虚、上下廉,此八者以泻胃中之热也,云门、KT骨、委中、髓空,此八者,以泻四肢之热也。五脏俞旁五,此十者,以泻五脏之热也。凡此五十九穴者,皆热之左右也。

热病始手臂痛者,刺手阳明太阴,而汗出止。

始,犹先也。手阳明之脉,起于手指,循臂而上,故热病始手臂痛者,当刺手阳明太阴。而汗出止,手太阴之脉,亦循手臂,故兼言之。

热病始于头首者,刺项太阳,而汗出止。

足太阳之脉,上额交巅,络脑下项,故热病始于头首者,当刺项太阳,而汗出止,项太阳,犹言足太阳也。

热病始终足胫者,刺足阳明,而汗出止。

足阳明之脉,循胫下足,故热病始于足胫者,当刺足阳明而汗出止。

热病先身重,骨痛,耳聋,好瞑,刺足少阴,病甚,为五十九刺。

好,去声。热病先身重者,少阴枢转不利也。少阴主骨,故骨痛肾气不注于耳,故耳聋,肾精不充于目,故好瞑。当刺足少阴,以通其经,刺之不愈,而病甚者,亦为五十九刺。

热病先眩冒而热,胸胁满,刺足少阴少阳。

眩冒而热,乃少阴肾精不升,热病之起于少阴也。胸胁满,乃少阳经脉不和,热病之起于少阳也。少阴为阴枢,少阳为阳枢,枢转有乖而病热,故合少阴少阳而并刺之。

太阳之脉,色荣颧骨,热病也,荣未交,曰今且得汗,待时而

已。与厥阴脉争见者,死期不过三日。其热病内连肾,少阳之脉色也。

见,音现,下同。脉,经脉也,色,赤色也。颧骨属肾,少阴之所主也。上文热病,有在脉者,有在色者,此合脉色而并论之,故言太阳之脉,而赤色荣于颧骨,是太阳脉色之热病也。其病但在于脉,未荣颧骨之时,则荣未交,医工必曰今且得汗,待其王时,而病可已。若王时无汗,病不能已。复与厥阴经脉相争,而见赤色者,虚阳外浮,死期不过三日,盖六气营运,三日三阳,三日三阴。阴病不能出阳,阳病不能合阴,则死。申明色荣颧骨,是其热病内连于肾,《本俞》论云,少阳属肾,故曰少阳之脉色也。

少阳之脉,色荣颊前,热病也。荣未交,曰今且得汗,待时而

已,与少阴脉争见者,死期不过三日。

面旁曰颊。颊前,亦颧骨也。夫少阳虽属肾,而少阳为阳,少阴为阴,故少阳热病之脉色,亦与少阴争见,大义与上文同。

热病气穴,三椎下间,主胸中热;四椎下间,主膈中热,五椎下间,主肝热;六椎下间,主

脾热;七椎下间,主肾热,荣在也。项上三椎,陷者中也。

热病气穴,犹言热病刺法,当取气穴而刺之也。三椎下间,主刺胸中之肺热。四椎下间,主刺膈中之心热。五椎下间,主刺肝热。六椎下间,主刺脾热。七椎下间,主刺肾热。此五脏气分之热病,而取气穴以刺之。盖气为阳,主上,荣为阴,主下。若荣血之热病,其穴在脊骨尽处,故曰荣在也。申明三椎者,从项上数之而为三椎也,下间者,椎下椎上,陷者中也。盖大椎乃脊骨之第一椎,从项上数之,则大椎为三椎,如是椎之,诸椎皆得矣。

颊下逆颧,为大瘕,下牙车,为腹满,颧后为胁痛,颊上者,膈上也。

观面色所见之部,而知五内所主之病,颊下赤色,上逆于颧,则为大瘕,而主肾病,其色下逆于牙车,则为腹满而主脾病,其色逆于颧后,则为腰痛而主肝病,其色在由颊上者,则病在膈上,而为心肺之病也。此复举面部上下所见之色,以征五脏热病之义。

卷之三

评热病论第三十三篇

《热论》,论热病之在脉,刺热,论热病之先见,评热,论热病之变证。风厥、劳风、肾风、风水,皆热病之变。举而评之,故曰《评热病论》。

黄帝问曰:有病温者,汗出,辄复热,而脉躁疾,不为汗衰,狂言不能食,病名为何?

温,犹热也。温热之病,汗出当愈。今汗出辄复热,而脉更躁疾,不为汗衰;且神志不守,而狂言,胃气不和而不能食,此热病变证,病名为何?

岐伯对曰:病名阴阳交,交者死也。

汗乃阴液,外出于阳,阳热不从汗解,复入之阴,名曰阴阳交,交者,正不胜邪,邪复伤正,故死也。

帝曰:愿闻其说。

愿闻阴阳交而致死之说。

岐伯曰:人所以汗出者,皆在于谷,谷生于精,今邪气交争于骨肉,而得汗者,是邪却而精胜

也。精胜则当能食而不复热。复热者,邪气也。汗者,精气也。今汗出而辄复热者,是邪胜也。不能

食者,精无俾也。病而留者,其寿可立而倾也。且夫热论曰,汗出

而脉尚躁盛者死。今脉不与汗相应,此不胜其病也。其死明矣。狂

言者是失志。失志者死。今见三死,不见一生,虽愈必死也。

胃腑水谷之精,出而为汗,故人所以汗出者,皆生于谷之精,今邪气交争于骨肉,而得汗者,是邪却而谷精胜也。精胜则当能食,而不复热。复热者,邪气也。汗者,谷精之气也。今汗出而辄复热者,是邪胜也。能食则谷之精专,补益经隧,今不能食者,精无俾也。俾,补益也。不能食,精无俾,致热病留而不去者,其寿可立而倾也。且夫灵枢热病论曰,汗出而脉尚躁盛者死。今脉躁疾不与汗相应,此正气不胜其病也,其死明矣。狂言者,是失肾脏之志,神志相根据,失志则失神,故失志者死。

夫不能食一死也,汗出而脉躁疾二死也。狂言失志三死也。今见三死,不见一生,始之病温虽愈,亦必死也。所以详明阴阳交,而致死之说也。

帝曰:有病身热汗出,烦满。烦满不为汗解,此为何病?

承上文汗出复热之死证,复举汗出烦满之病以问之。

岐伯曰:汗出而身热者,风也。汗出而烦满不解者,厥也,病名曰风厥。

风为阳邪,性主开发,凡汗出而身发热者,风也。汗乃阴液,外出于阳,今汗出而心烦胸满不解者,乃阴竭阳虚,不相交济,是为厥也。此因风致汗;因汗致厥,病名曰风厥。

帝曰:愿卒闻之。

愿尽闻风厥之义。

岐伯曰:巨阳主气,故先受邪,少阴与其为表里也,得热则上从之,从之则厥也。

通体之气,巨阳主之,故先受邪,巨阳主表,少阴主里,故少阴与其为表里也。巨阳少阴相为表里,故巨阳得表热之病,则少阴里阴之气,上从之,从之而加于阳,则厥也。

帝曰:治之奈何?岐伯曰:表里刺之,饮之服汤。

厥则外阳内阴,不调和矣。治之之法,当表里刺之,和其外内,饮之服汤,调其阴阳,此详明热病汗出烦满而为风厥之变证也。

帝曰:劳风为病何如?

劳,烦劳也;劳风,烦劳内虚,生风病也。承上文风厥而问劳风,亦热病之变证也。

岐伯曰:劳风法在肺下,其为病也,使人强上冥视,唾出若涕,恶风而振寒,此为劳风之病。

强、恶俱去声。肺下,心也。烦劳则伤心,故劳风之病,法在肺下,心脉从心系,上挟咽,系目系,病则不能挟咽系目,故其为病也,使人强上冥视,火气内炎,故唾出若涕,风淫经脉,故恶风而振寒。凡此皆为劳风之病。

帝曰:治之奈何?岐伯曰:以救俯仰,巨阳引精者,三日;中年者,五日;不精者,七日。

咳出青黄涕,其状如脓,大如弹丸,从口中若鼻中出,不出则伤肺,伤肺则死也。

治之之法,当调和经脉以救俯仰,经脉调和,则俯仰自如,强上可愈。巨阳之脉,起于目内,上额交巅,从巅络脑,救其俯仰,不使强上,斯时巨阳能引精上行者,三日而冥视愈,中年精气稍虚者,五日而冥视愈。老年不足于精者,七日而冥视愈。始则唾出若涕,至此复咳出青黄涕,其状如脓,大如弹丸,从口中若鼻中出,则病当愈。若不能出,则火热伤肺。伤肺则死,此言劳风为病,火气盛而肺全伤,则死也。

帝曰:有病肾风者,面庞然,壅害于言,可刺不?

庞,音芒,余篇同。不,否同。皮里肉外曰,庞然,肿貌。气道不利,则壅害于言,此肾风之病,可刺治否?心肾皆属少阴,承上文心病之劳风,而复问肾风也。

岐伯曰:虚不当刺,不当刺而刺,后五日其气必至。

面肿而难言,肾气虚也,虚不当刺,不当刺而刺,后五日,其肾脏之气必至而为病。一日一脏,五日之后,复至其脏而发病也。

帝曰:其至何如?

其气至之病何如?

岐伯曰:至必少气,时热。时热从胸背上至头,汗出手热,口干苦渴,小便黄,目下肿,腹中

鸣,身重难以行,月事不来,烦而不能食,不能正偃。正偃则咳,病名曰风水。论在《刺法》中。

偃,犹卧也。肾为生气之原,气至而病必少气,少气则时热,其时热也,从胸背上至于头,经脉虚,故汗出手热,津液虚,故口干苦渴,气不化,故小便黄,水道不利,故目下肿,肠胃虚寒,故腹中鸣,足膝不力,故身重难以行。任脉虚,故月事不来,土气虚,故烦不能食,肺肾不交,故不能正偃,正偃则咳,此肾风之病。肾受风邪,风行水涣,故病名曰风水。论在《刺法》中者,《水热穴论》云,肾汗出逢于风,传为跗肿,本之于肾,名曰风水。

帝曰:愿闻其说。

帝欲详明其义,故下文岐伯一一以明之。

岐伯曰:邪之所凑,其气必虚,阴虚者,阳必凑之,故少气时热,而汗出也。

申明少气时热汗出者,凡邪之所凑,其气必虚,如阴气虚者,阳必凑之,故少气时热而汗出也。

小便黄者,少腹中有热也。

申明小便黄者,膀胱之气,不合太阳而外出,是少腹中有热也。

不能正偃者,胃中不和也。正偃则咳甚,上迫肺也。

申明不能正偃者,乃胃中土气不和也,正偃则咳甚者,肾邪上迫于肺也。

诸有水气者,微肿先见于目下也。

申明目下肿者,凡诸有水气者,微肿先见于目下也。

帝曰:何以言?

申明未尽故复探之。

岐伯曰:水者阴也,目下亦阴也。腹者至明之所居,故水在腹者,必使目下肿也。

水者,阴类也。目下,亦阴也。脾为阴中之至阴,而主腹,是腹者,至阴之所居,故水在腹者,必使目下肿也。此复申明水气之目下肿也。

真气上逆,故口苦舌干。

口干苦渴者,口苦舌干也。津液内竭,真脏之气上逆,故口苦舌干。此申明口干苦渴之义也。

卧不得正偃,正偃则咳出青水也。诸水病者,故不得卧,卧则惊,惊则咳甚也。

卧不能正偃者,乃卧不得正偃,正偃则咳者,乃正偃则咳出青水也。凡诸水病者,水气上逆,故不得卧,不但胃中不和也,卧则惊,惊则咳甚,不但上迫肺也。此复申明不能偃,乃水气上逆,正偃则咳甚,乃水气凌心,不但胃不和,上迫肺也。

腹中鸣者,病本于胃也。

肠胃居于腹中,虚寒则鸣,故腹中鸣者,病本于胃也。此申明腹中鸣之义也。

薄脾则烦,不能食,食不下者,胃脘隔也。

脾脉从胃上膈,注心中,邪薄于脾,则烦而不能食。夫胃主纳,脾主运,食不下者,由于胃脘之阻隔也。此申明烦不能食之义也。

身重难以行者,胃脉在足也。

胃脉循胫下足,身重难以行者,由胃脉在足,而胃之经脉虚也。此申明身重难行之义也。

月事不来者,胞脉闭也。胞脉者,属心而络于胞中,今气上迫肺,心气不得下通,故月事不来也。

胞脉主冲任之血,月事不来者,乃胞脉闭也。中焦取汁,奉心化赤,血归胞中,故胞脉者,属心而络于胞中,今水气上迫肺,心气不得下通,故月事不来也。此申明月事不来之义也。

帝曰:善。

冲脉任脉,皆起于胞中,循背里,散胸中,会咽喉,络唇口,淡渗皮肤,行于周身,月事不来,由于胞脉之闭,则热从胸背上至头手热,亦由胞脉之热。帝故善之,不复问也。

卷之三

逆调论第三十四篇

调,调和也;逆调,逆其寒热水火荣卫之气,不调和也。寒热逆调,则为烦为痹,水火逆调,则为肉烁、为挛节。荣卫逆调,则为肉苛。脏气逆调,则为息喘也。

黄帝问曰:人身非常温也,非常热也。为之热而烦满者,何也?

此承上编之意而复问也。上编云有病温者,汗出辄复热,故问人身非常温也,非常热也。又云有病身热汗出烦满,故问为之热而烦满者,何也?

岐伯对曰:阴气少,而阳气胜,故热而烦满也。

温病热病,热而烦满,皆由阴气少,而阳气胜;阴气少故热,阳气胜,故热而烦满也,温热无异,故总答之。

帝曰:人身非衣寒也,中非有寒气也,寒从中生者何?

寒者热之对,故因热而问寒,人身非衣寒,表无寒也,中非有寒气,里无寒也,寒从中生者,寒气从内而外出也。

岐伯曰:是人多痹气也,阳气少,阴气多,故身寒如从水中出。

阳主热,阴主寒,病在阴者,名曰痹,寒从中生,是人多痹气也。多痹气,由于阳气少,阴气多,阳气少,故身寒,阴气多故身寒如从水中出。此言寒热逆调而为烦为痹也。

帝曰:人有四肢热,逢风寒,如炙如火者,何也。

人身之热,逢风之寒,则减;人有四肢热,逢风之寒,更如炙如火,其热不减,其故何也?

岐伯曰:是人者,阴气虚,阳气盛,四肢者阳也,两阳相得,而阴气虚少,少水不能灭盛火,

而阳独治。独治者,不能生长也,独胜而止耳,逢风而如炙如火者是,人当肉烁也。

长,上声,下同。热者,阳气也,是人有热者,乃阴气虚,阳气盛,身在内,四肢在外,故四肢者阳也。以气盛之阳,合四肢之阳,两阳相得,而阴气虚少,阳者火也,阴者水也,阴气虚少,则少水不能灭两阳相得之盛火,而阳独治,独阳不生,故独治者,不能生长也,惟此独胜而止耳。独胜而止,肌肉如焚,故逢风而如炙如火者,是人当闪烁也。

帝曰:人有身寒,汤火不能热,浓衣不能温,然不冻栗,是为何病?

人身之寒,温热可愈,有身寒而汤火不能热,浓衣不能温,寒之极矣。然不冻栗,是为何病?亦因上文极热而问极寒也。

岐伯曰:是人者,素肾气胜,以水为事,太阳气衰,肾脂枯不长,一水不能胜两火,肾

者水也,而生于骨,肾不生,则髓不满,故寒甚至骨也。

一水不能胜两火,七字在下,误重于此,衍文也。寒者,阴气也,是人有寒者,平素肾气胜,肾气胜则以水为事,以水为事,故太阳阳气衰,太阳气衰,则为孤阴,孤阴不长,故肾脂枯不长,夫肾者,水也,而精水生于骨,肾脂枯不长,则肾不生;肾不生,则骨髓不能满,故寒甚至于骨,所以汤火不能热,浓衣不能温也。

所以不能冻栗者,肝一阳也,心二阳也,肾孤脏也。一水不能

胜二火,故不能冻栗,病名曰骨痹。是人当挛节也。

寒甚至骨,宜冻栗矣。所以不能冻栗者,肾水生肝木,肝为阴中之阳,故肝一阳也。少阴合心火,心为阳中之阳,故心二阳也。肾为阴中之阴,故肾孤脏也。一阳二阳火也,孤脏水也,今一水不能胜二火,故虽寒甚至骨,而不能冰栗也,寒在于骨,病名曰骨痹。骨痹者,骨节拘挛,是人当挛节也。

此言水火逆调而独阳不生,则为闪烁。孤阴不长,则为挛节也。

帝曰:人之肉苛者,虽近衣絮,犹尚苛也,是谓何疾?

苛,犹疟也,承上文寒热之义,言人有不因寒热,而肌肉如虐,虽近衣絮,尚不能和,是谓何疾?

岐伯曰:荣气虚,卫气实也,荣气虚则不仁,卫气虚则不用,荣卫俱虚,则不仁且不用,肉

如故也。人身与志不相有,曰死。

荣卫之气,相将而行,若荣气虚,则卫气实也,申明荣气虚则不仁;不仁,不知痛痒也。卫气虚则不用,不用,不能转舒也。荣卫俱虚则不仁且不用,而肉苛如故也。人身荣卫,与五脏之神志相根据,若人身与志不相有,则形志相离,故死。此言荣卫逆调,则为肉苛也。

帝曰:人有逆气不得卧,而息有音者,有不得卧,而息无音者,有起居如故,而息有音者,有得

卧行而喘者,有不得卧不能行而喘者,有不得卧,卧而喘者,皆何脏使然?愿闻其故。

同是逆气不得卧,而息有音,息无音则异,同是息有音,而起居如故与不得卧则异。喘病相同,有得卧行而喘,有不得卧行而喘则异。此脏气逆调而息喘,故问何脏使然?

岐伯曰:不得卧而息有音者,是阳明之逆也。是三阳者下行,今逆而上故息有音也。阳明者,胃

脉也,胃者六腑之海,其气亦下行,阳明逆,不得从其道,故不得卧也。本经曰:胃不和,则卧不

安,此之谓也。

本讹下今改。不得卧而息有音者,足阳明经脉之逆也。足三阳之脉,皆从头走足,故足三阳者下行,今逆而上行,故息有音也。盖阳明者,胃脉也。胃者六腑之海,其气亦下行,今阳明气逆,不得从其下行之道,故不得卧也,评热论云,不能正偃者,胃中不和也,正偃,安卧也。举本经之言而言胃不和,则卧不安,即此阳明逆不得从其道之谓也。此申明不得卧而息有音也。

夫起居如故而息有音者,此肺之络脉逆也,络脉不得随经上

下,故留经而不行,络脉之病患也微,故起居如故而息有音也。

夫起居如故而息有音者,此肺脏之络脉逆也。络脉在外,内通于经,今络脉不得随经上下,故肺气留经而不行于络,络脉在外,病患也微,病微,故起居如故;留经不行,故息有音也。此申明起居如故而息有音也。

夫不得卧,卧则喘者,是水气之客也。夫水者,循津液而流也。肾者水脏,主津液,主卧与喘也。

夫不得卧,卧则喘者,是水寒之气客于肺也。夫水者,循肠胃之津液而流行也。肾为水脏,津液之主,今水气之客,故主不得卧与喘也。此申明不得卧,卧而喘也。

帝曰:善。

不得卧而息有音,由于胃气之逆,则不得卧而息无音,亦由胃气之逆,起居如故,而息有音,由于肺络之逆,则得卧行而喘,亦由肺络之逆,不得卧,卧而喘,由于水气之客,则不得卧不能行而喘,亦由水气之客。帝故默会其义而善之。此言脏气逆调,则为息喘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