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解伤寒论》·卷七

辨霍乱病脉证并治法第十三

问曰:病有霍乱者何?答曰:呕吐而利,名曰霍乱。(赵本作“此名霍乱”)

三焦者,水谷之道路。邪在上焦,则吐而不利;邪在下焦,则利而不吐;邪在中焦,则既吐且利。以饮食不节,寒热不调,清浊相干,阴阳乖隔,遂成霍乱。轻者,止曰吐利;重者,挥霍扰乱,名曰霍乱。

问曰:病发热,头痛,身疼,恶寒,吐利者,此属何病?答曰:此名霍乱。(赵本有“霍乱”二字)

自吐下,又利止,复更发热也。

发热,头痛,身疼,恶寒者,本是伤寒,因邪入里,伤于脾胃,上吐下利,令为霍乱。利止里和,复更发热者,还是伤寒,必汗出而解。

伤寒,其脉微涩者,本是霍乱,今是伤寒,却四五日,至阴经上,转入阴必利,本呕下利者,不可治也。

欲似大便而反失气,仍不利者,(赵本有“此”字)属阳明也,便必硬,十三日愈,所以然者,经尽故也。

微为亡阳,涩为亡血。伤寒脉微涩,则本是霍乱,吐利亡阳、亡血,吐利止,伤寒之邪未已,还是伤寒,却四五日邪传阴经之时,里虚遇邪,必作自利,本呕者,邪甚于上,又利者,邪甚于下,先霍乱里气大虚,又伤寒之邪,再传为吐利,是重虚也,故为不治。若欲似大便,而反失气仍不利者,利为虚,不利为实,欲大便而反失气,里气热也,此属阳明,便必硬也。十三日愈者,伤寒六日,传遍三阴三阳,后六日再传经尽,则阴阳之气和,大邪之气去而愈也。

下利后,当便硬,硬则能食者愈;今反不能食,到后经中,颇能食,复过一经能食,过之一日,当愈。不愈者,不属阳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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