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卷一百二十五

◎宋纪七(起强圉大渊献,尽上章摄提格,凡四年)

  ○太祖文皇帝中之下

  元嘉二十四年丁亥,公元四四七年

  春,正月,甲戌,大赦。

  魏吐京胡及山胡曹仆浑等反;二月,征东将军武昌王提等讨平之。

  癸未,魏主如中山。

  魏师之克敦煌也,沮渠牧犍使人斫开府库,取金玉及宝器,因不复闭。小民争入盗取之,有司索盗不获。至是,牧犍所亲及守藏者告之,且言牧犍父子多蓄毒药,潜杀人前后以百数;姊妹皆学左道。有司索牧犍家,得所匿物。魏主大怒,赐沮渠昭仪死,并诛其宗族,唯沮渠祖以先降得免。又有告牧犍犹与故臣民交通谋反者,三月,魏主遣崔浩就第赐牧犍死,谥曰哀王。

  魏人徙定州丁零三千家于平城。

  六月,魏西征诸将扶风公处真等八人,坐盗没军资及虏掠赃各千万计,并斩之。

  初,上以货重物轻,改铸四铢钱。民多翦凿古钱,取铜盗铸。上患之。录尚书事江夏王义恭建议,请以大钱一当两。右仆射何尚之议曰:"夫泉贝之兴,以估货为本,事存交易,岂假多铸!数少则币重,数多则物重,多少虽异,济用不殊。况复以一当两,徒崇虚价者邪?若今制遂行,富人之赀自倍,贫者弥增其困,惧非所以使之均壹也。"上卒从义恭议。

  秋,八月,乙未,徐州刺史衡阳文王义季卒。义季自彭城王义康之贬,遂纵酒不事事。帝以书诮责,且戒之,义季犹酣饮自若,以至成疾而终。

  魏乐安宣王范卒。

  冬,十月,壬午,胡藩之子诞世杀豫章太守桓隆之,据郡反,欲奉前彭城王义康为主;前交州刺史檀和之去官归,过豫章,击斩之。

  十一月,甲寅,封皇子浑为汝阴王。

  十二月,魏晋王伏罗卒。

  杨文德据葭芦城,招诱氐、羌,武都等五郡氐皆应之。

  元嘉二十五年戊子,公元四四八年

  春,正月,魏仇池镇将皮豹子帅诸军击之。文德兵败,弃城奔汉中。豹子收其妻子、僚属、军资及杨保宗所尚魏公主而还。

  初,保宗将叛,公主劝之。或曰:"奈何叛父母之国?"公主曰:"事成,为一国之母,岂比小县公主哉!"魏主赐之死。

  杨文德坐失守,免官,削爵土。

  二月,癸卯,魏主如定州,罢塞围役者;遂如上党,诛潞县叛民二千馀家,徙河西离石民五千馀家于平城。

  闰月,己酉,帝大蒐于宣武场。

  初,刘湛既诛,庾炳之遂见宠任,累迁吏部尚书,势倾朝野。炳之无文学,性强急轻浅。既居选部,好诟詈宾客,且多纳货赂,士大夫皆恶之。

  炳之留令史二人宿于私宅,为有司所纠。上薄其过,欲不问。仆射何尚之因极陈炳之之短曰:"炳之见人有烛盘、佳驴,无不乞匄;选用不平,不可一二;交结朋党,构扇是非,乱俗伤风,过于范晔,所少,贼一事耳。纵不加罪,故宜出之。"上欲以炳之为丹阳尹。尚之曰:"炳之蹈罪负恩,方复有尹京赫赫之授,乃更成其形势也。古人云:'无赏无罚,虽尧、舜不能为治。'臣昔启范晔,亦惧犯颜,苟曰愚怀,九死不悔。历观古今,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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