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卷二百四十五

◎唐纪六十一(起阏逢摄提格,尽强圉大荒落,凡四年)

  ○文宗元圣昭献孝皇帝中

  太和八年甲寅,公元八三四年

  春,正月,上疾小瘳。丁巳,御太和殿见近臣,然神识耗减,不能复故。

  二月,壬午朔,日有食之。

  夏,六月,丙戌,莒王纾薨。

  上以久旱,诏求致雨之方。司门员外郎李中敏上表,以为:"仍岁大旱,非圣德不至,直以宋申锡之冤滥,郑注之奸邪。今致雨之方,莫若斩注而雪申锡。"表留中。中敏谢病归东都。

  郯王经薨。

  初,李仲言流象州,遇赦,还东都。会留守李逢吉思复入相,仲言自言与郑注善,逢吉使仲言厚赂之。注引仲言见王守澄,守澄荐于上,云仲言善《易》,上召见之。时仲言有母服,难入禁中,乃使衣民服,号王山人。仲言仪状秀伟,倜傥尚气,颇工文辞,有口辩,多权数。上见之,大悦,以为奇士,待遇日隆。仲言既除服,秋,八月,辛卯,上欲以仲言为谏言,置之翰林。李德裕曰:"仲言向所为,计陛下必尽知之,岂宜置之近侍?"上曰:"然岂不容其改过?"对曰:"臣闻惟颜回能不贰过。彼圣贤之过,但思虑不至,或失中道耳。至于仲言之恶,著于心本,安能悛改邪!"上曰:"李逢吉荐之,朕不欲食言。"对曰:"逢吉身为宰相,乃荐奸邪以误国,亦罪人也。"上曰:"然则别除一官。"对曰:"亦不可。"上顾王涯,涯对曰:"可。"德裕挥手止之,上回顾适见,色殊不怿而罢。始,涯闻上欲用仲言,草谏疏极愤激;既而见上意坚,且畏其党盛,遂中变。寻以仲言为四门助教,给事中郑肃、韩佽封还敕书。德裕将出中书,谓涯曰:"且喜给事中封敕!"涯即召肃、佽谓曰:"李公适留语,令二阁老不用封敕。"二人即行下,明日,以白德裕,德裕惊曰:"德裕不欲封还,当面闻,何必使人传言!且有司封驳,岂复禀宰相意邪!"二人怅恨而去。

  九月,辛亥,征昭义节度副使郑注至京师。王守澄、李仲言、郑注皆恶李德裕,以山南西道节度使李宗闵与德裕不相悦,引宗闵以敌之。壬戌,诏征宗闵于兴元。

  冬,十月,辛巳,幽州军乱,逐节度使杨志诚及监军李怀仵,推兵马使史元忠主留务。

  庚寅,以李宗闵为中书侍郎、同平章事。甲午,以中书侍郎、同平章事李德裕同平章事,充山南西道节度使。是日,以李仲言为翰林侍讲学士。给事中高铢、郑肃、韩佽、谏议大夫郭承嘏、中书舍人权璩等争之,不能得。承嘏,晞之孙;璩,德舆之子也。

  乙巳,贡院奏进士复试诗赋,从之。

  李德裕见上自陈,请留京师。丙午,以德裕为兵部尚书。

  杨志诚过太原,李载义自殴击,欲杀之,幕僚谏救得免,杀其妻子及从行将卒。朝廷以载义有功,不问。载义母兄葬幽州,志诚发取其财。载义奏乞取志诚心以祭母,不许。

  十一月,成德节度使王庭凑薨,军中奉其子都知兵马使元逵知留后。元逵改父所为,事朝廷礼甚谨。

  史元忠献杨志诚所造衮衣及诸僣物。丁卯,流志诚于岭南,道杀之。

  李宗闵言李德裕制命已行,不宜自便。乙亥,复以德裕为镇海节度使,不复兼平章事。时德裕、宗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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