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通》·外篇 卷十三

疑古第三盖古之史氏,区分有二焉:一曰记言,二曰记事。而古人所学,以言为首。至若虞、夏之典,商、周之诰,仲虺、周任之言,史佚、臧文之说,此皆言也。凡有游谈、专对、献策、上书者,莫不引为端绪,归其的准。言则世多习知。其干事也则不然。至一作“乃”。若少果之以鸟名官,陶唐之旧有“以”字。御龙拜职。夏氏之中衰也,其资有后羿、寒浞:齐邦之始建也,其君有蒲姑、伯陵。此皆事也。斯并开国承家,异闻奇事,而后世学者,罕传其说。唯夫博物君于,或粗知其一隅。事而少僻,则闻者希矣。此则记事之史不行,而记言之书见重,断可知矣。  及左庆之为传也,虽义释本经,而语杂它事。遂使两汉儒者,嫉之若仇。  故二传大行,二传释言为多。擅名于一作“后”。世。又孔门之著录一作“述“。也,《论语》专述言辞,《家语》兼陈事业。而自古学徒相授,唯称《论语》而已。由斯而谈,并古人轻事重言之明效也。然则上起唐尧,下终秦穆,其《书》所录,唯有百篇。而《书》之所载,以言为主。至于废兴行事,万不记一。语其缺略,可胜道哉!故令后人有言,唐、虞以下帝王之事,来易明也。

  案《论语》曰:“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又曰:“成事不说,原注:事已成,不可复解说。遂事不谏,原注:事已遂,不可复谏止。既往不咎。”原注:事已往,不可复返咎。又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原注:由,用也。可用而不可使知者,百姓日用而不能知。自此引经四处,注皆全写,先儒所释也。夫圣人立教,其言若是。在于史籍,其义亦然。是以美者因其美而一作“以”。美之,虽有其恶,不加一作“之”,下同。毁也;恶者因其恶而恶之,虽有其美,不如誉也。故孟子曰:“尧、舜不胜其美,桀、纣不胜其恶。”魏文帝曰:“舜、禹之事,吾知之矣。”汉景帝曰:“言旧脱“言”字。学者无一作“不”。言汤、武受命,不为愚。”嘶并囊贤精鉴,已有先觉。而拘于礼法,限以师训,虽口不能言,而心知其不可者,盖亦多矣。  又案鲁史之有《春秋》也,外为贤者,内为本国,事靡洪纤,动皆隐讳。

  斯乃周公之格言。然何必《春秋》,在于《六经》。亦皆如此。故观夫子之刊《书》也,夏桀让汤,武王斩纣,其事甚著,而芟夷不存。原注:此事出《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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