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间诂》·卷 十 一

大取第四十四

  天之愛人心,薄於聖人之愛人也;其利人也,厚於聖人之利人也。大人之愛小人也,薄於小人之愛大人也;其利小人也,厚於小人之利大人也。以臧為其親也而愛之,愛其親也;以臧為其親也而利之,非利其親也。以樂為利其子,而為其子欲之,愛其子也;以樂為利其子,而為其子求之,非求其子也。

  於所體之中,而權輕重之謂權。權非為是也,亦非為非也。權,正也。斷指以存腕,利之中取大,害之中取小也。害之中取小也,非取害也,取利也。其所取者,人之所執也。遇盜人,而斷指以免身,利也;其遇盜人,害也。斷指與斷腕,利於天下相若,無擇也。死生利若,非無擇也。殺一人以存天下,非殺一人以利天下也。殺己以存天下,是殺己以利天下。於事為之中,而權輕重之謂求。求,為之非也。害之中取小,求為義,非為義也。為暴人語天之為是也,而性,為暴人歌天之為非也。諸陳執既有所為,而我為之陳執,執之所為,因吾所為也;若陳執未有所為,而我為之陳執,陳執因吾所為也。暴人為我為天之以人非為是也,而性。不可正而正之。利之中取大,非不得已也;害之中取小,不得已也。所未有而取焉,是利之中取大也;於所既有而棄焉,是害之中取小也。  義可厚,厚之;義可薄,薄之,謂倫列。德行、君上、老長、親戚,此皆所厚也。為長厚,不為幼薄。親厚,厚。親薄,薄。親至,薄不至。義,厚親不稱行而顧行。為天下厚禹,為禹厚也。為天下愛禹,乃為禹之愛人也。厚禹之加於天下,而厚禹不加於天下。若惡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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