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藏本及明鈔本刻本並無目錄,此畢氏所定,依意林為第十六卷,今從隋志,別為一卷。
卷之一親士第一脩身第二所染第三魏徵群書治要引篇目同。
法儀第四治要引篇目同。
七患第五治要引篇目同。
辭過第六治要引此篇文并入七患篇,疑唐以後人所分。
三辯第七黃震、宋濂所見別本,以上七篇題曰經,蓋宋人所加。
卷之二尚賢上第八治要引篇目同。漢書藝文志顏師古注引作「上賢」。
尚賢中第九尚賢下第十卷之三尚同上第十一漢書顏注引作「上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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