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统一度量衡及刘承珪创制戥秤

  北宋初创,宋太祖赵匡胤吸取了后周灭亡的教训,再次重建中央集权的专制统治。他把主要精力用于掌握兵权的同时,也注意到统一全国度量衡。《宋史·律历志》载:“太祖受禅,诏有司精考古式作为嘉量,以颁天下。”北宋初,统一的战争还在继续,太祖“定西蜀、平岭南,复江表,泉、浙纳土,并、汾归命。”同时,又命“凡四方斗、斛不中式者,皆去之”。“建隆元年八月诏有司按前代旧式作新权衡,以颁天下,禁止私造。及平荆湖,即颁量、衡于其境。”“宋既平四方,凡新邦悉颁度量于其境,其伪俗尺度踰于法制,去之。乾德中(公元965年)又禁民间造者。”可见太祖建国之初,对度量衡的统一是很重视的。每平定一地,都要下诏,颁发权衡度量,以保证全国赋税的统一。

  宋太祖在位17年,结束了分裂割据的局面,奠定了北宋局部统一的基础。977年,宋太宗即位,又于淳化三年(公元990年)再次下诏,重申统一度量衡。“令详定称法,著为通规。”并且命有司监内藏库负责办理。内藏库崇使刘承珪对历代度量衡作了系统的考证和研究,并检查了太府寺旧藏砝码,发现其中从“一钱至十斤共五十余种,轻重无准”。指出外府每年所受贡赋;金银、布帛均要求自毫厘计之,而内库所用的砝码则自钱始,因而造成混乱。太府寺的权衡器又多失准,使用中产生许多弊端和争讼,“上以权衡为奸,下则因此受害而破产者甚众”(《宋史·律历志》)。刘承珪经过反复校验,创制了两种小型精密的戥〔deng等〕子,作为国家级的标准器;所制戥子分两种规格:一种采用秦汉古制,即两、铢、累、黍非十进位制,最大称量是一两,分度值为一累;另一种则采用自唐以来改革后以十进制的钱、分、厘毫制,其最大称量为一钱半,分度值为一厘。两种戥秤互相参校,便可以得到两钱分厘和两铢累黍等单位量值,再用一两戥秤称淳化年代制造的铜钱,选每枚重量合二铢四累(一钱)者,积2400枚订15斤的标准。根据所制称量分别为一钱半、一两的两种戥秤和最大称量为15斤的标准秤,重新铸造了一批成套的砝码作为衡重的标准,置于太府寺,并颁于全国各地。又规定在使用100斤的大秤时,必须悬以丝绳,称重量时“确立以视,不可得而抑按”。自从建立了这一套权衡标准器之后,“奸弊无所指,中外以为便”(《宋史·律历志》)。

  刘承珪创制的戥秤,称量比一般杆秤精确,深受行市、商贾欢迎,成为此后称量金银、药物等贵重物品的专用工具而沿用了近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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