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官制
东汉(公元25—220年)官制承袭西汉官制而有所发展。从中央官讲,三公分统九卿之制仍旧存在,但最重要的在于尚书组织的变化,当时称作“政归台阁”。从地方官讲,最突出的是由郡(国)、县两级改为州、郡、县三级。
(1)中央官
东汉中央官的基本构成仍然是三公九卿。但在新皇帝即位之后,则以太傅或太尉录尚书事,总揽政务。东汉设太傅,称上公,位在三公之上,负责辅导皇帝。录尚书事始于西汉,“录”,据《后汉书·和帝本纪》注:“总领之也”,即以本官总领尚书事。由于当时朝政实权转移到尚书台,所以太傅录尚书事位高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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