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王堆帛书《式法》初探

作者:陶磊
马王堆帛书中有一种数术书,过去报道中通称“篆书阴阳五行”,去年,马王堆汉墓帛书整理小组将部分内容摘要发表,改题为《式法》[1]。笔者在撰写学位论文过程中,对《式法》做了初步研究,现将心得汇为一篇,供学界批评。本文拟讨论两方面问题,一是《式法》的性质,一是《式法》的分篇,为叙述方便,两方面内容或有交叉。另外文中讨论的《式法》内容,原文能省的皆省去,一以《文物》发表的释文为准。

(一)

整理小组将《式法》分成七篇,一、天一,二、徙,三、天地、四、上朔,五、祭,六、式图,七、刑日。这七篇的名称都是依据各自内容而定,有的依据篇中提到的神明命名,如“天一”“天地”;有的依据内容的事类命名,如“徙”“祭”;有的依据篇中判断吉凶宜忌的根据命名,如“上朔”“刑日”;“式图”则只是一幅图。其中“天一”“天地”与“上朔”“刑日”可以归为一类,都是依据判断吉凶的根据命名。笔者以为,“徙”和“祭”亦可据此原则改题为“岁”与“日辰星”。睡虎地秦简《日书》甲种有“岁”篇,内容与此“徙”篇相近,帛书“徙”篇判断吉凶的根据也是“岁”,故改题为“岁”是合适的。同理,“祭”篇宜祭不宜祭的根据是日辰星,改题为“日辰星”也合适。而“祭”改题为“日辰星”之后,“刑日”似不必单列一篇,因为它本身也属于日辰方面的问题;“式图”也不必单题,因为它是为日辰服务的(详见下文)。这样,《式法》各篇的命名原则趋于一致,整篇内容的性质也易于把握。

从上面的简单分析看,《式法》各部分内容有一个共同特点,即它们占断的依据都与时间因素有关,或通过神明的周期移徙判断吉凶,或通过日子本身的干支属性判断吉凶。下面试分别说明之。

天一即太阴,太阴“岁徙一辰”[2],对应的时间单位是年。太阴在不同位置,岁有十二专名,而据笔者研究,十二岁名本义为岁星的十二专名[3]。天一也有十二专名,帛书提到的困、蜀地等名称[4],笔者以为这是天一在十二年中的专名。帛书中出现的“三年妇出”“利在三年之中”“七年而去之”等占辞,皆以年为单位,可以说明天一和太阴一样“岁徙一辰”。

《徙》篇提到两个神明,岁(咸池)与小岁,已有学者将《徙》篇与睡虎地秦简《日书》之《岁》篇进行比较[5],而后者之岁,学者已指出与《淮南子天文》之大岁相类[6],则帛书之岁也是大岁。帛书既有大岁又有小岁,也与《淮南子天文》相同,《天文》之大岁与小岁对应的时间单位是时(三月)与月[7],帛书之岁与小岁对应的时间单位也当如此。

《天地》篇的神明是天与地,从内容看,它们移徙的时间单元是旬。《徙》篇中有这样一段文字:

凶日,甲    [旬]不可以东,甲申旬不可以东南,甲午旬不可      旬不      [甲]戌旬不可以东北。凡西不可以徙    ,不可以北徙    西徙     戊戌北徙反。   西以乙卯,北以丁卯。

这段文字从图版看介于“徙”与“天地”之间,整理小组将其归入《徙》,未为不可,但从作为占断基础的时间单位看,其以旬为单位,似当归入《天地》。
《上朔》中的神明是天一,前面提到了“岁徙一辰”的天一,两个天一当相同。天一即太阴,太阴有岁徙,又有日徙,所以帛书说“天一所居为上朔”,将天一与日联系起来也不为怪。现在要讨论的是,此天一移徙的时间单元是几天。马王堆帛书另有一种叫《刑德》,分甲、乙两本,其中甲本重点叙述了刑德日徙的内容[8],提到其移徙的起点是上朔日,移徙的时间单元是六日,这对理解《式法》“上朔”中天一的移徙规则很有启发。帛书有一份上朔表,六日一排,或正暗示着天一也是六日一徙。

(二)

帛书五、六、七三部分内容颇费解,笔者以为这三部分是和古代数术“五家历”中的星、日、辰相对应的内容。所谓“五家历”,是指以岁、月、星、日、辰为时间单元,借助神明移徙来判断吉凶祸福的数术[9]。《淮南子天文》有“五家历”的详细记述,笔者已有专文讨论[10],此略。

“五家历”中的星法是根据太阳一年在二十八宿的位置判断吉凶的,《式法》与其不尽相同,如:

翼、张、此(觜)、必(毕)、矛(昴)    (营室)危、去(虚)、尾心房,玄戈,以祭,或死之。

□、□、去(虚)、张、房、张去(虚)房、去(虚)张、房、张去(虚)、矛(昴)、去(虚)张,大错淦(咸)池所居星,以祭,二岁或死。

□、□、荧(营)室、去(虚)、紧(牵)牛、房、埂(亢)、翼、七星、与(舆)鬼,轺美,以祭,一岁有大咎。

还有不少相类的内容,不备举。从这几条看,它们与《天文》用太阳所在星宿作为判断吉凶的根据有所不同,似乎是以一些特殊天体所指示的星作为根据,如玄戈、咸池等。其具体内涵还有待深入研究。不过,恒星之间的相对位置基本不会变,这里用来指示星宿的只是这些天体的神明,如咸池就是大岁。

关于日辰,《式法》中也有《天文》的三方面内容,但不完全一样。比如《天文》用日辰与邦国配合,而《式法》则是以日辰与星宿配合,如:

壬斗,甲角,丙东井,庚    (奎)…

癸须女,乙至(氐),丁酉(柳),辛    (胃),□矰…

《式法》中也有相对固定的好日子,如:

丙辰、丙辰、丙戌、丙戌,德日。

[壬癸]、甲[乙]、丙丁、庚辛,大吉日。凡吉日以…

…戊己;吉日十福得。

…甲乙、丙丁,小吉日。

另外,辰戌丑未四支在《式法》中也有特别禁忌,如;

□、□、辰、丑、辰、□辰、未戌、未、戌,直辰,以祭者死之,女得刑日  。

□□戌、丑、戌戌、辰、丑、辰、未、辰,血支,以祭果  (称)生皆死之。

《式法》中也有八会日的记述,不过不称大会小会,而称为大刑小刑[11]。

……则从中日台(始),逆行。日辰先会者为大刑,后会为小刑。

大刑日即“式图”上标识的端月甲戌、二月乙酉、五月丙午、六月丁巳、八月辛卯、十一月壬子、十二月癸亥。另外九月庚寅显然是误写,按十干的排列,庚应在辛之前[12],在七月的位置,这样正好合成七月庚辰。此八日正是《天文》《堪舆经》所说的八个大会之日,《天文》八会之日如何与月份搭配,可以有不同意见[13],《堪舆经》所云八会之日及月份与“式图”标示的阴阳相交之日及月份完全相同。

《堪舆经》曰:正月大会甲戌,二月大会乙酉,五月大会丙午,六月大会丁巳,七月大会庚辰,八月大会辛卯,十一月大会壬子,十二与月大会癸亥。如正月阳建在寅,阴建在戌,阳主干,阴主支也,阳建在寅近于甲,阳甲阴戌,支干相和会,故甲戌为正月大会也。二月阳建于卯,阴建于酉,卯近于乙,阳乙阴酉,故乙酉为二月大会也。五月阴阳具会于午,午近于丙,以丙配午,故丙午为五月大会也。六月阳建于未,阴建于巳,未近于丁,以丁配巳,故丁巳为六月大会也。七月阳建于申,阴建于辰,阳建近庚,故庚辰为七月大会也。八月阳建于酉,阴建于卯,酉近于辛,以辛配卯,故辛卯为八月大会也。十一月阴阳二建具会于子,子近于壬,以壬配子,故壬子为十一月大会也。十二月阳建于丑,阴建于亥,丑近于癸,以癸配亥也,故癸亥为十二月大会也[14]。

《堪舆经》曰:小会,二月己酉,三月戊辰,四月己巳,五月戊午,八月己卯,九月戊戌,十月己亥,十一月戊子,皆以中宫戊午配厌建为之。如二月阳建于卯,阴建于酉,阴阳相冲,以乙配酉,以辛配卯,大会皆已有之,故以己配阴建之酉,为阴阳小会也。(下略)[15]

既然大刑为大会,小刑自然为小会之日。《式法》另有一幅图(见附图),这幅图中使干只写戊己二干,这和小会之日日干只用戊己是相合的。

(三)
《式法》五六七三部分当为一个整体,唯其如此,个中有些内容方得圆满解释。《祭》篇有这样一节文字,

[春之轸角,夏]之参东井,秋之东辟(壁)    (奎),冬之箕斗,以……吉,其时三月。半吉□□吉,终岁。甬(用)岁后吉。

所谓“用岁后吉”,指星居岁后时,于事则吉。但岁后如何确定,传世文献的有关记述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这一点。按《协纪辨方书》阴阳大会小会日都有四季与岁位的关系,以阴阳小会为例[16]。

月会小会                              春        夏        秋        冬

二月己酉                            岁位    岁后    岁对    岁前
三月戊辰                            岁位    岁后    岁对    岁前

四月己巳                            岁前    岁位    岁后    岁对

五月戊午                            岁前    岁位    岁后    岁对

八月己卯                            岁对    岁前    岁位    岁后

九月戊戌                            岁对    岁前    岁位    岁后

十月己亥                            岁后    岁对    岁前    岁位

十一月戊子                        岁后    岁对    岁前    岁位
根据此表,再结合《式法》的两幅图,上面那段文字就比较容易理解了。春季岁位于箕斗,轸角为岁后;夏季岁位于轸角,则参东井为岁后;秋季岁位于参东井,则东壁奎为岁后;冬季岁位于东壁奎,则箕斗为岁后。因为用岁后吉,春之轸角、夏之参东井、秋之东壁奎、冬之箕斗皆吉。

由此看来,整理小组所划分的五六七三部分,宜合为一部分,因为三部分的内容是相通的,少了任何一部分,在文义理解上就有障碍。

综上所述,《式法》是古代的占时数术,其所包含的占断项目十分丰富,从一年到一日,中间的各个时间单元几乎都已囊括。当然古代占时数术还有其它一些时间单元,如占一日中的时辰吉凶,笔者另有小文论之,此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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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物》2000年第7期。

[2] 《淮南子天文》。

[3] 说详拙文《太阴纪年研究》,此为笔者博士学位论文《〈淮南子天文〉研究》之一章,待刊。
[4] 《式法》中十二名称不全,2000年夏北京达园“新出简帛国际学术讨论会”上,法国马克先生曾将其补全。

[5] 刘国忠先生在上述达园会议上的发言。

[6] 胡文辉《释岁—以睡虎地秦简〈日书〉为中心》,原载《文化与传播》第四辑,收入氏著《中国上古方术与文献丛考》,中山大学出版社2000年。

[7] 说详拙文《〈天文〉诸神考略》,此为笔者学位论文之一章,待刊。

[8] 详见拙文《马王堆帛书〈刑德〉甲乙本的初步研究》,“简帛研究”网2001年10月12日首发。

[9] 详见拙文《五家历初探——以〈天文〉为基础》,此为笔者学位论文之一章,待刊。

[10] 同注9。下文与其基本相同,省去了《天文》及其它材料的相关内容。

11据《协纪辨方书》,八会之日为凶日,帛书称其为大刑小刑或出此意。

12在上述达园会议上,庞朴等先生已指出“式图”十干排列的错误,不过其时以为应将庚辛位置互换。

[13] 钱大昕、钱塘引《周礼疏》所引天老说解《天文》八会之日,亦可。参《潜研堂文集》“答问”、《〈淮南天文训〉补注》。

[14]转引自《协纪辨方书》卷四。

[15]同注14。

[16]同注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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