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传》的辩证逻辑思想

作者:冯契
中国具有非常深远的善于辩证思维的传统,而《周易》则是其最初的源头。《周易》分为《经》和《传》两大部分。成书于西周初年的《易经》,由八卦重叠组合而形成六十四卦。八卦是由“-”和“--”两个具有对立性质的符号排列组合而成的。这表明《易经》试图用两个对立性质的符号以及它们之间的排列组合来概括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种种现象。这就是以理论思维方式来掌握世界的开始。显然,这个开始包含着朴素的辩证思维的因素。在这部用来卜筮的书里,这种辩证思维的科学因素是与迷信、神话掺杂在一起的。这就象蕴含于矿石之中的美玉,由于未经剖析、琢磨,还未能显露出来。随着先秦时期的社会实践和自然科学的发展,经过诸子百家争鸣,成书于战国末期的《易传》,将潜藏于《易经》中的辩证思维因素揭示出来,孕育成了辩证逻辑的雏形。《易传》的辩证逻辑的雏形,在中国以后的逻辑思维发展过程中得到不断的补充、引伸和发挥。我们在这里着重阐述《易传》的辩证逻辑思想,也将适当涉及它与中国古代辩证逻辑历史发展的内在联系。

 一、《易传》与“言意”之辩
 在先秦,关于逻辑问题的争论,是围绕着“名实”之辩而展开的。诸子在名实关系上提出不同的学说即不同的逻辑理论:孔子讲“正名”、老子讲“无名”、墨子讲“以名举实”。我们不在这里讨论这些逻辑理论,而是要指出“名实”之辩包含着“言意”关系问题。“言意”关系问题就是讨论“言”能否达“意”,特别是“言”和“意”能否把握“道”(即逻辑思维能否把握世界统一原理和宇宙发展法则)的问题。这对哲学家是个尖锐的问题,这也是辩证逻辑的根本问题。
 老子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老子·一章》)认为可以用普通语言、概念表达的“道”和“名”,就不是恒常的“道”和“名”。他说:“道常无名”。(《老子·二十二章》)认为“道”处于“无名”的领域,名言、概念不足以把握它。庄子则更为尖锐地提出了“言”和“意”能否把握“道”的问题。他说:“筌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筌;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言。”(《庄子·外物》)认为名言如同“筌”和“蹄”一样,只是工具,而只有忘“言”之人才能得“意”。庄子在这里强调“言”与“意”之间的矛盾。不仅如此,庄子还迸一步地强调,“道”不仅不能用“言”来表达,也不能用“意”来把握。因为在他看来:第一,抽象的名言不能把握具体的事物。他说:“道未始有封,言未始有常。”(《庄子·齐物论》)道不能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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