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八面锋》·卷十
六十四泛取者乃精取之法
泛取者,专取之法;轻任者,重任之法。吾之所谓泛取者,非无所决择也。始而求之致其广,终而拔之致其精,是吾之泛取也。泛取于方取之初,而专取于既取之后也;吾之所谓轻任者,非有所慢易也。始而进之致其略,然后委之致其祥,是吾之轻任者。轻任于始任之初,而重任于必可用之后也。此岂吾之臆说哉!
盖骏骨既市,骥足焉往?九九获用,奇谋踵至,此固世所共知也。是故论谏者赏,则天下不患无比干;庐墓者旌,则天下不患无曾子;恬退者进,则天下不串无严光;清俭者擢,则天下不患无伯夷;明法者升,则任廷尉者,不患无于定国、张释之;爱民者迁,则居郡守者,不患无龚遂、黄霸。夫然后赏之、旌之、擢之、升之、进之、迁之,吾恐天下无复有是人也。何者?盛名之下,人不敢居故也。“龚遂黄霸”下疑有缺文。
汉高明此说以取人,故其得信、越、平、勃也;不在于得信、越、平、勃之日,而在于贩缯屠狗杂进之时。孝武明此说以取人,故其得桑、孔、卫、霍也;不在于得桑、孔、卫、霍之时,而在于贾孺奴虏并用之日。泛取轻任,岂不足以致天下之忠勇贤智哉?求金于沙,则并于沙敛之而无择。夫其始之所以敛之者,非不欲择之也,势不可也。
六十五法令不信则吏民惑
商君之治秦,所以令行禁止者,惟其信尔。徒木,细事也,必赐之金,是以人之有功者,知其无有不赏;弃灰,微谴也,必置之刑,是以人之有罪者,知其无有不罚。商君赏罚未必当于理,而卒以强秦者,在是也。
唐太宗诏蠲逋负官物,而负秦府官物者,督责如故;诏免关中租调二年,已而敕已输者,以来年为始。故失信者数,魏徵得以为言。德宗令两税之外,悉无他徭,后非税而追求者,殆过于税;诏所在和籴粟麦于道次,后遣至京西行营,动数百里。故诏令不信,赵光奇得以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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