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
广告x

《聊斋志异》·卷八 冤狱

朱生,阳谷人,少年佻达,喜诙谑。因丧偶往求媒媪,遇其邻人之妻,睨之美,戏谓媪曰:“适睹尊邻,雅少丽,若为我求凰,渠可也。”媪亦戏曰:“请杀其男子,我为若图之。”朱笑曰:“诺。”

更月余,邻人出讨负、被杀于野。邑令拘邻保,血肤取实,究无端绪,惟媒媪述相谑之词,以此疑朱。捕至,百口不承。令又疑邻妇与私,搒掠之,五毒参至,妇不能堪,诬伏。又讯朱,朱曰:“细嫩不任苦刑,所言皆妄。既是冤死,而又加以不节之名,纵鬼神无知,予心何忍乎?我实供之可矣:欲杀夫而娶其妇皆我之为,妇不知之也。”问:“何凭?”答言:“血衣可证。”及使人搜诸其家,竟不可得。又掠之,死而复苏者

点击展开查看全文

汉程国学app下载
用户反馈
  • 基本信息

  • 问题类型

  • 问题描述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