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内经灵枢集注》前言·卷八

阴阳二十五人第六十四

黄帝曰。余闻阴阳之人何如。伯高曰。天地之间。六合之内。不离于五。人亦应之。故五五二十五人之政。而阴阳之人不与焉。其态又不合于众者五。余已知之矣。愿闻二十五人之形。血气之所生别。而以候从外知内何如。岐伯曰。悉乎哉问也。此先师之秘也。虽伯高犹不能明之也。黄帝避席遵循而却曰。余闻之。

得其人弗教。是谓重失。得而泄之。天将厌之。余愿得而明之。金匮藏之。不敢扬之。岐伯曰。先立五形。金木水火土。别其五色。异其五行之人。而二十五人具矣。黄帝曰。愿卒闻之。岐伯曰。慎之慎之。臣请言之。

仇汝霖曰。天地之间。不审于五者。天有五色五气。五时五音。地有五方五行。五运五味也。五营运论曰。东方生风。风生木。木生酸。酸生肝。在脏为肝。在体为筋。南方生热。热生火。火生苦。

苦生心。在脏为心。在体为脉。中央生湿。湿生土。土生甘。甘生脾。在脏为脾。在体为肉。西方生燥。燥生金。金生辛。辛生肺。在脏为肺。在体为皮毛。北方生寒。寒生水。水生咸。咸生肾。在脏为肾。在体为骨。风寒热湿燥。天之五气也。木火土金水。地之五行也。在天成气。在地成形。天地合气。命之曰人。人之形体。秉在地五行之所生。然本于天之五气。

是以形合五行。而气合五色五音也。五阴而合五阳者。在地之阴而合天之阳也。五五二十五者。合天之数也。阴阳之人不与者。通天论之所谓少阴太阴。少阳太阳之人也。其态又不合于众者。不合五行全备之人也。夫三阴三阳者。天之阴阳也。五人之形者。地之所成也。是以此章论形合五行。而上应天之五气。下章论阴阳之人。应天气之所生。故篇名通天论。

木形之人。比于上角。似于苍帝。其为人苍色。小头长面。大肩背。直身。小手足。好有才。劳心少力多忧。劳于事。能春夏不能秋冬。感而病生。足厥阴佗佗然。太角之人。比于左足少阳。少阳之上遗遗然。左角之人。比于右足少阳。少阳之下随随然。角之人。比于右足少阳。少阳之上推推然。

判角之人。比于左足少阳。少阳之下栝栝然。(能叶耐义同音大)

马仲化曰。木主东方。其音角。其色苍。故木形之人。当比之上角。似于上天之苍帝。色苍者。木之色苍也。头小者。木之巅小也。面长者。木之体长也。肩背大者。木之枝叶繁生。其近肩之所阔大也。

身直者。木之体直也。小手足者。木之枝细。而根之分生者小也。此自其体而言耳。好有材者。木随用而可成材也。力少者。木易动摇也。内多忧而外劳于事者。木不能静也。耐春夏者。木春生而夏长也。不耐秋冬者。木至秋冬而凋落也。故感而病生焉。此自其性而言耳。足厥阴风木主气。佗佗。美也。如木之美材也。比、量也。和也。夫五音主五运之化气。三阳应六气之司天。五音之合于三阳者。应岁运之干支相合也。足厥阴与足少阳皆合。以一阴而合左右太少之四阳者。应地居天之中。而天运于上下左右也。大谓之。即太角也。太角之人。比于左足少阳。角之人。比于右足少阳。少阳之上遗遗推推然者。下文之所谓足少阳之上。血气盛。则通髯美长也。遗遗。谦下之态。如枝叶之下垂也。推推。上进之态。如枝叶之上达也。半谓之判。即少角也。左角之人。比于右足少阳。判角之人。比于左足少阳。少阳之下随随栝栝然者。下文之所谓足少阳之下。血气盛则胫毛美长。外踝肥也。随随。从顺之态。如木体之委曲也。栝栝。正直之态。

如木体之梃直也。仇汝霖曰。左右手足。即阴阳系日月论之手合十干足合十二支也。

火形之人。比于上征。似于赤帝。其为人赤色。广KT锐面。小头。好肩背髀腹。小手足。行安地。疾心行摇。肩背肉满。有气。轻财少信。多虑。见事明。好颜。急心。不寿暴死。能春夏不能秋冬。秋冬感而病生。手少阴核核然。质征之人。比于左手太阳。太阳之上肌肌然。少征之人。比于右手太阳。太阳之下然。右征之人。比于右手太阳。太阳之上鲛鲛然。质判之人。比于左手太阳。

太阳之下支支颐颐然。

火主南方。其音征。其色赤。故火形之人。似于上天之赤帝。色赤者。火之色赤也。KT、脊肉也。广KT者。火之中势炽而大也。面锐头小者。火之炎上者。锐且小也。好肩背髀腹者。火之自下而上。光明美好也。手足小者。火之旁及者。其势小也。行安地者。火从地而起也。疾心者。火势猛也。

行摇者。火之动象也。肩背肉满者。即KT广也。有气者。火有气势也。此自其体而言耳。轻财者。火性易发而不聚也。少信者。火性不常也。多虑而见事明者。火性通明而旁烛也。好颜者。火色光明也。急心者。火性急也。不寿暴死者。火性不久也。此自其性而言耳。耐春夏者。木火相生之时。不耐秋冬者。火畏凉寒也。故秋冬感而病生焉。手少阴君火主气。核核。真实之义。如火之神明正直也。手少阴与手太阳相合。质者。火之形质也。质征。即太征。质判。即少征也。质征之人。比于左手太阳。右征之人。比于右手太阳。太阳之上。肌肌鲛鲛然者。下文之所谓手太阳之上。血气盛则有多须。面多肉以平也。肌肌然者。肉之充满也。鲛鲛然者。性之踊跃也。

少征之人。比于右手太阳。质判之人。比于左手太阳。太阳之下支支然者。下文之所谓手太阳之下。

血气盛则掌肉充满也。。喜悦之态。支支颐颐。上下之相应也。

土形之人。比于上宫。似于上古黄帝。其为人黄色。圆面大头。美肩背。大腹。美股胫。小手足。

多肉。上下相称。行安地。举足浮。安心好利人。不喜权势。善附人也。能秋冬不能春夏。春夏感而病生。足太阴敦敦然。太宫之人。比于左足阳明。阳明之上婉婉然。加宫之人。比于左足阳明。阳明之下坎坎然。少宫之人。比于右足阳明。阳明之上枢枢然。左宫之人。比于右足阳明。阳明之下兀兀然。

中央主土。其音宫。其色黄。故土形之人。比于上宫。似于上古之黄帝。曰上古者。以别于本帝也。

色黄者。土之色黄也。面圆者。土之体圆也。头大者。土之高阜也。肩背美者。土之体浓也。腹大者。

土之阔充也。股胫美者。充于四体也。小手足者。土溉四旁。至四末而土气渐微也。多肉者。土主肉也。

上下相称者。土丰满也。行安重者。土体安重也。举足浮者。土扬之则浮也。此自其体而言耳。安心者。

土性静也。好利人者。土人生物为德也。不喜权势善附人者。土能藏垢纳污。不弃贱趋贵也。耐秋冬者。

土得令也。不耐春夏者。受木克而土燥也。故春夏感而病生焉。此自其性而言耳。足太阴湿土主气。敦敦然者。有敦浓之道也。足太阴与足阳明相合。

太宫之人。比于左足阳明。少宫之人。比于右足阳明。阳明之上婉婉枢枢然者。下文之所谓足阳明之上。血气盛则髯美长也。婉婉。和顺之态。土之德也。枢枢。如枢转之持重。土之体也。加宫。土之加浓。比上宫也。加宫之人。比于左足阳明。左宫之人。比于右足阳明。阳明之下。坎坎兀兀然者。

下文之所谓足阳明之下。血气盛则下毛美长至胸也。坎坎然者。行地之或安或浮。如山路之不平也。

兀兀。不动貌。如平陆之安夷也。仇汝霖曰。东南为左。西北为右。天缺西北。地陷东南。加宫者。

右宫也。盖西北之地高浓而多山岳。故曰加宫。

金形之人。比于上商。似于白帝。其为人方面白色。小头小肩背。小腹小手足。如骨发肿外。骨轻。身清廉。急心静悍。善为吏。能秋冬不能春夏。春夏感而病生。手太阴敦敦然。商之人。比于左手阳明。阳明之上廉廉然。右商之人。比于左手阳明。阳明之下脱脱然。左商之人。比于右手阳明。阳明之上监监然。少商之人。比于右手阳明。阳明之下严严然。

西方主金。其音商。其色白。故金形之人比于上商。似于上天之白帝。面方者。金之体方也。色白者。金之色白也。头腹肩背俱小者。金质收敛而不浮大也。小手足。如骨发踵外骨轻者。金体坚刚而骨胜也。身清廉者。金之体冷。而廉洁不受污也。此自其体而言耳。急心静悍者。金质静而性锐利也。

善为吏者。有斧断之才也。秋冬者。金水相生之时。不能春夏者。受木火之制也。故春夏感而病生焉。此自其性而言耳。手太阴燥金主气。敦敦然者。如金体之敦重也。手太阴与手阳明相合。商之人。比于左手阳明。左商之人。比于右手阳明。阳明之上廉廉监监然者。下文之所谓手阳明之上血气盛。则髭美也。廉廉。如金之洁而不污。监监。如金之鉴而明察也。右商之人。比于左手阳明。少商之人。比于右手阳明。阳明之下。脱脱严严然者。

下文之所谓手阳明之下。血气盛。则腋下毛美。手鱼肉以温也。脱脱。如金之坚白。涅而不淄。严严。如金之整肃也。仇汝霖曰。五行五音。上应五星。故曰似于苍帝者。上应岁星也。似于白帝者。

上应太白也。

水形之人。比于上羽。似于黑帝。其为人黑色。面不平。大头廉颐。小肩大腹。动手足。发行摇身。下尻长。背延延然。不敬畏。善欺人。戮死。能秋冬不能春夏。春夏感而病生。足少阴汗汗然。

太羽之人。比于右足太阳。太阳之上颊颊然。少羽之上。比于左足太阳。太阳之下纡纡然。众之为人。

比于右足太阳。太阳之下洁洁然。桎之为人。比于左足太阳。太阳之上安安然。

北方主水。其音羽。其色黑。故水形之人。比于上羽。似于上天之黑帝。色黑者。水之色黑也。面不平者。水面有波也。头大者。水面平阔也。颐乃肾之部。廉颐者。如水之清濂也。小肩大腹者。水体之在下也。动手足者。水流于四旁也。发身摇者。水动而不静也。下尻长者。足太阳之部。如水之长也。

背主督脉。背延延然。太阳之水。上通于天也。水懦弱。民狎而玩之。则多死焉。故人不敬畏而善欺人也。戮死者。多因戮力劳伤而死。盖水质柔弱。而不宜过劳也。秋冬者。金水相生之时。春时木泄水气。夏时火水涸也。故春夏感而病生焉。足少阴寒水主气。污污然者。卑下之态。如川泽之纳污也。

足少阴与足太阳相合。太羽之人。比于右足太阳。桎之为人。比于左足太阳。太阳之上。颊颊安安然者。

下文之所谓足太阳之上。血气盛则美眉。眉、有毫毛也。颊、侠辅也。颊颊然者。谓太阳在上。如有侠辅而尊贵也。安安然者。安然而不动也。少羽之人。比于左足太阳。

众羽之人。比于右足太阳。太阳之下。纡纡洁洁然者。下文之所谓足太阳之下。血气盛则跟肉满踵坚也。

纡纡。纡洄之态。如水之洄旋也。洁洁。如水之清洁也。曰众之为人者。谓居海滨平陆之大众。如水之在下。而形体清洁也。桎之为人者。谓居岗陵山谷之民众。如山之在上。安然而不动也。盖水性动而不静。

故水形之人。动手足。发行摇身。如居于高陵山谷之中。受加宫之所胜制。则手足如桎梏。而安然不动矣。盖言五形之人。有居海滨傍水者。有居山陵高阜者。有居平原污下者。五方杂处之不同也。又如角之人。居于东方。质征之人。生于南土。则木火之性。更偏甚矣。如少商之人。居于南土。少羽之人。

处于加宫之山陵高阜。又各有所调制矣。盖人之五形。本于五方五行之所生。故各因其所居之处。而又有生制之甚衰。故以此义申明于五形之末云。马仲化曰。桎者。受桎梏之人。意水形之人为戮死耶。仇汝霖曰。按疏属之山有神焉。名曰二负。桎其手足。抑以山居之人。以比山之神欤。倪仲宣曰。不曰左羽右羽。而曰众之为人。桎之为人。此即以众桎而为左右也。东南为左而地土卑下。西方为右而土阜山高。

倪仲玉曰。水形之人。岂应桎梏而戮死耶。经义渊微。圣辞古朴。非覃思精粹。不易疏也。

是故五形之人。二十五变者。众之所以相欺者是也。

仇汝霖曰。言此五行之人。二十五变者。乃众人中之所以相遍欺者也。众人者。谓平常之人。得五行五音之全者也。倪仲宣曰。相术以五行中。具一形者。乃富贵之人。若五行混杂者。平常之人也。故曰众人。谓平常之大众也。故下文曰。形色相得者。富贵大乐。谓木形之人其色苍。火形之人其色赤。此偏欺之人也。

黄帝曰。得其形不得其色何如。岐伯曰。形胜色。色胜形者。至其胜时。年加感则病行。失则忧矣。形色相得者。富贵大乐。黄帝曰。其形色相胜之时。年加可知乎。岐伯曰。凡年忌下上之人。大忌常加。七岁。十六岁。二十五岁。三十四岁。四十三岁。五十二岁。六十一岁。皆人之大忌。不可不自安也。感则病行。失则忧矣。当此之时。无为奸事。是谓年忌。

仇汝霖曰。形胜色者。如太角之人其色黄。色胜形者。如太宫之人其色青也。夫形者。五行之体也。色者。五行之气也。形气相得。感天地之生成。故主富贵大乐。下上之人者。谓左右太少之上下。

合手足三阳之人。而三阴之人不与焉。年加者。始于七岁。每加九年。乃形色不相得者之所大忌也。

夫七岁者。少阳也。加九年。乃十六岁。再加九年。乃二十五岁。盖以手足三阳之人。始于七岁之少阳。

再加穷九之老阳。阳亢极而有悔矣。凡此相加之年。皆为斯人之大忌。不可不自安其分也。如感之则病行。有所疏失。失则忧矣。倪仲宣曰。五形合手足之三阴。故虽逢阳九。不以为忌。若变而为太少左右者。此手足之三阳。故为大忌也。

黄帝曰。夫子之言。脉之上下。血气之候。以知形气奈何。岐伯曰。足阳明之上。血气盛。则髯美长。

血少气多。则髯短。故气少血多则髯少。血气皆少则无髯。两吻多画。足阳明之下。血气盛。则下毛美长至胸。血多气少。则下毛美短至脐。行则善高举足。足趾少肉。足善寒。血少气多。则肉而善瘃。

血气皆少。则无毛。有则稀枯瘁。善痿厥足痹。(瘃音祝寒疮也吻音刎)

以下八节。申明形者。乃皮脉肉筋骨。然藉皮肉经脉之血气。以生养此形。而有上下盛衰之不同也。夫生长须毛者。乃充肤热肉。淡渗皮毛之血气。然手足三阳之气血。各因本经之经脉所循之处。

而各分皮部。故帝问脉之上下。血气之候。以知形气。盖以各经脉络所循之上下候之。以知形中之气血也。形者。谓皮肉筋骨也。足阳明之脉。其上行者。挟口环唇下。交承浆。是以皮肤之血气盛。则髯美而长。血少气多则髯短。气少血多则髯少。气血皆少则无髯。盖血盛则淡渗皮肤而生毫毛。气者。所以熏肤充身泽毛者也。是以在上之须眉。在下之毫毛。皆藉皮肤之气血以生长。故气少则髯少。血少则髯短。血气皆少则无髯矣。血气少而不能充皮肤。肥腠理。故两吻多画。盖肌肉不得充满而多瘦纹也。

足阳明之脉。其下行者。循膺胸。下脐腹。从膝膑而至足跗。故在下皮肤之血气盛。则下毛美而长至胸。

血多气少。则下毛美短至脐。血气皆少则无毛。虽有亦稀而枯瘁也。足趾少肉。足善寒者。气之所以熏肤充身泽毛者也。瘃者。手足寒冷之冻疮。血少则肉而善瘃者。血之所以温肤热肉者也。痿厥足痹者。血气少而不能营养筋骨也。此言二十五人之形者。皮脉肉筋骨也。然皮肉筋骨之间。又藉血气之所资益。

而有上下盛衰之不同也。

足少阳之上。气血盛。则通髯美长。血多气少。则通髯美短。血少气多则少须。血气皆少则无须。感于寒湿。则善痹骨痛爪枯也。足少阳之下。血气盛则胫毛美长。外踝肥。血多气少。则胫毛美短。

外踝皮坚而浓。血少气多。则毛少。外踝皮薄而软。血气皆少则无毛。外踝瘦无肉。

足少阳之经脉。其上行者。循于耳之前后。加颊车。下颈项是以皮肤之血气盛。则通髯美长。血多气少。则通髯美短。盖须发乃血之余。是以血多气少。虽短而亦美也。在外者。皮肤为阳。筋骨为阴。病在阳者名曰风。病在阴者名为痹。爪者筋之余。血气皆少。不能营养筋骨。以致寒湿之邪。留痹而为骨痛爪枯也。其经脉之下行者。循膝外廉。下辅骨之前。抵绝骨之端。下出外踝之前。循足跗上。是以在下皮肤分肉之血气盛。则胫毛美长。外踝肥。血多则皮坚而浓。血少则皮薄而软。盖血之所以淡渗于皮肤者也。

足太阳之上。血气盛则美眉。眉有毫毛。血多气少则恶眉。面多少理。血少气多。则面多肉。血气和则美色。足太阳之下。血气盛。则跟肉满踵坚。气少血多。则踵跟空。血气皆少。则善转筋踵下痛。(少理当作小理)

足太阳之脉。起于目内。循两眉而上额交巅。是以皮肤之血气盛。则眉美而眉有毫毛也。夫充肤热肉。生须毛之血气。乃后天水谷之所生。在上之髭须。在下之长毛。皆生于有生之后。眉乃先天所生。故美眉者。眉得血气之润泽而美也。毫毛者。眉中之长毛。因血气盛而生长。亦后天之所生也。

恶眉者。无华彩而枯瘁也。面多小理者。多细小之纹理。盖气少而不能充润皮肤也。血少气多则面多肉。

气之所以肥腠理也。经云。心之合脉也。其荣色也。平脉篇曰。缓则阳气长。其色鲜。其颜光。血气和者。谓经脉皮肤之血气和调。则颜色鲜美也。盖五脏六腑之俞。皆出于太阳之经。太阳为诸阳主脉也。

转筋踵下痛者。血气少而不能营养筋骨也。

手阳明之上。血气盛则髭美。血少气多则髭恶。血气皆少则无髭。手阳明之下。血气盛则腋下毛美。

手鱼肉以温。气血皆少。则手瘦以寒。

手阳明之脉。其上行者。挟口交人中。上挟鼻孔。是以皮肤之血气盛。则髭美。恶者。稀而枯瘁也。

其经脉之下行者。循臂上入两筋之间。出合谷。故血气盛。则腋下毛美。而手鱼肉以温。血气皆少。则手瘦以寒也。仇汝霖曰。手阳明之脉。出合谷两骨之间。手鱼肉。乃手太阴之部分。阳明之血气盛。而手鱼肉以温者。脏腑之血气。互相交通者也。

手少阳之上。血气盛则眉美以长。耳色美。血气皆少则耳焦恶色。手少阳之下。血气盛则手卷多肉以温。血气皆少。则寒以瘦。气少血多。则瘦以多脉。

手少阳之脉。其上行者。出走耳前。交颊上至目锐。是以皮肤之血气盛。则眉美以长。长者。即生毫毛之意也。其下行者。从肩肘臂而上出于手腕。故血气盛。则手卷多肉以温。盖手少阳之血气。

循手表腕。盛则皮缓肉淖。故善于卷握也。多脉者。皮肉瘦而脉络多外见也。仇汝霖曰。阳气者。

所以温分肉。充皮肤。肥腠理者也。是以气少。则皮肉瘦而多脉。

手太阳之上。血气盛则有多须。面多肉以平。血气皆少。则面瘦恶色。手太阳之下。血气盛则掌肉充满。血气皆少。则掌瘦以寒。

手太阳之脉。其上行者。循于颧颊耳鼻目之间。是以皮肤之血气盛。则有多须。面多肉以平。血气皆少。则面瘦色恶。太阳为诸阳主气也。其下行者。循肩肘臂而下出于手腕。是以血气盛则掌肉充满。血气皆少。则掌瘦以寒也。以上论手足三阳之血气。各循本经之部分。充肤热肉。淡渗皮毛。肥腠理。濡筋骨。以养二十五变之形。如血气皆少。则又不能佗佗遗遗之自然矣。

黄帝曰。二十五人者。刺之有约乎。岐伯曰。美眉者。足太阳之脉气血多。恶眉者气血少。其肥而泽者。血气有余。血而不泽者。气有余。血不足。瘦而无泽者。气血俱不足。审察其形气有余不足而调之。可以知逆顺矣。

此言足太阳之主脉也。二十五人之形者。皮脉肉筋骨也。以五形之人论之。则当手少阴主脉。今变为二十有五。合于手足之三阳。故以足太阳主脉。盖十二经脉之俞。皆会于足太阳之经也。故美眉者。足太阳之脉气血多也。恶眉者。足太阳之脉气血少也。其肌肉肥而颜色润泽者。手足三阳之脉。血气皆有余也。盖足太阳为诸阳主脉。太阳之脉。气血盛而美眉。则诸阳之脉。血气皆有余。而肌肉肥泽矣。故当再审察其皮肤。分肉之气血有余不足而调之。可以知逆顺矣。逆顺者。皮肤经脉之血气。交相逆顺而行者也。知逆顺之有余不足。则知所以调之矣。仇汝霖曰。脉字其字宜玩。盖用脉字。以知足太阳之脉之气血多少。加其字。以分别肥而泽者。乃诸阳之脉之血气有余也。倪仲宣曰。按口问篇论足太阳之精气。行于脉外以濡空窍。十二奇邪之走空窍。独取足太阳之外踝。此章论太阳为诸阳主脉。而诸阳脉之血气有余不足。皆以足太阳为准绳。盖太阳之上。寒水主之。在天为阳。在地为水。在人即为精气。是以足太阳为诸阳主气。而又为诸阳主精血也。

黄帝曰。刺其诸阴阳奈何。岐伯曰。按其寸口人迎。以调阴阳。切循其经络之凝涩。结而不通者。此于身皆有痛痹。甚则不行。故凝涩。凝涩者。致气以温之。血和乃止。其结络者。脉结血不行。决之乃行。

故曰气有余于上者。导而下之。气不足于上者。推而休之。其稽留不至者。因而迎之。必明于经隧。乃能持之。寒与热争者。导而行之。其宛陈血不结者。则而予之。必先明知二十五人。则血气之所在。左右上下。刺约毕也。

此言手足三阴三阳。皮肤分肉间之气血。皆从脏腑之经隧。而外出于形身者也。盖二十五变之形者。皮脉肉筋骨也。是以上节论脉之血气。此节论皮肉筋骨之气血焉。诸阴阳者。足之少阴太阴厥阴。手之少阴太阴。以应五音五行之人也。手之太阳阳明。足之少阳太阳阳明。以应左右太少二十五变之人也。诸阴阳之血气。所以充肤热肉。渗泽皮毛。肥腠理。濡筋骨者。皆从本脏本腑之经隧。而出于孙络皮肤。各并本经之脉络以分界畔。此非经脉之血气。故当按其寸口人迎。以知阴阳之有余不足而调之。切循其经络之凝涩。结而不通者。此于形身中。皆有邪痹于皮肉筋骨之间。甚则留而不行。

以致经络之血气。有所凝涩。盖充肤热肉之气血。从内之经隧。而外出于孙络皮肤。此因邪闭于络脉之外。气血不得外行。以致凝涩于经络之中。故当致诸阳之气以温之。则寒痹解而血得以和于外矣。其结络者。血气留结于脉内。以致脉结而血不行。又当决之使行。盖邪闭于皮腠。而致经络之凝涩者。当理其气。血结于脉络者。当决其血也。故曰气有余于上者。导而下之。不足于上者。推而上之。盖气血之出于皮肤。而又有上下有余不足之分者。因络脉所出于上下。有疏通阻滞之不同也。其有稽留于经络中而不至者。因而迎之。此必明于经隧。乃能持之。经隧者。五脏六腑之大络也。胃海所出之气血。而布散于天下者。从脏腑之大络。而出于孙络皮肤。大络虽与经脉缪处。然上下左右。与经相干。而布于四末。盖并经而外出于皮部。各随本经之脉以分界限。是以足阳明之上血气盛。则髯美长。足太阳之上血气盛。则美眉也。寒与热争者。阴阳之血气混乱也。故当导而行之。使各归于本部。盖手足三阴三阳之血气。行于皮肤分肉之间。如不分界畔。则混乱交争矣。宛陈者。陈之物。宛积于肠胃之内。以致血气不至。此不因于血结于脉络而不通。故当则而予之。盖用逐陈之法则。而予夺之也。此手足三阴三阳之血气。本于胃腑之所生。从经隧而外出。故必先明知二十五人。则血气之所在。左右上下。刺之约法毕矣。如知少宫太宫之人。则知比于足之阳明。而足阳明之脉。其上行者。挟口环唇。则知经隧之络脉。亦络于唇口。而皮肤之气血。亦分部于唇口也。

仇汝霖曰。此以皆为痛痹之皆字。照应气有余于上。或不足于上。盖十二经隧之络脉孙络。与十二脏之经脉络脉。并行于形身之上下。若此身中皆为痛痹。则十二经隧之络脉。皆为之不通。如只痹于足阳明之上。则阳明之上气不足。而下气有余矣。若只痹于足阳明之下。则阳明之下气不足。而上气有余矣。痹在阳明之部分。则知阳明之气血。结而不通。又不涉于诸阴阳之络矣。此盖假痛痹以申明皮肤分肉之气血。各并本经而出。各从本经经脉所循之上下。而各分界畔者也。

卷八

五音五味篇第六十五

右征与少征。调右手太阳上。

此承上章谓五音之人血气不足者。当调之以五谷五畜之五味也。上章云。右征之人。比于右手太阳。太阳之上鲛鲛然。又云手太阳之上血气盛则有多须。面多肉以平。血气皆少。则面瘦恶色。是右征之人。当调手太阳上矣。又云少征之人。比于右手太阳。太阳之下然。又云手太阳之下。血气盛则掌肉充满。

血气皆少。则掌瘦以寒。是少征之人。当调手太阳下矣。今右征与少征。同调手太阳上者。谓血气上下之相通也。

左商与左征。调左手阳明上。少征与太宫。调左手阳明上。

此言皮肤分肉之血气。虽各有分部。然通融渗溉。交相往来。审经络之相联者。亦可以通融调治也。夫左商之人。调左手阳明上者宜矣。而左征与少征。应调手太阳。而同调于手阳明者。谓手太阳与手阳明之脉。并出于巨虚而上行。手足三阳之脉。皆纵横联系于头面。然虽各有界畔。而皮肤血气之流行。交相往来。故有经脉相联者。亦可以同调之也。是以左征少征之人。同调于手阳明上。且手阳明主皮肤之气血者也。手阳明之脉。出于足阳明之巨虚上廉而上行。故太宫之人。当调足阳明上。而亦可调之手阳明上也。

右角与太角调右足少阳下。(按前章有左角而无右角左右二字有误)

前章云。左角之人。比于右足少阳。少阳之下随随然。是右角之人。宜调之右足少阳下也。又云太角之人。比于左足少阳。少阳之人遗遗然。此以太角之人。同调右足少阳下者。左右上下之相通也。

太征与少征。调左手太阳上。

前章云。质征之人。比于左手太阳。太阳之上肌肌然。是太征之人。当调手太阳上矣。又云少征之人。比于右手太阳。太阳之下然。今以太征与少征。同调左手太阳上。亦左右上下之相通也。

仇汝霖曰。右角与太角。故从下。少阳之气从下而上也。太征与少征故从上。太阳之火气炎上也。

众羽与少羽。调右足太阳下。

前章云。众之为人。比于右足太阳。太阳之下洁洁然。又曰少羽之人。比于左足太阳。太阳之下纡纡然。是宜调足太阳下也。

少商与右商。调右手太阳下。

此以少商与右商调手太阳者。即左征少征之调手阳明。乃互相交通之义。

桎羽与众羽。调右足太阳下。

前章曰。桎之为人。比于左足太阳。太阳之上安安然。众之为人。比于右足太阳。太阳之下洁洁然。今皆调足太阳下者。太阳之气。从下而上也。

少宫与太宫。调右足阳明下。

前章云。少宫之人。比于右足阳明。阳明之下枢枢然。太宫之人。比于左足阳明。阳明之下婉婉然。

以上而同调之下者阴阳血气。皆从下而上。足而手也。倪仲宣曰。足多从下。盖以下而通于上也。手多从上。盖以上而通于下也。阴阳血气。上下环转之无端也。

判角与少角。调右足少阳下。

前章云。判角之人。比于左足少阳。少阳之下栝栝然。夫半谓之判。判角即少角也。前章只有太角左角。角判角。而无少角。恐传写之误耳。倪仲宣曰。下文亦无少角。

商与上商。调右足阳明下。

商主手阳明大肠。上商主手太阴肺。足阳明者胃腑之经气也。此以手太阴阳明。而调之足阳明者。血气生于胃腑水谷之精也。谷入于胃。乃传之肺。盖肺手太阴之脉。起于中焦。下络大肠。

还循胃口。上膈属肺。肺与大肠之血气。皆从胃腑始出。而行于手太阴阳明之经。故商与上商。

调足阳明也。倪仲宣曰。脏腑通连者曰下。

商与上角。调左足太阳下。

商。手阳明大肠也。足太阳者。膀胱水府也。营卫生会篇曰。水谷者。常并居于胃中。成糟粕而俱下于大肠。而成下焦。渗而俱下。济泌别汁。循下焦而渗入膀胱。是大肠与膀胱。并属下焦。

而交相通贯者也。是以商而调之足太阳下者。以腑气之交通于下也。上角应足厥阴肝经。五脏之脉络。皆不上循头面。惟足厥阴之脉。连目系。上出额。与督脉会于巅。足太阳之脉。与督脉会于目之睛明。而上额交巅。是足太阳与督脉厥阴。会于目而交于额也。是以上角而调之足太阳下。盖血气津液。主于肠胃之下也。按此节论调手足之三阳。有左右上下之相通者。有手太阳而调之手阳明者。

有手阳明而调之手太阳者。有手阳明而调之足阳明者。有足厥阴而调之足太阳者。阴阳之血气。各有分部。而调治错综。抑经气之交通。或鲁鱼之舛误。姑从臆见笺疏。以俟后贤参正。仇汝霖曰。此节论调左右太少之血气。比手足之三阳。而不涉于五音之三阴。今以上商上角论调于后者。谓血气之生始也。营气篇曰。营气之道。内谷为宝。谷入于胃。乃传之肺。始于手太阴肺。终于足厥阴肝。其支别者。上额循巅交于督脉。复循腹里。下注于肺中。是以论调上商之手太阴。上角之足厥阴者。谓血气之营于脏腑十二经脉之中。而渗注于外也。张子所谓鲁鱼之误者。

疑辞也。且前后不从本经之调治者。计什有一条。岂差误之过半耶。学人当从气交中求之。

上征与右征同。谷麦。畜羊。果杏。手少阴。脏心。色赤。味苦。时夏。

此节以五谷五畜五果之五味。调养五音之人。及二十五变之人。盖左右太少者。从五音之所变也。上征者。手少阴之人也。右征者。左右上下。手足三阳之人也。上征与右征同者。举一而概四也。盖四变之人。本于五音之所出。是以五味调五音。而四变之人。亦调之以此五味也。麦成于夏。

火之谷也。巳午未会成火局。羊乃火之畜也。杏色赤而味苦。心之果也。经云。五谷为养。五果为助。

五畜为益。夫血归形。气归精。是以五音之形。及二十五变之形。不足者当补之以味也。五音者。在气为手少阴。在脏为心。在色为赤。在味为苦。在时为夏。此五音之所主也。右征者。以阴而变阳也。仇汝霖曰。按前后二篇。并无针刺二字。所谓调右手太阳上。左足太阳下者。即以此五味调之也。列左右上下者。分别二十五变之人。使后学观形。以知血气之盛虚。非用五味之中。而有上下之分也。如用调左手太阳上。右手太阳下。总以麦谷羊畜调之也。书不尽言。言不尽意。学人以意逆之。

则得之矣。

上羽与太羽同。谷大豆。畜彘。果栗。足少阴。脏肾。色黑。味咸。时冬。

上羽。足少阴之人也。太羽者。二十五变之形也。曰右征。曰太羽。经文错综其间者。举一而左右太少。总调之以此味也。豆色黑性沉。水之谷也。彘乃亥畜。水之畜也。栗色黑味咸。肾之果也。上羽者。在经气为足少阴。在脏为肾。在色为黑。在味为咸。在时为冬。倪仲宣曰。所言足少阴脏肾者。谓大豆彘栗之味。在经气调养足少阴。在脏则调养肾也。余脏同义。

上宫与太宫同。谷稷。畜牛。果枣。足太阴。脏脾。色黄。味甘。时季夏。

上宫。足太阴之人也。太宫者。变而为足阳明也。稷色黄味甘。土之谷也。牛乃土之畜。枣者。

脾之果也。在气为足太阴。在脏为脾。在色为黄。在味为甘。在时为长夏。上宫太宫加宫左宫少宫之人。同调此谷畜之味也。

上商与右商同。谷黍。畜鸡。果桃。手太阴。脏肺。色白。味辛。时秋。

上商。手太阴之人也。右商。四变之形也。黍色白而秋成。金之谷也。鸡属酉而鸣于巳酉丑时。

金之畜也。桃色白而有毛。肺之果也。在气主手太阴。在脏为肺。在色为白。在味为辛。在时为秋。

上商右商少商商左商之人。同调此谷畜之味也。

上角与太角同。谷麻。畜犬。果李。足厥阴。脏肝。色青。味酸。时春。

上角。足厥阴之人也。太角。四变之形也。麻色青茎直。木之谷也。犬属戌而味酸。厥阴之畜也。李色青味涩。肝之果也。在经气主足厥阴。在脏为肝。在色为青。在味为酸。在时为春。上角太角右角角判角。同调此谷果之味也。仇汝霖曰。调五音者补五脏。调四变者补六腑。

太宫与上角。同右足阳明上。

夫生长须毛者。乃充肤热肉。淡渗皮毛之气血。从脏腑之经隧。而出于皮肤。是以上节论右征与少征。调右手太阳上。左商与左征。调左手阳明上者。论皮肤分肉之气血。各分手足三阳之上下也。此复论手足三阳之经脉。有上下之相交者。各审其经而调之。上角者。足厥阴肝经也。厥阴肝脉。

循喉咙。入颃颡。连目系。上出额。与督会于巅。而足阳明之脉。起于鼻。交中。循发际至额颅。从大迎下人迎。循喉咙入缺盆。夫颃颡者。鼻内之上窍。在中之分。口鼻气涕相通之窍也。足阳明与肝脉。交会于喉咙颃颡额颅之间。是以太宫与上角。同调于足阳明也。仇汝霖曰。五音之人。及二十五变之形。总以此谷畜之五味调养。前后错综。分列二十余条者。重在经气有上下之交通也。学人识之。

倪仲宣曰。前后二十余则。为经气之交通。是以论手足之三阳。而前后兼论厥阴之上角。盖厥阴之脉络。上循头目。或与三阳之经络交通。或与皮肤之血气相合。故前后分列二则。

左角与太角。同左足阳明上。

足少阳之脉。上循于头者。抵于下。加足阳明之颊车。是足少阳与足阳明之脉络相通。故左角与太角。同调足阳明上。仇氏曰。前曰调。此曰同。合而言之。是同调也。

少羽与太羽。同右足太阳下。

太阳之上。寒水主之。少羽太羽属水。故同调足太阳下。

左商与右商。同左手阳明上。

阳明之上。金气主之。左商与右商属金。故调手阳明上。仇氏曰。金气应天。故从上。水气在泉。

故从下。倪氏曰。手多从上。足多从下。

加宫与太宫。同左足少阳上。

加宫与太宫。比于足阳明也。足阳明之脉。上出于耳前者。会足少阳之客主人。是足阳明少阳之经脉。交通于上。故加宫与太宫。同调足少阳下。

质判与太宫。同左手太阳下。

质判属火。宜调手太阳者也。太宫属土。同调手太阳下者。手太阳之脉。循咽下膈抵胃。而所出之经脉。本于足阳明之巨虚上廉。是足阳明与手太阳之经脉。交通于下。故同调手太阳下。

判角与太角。同左足少阳下。

前章云。太角之人。比于左足少阳。少阳之上遗遗然。判角之人。比于左足少阳。少阳之下推推然。今同调足少阳下者。上下之相通也。仇汝霖曰。以此经而调彼经者。论经气之交通也。以本经而调本经者。论左右上下之相通也。

太羽与太角。同右足太阳上。

太羽属水。宜调足太阳者也。太角属木。同调足太阳上者。足太阳之脉。抵耳上角。交于足少阳之浮白率谷窍阴诸穴。是足太阳与足少阳之脉络。交通于上。故太角同调足太阳上。

太角与太宫。同右足少阳上。

太角属木。宜调足少阳者也。太宫属土。同调足少阳上者。足阳明之脉。上交于足少阳。足少阳之脉。上交于足阳明也。夫皮肤分肉之血气。所以生须毛。温肌肉。肥腠理。濡筋骨者。本于胃腑水谷之精。从胃之大络。出于脏腑之经隧。而外渗于皮肤。是以前节论形中之气血不足者。宜调此五味。此复论脉中之血气不足者。同调此五味也。倪仲宣曰。左角与太角。同足阳明上者。少阳之脉。上交于阳明也。加宫与太宫。同足少阳下者。阳明之脉。上交于少阳也。今复以太角在上。少阳在下。而太宫居中。谓少阳之脉。交于阳明者。亦可调之少阳。阳明之脉。交于少阳者。亦可调之阳明也。

右征少征质征上征判征右角角上角太角判角右商少商商上商左商少宫上宫太宫加宫左宫众羽桎羽上羽太羽少羽夫上征上角上商上宫上羽者。乃五音五行。而合于手足之三阴者也。左右太少者。乃四变之形。

而比于手足之三阳者也。以五阴而错综在中者。阴内而阳外也。上章论质征之人。比于左手太阳上。

少征之人。比于右手太阳下。右征之人。比于右手太阳上。质判之人。比于左手太阳下。盖以上征之人。变质征右征于上之左右。少征质判于下之左右也。今复以五音错综其间者。是右征之人。可比于左太阳上。少征之人。可比于右太阳上也。质征之人。可比于右太阳下。判征之人。可比于左太阳下也。当知五音之人。肌肌然而美眉者即变征之人。又不必拘于质征右征少征判征。及太阳左手右手之人也。夫分太少判左右上下者。

因四变而分也。是以上章以左右太少之人。比于手足左右之三阳。此章论调手足左右之阴阳。以养五音五变之人也。五变之中。又不必专主于质在左而少在右。质在上而少在下。故复序此一节。

盖欲使学人通变以论阴阳。不可胶柱而鼓瑟也。

黄帝曰。妇人无须者。无血气乎。岐伯曰。冲脉任脉。皆起于胞中。上循背里。为经络之海。

其浮而外者。循腹右上行。会于咽喉。别而络唇口。血气盛则充肤热肉。血独盛则淡渗皮肤。生毫毛。今妇人之生。有余于气。不足于血。以其数脱血也。冲任之脉。不营口唇。故须不生焉。

此复论充肤热肉。淡渗皮毛之血气。又起于胞中。从冲脉任脉。而散于脉中者也。上章论胃腑所生之血气。出于胃之大络。注脏腑之经隧。而外渗于皮肤。此后天水谷之精。从中焦而出也。

此言胞中之血气。从冲任而行于经脉之外内。乃先天所藏之精气。从下焦而上也。盖言形中之血气。

所以营养皮脉肉筋骨者。本于先后天之资生而资始也。胞中为血海。下焦少阴之所主也。冲脉任脉。

皆起于胞中。上循背里。为经络之海者。胞中之血气。从冲任而半营于脉中也。其浮而外者。循腹右上行。至胸中而散。此半随冲脉而散于皮肤分肉者也。故血气盛则充肤热肉。血独盛则淡渗皮肤。

生毫毛。妇人之生。因月事以时下。数脱于血。而血不足。不得上营于唇口。故须不生焉。上章论生须眉毫毛之气血。手足三阳之所主也。此章论络唇口生髭须之血气。冲脉之所濡也。血气生始出入之道路多歧。若非潜心体会。反兴亡羊之叹。仇汝霖曰。妊娠之血。

皮肤之血也。此血卧则归肝。故卧出而风吹之。则为血痹。如热入血室。刺肝之期门。

黄帝曰。士人有伤于阴。阴气绝而不起。阴不用。然其须不去。其故何也。宦者独去何也。愿闻其故。岐伯曰。宦者去其宗筋。伤其冲脉。血泻不复。皮肤内结。唇口不营。故须不生。

宗筋者。前阴也。宦者去其宗筋。伤其冲脉。血泻而不复。上营于唇口。故须不生。此因割去前阴。而伤其先天之精气也。

黄帝曰。其有天宦者。未尝被伤。不脱于血。然其须不生。其故何也。岐伯曰。此天之所不足也。其任冲不盛。宗筋不成。有气无血。唇口不营。故须不生。

此言胞中之血气。本于先天之所生也。天宦者谓之天阉。不生前阴。即有而小缩。不挺不长。

不能与阴交而生子。此先天所生之不足也。其冲任不盛。宗筋不成。有气无血。唇口不营。故须不生。仇汝霖曰。髭须生于有生之后。然又本于先天之精气。以上二篇。论阴阳血气。有互相资生之妙。学人再于五音五行之外求之。

黄帝曰。善乎哉。圣人之通万物也。若日月之光影。音声鼓响。闻其声而知其形。其非夫子。孰能明万物之精。是故圣人。视其颜色黄赤者多热气。青白者少热气。黑色者多血少气。美眉者太阳多血。通髯极须者少阳多血。美须者阳明多血。此其时然也。

此复论人道之归于天道也。青黄赤白黑。五音五行之色也。赤主夏而黄主长夏。故黄赤者多热气。

热气者。阳气也。青主春而白主秋。故青白者少热气也。黑主冬令之水。而阳气深藏。故多血而少气也。三阴三阳者。

乃天之六气。亦合于四时。初之气厥阴风木。二之气少阴相火。三之气少阳君火。四之气太阴湿土。

五之气阳明燥金。终之气太阳寒水。在天有此六气。而人有此六气者也。合人之脏腑经脉。有手足十二之分。在天之阴阳。只有太少之六气也。故美眉者太阳多血。通髯极须者少阳多血。美须者阳明多血。此论人归于天道。而合于天之四时。又以分手与足也。

夫人之常数。太阳常多血少气。少阳常多气少血。阳明常多血多气。厥阴常多气少血。少阴常多气少血。太阴常多血少气。此天之常数也。

此以人之常数。而合于天之常数也。常数者。地之五行。天之六气。五六相合。而成三十年之一纪。六十岁之一周。而人亦有此五运六气者也。是以首论地之五行。以合人之五形。末论人之六气。而合于天之六气也。在天成气。在地成形。人秉地之五行而成此形。然本于天之六气。故复归论于天之六气焉。张玉师曰。血气生于阳明。故阳明多血多气。其余阴阳。有多气少血者。有多血少气者。此大数之不全。自然之理也。然本经以厥阴常多气少血。太阴常多血少气。而素问血气形志篇。及本经九针论。以厥阴多血少气。太阴多气少血。岂经义之矛盾耶。抑相传之错误欤。曰。此正以人之常数。合天之常数也。夫厥阴之上。风气主之。风者。大块之噫气。故厥阴之多气也。太阴湿土主气。地气升而为云为雨。故曰太阴所至为湿生。终为注雨。雨者。下注于地而为经水。故太阴之多血也。此天之常数也。在人之形脏。足厥阴主肝。肝主藏血。手厥阴主包络。包络主生血。故厥阴之多血也。太阴者。脾土也。命门相火生脾土。脾土生肺金。三者主生诸阳之气。故太阴之多气也。此人之常数也。故有此六气。而人有六气。在天之阴阳。应天之常数。在人之阴阳。应人之常数。故以人合于天。而合有异同也。虽然。阴阳之道。未有常而无变者也。以天之常变论之。厥阴司天之政。云趋雨府。湿化乃行。是厥阴之多血矣。太阴所至为雷霆烈风。是太阴之多气矣。以人之常变论之。厥阴不从标本。从中见少阳之火化。从中者。以中气为化。是厥阴之多气矣。脾统诸经之血。而足太阴独受水谷之浊。是太阴之多血矣。噫知阴阳常变之道者。然后能明万物之精微。

仇汝霖曰。首言天地之间。六合之内。不离于五。人亦应之。谓人合天地之五数也。末结云。夫人之常数。此天之常数也。谓人合天之六数也。故曰其生五。其数三。谓人之生于地之五行。而合于三阴三阳之天数。倪仲宣曰。五者。应五运之在中。主神机之出入。六者。合六气之在外。应天气之降升。

人能养此五运六气。与天地协议。弗使形气有伤。可以神仙不老。

卷八

百病始生第六十六

黄帝问于岐伯曰。夫百病之始生也。皆生于风雨寒暑。清湿喜怒。喜怒不节则伤脏。风雨则伤上。

清湿则伤下。三部之气。所伤异类。愿闻其会。岐伯曰。三部之气各不同或起于阳。或起于阳。请言其方。喜怒不节则伤脏。脏伤则病起于阴也。清湿袭虚。则病起于下。风雨袭虚。则病起于上。是谓三部。至于其淫。不可胜数。(胜平声数上声)

按本经云。风寒伤形。忧恐忿怒伤气。气伤脏。乃病脏。寒伤形。乃病形。风伤筋脉。筋脉乃应。

此形气外内之相应也。又曰。邪气在上者。言邪气之中人也高。故邪气在上也。清气在下者。言清湿地气之中人也。必从足始。

故清气在下也。是风雨清湿之邪。病在外而伤于形之上下。喜怒不节。则伤脏而病起于阴。夫形者。

皮脉肉筋骨。五脏之外合也。此盖承上章而言五行之形。不足于上者。则风雨袭虚而病起于上。不足于下者。则清湿袭虚而病起于下。脏气不足者。则喜怒伤气而病起于阴。故当用五谷五畜五果之五味。合而服之。以补益精气。使阴阳和调。血气充满。病则无由入其腠理。此贤人之所以养生。良医之治未病也。徐振公曰。五音之人应五脏。左右太少之人。应身形之上下。五音之人。阴气多而阳气少。左右太少之人。阴气少而阳气多。是五音之人当病形。左右太少之人当病脏矣。虽然。阴中有阳。阳中有阴。阳盛者。有血气之不足。阴盛者。亦有血气之不足也。倪仲宣曰。此注照应下章行针论。

黄帝曰。余固不能数。故问先师。愿卒闻其道。岐伯曰。风雨寒热。不得虚邪。不能独伤人。卒然逢疾风豪雨而不病者。盖无虚故邪不能独伤人。此必因虚邪之风。与其身形两虚相得。乃客其形。

两实相逢。众人肉坚。其中于虚邪也。因于天时。与其身形。参以虚实。大病乃成。气有定舍。因处为名。上下中外。分为三员。

此言风雨之邪。客于形而不伤气者。传舍于内而成积也。金匮要略云。一者经络受邪。入脏腑为内所因。此言邪伤六经之气。而内入于脏腑者也。盖三阴三阳之气。主于肤表而合于六经。故邪伤于气。则折毛发理。使正气横倾。淫邪泮衍于肌腠络脉之间。而传溜于血脉。经脉内连脏腑。是以大邪入脏。腹痛下淫。可以致死。而不可以致生。盖阴阳六气。生于五行。五脏内合五行。外合六气。故伤于气者。传溜于血脉。则内干脏腑矣。如病形而不病气者。虽传舍于经脉。只留于肠胃之外而成积也。

夫虚邪之中人也。洒淅动形。正邪之中人也微。先见于色。不知于其身。若有若无。若亡若存。有形无形。莫知其情。是虚邪伤形。而正邪伤气也。正邪者。天之正气。风寒暑湿燥火也。盖天有此六气。而人亦此六气。是以正邪中气。同气相感也。故曰风雨寒热。不得虚邪。不能独伤人。伤人者。谓伤人之形也。虚邪者。虚乡不正之邪风。

形者。皮脉肉筋骨。五脏之外合。应地之五行也。地之五行。应天之五时。地之五方。虚风者。春时之风。从西方来。夏时之风。从北方来。此五行不正之气。故伤人之形。是天之六气。伤人之六气。地之五行。伤人之五形。盖人秉天地之形气。而生成此形气也。是以虚邪之风。与其身形。两虚相搏。

乃客于形。传舍于肠胃之外而成积也。众人肉坚者。承上文而言二十五形之人。血气不足。不能充肤热肉。以致虚邪之客于形。非比众人之肉坚也。因于天时者。因春时之西风。夏时之北风也。大病乃成者。

大邪着于肠胃之间而成积也。气有定舍者。言邪气淫。不可胜论。或着于孙络。或着于经输。而后有定名也。此论风雨伤上。下节论清湿伤下。末节论喜怒伤中。而分为三员也。徐振公曰。一篇之中。

并不提一气字。而此节用三形字。反复三转。下节云。内伤于忧怒。则气上逆。正所谓风寒伤形。忧恐忿怒伤气。阐发圣义。须全经贯通。方能具大手眼。

是故虚邪之中人也。始于皮肤。皮肤缓则腠理开。开则邪从毛发入。入则抵深。深则毛发立。毛发立则淅然。故皮肤痛。留而不去。则传舍于络脉。在络之时。痛于肌肉。其痛之时息。大经乃代。留而不去。传舍于经。在经之时。洒淅喜惊。留而不去。传舍于输。在输之时。六气不通。四肢则肢节痛。腰脊乃强。留而不去。传舍于伏冲之脉。在伏冲之时。体重身痛。留而不去。传舍于肠胃。在肠胃之时。贲响腹胀。多寒则肠鸣飧泄。食不化。多热则溏出糜。

留而不去。传舍于肠胃之外。募原之间。留着于脉。稽留而不去。息而成积。或着孙脉。或着络脉。

或着经脉。或着输脉。或着于伏冲之脉。或着于膂筋。或着于肠胃之募原。上连于缓筋。邪气淫。

不可胜论。(飧叶孙胜平声)

此言风雨虚邪。伤于形身之上。从形层传舍于内而成积也。夫邪之中人。必先始于皮毛。人之形虚。

则皮肤缓而腠理开。开则邪从毛发入。入则抵深。深则毛发立。盖气者。所以充肤泽毛。如邪伤气。

则折毛发理。此邪入于皮肤而气不伤。故毛发立。淅然者。洒淅动形也。皮肤痛者。邪留于皮肤也。

络脉者。浮见于皮肤之孙脉络脉。在络之时。痛于肌肉者。邪留于肌肉络脉之间。而不得入于经也。

缪刺篇曰。邪之客于形也。必先舍于皮毛。留而不去。入舍于孙脉。留而不去。入舍于络脉。留而不去。

入舍于经脉。内连五脏。散于肠胃。此邪之从皮毛而入。极于五脏之次也。如此则治其经焉。今邪客于皮毛。入舍于孙络。留而不去。闭塞不通。不得入于经。流溢于大络而生奇病也。息、止也。大经乃代者。谓邪止于肌肉络脉之间。不得入于经脉。而流于大经也。大经者。经隧也。经隧者。五脏六腑之大络也。传舍于经者。传舍于胃腑之经隧。足阳明之脉病。故惕然而喜惊也。输者。转输血气之经脉。

即脏腑之经隧也。脏腑之大络。左右上下。并经而出。布于四末。故邪留于输。则六经不通。四肢之肢节痛也。腰脊乃强者。脏腑之大络。通于督络之长强也。伏冲者。伏行腹内之冲脉。冲脉者。起于胞中。

挟脐上行至胸中而散于皮肤。充肤热肉。濡养筋骨。邪留于内。则血气不能充溢于形身。故体重身痛也。

留而不去。传舍于肠胃。在肠胃之时。贲响腹胀。多寒则肠鸣飧泄。多热则溏出糜。糜者。谷之不化者也。募原者。肠胃外之膏膜。留着于脉者。募原间之脉络也。稽留其间而不去。则止于此而成积矣。

孙脉络脉者。募原中之小络。经脉者。胃腑之大经也。输脉者。脏腑之大络。转输水谷之血气者也。伏冲者。

伏行于腹之冲脉。募原者。肠胃之脂膜也。膂筋者。附于脊膂之筋。缓筋者。循于腹内之筋也。此数者。在于肠胃之前后左右。邪随着而为积。邪之淫溢。不可胜数也。徐振公曰。邪伤气。则邪从经脉而内干脏腑。盖三阴三阳之气。生于脏腑。从经脉而出于肤表。故邪亦从经脉而内干于脏腑也。

邪伤形。则从别络而入于肠胃之外。盖形中之血气。出于胃腑水谷之精。渗出于胃外之孙脉络脉。溢于胃之大络。转注于脏腑之经隧。外出于孙络皮肤。所以充肤热肉。渗皮毛濡筋骨者也。是以形中之邪。

亦从外之孙络。传于内之孙络。留于肠胃之外而成积。故下文曰。其着孙络之脉而成积者。其积往来上下。臂手孙络之居也。浮而缓。不能拘积而止之。盖外内孙络之相通。是以外内之相应也。倪仲宣曰。古来论完谷不化。有言因于寒者。有言因于热者。今本经以多热则溏出糜。是因于热矣。盖火能速物而出。故不及化。

黄帝曰。愿尽闻其所由然。岐伯曰。其着孙络之脉而成积者。其积往来上下。臂手孙络之居也。

浮而缓。不能拘积而止之。故往来移行肠胃之间。水凑渗注灌。濯濯有音。有寒则满雷引。故时切痛。其着于阳明之经。则挟脐而居。饱食则益大。饥则益小。其着于缓筋也。似阳明之积。饱食则痛。

饥则安。其着于肠胃之募原也。痛而外连于缓筋。饱食则安。饥则痛。其着于伏冲之脉者。揣之应手而动。发手则热气下于两股。如汤沃之状。其着于膂筋。在肠后者。饥则积见。饱则积不见。按之不得。其着于输之脉者。闭塞不通。津液不下。孔窍干塞。此邪气之从外入内。从上下也。

此承上文申明留着而成积者。各有形证也。孙络者。肠胃募原间之小络。盖胃腑所出之血气。

渗出于胃外之小络。而转注于大络。从大络而出于孙络皮肤。其着于内之孙络而成积者。其积往来上下。其臂手孙络之居于外也。浮而缓。不能拘束其积而止之。故往来移行于肠胃之间。胃腑之水津。渗注于外。则濯濯有声。盖留滞于孙络。而不能注于大络也。阳明之经。乃胃之大络。故挟脐而居。饱则水谷之津注于外。故大。饥则津血少。故小也。缓筋者。经于腹内之筋。故有似乎阳明之积。饱则胀。故痛。饥则止而安也。募原者。肠胃之膏膜。饱则津液渗润于外。故安。

饥则干燥。故痛也。伏冲之脉。挟于脐间。故揣之应手而动。发手则热者。冲脉之血气充于外也。冲脉下循阴股。出于胫气之街。其气下于两股。如汤沃之状者。因积而成热也。膂筋者。附于胁膂之内。在肠之后。故饥则积见。饱则不见。而按之不得也。输之脉者。转输津液之脉。脏腑之大络也。胃腑水谷之精。从胃之大络。而注于脏腑之大络。从脏腑之大络。而出于皮肤。故积着于输之脉。则脉道闭塞不通。津液不下。而皮毛之孔窍干塞也。此邪气之从外而内。从上而下。以成其积也。徐振公曰。手孙络之居也。浮而缓者。谓无力也。胗孙络之浮缓者。胗尺肤也。盖脉之急者。

尺之皮肤亦急。脉缓者。尺之皮肤亦缓。胃腑所出之气血。从阳明之五里而出于尺肤。是以胗孙络之浮缓。则知其无力而不能拘积也。倪仲宣曰。寸关尺三部。以候脏腑经脉之气。人迎气口。以候在外之气。尺肤以候内在之气。

黄帝曰。积之始生。至其已成。奈何。岐伯曰。积之始生。得寒乃生。厥乃成积也。

此承上启下之文。风雨者。在天之邪而伤上。清湿者。在地之邪而伤下。在天曰生。在地曰成。

故积之始生。得寒而生。清湿之邪。厥逆于下而成积也。

黄帝曰。其成积奈何。岐伯曰。厥气生足。生胫寒。胫寒则血脉凝涩。血脉凝涩。则寒气上入于肠胃。入于肠胃则胀。胀则肠外之汁沫。迫聚不得散。日以成积。卒然多食饮。则肠满。

起居不节。用力过度。则络脉伤。阳络伤则血外溢。血外溢则衄血。阴络伤则血内溢。血内溢则后血。肠胃之络伤。则血溢于肠外。肠外有寒汁沫。与血相搏。则并合凝聚不得散。而积成矣。卒然外中于寒。若内伤于忧怒。则气上逆。气上逆。则六输不通。湿气不行。凝血蕴裹而不散。津液涩渗。着而不去。而积皆成矣。(莫本切也门上声)

此言清湿之邪。伤下之形而成积也。、闷也。厥逆生足者。邪气厥逆于下。则足胫。而不得疏利矣。则生寒。寒则血脉凝涩。而寒气上入于肠胃。入于肠胃则胀。胀则肠外之汁沫。

迫聚不得散。日久而成积矣。若卒然多食饮。则肠满。又或起居不节。用力过度。则络脉伤。络脉者。

即脏腑所出血气之别络也。阳络者。上行之络脉。伤则血外溢于上而为衄。阴络者。下行之络脉。伤则血内溢而为后血。肠胃之络伤。则血溢于肠外。肠外有寒汁沫。与血相搏。则并合凝聚。不得散而积成矣。或卒然外中于寒邪。若兼之内伤于忧怒。则气上逆。气上逆则六输不通。输者。转输血气之脉。六者。手经之输。即阳络也。六输不通。则温肤热肉之气不行。血凝蕴裹而不散。津液涩于络中。

渗于络外。着而不去而积成矣。此言汁沫迫聚。或肠外之寒汁沫。与血相搏。皆为成积也。或外中于寒。兼之内伤忧怒凝血与津液留着。亦皆成积也。按经脉有手三阴三阳之大络。并经而上循于手。

足三阴三阳之大络。并经而下循于足。主行血气。渗出于脉外以养形。是以阳络伤。则上出于空窍而为衄血。阴络伤。则内出于肠胃而为便血。六输不得上通于外。则内溢于脉外而成积。

是外内皆主渗出于脉外者也。徐振公曰。因于风雨所生之积。着于有形而生。故曰生。因于清湿所成之积。乃凝血与津汁。搏聚于空郭之中。如怀子之状。虚悬而成形。盖因于天者。本于无形。

故附于有形而生。因于地者。乃自成其形也。

黄帝曰。其生于阴者奈何。岐伯曰。忧思伤心。重寒伤肺。忿怒伤肝。醉以入房。汗出当风伤脾。用力过度。若入房汗出则伤肾。此内外三部之所生病者也。

此言喜怒不节。则伤五脏之形。而病起于阴也。忧思伤心。形寒饮冷则伤肺。忿怒不节则伤肝。

醉以入房。汗出当风则伤脾。用力过度。若入房汗出则伤肾。此外因于天之风雨。地之清湿。内因于五脏之情志。而成上中下三部之积也。按五脏只曰生病。而不曰积。盖五脏之病积。在气而非有形也。难经所谓在肝曰肥气。在肺曰息奔。在心曰伏梁。在脾曰痞气。在肾曰奔豚。此乃无形之气积。

而非有形之血积也。倪仲玉曰。忧思忿怒伤气。故积在气。

黄帝曰善。治之奈何。岐伯答曰。察其所痛。以知其应。有余不足。当补则补。当泻则泻。毋逆天时。是谓至治。痛者。为积之痛于内也。察其所痛。知其所应者。如着于孙络之积。则外应于手臂之孙络。着于阳明之经积。则外应于光明。着于肠胃募原之积。则外应于谷之穴会。着于伏冲之积。

则外应于气冲大赫。着于膂筋之积。则应于足少阴太阳之筋。结于缓筋之积。则应于足太阴阳明之筋。

成于六输之积。则外应于内关外关。通里列缺。支正偏历。积于空郭之中。则外应于阳明之五里。臂腕之尺肤。积于五脏。察其左右上下。则外应于五脏之经俞。审其有余不足。当补则补。当泻则泻。随四时之序。气之所处。病之所舍。脏腑之所宜。毋逆天时。是谓至治。倪仲玉曰。外因之积应于形。内因之积应于脉。

卷八

行针第六十七

黄帝问于岐伯曰。余闻九针于夫子。而行之于百姓。百姓之气血。各不同形。或神动而气先针行。

或气与针相逢。或针已出。气独行。或数刺乃知。或发针而气逆。或数刺病亦剧。凡此六者。各不同行。愿闻其方。

此承前章论刺阴阳之人。而行针之不同也。夫五音之人多阴。左右太少之人多阳。百姓者。天下之大众。盖天地之间。六合之内。不离于五。而人亦应之。百姓之气血。各不同形者。谓形中之血气。有盛有少也。六者。谓重阳之人。阳中有阴之人。阴阳和平之人。多阴之人。阴中有阳之人。及粗工之所败也。倪仲玉曰。此篇论刺形。故提二形字。末结一形字。

岐伯曰。重阳之人。其神易动。其气易往也。黄帝曰。何谓重阳之人。岐伯曰。重阳之人。

高高。言语善疾。举足善高。心肺之脏气有余。阳气滑盛而扬。故神动而气先行。

此言重阳之人。神气之易行也。夫五脏内合五行。外合五音。三阴之所主也。心肺居上为阳。肝肾脾居下为阴。阴中之有阳也。重阳之人者。手足左右太少之三阳。及心肺之脏气有余者也。高高。

手三阳之在上也。言语善疾。阴中之阳在中也。举足善高。足三阳之在下也。心藏神。肺主气。心肺之脏气有余。

阳气滑盛而扬。故神动而气先行也。

黄帝曰。重阳之人。而神不先行者何也。岐伯曰。此人颇有阴者也。黄帝曰。何以知其颇有阴也。岐伯曰。多阳者多喜。多阴者多怒。数怒者易解。故曰颇有阴。其阴阳之离合难。故其神不能先行也。心为阳中之太阳。肝为阴中之少阳。心主喜。肝主怒。心藏神。肝藏魂。魂随神以往来者也。

神动而气先行者。神魂之相离也。重阳而颇有阴者。阴阳之相合也。阴阳之离合难。故神与魂合。则其神不能先行矣。上文曰气先行。此则曰神。不能先行。盖气行则神行。神行则气行。神气之相随也。

夫行针者。贵在得神取气。然而神有易动。气有易往。是以数刺而病益甚者。反伤其神气也。仇汝霖曰。喜为心志。怒为肝志。数怒者易解。言其人易怒而易解者。重阳之人颇有阴也。盖多阴者多怒。

此阳中之阴。故易怒而易解也。

黄帝曰。其气与针相逢奈何。岐伯曰。阴阳和调。而血气淖泽滑利。故针入而气出疾而相逢也。

徐振公曰。此言阴阳和平之人。血气淖泽滑利。故气出疾而与针相逢也。倪仲玉曰。谓阴阳之气。皆应于针。

黄帝曰。针已出而气独行者。何气使然。岐伯曰。其阴气多而阳气少。阴气沉而阳气浮。沉者内藏。故针已出。气乃随其后。故独行也。

徐振公曰。此言多阴之人。针已出。而阴气独行也。其阴气多而阳气少者。阴气沉而阳气浮。阴阳之相离也。

故针已出。则微阳之气。随针外泄。阴气独行于内。此阴阳不和。不能交相守。而微阳之易脱也。

黄帝曰。数刺乃知。何气使然。岐伯曰。此人之多阴而少阳。其气沉而气往难。故数刺乃知也。

徐振公曰。此言阴中有阳之人。数刺而始知也。阴中有阳者。多阴而少阳。其气沉而难于往来。

故数刺乃知。此阴阳守于内也。二节言多阴少阳之人。有阴阳之相离者。有相守者。阴阳离合之道。

行针者不可不知。仇汝霖曰。多阴少阳。故阴阳不合。阴中有阳。故阴阳相和。盖阳生于阴也。

黄帝曰。针入而气逆者。何气使然。岐伯曰。其气逆。与其数刺病益甚者。非阴阳之气。浮沉之势也。此皆粗之所败。工之所失。其形气无过焉。

徐振公曰。重阳之人。其神易动。其气易往。神气之易散也。多阴之人。气随针出。微阳之易脱也。阴阳有离有合。气之有浮有沉。粗工不知浮沉离合之道而失之。以致数刺而病益甚也。夫五音之形。

阴气多而阳气少。左右太少之形。阳气多而阴气少。故善用针者。调其阴阳。而使形气之无过焉。

仇汝霖曰。神气者。五脏之神气也。重阳之人。使神气外弛。则愈亡其阴矣。多阴少阳之人。使阳气随针而出。则愈亡其阳矣。此皆粗之所败。工之所失也。

卷八

上膈第六十八

黄帝曰。气为上膈者。饮食入而还出。余已知之矣。虫为下膈。下膈者。食时乃出。余未得其意。愿卒闻之。岐伯曰。喜怒不适。食饮不节。寒温不时。则寒汁流于肠中。流于肠中。则虫寒。虫寒则积聚守于下管。则肠胃充郭。卫气不营。邪气居之。人食则虫上食。虫上食则下管虚。下管虚则邪气胜之。

积聚已留。留则痈成。痈成则下管约。其痈在管内者。即而痛深。其痈在外者。则痈外而痛浮。

痈上皮热。(管脘同)

此言汁沫积于肠胃而成痈。膈者。内之膈肉。前连于胸之鸠尾。后连于脊之十一椎。旁连于胁。膈上为膻中。名曰气海。上焦宗气之所居。上焦开发。宣五谷味。所以熏肤充身泽毛。膈下胃腑之所居。名水谷之海。受中焦之气。泌糟粕。蒸津液。化其精微。随三焦出气。以温肌肉。充皮肤。若因于喜怒不适。食饮不节。寒温不时。病在膈上者。食饮入而还出。因于膈下者。食入时乃还。时。周时也。夫胃者。水谷血气之海也。汁沫者。胃腑所生之津液。渗出于肠胃之外。

募原间之孙脉络脉。化赤为血。注于胃之大络。从脏腑之经隧。外出于皮肤。如因于外邪。以致汁沫渗留于肠外。不得散。则日以成积矣。如因于内伤。汁沫留于肠内。渐积而成痈。此皆因于中上二焦之气有伤。不能宣化输布。故帝曰气为上膈。虫为下膈。上膈者。上焦之气也。下膈者。中焦之气也。盖虫为阴类。遇阳热则消。中焦之气虚寒。则阴类生聚而上食矣。寒汁流于肠中。则肠胃充郭。而卫气不能营于外。则留积而成痈矣。其痈在脘内者。即痛而深。其痈在外者。则隐见于外而痛浮。在痈上之腹皮则热。徐振公曰。此节亦承前数章而言。谓形中之肌肉血气。藉胃腑水谷之所生养。若食饮入而还出。或朝食暮吐。暮食朝吐。则形气消索矣。此皆因于喜怒不节。若伤于五脏之形。则成五脏之积。伤于肠胃。则成肠胃之痈。本经曰。五脏不和。则七窍不通。六腑不和。则留而为痈。

黄帝曰。刺之奈何。岐伯曰。微按其痈。视其所行。先浅刺其旁。稍内益深。还而刺之。毋过三行。察其沉浮。以为深浅。已刺必熨。令热入中。日使热内。邪气益衰。大痈乃溃。伍以参禁。

以除其内。恬无为。乃能行气。后以咸苦化谷乃下矣。

视气所行者。视卫气之行于手足阳明而取之也。毋过三行者。先浅刺之。以逐阳邪而来血气。复深刺之。以致阴气之邪。最后还而复深刺之。以下谷气。谷气者。水谷所生之正气也。若过取之。则谷气出。故曰毋过三行。察其浮沉者。察痈之生于脘内脘外。而为浅深之刺也。已刺必熨者。温散其寒汁沫也。伍以参禁者。参伍而禁忌之。以除其内积也。上古天真论曰。恬虚无。真气从之。故宜恬无为。乃能行气。咸苦化谷者。以咸苦之物。同谷食之。盖咸能软坚。苦能泄下。谷则卫其正气者也。徐振公曰。此因喜怒不适。食饮不节。寒温不时之所致。故曰伍以参禁。谓禁其饮食之所当忌者。恬无为。是和其喜怒。适其寒温矣。倪仲玉曰。当忌者忌。不当忌者不忌。故曰参伍。

卷八

忧恚无言第六十九

黄帝问于少师曰。人之卒然忧恚而言无音者。何道之塞。何气出行。使音不彰。愿闻其方。

音声者。五音之声。嘹亮而有高下者也。语言者。分别清浊字面。发言而有语句也。在肺主声。

心主言。肝主语。然由足少阴肾气之所发。又曰五者音也。音主长夏。是音声之道。本于五脏之气全备。而后能音声响亮。语句清明。故善治者。审其有音声而语言不清者。当责之心肝。能语言而无音声者。当责之脾肺。不能语言而无音声者。此肾气之逆也。夫忧则伤肺。肺伤则无声矣。恚怒伤肝。肝伤则语言不清矣。

徐振公曰。土数五而主宫音。宫乃君主之音。五音之主也。仇汝霖曰。此篇亦承前数章而言。盖忧恐忿怒。伤五脏之形。则病五脏而成积。如伤五脏之气。则无音声矣。倪仲玉曰。忧恐忿怒伤气。气伤脏。乃病脏。是因气而病五脏之形。或伤五脏之气。

少师答曰。咽喉者。水谷之道也。喉咙者。气之所以上下者也。会厌者。音声之户也。口唇者。

音声之扇也。舌者。音声之机也。悬雍垂者。音声之关也。颃颡者。分气之所泄也。横骨者。神气所使。主发舌者也。故人之鼻洞涕出不收者。颃颡不开。分气失也。是故厌小而疾薄。则发气疾。其开阖利。

其出气易。其厌大而浓。则开阖难。其气出迟。故重言也。人卒然无音者。寒热客于厌。则厌不能发。

发不能下。至其开阖不致。故无音。(厌上声)

胃之上脘为咽喉。主进水谷。在喉咙之后。肺之上管为喉咙。主气之呼吸出入。在咽喉之前。会厌者。在喉咙之上。乃喉咽交会之处。凡人饮食。则会厌掩其喉咙。而后可入于咽。此喉咙之上管。故为音声之户。谓声气之从此而外出也。脾开窍于口唇。口开阖而后语句清明。故为音声之扇。心开窍于舌。足少阴之脉。上挟舌本。舌动而后能发言。故为音声之机。悬雍者。喉间之上。有如悬雍之下垂者。声从此而出。故为音声之关。肝脉循喉咙。入颃颡。颃颡者。之上窍。口鼻之气。及涕唾从此相通。故为分气之所泄。谓气之从此而分出于口鼻者也。横骨者。在舌本内。心藏神而开窍于舌。骨节之交。神气之所游行出入。故为神气之所使。主发舌者也。盖言横骨若弩。舌之发机。神气之所使也。人之鼻洞涕出不收者。因颃颡不开。分气失也。

盖以申明颃颡乃之上窍。口鼻之气。及涕唾之从此而相通者也。会厌者。为开为阖。主声气之出入。

是以薄小则发声疾。浓大则开阖难。其气出迟。故重言也。重言者。口吃而期期也。寒气者。足少阴寒水之气也。盖少阴之脉。上系于舌。络于横骨。终于会厌。其正气上行。而后音声乃发。如寒气客于厌。则厌不能发。谓不能开也。发不能下。谓不能阖也。是以至其开阖不致。而无音声矣。

黄帝曰。刺之奈何。岐伯曰。足之少阴。上系于舌。络于横骨。终于会厌。两泻其血脉。浊气乃辟。会厌之脉。上络任脉。取之天突。其厌乃发也。

足少阴主先天之生气。留于膻中。上出于肺。以司呼吸者。后天水谷所生之宗气也。是以呼出心与肺。吸入下通于肝肾。呼吸定息。上下之相通也。故寒气客之。则正气不通。而会厌失其开阖之机矣。浊气者。寒水之浊气。辟、除也。两泻其血脉者。谓脉道有两歧。一通气于舌本。一通精液于廉泉玉英。盖足少阴主藏先天之精气。而上通于空窍者也。

卷八

寒热第七十

黄帝问于岐伯曰。寒热瘰。在于颈腋者。皆何气使生。岐伯曰。此皆鼠痿寒热之毒瓦斯也。留于脉而不去者也。

此承上章之义。而论足少阴之水火焉。寒热者。先天水火之气。水火者。精气也。以上数章。论后天所成之身形。及水谷所生之血气。有盛有虚。为痈为积。上章论少阴所生之气。上出于会厌而发于音声。所藏之精。上通于任脉以濡空窍。然有正气。则有邪淫。如寒热之毒瓦斯。下藏于脏。上通于颈腋之间。留于脉而不去。则为瘰者。此肾藏先天之水毒也。天开于子。天一生水。其毒在外。故名曰鼠。夫颈腋之脉。少阳之脉也。少阳乃初阳之气。生于先天之水中。少阳与肾脏经气相通。故本经曰少阳属肾。

愚按、本经凡论刺论疾。其中暗合天地阴阳之道。及血气之生始出入。盖欲使学人知邪病之所由生。

则知正气之所出入。若能触类旁通。斯得圣人之微义。

黄帝曰。去之奈何。岐伯曰。鼠之本。皆在于脏。其末上出于颈腋之间。其浮于脉中。而未内着于肌肉。而外为脓血者易去也。黄帝曰。去之奈何。岐伯曰。谓从其本引其末。可使衰去。而绝其寒热。审按其道以予之。徐往徐来以去之。其小如麦者。一刺知。三刺而已。

此言阴脏之毒瓦斯。传于腑阳。而外出于末者。可刺而易已也。夫脏为本。脉为末。其毒在脏。而上出于颈腋之间。其浮于脉中而外为脓血者。此毒瓦斯出于末而从脉溃。故易已也。未内着于肌肉者。未转及于阳明也。故从其本。引其末。可使衰去。而绝其寒热之毒。审按其所出之道路以予夺之。徐往徐来。以引去之。其小如麦者。毒之轻微者。可一刺知。三刺而已。此章与素问集注第六十篇之骨空论合参。其大义晓然矣。徐振公曰。手厥阴少阳。皆与肾合。阴脏之毒。出于腑阳。故为易治。若传于厥阴之脏。故为不治之死证矣。

黄帝曰。决其生死奈何。岐伯曰。反其目视之。其中有赤脉上下贯瞳子。见一脉一岁死。见一脉半一岁半死。见二脉二岁死。见二脉半二岁半死。见三脉三岁而死。赤脉不下贯瞳子。可治也。

夫肾藏天一之水。地二之火。此先天始分之两仪也。少阳厥阴之气。皆出于肾。厥阴之气。上舍于心下之包络。而为有形之一脏。包络主脉。而代君行其血焉。少阳之气。游行于上中下。出入于肌腠。归于中焦之部署。而为有形之一腑。与心主包络之相合也。是厥阴少阳之形脏。在于心下中焦之部分。而二气皆本于肾脏之所生。瞳子者。水脏之骨睛也。赤脉从上而下贯瞳子者。水脏之毒瓦斯。

上交于包络之火脏。火脏之毒瓦斯。复下交于水脏之骨睛。此为阴阳交者死不治。盖毒瓦斯在于阴阳之脏内往来。不能出于末而从脉溃。故为不治之恶疾也。夫天一地二。合而为三。一脉一岁死者。水脏之毒甚也。二脉二岁死者。水脏之毒。传之于火脏也。三脉三岁死者。毒瓦斯分于二岁之间也。盖毒之专者重。故死之速。分者死之迟也。一脉半者。一二之间也。二脉半者。二三之间也。夫人秉先天之水火而成此形。有感于正气。必协于邪淫。是以痘毒发原在肾。先天之火毒也。瘰者。先天之水毒也。盖火有毒而水亦有毒。但火毒多而水毒少也。仇汝霖曰。心包络为阳脏。阴传于阳。而不复下交于阴者。

尤为可治。故复曰赤脉不下贯瞳子者可治也。圣人救民之心甚切。医者可轻忽而待其死焉。

卷八

邪客第七十一

黄帝问于伯高曰。夫邪气之客人也。或令人目不瞑。不卧出者。何气使然。

此篇论卫气行于形身之外内。宗气行于经脉之外内。行于脉内者。偕营气而行。行于脉外者。

随卫气而转。外内自相逆顺而行者也。徐振公曰。此章假邪客以明卫气宗气之行。故篇名邪客。

而经文皆论其正气焉。

伯高曰。五谷入于胃也。其糟粕津液宗气。分为三隧。故宗气积于胸中。出于喉咙。以贯心脉而行呼吸焉。营气者。泌其津液。注之于脉。化以为血。以营四末。内注五脏六腑。以应刻数焉。

卫气者。出其悍气之疾。而先行于四末。分肉皮肤之间。而不休者也。昼日行于阳。夜行于阴。

常从足少阴之分。间行于五脏六腑。今厥气客于五脏六腑。则卫气独卫其外。行于阳不得入于阴。行于阳则阳气盛。阳气盛则阳跷陷。不得入于阴。阴虚故目不瞑。

此论宗气同营气行于脉中。以应呼吸漏下。卫气行于脉外。昼行于阳。夜行于阴。皮肤经脉之血气。交相逆顺而行也。按五味篇曰。大气之抟而不行者。积于胸中。命曰气海。出于肺。循喉咽。

故呼则出。吸则入。此宗气随肺气行于皮肤。呼则气出。而八万四千毛窍皆阖。吸则气入。而八万四千毛窍皆开。此章论宗气贯心脉而行呼吸。心脉者手。心主包络之脉。包络主脉。是从心脉而行于十六经脉之中。呼吸定息。脉行六寸。昼夜一万三千五百息。脉行八百十丈。以终五十营之一周。

是宗气营气。皆半营于脉中。而半行于脉外者也。卫气者。悍滑疾。独行于脉外。昼行于阳。夜行于阴。以司昼夜之开阖。行于阳。则目张而起。行于阴。则目瞑而卧。如厥逆之气。客于五脏六腑。

则卫气独卫于外。行于阳不得入于阴。故目不瞑。愚按、卫气不得入于阴。则目不瞑之论。多有重见。然各有意存。学人宜体析明白。徐振公曰。大惑篇云。卫气不得入于阴。

则阳气满。阳气满则阳跷盛。此章陷字疑误。

黄帝曰善。治之奈何。伯高曰。补其不足。泻其有余。调其虚实。以通其道而去其邪。饮以半夏汤一剂。阴阳以通。其卧立至。黄帝曰善。此所谓决渎壅塞。经络大通。阴阳和得者也。愿闻其方。

伯高曰。其汤方以流水千里以外者八升。扬之万遍。取其清五升煮之。炊以苇薪。火沸置秫米一升。

治半夏五合。徐炊令竭为一升半。去其滓。饮汁一小杯。日三稍益。以知为度。故其病新发者。复杯则卧。汗出则已矣。久者三饮而已也。(秫音术稷之粘者)

此论调足少阴阳明之气。以通卫气之行于内。盖卫气之行于阴。从手足阳明下行至足。而交于足少阴。从足少阴而注于五脏六腑。故当调此二经之气焉。补不足者。补卫气之不足。泻有余者。泻厥气之有余。调虚实者。期外内之虚实。以通其道路。而去其厥逆之邪。半夏色白形圆。味甘而辛。阳明之品也。月令五月半夏生。感一阴之气而生者也。胃属戊土。肾藏天癸。饮以半夏汤一剂者。启一阴之气。上交于胃。戊癸合而化大火土之气。则外内之阴阳已通。其卧立至。此所谓决渎壅塞。经络大通。

阴阳得和者也。夫肾为水脏。而为生气之原。气行则水涣。胃乃燥热之腑。而主中土。欲得阴阳以合化。

而不欲寒水之上乘。故用流水千里以外者。所谓劳水也。再扬之万遍。则水性无力。不能助寒水上行矣。

八乃金之成数。五乃土之生数。阳明主秋金。而胃居中土。故用八升五升者。助阳明之胃气也。苇乃水草。炊以苇薪者。助水中之生气也。米乃土谷而秋成。置秫米一升者。助胃气也。上古以腹中和。小便利为知。复杯则卧。汗出而已者。正气和而厥气散。卫气得从其道而出入矣。徐振公曰。厥气者。脏腑之逆气也。气本于足少阴肾。而生于足阳明胃。故调此二经之气。而逆气自解矣。曰阴阳已通。曰阴阳和得者。一谓卫气所行于外内之阴阳。一谓少阴阳明之阴阳。相得而和也。

黄帝问于伯高曰。愿闻人之肢节。以应天地奈何。伯高答曰。天圆地方。人头圆足方以应之。天有日月。人有两目。地有九州。人有九窍。天有风雨。人有喜怒。天有雷电。人有音声。天有四时。

人有四肢。天有五音。人有五脏。天有六律。人有六腑。天有冬夏。人有寒冷。天有十日。人有手十指。

辰有十二。人有足十趾茎垂以应之。女子不足二节。以抱人形。天有阴阳。人有夫妻。岁有三百六十五日。人有三百六十节。地有高山。人有肩膝。地有深谷。人有腋。地有十二经水。人有十二经脉。地有泉脉。人有卫气。地有草。人有毫毛。天有昼夜。人有卧起。天有列星。人有牙齿。地有小山。人有小节。地有山石。人有高骨。地有林木。人有募筋。地有聚邑。人有肉。岁有十二月。人有十二节。地有四时不生草。人有无子。此人与天地相应者也。

此论人之形身四体。脏腑阴阳。应天地之日月星辰。山川草木。人与天地参也。卫气昼行于阳。夜行于阴。应天道之绕地一周。一岁而终三百六十五度。日月五星。随天道之环转。风雨雷电。从天气以施行。

山川泉谷。上天之无不覆帱。林木草。感天气而生长。卫气日行于阳。上至头目口齿。下至足胫膝。四旁之四肢肢节。肉皮毛。夜行于阴。内循五脏六腑。熏于募筋。充于胸腹。人之身形脏腑。应六气之降升。五运之出入。卫气之行。应天地之绕地环转。而复通贯于地中。故曰地有泉水。人有卫气。是卫气非独行于形身之外内。而复贯通于经脉之外内者也。徐振公曰。地有草。人有毫毛。女子月事以时下者。淡渗皮毛之血也。

男子冲任不盛。宗筋不成。则须不生。是以四时之草不生。以应人之无子。仇汝霖曰。上古有草。

一茎三十叶。日落一叶。如月小则落二十九叶。盖以应女子之月事以时下。

黄帝问于岐伯曰。余愿闻持针之数。内针之理。纵舍之意。皮开腠理奈何。脉之屈折出入之处。

焉至而出。焉至而止。焉至而徐。焉至而疾。焉至而入。六腑之输于身者。余愿尽闻。少叙别离之处。

离而入阴。别而入阳。此何道而从行。愿尽闻其方。岐伯曰。帝之所问。针道毕矣。黄帝曰。愿卒闻之。(内叶纳舍叶)

此问用针之理。而兼问血气之行于皮肤经脉之外内。有出入至止离别之处焉。皮腠者。脉外之气分也。脉之屈折出入之处。焉至而出。焉至而止。谓血气之行于经脉外内。有至止出入之处。而内针之理。何以为之至止疾徐也。六腑之输于身者。即手足三阳之本标。别离之处者。别经脉而出于气街之处也。夫皮肤为阳。经脉为阴。离而入阴者。脉外之气血。离皮肤而入于经脉也。别而入阳者。脉内之气血。别经脉而入于皮肤也。此何道从行。愿尽闻其方。伯言帝之所问。乃阴阳血气之流行。知血气之外内。则知所以用针矣。仇汝霖曰。此因针道以明血气之营运出入。盖针道与血气之流行。皆合天圯之大道。

岐伯曰。手太阴之脉。出于大指之端。内屈。循白肉际。至本节之后太渊。留以淡。外屈。上于本节之下。内屈。与阴诸络会于鱼际。数脉并注。利其气滑。伏行壅骨之下。外屈。出于寸口而行。

上至于肘内廉。入于大筋之下。内屈。上行阴。入腋下。内屈。走肺。此顺行逆数之屈折也。(屈叶曲数上声)

此分论脉外之宗气。循手太阴之经。顺行而逆数也。夫宗气之行于脉外者。从肺气而出。故其气滑利。伏行于壅骨之下。外屈。出于寸口而行。外屈。上于本节之下。留以淡渗皮毛。手太阴之脉。

出于大指之端。内屈。循白肉际。至本节之后太渊。内屈。与诸阴络会于鱼际。数脉并注。上至于肘内廉。入于大筋之下。内屈。上行阴。入腋下。内屈走肺。此太阴之脉。从指井而走肺。脉外之宗气。从腋以上鱼。此顺行逆数之屈折也。

心主之脉。出于中指之端。内屈。循中指内廉。以上留于掌中。伏行两骨之间。外屈。出两筋之间。

骨肉之际。其气滑利。上二寸。外屈。出行两筋之间。上至肘内廉。入于小筋之下。留两骨之会。上入于胸中。内络于心肺。

此分论行于脉中之宗气。从心主之脉。营行于十二经脉之中。以应呼吸漏下。其脉外之宗气。亦随本经而屈折于皮肤之间。盖宗气之出于肺而行于皮肤者。散于十二经脉之外。各从本经而为逆顺之行。故行于心主之脉外者。外屈出两筋之间。骨肉之际。其气滑利。上肘臂二寸。外屈。而淡渗于皮毛。心主之脉。出于中指之端。内屈。循中指内廉。以上留于掌中。伏行两骨之间。出行两筋之间。上至肘外廉。入于小筋之下。留两骨之会。上入于胸中。内络于心肺。此亦顺行而逆数也。夫脉外之气血。各随本经以分界畔。故行于脉中者。随脉而屈折于脉内。行于脉外者。亦随本经而屈折于脉外也。

以上二节。论宗气之留于胸中。上出于肺。行于十二经脉之皮部。以司呼吸开阖。上贯心脉。营于十二经脉之中。以应呼吸漏下。外内之相应也。

黄帝曰。手少阴之脉独无输何也。岐伯曰。少阴心脉也。心者。五脏六腑之大主也。精神之所舍也。其脏坚固。邪弗能容也。容之则心伤。心伤则神去。神去则死矣。故诸邪之在于心者。皆在于心之包络。包络者。心主之脉也。故独无输焉。

此申明宗气贯心脉而行呼吸之因。盖血脉者。心所主也。包络代行其血气者。君主无为。而神明内藏。包络之相。代君行其令也。精神内藏。其脏坚固。故邪弗能伤。心伤则死矣。少阴。心脉也。

包络者。心主之脉也。独无输者。包络代输其血气也。

黄帝曰。少阴独无输者不病乎。岐伯曰。其外经病而脏不病。故独取其经于掌后锐骨之端。其余脉出入屈折。其行之疾徐。皆如手少阴心主之脉行也。故本输者。皆因其气之虚实疾徐以取之。是谓因冲而泻。因衰而补。如是者。邪气得去。真气坚固。是谓因天之序。

此承上文复申明少阴之无输者。谓精神内藏。不为各经转输其血气。而少阴之经脉。亦从外而循于内也。故外感于邪。独取其掌后锐骨之神门穴。盖病在外经而脏不病也。其余手足十二经脉之出入屈折。行之疾徐。皆如手少阴心主之脉行。盖言十二经脉相同。非少阴之独无输也。故取少阴之本输者。皆因其正气之虚实以取之。而不因于邪也。因心气之盛而冲者泻之。心气之衰者补之。盖精神内藏。藏真坚固。邪在外经而不伤于内。故止因正气之盛虚。而补泻其输也。八正神明论曰。因天之序。

盛虚之时。移光定位。正立而待。盖心为阳中之太阳。而上应于日。如衰而补之。以待日之方中。冲而泻之。以待日之将HT。

黄帝曰。持针纵舍奈何。岐伯曰。必先明知十二经脉之本末。皮肤之寒热。脉之盛衰滑涩。其脉滑而盛者病日进。虚而细者久以持。大以涩者为痛痹。阴阳如一者病虽治。其本末尚热者病尚在。其热已衰者。其病亦去矣。

持其尺。察其肉之坚脆。大小滑涩。寒温燥湿。因视目之五色。以知五脏而决死生。视其血脉。察其色。以知其寒热痛痹。

此论审别病气。在于皮肤经脉之外内。有出入盛衰之别也。本末者。十二经脉之本标。血气之流行出入者也。皮肤之寒热。病气在于皮肤也。脉之盛衰滑涩。病气在于经脉也。其脉滑而盛者。病日进于经脉之中。虚而细者。病久持于脉外也。夫在外者。皮肤为阳。筋骨为阴。脉大以涩者。为寒热痛痹也。如左右之阴阳如一者。病难治。谓皮肤筋骨之浅深皆病也。其本末尚热者。病尚在于血脉之中。其热已衰者。其病气随经脉之血气。出于气街而亦去矣。邪气脏腑篇曰。脉滑者。尺之皮肤亦滑。

脉涩者。尺之皮肤亦涩。故持其尺。察其尺肤之坚脆大小滑涩。以知皮肤分肉之寒热燥湿也。五脏之血色见于目。因视目之五色。以知五脏而决死生。盖病在脏者。半死半生也。视其血络。察其皮毛以知痛痹之寒热也。皮部论曰。凡十二经络脉者。皮之部也。其色多青则痛。多黑则痹。黄赤则热。多白则寒。五色皆见。则寒热也。此篇论营卫宗气。营行出入于经脉之外内。故持针纵舍。亦当察病气之在于皮肤。在于经脉。或在内之五脏也。

黄帝曰。持针纵舍。余未得其意也。岐伯曰。持针之道。欲端以正。安以静。先知虚实。而行疾徐。左指执骨。右手循之。无与肉果。泻欲端以正。补必闭肤。辅针导气。邪得淫。真气得居。

此论刺血脉而当养其真气也。真气者。所受于天。无谷气并而充身者也。纵舍者。迎随也。无与肉果者。刺脉无伤肉也。

黄帝曰。皮开腠理奈何。岐伯曰。因其分肉。左别其肤。微纳而徐端之。适神不散。邪气得去。

此论刺皮肤而当养其神气也。神气者。两精相抟之所生。两神者。天乙之精。后天水谷之精也。

黄帝问于岐伯曰。人有八虚。各何以候。岐伯答曰。以候五脏。黄帝曰。候之奈何。岐伯曰。肺心有邪。其气留于两肘。肝有邪。其气流于两腋。脾有邪。其气留于两髀。肾有邪。其气留于两。

凡此八虚者。皆机关之室。真气之所过。血络之所游。邪气恶血。固不得住留。住留则伤经络。骨节机关。不得屈伸。故病挛也。

此言五脏之血气。从机关之虚。出于肤表。与营卫宗气之相合也。九针章曰。节之交。神气之所游行出入。两肘两腋两髀两。乃关节交会之处。心脏之神气。从此而出。如五脏有邪。则气留于此。

而不得布散矣。真气之所过谓五脏之经脉。各从此而经过。邪气住留。则伤经络。谓邪在于皮肤留而不去。则伤经络矣。此言机关之室。在于骨节之交。五脏之血气。从此而出于分肉皮肤。不涉于血脉也。故五脏有邪。则气留于此。如外感于邪气。恶血留滞于此。则骨节机关。不得屈伸而病挛也。按本篇论营气行于脉中。卫气行于脉外。而宗气贯心脉而行于脉中。从手太阴而行于脉外。卫气日行于皮肤分肉。夜行于五脏之阴。而五脏之气。又从机关之虚。外出于肤表。此形身脏腑之气。游行于外内。而交相出入者也。至于皮肤经脉之血气。屈折于外内之间。出入于本标之处。皆假邪客。以明正气之流行。乃修身治民之大张本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