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说新语》第二部分·任诞第二十三
【题解】任诞,指任性放纵。这是魏晋名士作达生活方式的主要表现。名士们主张言行不必遵守礼法,凭禀性行事,不做作,不受任何拘束,认为这样才能回归自然,才是真正的名士风流。在这种标榜下,许多人以作达为名,实际是以不加节制地纵情享乐为日的。
名士作达的首要表现就是蔑视礼教,不拘礼法。第7则记阮籍说的“礼岂为我辈设也”,就道出了这一点。他们不管男女有别。婚丧礼节等,执意我行我素。第7、8则记阮籍不顾“叔嫂不通问”的礼制,与嫂话别;醉后睡在酒家妇旁边。第2、9、11则记阮籍在母丧期间纵酒,以致亲友来吊唁时仍醉态朦胧,裴楷只好无奈地说:“阮方外之人,故不崇礼制”。其次就是不分场合。不分时候地纵酒放荡,不管为官居家,都毫无节制地饮酒。例如第28则记周伯仁喝酒“尝经三日不醒。时人谓之三日仆射”;第12则记人和猪共喝一瓮酒。他们以为这就是名士风流。第53则记王孝伯之言,可说有点睛之妙,他说:“名士不必须奇才,但使常得无事,痛饮酒,熟读《离骚》,便可称名士”。
除此以外,他们要随心所欲,不勉强自己,不限制自己。例如第47则记王子猷雪夜忽忆邻县戴安道,立刻乘船去拜访,经一夜才到,可是又及门而返,说:“吾本乘兴而行,兴尽而返,何必见戴”。其余如赌博、抢劫、偷拿别人财物、酒后唱挽歌、言谈不检点、等等,都是故意放纵自己的表现。至如第31则记殷洪乔去上佳时替亲友带了百来封信,走到半路,把信全都扔到了江里,声称自己“不能作致书邮”。这纯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无赖行径、与名士任诞似无甚关系。
任诞的动机,各人或有不同。第13则记阮籍不同意自己的儿子“亦欲作达”,可见阮籍有时是不得已而为之,他要借酒浇“胸中垒块”(第51则),而他的儿子只是为了追求名士风度,无怪他要反对了。
有的名士借作达以避乱世,有的名士要求在官场中保留一些个性自由,不失人的真性,其任诞言行对反礼教来说,有一定意义。但多数名士的任诞行为是不可取的。本书分立《任诞》一门,多少可以看出编纂者并不同意这种行为,还是主张以礼法准则来规范人们的社会行动。
(1)陈留阮籍、谯国嵇康、河内山涛,三人年皆相比,康年少亚之。预此契者:沛国刘伶、陈留阮咸、河内向秀。琅邪王戎①。七人常集于竹林之下,肆意酣畅,故世谓竹林七贤。
【注释】①契:契会;约会。按:竹林七贤都是意气相投、纵酒清谈的著名人物。【译文】陈留郡阮籍、谯国嵇康、河内郡山涛,这三个人年纪都相仿,嵇康的年纪比他们稍为小些。参与他们聚会的人还有:沛国刘伶、陈留郡阮咸、河内郡向秀、琅邪郡王戎。七个人经常在竹林之下聚会,毫无顾忌地开怀畅饮,所以世人叫他们做竹林七贤。
(2)阮籍遭母丧,在晋文王坐进酒肉①。司隶何曾亦在坐,曰:“明公方以孝治天下,而阮籍以重丧显于公坐饮酒食肉,宜流之海外,以正风教②。”文王曰:“嗣宗毁顿如此,君不能共忧之,何谓③!且有疾而饮酒食肉,固丧礼也④!”籍饮啖不辍,神色自若。
【注释】①阮籍:字嗣宗,晋文王司马昭任大将军时,调阮籍任从事中郎,后阮籍求为步兵校尉,放诞不羁,居丧无礼。参看《德行》第15则注①。
②重丧:重大的丧事,指父母之死。
③毁顿:毁指因哀伤过度而损害身体,顿指劳累。
④固丧礼也:按:《礼记·曲礼上》:“居丧之礼..有疾则饮酒食肉,疾止复初。”可见饮酒食肉并不违反丧礼。
【译文】阮籍在为母亲服丧期间,在晋文王的宴席上喝酒吃肉。司隶校尉何曾也在座,对晋文王说:“您正在用孝道治理天下,可是阮籍身居重丧却公然在您的宴席上喝酒吃肉,应该把他流放到荒漠地方,以端正风俗教化。”文王说:“嗣宗哀伤劳累到这个样子,您不能和我一道为他担忧,还说什么呢!再说有病而喝酒吃肉,这本来就合乎丧礼啊!”阮籍吃喝不停,神色自若。(3)刘伶病酒,渴甚,从妇求酒①。妇捐酒毁器,涕泣谏曰:“君饮太过,非摄生之道,必宜断之②!”伶曰:“甚善。我不能自禁,唯当祝鬼神自誓断之耳。便可具酒肉。”妇曰:“敬闻命。”供酒肉于神前,请伶祝誓。伶跪而祝曰:“天生刘伶,以酒为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