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微先生北征录》·卷三 治安药石

○军国大计一  

◎和议

  臣闻夷狄之为中国患,其来久矣。蛮夷猾夏见于《书》,犭严狁匪茹见于《诗》,鬼方见于《易》,赤狄、白狄、山戎、陆浑、雒戎、戎蛮子见于《春秋》。自后世观之,四夷不庭,征之可也。考之当时舞干之化、薄伐之举、三年之克、五利之议,未尝逞威兵革,以从事于杀戮。而古人于此方且反躬自咎,谦恭退抑,听其自附而信其自去。何邪?盖圣贤论中兴之本,不先于外攘,而先于内修政事。夫子论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而兵武之事绝口不及。如其论至夷狄,乃喻以虎狼之暴,抗以戈戟,则必致于伤人。蚊虻之螫未伤筋骨,决意于一殴者,必被其虿。伯业之盛,二百四十二年之中,莫晋若也。晋之为晋,宜若曲尽夫制外之术矣。而魏绛之答晋侯,顾以和戎狄为中国之福,未尝举征讨之事。严尤、刘贶论周汉之得策,他不暇恤,独以兵连祸结为戒。其间惟善于交通者,皆躐等而取之。  此不特后世之君臣其说尔也。昔者太王居豳,狄人侵之,事之以皮币、犬马、珠玉,俱不得免。而后知狄人之所欲者,吾土地也。当是之时,从之者如归市,似可以决去就矣。大王乃谓:“君子不以其所以养人者害人。”始甘心于岐山之易。故仁人之称,见于当时;培植之意,有及于八百年垂世之远。君子不以大王之避狄为畏怯不武,而取其能屈己爱民,以为周家立国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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