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建隆详定刑统 宋刑统》·卷二十九断狱律
【七门】律条十四并疏令式格敕条二十二起请条三
应囚禁枷鏁杻枷杻式样有官品及有邑号犯罪合禁推就问并申奏取裁令録非赃犯不得妄有禁系
与囚金刃等令自杀及得解脱者
死罪囚雇倩人杀
受囚财教导令翻异
囚应请给医药衣食减囚食囚病矜恤囚人
不合拷讯者取众证为定老疾不得身自论对囚攀引人讯囚拷囚鞫狱移推
决罚不如法
应囚禁枷鏁杻
枷杻式様有官品及有邑号犯罪合禁推就问并申奏取裁令録非赃犯不得妄有禁系
诸囚应禁而不禁应枷鏁杻而不枷鏁杻及脱去者杖罪笞三十徒罪以上递加一等回易所著者各减一等即囚自脱去及回易所著者罪亦如之若不应禁而禁及不应枷鏁杻而枷鏁杻者杖六十
【疏】诸囚应禁而不禁应枷鏁杻而不枷鏁杻及脱去者杖罪笞三十徒罪以上递加一等回易所著者各减一等【议曰】狱官令禁囚死罪枷杻妇人及流以下去杻其杖罪散禁又条应议请减者犯流以上若除免官当并鏁禁即是犯笞者不合禁杖罪以上始合禁推其有犯杖罪不禁应枷鏁杻而不枷鏁杻及脱去者杖罪笞三十徒罪不禁及不枷鏁若脱去者笞四十流罪不禁及不枷鏁若脱去者笞五十死罪不禁及不枷鏁杻若脱去者杖六十是名递加一等回易所著者各减一等谓应枷而鏁应鏁而枷是名回易所著徒罪者笞三十流罪笞四十死罪笞五十
又云即囚自脱去及回易所著者罪亦如之若不应禁而禁及不应枷鏁杻而枷鏁杻者杖六十【议曰】即囚自擅脱去枷鏁杻者徒罪笞四十流罪以上递加一等即囚自回易所著者各减一等故云亦如之若不应禁而禁及不应枷鏁杻而枷鏁杻并谓据令不合者各杖六十
【准】狱官令诸枷长五尺以上六尺以下颊长二尺五寸以上六寸以下共阔一尺四寸以上六寸以下径三寸杻长一尺六寸以上二尺以下广三寸厚一寸钳重八两以上一斤以下长一尺以上一尺五寸以下鏁长八寸以上一尺二寸以下
又条诸禁囚死罪枷杻妇人及流罪以下去杻其杖罪散禁年八十及十岁并废疾释曰废疾具在第十二丁中老小疾条怀孕侏儒之类虽犯死